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主的名和神的旨意(轉貼)
有人奉神的名,把雙子星大樓炸了(九一一事件);有人為遵守上帝的旨意,把謀和的以色列總理拉賓刺殺了;也有人奉主名、藉神旨,預言中共要攻打台灣(一九九五閏八月);
或者是,命令教會尊他為領袖,甚至糾眾為營、殺人放火、斂財騙色、違法枉紀。套句羅蘭夫人的話:「神旨、神旨,多少惡行假汝之名而行之。」不過,正如有人錯用自由來行惡,我們不能因此反自由。同樣的,不能因為主名、神旨被作賤了,我們就不奉主名和神旨行事。
拉賓的謀和、德蕾沙修女的善舉、史懷哲的行醫,同樣是師出神旨。從聖經來了解,神旨是正本清源、防微杜漸之道。但什麼是「神的旨意」?
最常見的形式是:「我出國合不合神的旨意?」「神的旨意要我在哪家公司工作?」我認為這些問題本身已經不妥。流行的答案如:看見異象異夢、經文的支持、環境的應證、教會的同意、屬靈人的建議,而內心的平安就更是瞎子領瞎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