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第一因与第二因’(韦斯敏斯德信条)
什么叫第一因、第二因?
问题:
1.第三章‘论神永远的定旨’第一条
‘神从永远,本他自己旨意的至智至圣的计画,自由、不变地决定一切将要成的事。但根据此点,神绝非罪恶之源,亦不侵犯被造者的意志,而且也并未废弃第二原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被确立。’
想请问的是:
‘而且也并未废弃第二原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被确立’,是否能说明?
什么叫第一因、第二因?
问题:
1.第三章‘论神永远的定旨’第一条
‘神从永远,本他自己旨意的至智至圣的计画,自由、不变地决定一切将要成的事。但根据此点,神绝非罪恶之源,亦不侵犯被造者的意志,而且也并未废弃第二原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被确立。’
想请问的是:
‘而且也并未废弃第二原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被确立’,是否能说明?
问题:
不好意思,我才看到韦斯敏斯德信条"论神和三位一体"而已,然后便想到之前看得雾煞煞的"亚他拿修信经",可以请教各位先进吗?
1.照基督教真道,我们不得不承认三位格者各自为上帝,各自为主。
For like as we are compelled by the Christian verity to acknowledge every Person by himself to be God and Lord;
我一开始的理解是"各自为上帝",那不就又变成三个上帝?
对照原文后,我想是不是所谓各自"为上帝"、"为主"指的是各自"有其作为"?也就是说,这里的各自为上帝,和我们一般说的"各自为王"(形体上的复数)并不一样,指的是不同位格有不同的作为,但仍是一个上帝
就敬畏 神的主权而言,我们人类可以用‘于是,神先前向他百姓启示自己旨意的方法已经停止’?这是否有逾越了 神的主权?
问题:第一章论圣经第一条
‘本性之光与创造护理之工,虽彰显神的善良、智慧和权能,叫人无可推诿;但都不足以将得救所必须的,有关神及其旨意的知识赐予人。所以神愿意多次多方将自己启示给他的教会,并向教会宣布他的旨意;以后,为了更加保守并传扬真理的缘故,而且为了更坚立教会,安慰教会,抵挡肉体的败坏,并撒但与世界的恶意起见,遂将全部启示笔之于书。于是,神先前向他百姓启示自己旨意的方法已经停止,故圣经成为我们最必要的。’
转载注:此文不适用于镜像站点。为了镜像完整性原文照登。
目前发现一些回应传送不出去的情形:
1.有附上网址
2.有表情符号
关于有附上网址部分,不是每次都不能回应。
有时可以,有时不行。
连我自己身为版主都一样,实在伤脑筋。
问题:
1. 所谓"上帝主动来找人/拣选"真的好"玄"
2. 如何知道自己蒙拣选呢?
1.所谓"上帝主动来找人/拣选"真的好"玄"
答: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
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
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罗10:15)
真心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问题是,假使你没有先真心信主,怎会真心求告祂呢?
但是,你要信之前,难道都没人传福音给你,你自然就会信?
很多人以为天主教是‘不知道已经因信称义了’,不是的,不要把别人看得太“无知”,人家可是信仰的内容上坚持着违反圣经的主干。
单单到了今天,玛利亚一项的“进化”,只要天主教一天不更正,基督徒绝不能与之合一,还未计其他!
玛利亚又好、孙悟空也罢,或者是阿当夏娃,再加个保罗,他们都不能拥有主基督的身份地位及能力,接收我们的灵魂。
那么,又向阿当夏娃求、又向主基督求,技术上还不是必胜?五教合一里什么都求齐了,圣经明说除上帝外不可有别的神!
不论技术上及信仰上,这个错误已可导致我们分别于天堂地狱上的程度去。
龚天民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