我腦袋中的上帝?真正的上帝?
我想像中的上帝,和真實的上帝,一樣嗎?
我腦袋中所以為的上帝,就是真正的上帝嗎?
當然不是!
我腦袋中的上帝,受到我的環境、我的個性、我的生長背景、我的種族、、、、、許許多多東西的影響。
每個人,不管什麼宗教,他們腦海中,都有屬於自己對上帝的觀念。
結果,你腦袋中的上帝,可能是個好好先生;
我腦袋中的上帝,卻可能是憤怒的審判者。
我想像中的上帝,和真實的上帝,一樣嗎?
我腦袋中所以為的上帝,就是真正的上帝嗎?
當然不是!
我腦袋中的上帝,受到我的環境、我的個性、我的生長背景、我的種族、、、、、許許多多東西的影響。
每個人,不管什麼宗教,他們腦海中,都有屬於自己對上帝的觀念。
結果,你腦袋中的上帝,可能是個好好先生;
我腦袋中的上帝,卻可能是憤怒的審判者。
大家常講「自由意志」這一名詞,問題是,
我們真的清楚自己所謂的自由意志,是在指什麼嗎?
『聖經中』,人所擁有的自由意志,和人類自己『想像中』的自由意志,是不太一樣的。
人自己想像的自由意志,是我想做什麼就可以無拘無束,不受任何限制可去做什麼。
但是,我們真的擁有這樣的自由意志嗎?
由於奧古斯丁對人的自由做出詳細分類,且此分類也為改革宗系統所採用,所以我們就用此分類來檢查看看,每個人自己描述的所謂「自由意志」,是在指什麼。
恨罪,愛罪人。
但是,我們卻常常顛倒了,變成『愛罪,恨罪人』
神對於罪,從不寬容。
神對於罪人,卻是百般憐憫。
這二者,是截然不同的。
因此,當我們在面對事情時,也常需將『對罪嚴格,對罪人憐憫』的觀念,
謹記在心,
而不能『對罪寬容,對罪人嚴厲』。
重生不是用行為去賺取或補充,唯獨因信基督被神稱義。
王明道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弛的都得永生。」(約三14-15)
在這一段話中主耶穌指示尼哥底母得重生的方法。祂引用了一件古時以色列人所經歷的事實,來闡明重生的要道。我們要清楚知道這一件事實,所以容我們先讀這一段舊約的記載:
「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就怨讟神和摩西說:『你們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裡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百姓到摩西那裏,說:『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民二一4-9)
聖經,是不會矛盾的。
會覺得矛盾,是因我們對聖經不夠瞭解。
雅各書上,不斷出現『因行為稱義』的觀念,乍看之下,這和羅馬書上『因信稱義』的觀念不同。
基督教主張的,是『因信稱義』,絕非『因行為稱義』(這點千萬別忘了)。
在早期教會歷史上,羅馬書很早就被眾教會視為正典(不是一間教會,不是少數人,而是多數人)。
反而,雅各書是比較晚,才被眾教會接納為正典的。
為什麼?
很簡單,羅馬書『因信稱義』的觀念,才是符合全部新舊約的觀念,『字面上』的『因行為稱義』(做功德),則違反聖經觀念。
嚴以律己,嚴以律罪,寬以待其他罪人。
對自己的要求,和對其它信徒的要求,是不一樣的。
對『其他信徒』,我們不能輕易因一個人『成聖』上的缺乏,就判定他沒有『稱義』。
對『自己』,我們也不能以為已經『稱義』,就不追求『成聖』。
這裡面,牽涉到稱義、成聖、論斷、對象。
對於我們自己本身,絕不能只滿足於『因信稱義』,我們需不斷努力追求『因行為稱義』(成聖)。
因信稱義,絕不是我們自己不追求成聖的藉口。
但是,對於其它信徒,我們可以指出他們的錯、所犯的罪,但是,我再次強調,我們不能論斷,不能因其它信徒行為不好,就判定他們沒得救,沒稱義。
這兩種觀念,是很不一樣的,因為,對象不同。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才是合宜的。
我們不是神,單看眼前,我們怎知一個人,是不認主時的彼得,還是賣主時的猶大?
有個居高位的牧師,地位位居全國神職最高位,好比是聯會總主席,或是總會議長。而且,他還設了神學院。
可是,他除了神的工作不太做之外,其他壞事都蠻認真做的。
貪愛錢財,結交權貴,和政治人物一起使壞,性好女色,和許多女性發生關係。想盡辦法,陷害異己,殺害忠心於主的信徒。
他的權勢與壞,是到人看到他都會發抖的程度。
這樣的人,有沒有得救?
這是個真實事蹟,發生在英國亨利八世時代的大主教身上。
後來,他失勢了,被判死刑。
面對教會中品行不良的信徒,您真的相信因信稱義嗎?
教會中,總有一些品行不佳的信徒:
口嚼檳榔,出口成髒,出入不正當場所。
心地不佳,常背後說人壞話,造謠生事。
不節制口德,一生氣就像潑婦罵街。
存心不良,常動腦筋,利用教會愛心,到處向會友借錢不還。
還有、、、、
再稍好一些,品行尚可,靈性不佳:
信仰不虔誠、傳福音不力、不喜歡參加聚會、不喜歡讀經禱告、、、
上帝還愛我嗎?在我犯那麼多罪之後,會不會不要我了?
不管再大的罪,沒有任何一種,是主耶穌寶血不能洗淨的。
不管再滔天的巨惡,也沒有任何一種,是主耶穌不能赦免的。
沒錯,有時,犯罪之後所產生的後果,我們未必能逃脫。
但是,『平安』,那種真正安息主懷的平安,雖然我們深處痛苦的後果之中,但卻依然可以安息主懷,這是上帝應允賜給我們的。
認罪、悔改之後,上帝未必讓我們逃離當初犯罪的苦果。
但是,上帝承諾對我們的愛,永遠不變(『我以永遠的愛愛你』(耶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