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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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教會,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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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自己家裡不要的東西拿來教會獻給上帝

有些人,包括我們自己,
有時,會把自己『家裡不要的』東西拿來教會,說是『奉獻』。

這是『奉獻』嗎?
還是把教會當『垃圾場』,還為自己的行為美其名叫『奉獻』?
我們真以為這樣的行為,是『奉獻給上帝』?

『你們把瞎眼、跛腳、生病的牲畜帶來獻給我,這還不邪惡嗎?
試試把這樣的動物送給官長,看他喜歡不喜歡,領不領你們的情?』
(瑪1:8)(現代中文譯本)

假使無法判斷,
那麼,聖經告訴我們一個簡單的方法:
你敢把這樣的東西拿去送給長官嗎?

我們送禮給長官,不敢說什麼送最好的,
但起碼,一定會努力送比較好的,不敢送爛的,不是嗎?

讓我捫心自問:
這東西,是我們敢拿出來送長官的嗎?
還是根本就是家裡不要的、用舊的、快報廢的、、、?

當然,大家會反駁:
難道我們不能把低賤的東西拿來奉獻嗎?
寡婦的兩個小錢,不就是蒙主稱讚?

『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
耶穌叫門徒來,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里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可12:41-43)

所以,把低賤的東西拿來奉獻,當然可以!
問題是,我們敢說那是『一切養生的』嗎?
就算不是一切養生的,但起碼,我們敢說那是『珍貴的』嗎?

『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
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12:44)

有些弟兄姊妹生活貧困、經濟困難、收入微薄,
這時,就算是一元、五元、十元,
都是珍貴的。
不要懷疑,我真的是說台幣『一元』硬幣!

因此,有些教會要求信徒不能奉獻一元、五元、十元這種零錢。
對此,我認為這是侮辱人,因為有些弟兄姊妹真的貧困!
可是,假使是經濟可以的成人(不是小孩),
做禮拜奉獻一元、五元、十元這種硬幣,還真的是侮辱上帝!

上帝指責那種拿『瞎眼、跛腳、生病的牲畜』來奉獻的行為,
稱之為『不尊敬我』!『不敬畏我』!『藐視我』!『污穢的奉獻』!
這樣的罪,不可謂不重。

『上主萬軍的統帥對祭司們說:
「兒子尊敬父親;僕人尊敬主人。
我是你們的父親,你們怎麼不尊敬我呢?
我是你們的主人,你們怎麼不敬畏我呢?
你們藐視我,還問:『我們怎樣藐視你呢?』
你們把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祭壇上,還問:『我們怎樣玷污了你呢?』
我告訴你們,是因為你們藐視我的祭壇!』(瑪1:6-7)(現代中文譯本)

弟兄姊妹們!
拿東西來奉獻,要獻好的!
所謂的『好』的判斷標準,不是『物質的好』,而是『內心與真正好行為』。

好比:獻一大堆,內心卻遠離上帝,這種奉獻上帝不要。

『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
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
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
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
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
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
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
(賽1:11-17)

好比:不幹凈賺的錢拿來奉獻,上帝不要。

『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
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23:18)

可是,真心誠意的奉獻,即使錢很少、東西很卑賤,上帝一樣悅納。

「美國有一個很感人的真實小故事:
一個小女孩,家裡很窮,住在破爛的地方,也沒什麼玩具和學用品。
她很希望去念主日學,
但因教會教室容量很小,有時她無法進去,只能坐在教會外面哭泣。
她的生命不長,小小年紀就生病死了。
(在經濟貧困的區域,有多少小孩能健康長大?)
死後,牧師去她家探訪,
在她非常寒酸破爛的個人用品中,發現一個從垃圾堆撿來的破爛小錢包,
裡面有一張小紙條,還有五十七分錢(連一塊錢都不到)。
紙條寫著:
「這是獻給上帝的,要讓我們小小的教會能建得大一點,
使更多的小朋友都能上主日學」

當牧師在講台上,講出這件事,唸出那段小紙條的內容時,
從此之後,奉獻大量湧進,
那些奉獻讓他們蓋了一間大教堂、容納數千人的大禮堂、一間醫院、還有一棟主日學大樓。」(注)

然而,話又說回來,我們也要很小心很小心,
假使明明就有能力,卻是把家裡用舊的、甚至不要的,拿來教會,
還美其名叫奉獻,這就得罪上帝了。

有時,假使自己有二手的物品,教會也有需要,
為了愛物惜物,捐給教會,並不是錯誤。
但是,請注意我說的重點—–『教會也有需要』。

不少時候,教會根本就『不需要』這些二手物品,
自己卻『硬塞』給教會,這就是錯誤!
教會不需要,自己卻硬塞破舊物品給教會,這是輕看上帝!
明明有好東西不拿出來,卻把自己不要的硬塞給教會,還說那是獻給上帝,
罪加一等!
就像初代教會亞拿尼亞和撒非拉,欺騙聖靈,想博取美名,
就招致上帝的嚴厲刑罰。

弟兄姊妹們!
我們不要藐視上帝,不要輕看奉獻的神聖性。

既然要獻,就要獻得蒙悅納,
不要獻得被刑罰。

家裡不要的東西,寧可丟垃圾場,
不要把教會當垃圾場,還說那是奉獻。

不要低估上帝的神聖與智慧,
更不要以為上帝看不見我們內心深處的動機與想法。

願上帝幫助我們。

註:要獻得可蒙悅納
小小羊


#1 基督徒 於 2019/11/15 22:26

基督徒
這種情況蠻普遍的,如果第一次接受別人的禮物就是很廉價而殘破不堪的,以後也會這樣回報別人。但是耶穌基督要誰償還呢?又是誰先給了上帝?

傲慢的人說難道你要我被釘上十字架嗎?其實我們不認識上帝時都是這樣的,不知道為何耶穌基督不救他自己?

為什麼呢?我想是因為他順服天父吧!基督教確實是再沒有比這更特別的了,十字架是刑罰罪犯的器具,怎麼能說是榮耀呢?那隻能是因為天父視之為榮耀。

不過,世上人不會輕易領情的,因為這意味著贖罪是必要的。我們開始對正統基督教之教義神學有了一點點體會,這第一步還是要從主耶穌的講論開始。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翰福音 10:16-18)

一個牧人,教會共同的最大牧者,如今我們所能夠獲得的最清晰明確的認知對象即是主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除此之外我們不知道還能記念什麼。

#2 訪客 於 2019/11/24 20:21

訪客
如果看到對方需要把自己二手電筒腦捐贈,而自己買新的使用是好的奉獻,還是應該自己繼續使用而買新的給對方。二手電筒腦品質仍不錯的前題下。

#3 小小羊 小小羊 於 2019/11/24 21:55

小小羊
給訪客:
『濟貧』和『奉獻給教會』,是不同的,
請不要搞錯。

聖經對於『濟貧』,一貫立場是『你有餘的』;
聖經對於『奉獻給上帝』,一貫立場是『獻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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