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律法的軛,我們背得起嗎?
許多時候,我們豈不是很嚴格待人?
看到許多人物,只要違反一條律法,就視為十惡不赦,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現在為甚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徒15:10)
靠律法稱義,是普世皆然的觀念。
國家法律、道德良心、宗教教導,幾乎都是這樣的觀念。
唯有基督教,卻是截然不同。
我們的信仰,否定有任何人可以靠律法得以稱義,反而主張所有要稱義的人,都只能因信來稱義。這律法的軛,我們背得起嗎?
可是,靠律法稱義,有什麼不對嗎?
許多時候,我們豈不是很嚴格待人?
看到許多人物,只要違反一條律法,就視為十惡不赦,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現在為甚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徒15:10)
靠律法稱義,是普世皆然的觀念。
國家法律、道德良心、宗教教導,幾乎都是這樣的觀念。
唯有基督教,卻是截然不同。
我們的信仰,否定有任何人可以靠律法得以稱義,反而主張所有要稱義的人,都只能因信來稱義。這律法的軛,我們背得起嗎?
可是,靠律法稱義,有什麼不對嗎?
當然,我們到教會,有很多理由。
但是,這篇文章,我只打算從一個角度切入。
我懷著憂傷的心情,來和大家一起思索這問題。
是提醒,而不是責備。是勸勉,而不是指責。
我發現,許多人來到教會,是帶著很深的期待,期待著…… 別人能給我東西。
所以,
牧師要給我好的信息,
主啊!是你!你要去哪裡?
這是世界名著『暴君焚城錄』小說中的一個故事。其實,這傳說已流傳久遠。
雖是傳說,但是,非常感人,且發人深省。
我試著將之改寫出來。
尼錄皇帝為了娛樂,放把火把羅馬城燒了。事後,滿城群情激憤,要求找出肇事者。皇帝嚇到了,不敢承認是自己放的火。
基督徒,就是最好的替死鬼。因此,皇帝開始下令,四處拘捕基督徒。
已經許多同伴,被抓走了。
有些,已經被送入競技場被獅子咬死,或是被火燒死了。
因為我是基督徒,是上帝的兒子,所以上帝要、、、
因為我是基督徒,所以上帝不能給我任何苦難。
因為我是基督徒,所以我一禱告祈求,上帝必須馬上答應,不得延後回答、不得不應我求。
因為我是基督徒,所以我要找什麼對象,我會開好條件,上帝負責找來給我就對了。
因為我是基督徒,所以我喜歡上的對象,上帝要負責將對方與我送入禮堂。
因為我是基督徒,所以上帝絕不能讓我生病。
上帝可不可以讓我因為考試作弊被抓,突然想起小時主日學教過向耶穌禱告有效,因此做禱告後,老師不處罰,因而信主?
一直很不喜歡去碰觸這議題的。
因為,這很容易把上帝對錯誤情形的憐憫與恩典,讓人誤以為錯誤是正確,或是視為慣例與常態。
但是,由於常有信徒對此有偏差的觀念,
所以,我不得不出來做出提醒。
上帝可不可以讓人因為下面這些原因信主?
1、考試作弊被抓,突然想起小時主日學教過向耶穌禱告有效,因此做禱告後,老師不處罰,因而信主。
2、一個無神論的老師,用嘲笑的觀念來講解聖經,但某人卻因此聽了信主。
3、因為生病不會好,有天看到耶穌的照片,向耶穌照片膜拜禱求,結果病得醫治,因而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