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成肉身的獨一救主(轉貼)
聖經,己經把人不可見的神,活顯在世人跟前。
那些亂神怪力的現象、抵觸聖經的真理,古往今來都不是上帝的彰顯。
陳終道牧師
約翰福音的第一章第一段,精要的把基督救恩的基本要道給我們解明了。明白基督救恩要道,不能不先明白這一段的經文。在這1-18節經文中,只要比較1至4、14、18節,就可確知所稱的「道」就是基督。試分十四點簡釋如下:
一. 道就是神 (1:1-2)
在這一小段中簡要的說明了基督的神性:
1. 祂就是神,又是神的話語,神的心意、形像與權能的表達。
聖經,己經把人不可見的神,活顯在世人跟前。
那些亂神怪力的現象、抵觸聖經的真理,古往今來都不是上帝的彰顯。
陳終道牧師
約翰福音的第一章第一段,精要的把基督救恩的基本要道給我們解明了。明白基督救恩要道,不能不先明白這一段的經文。在這1-18節經文中,只要比較1至4、14、18節,就可確知所稱的「道」就是基督。試分十四點簡釋如下:
一. 道就是神 (1:1-2)
在這一小段中簡要的說明了基督的神性:
1. 祂就是神,又是神的話語,神的心意、形像與權能的表達。
這是風中燭網友所提出的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應,謝謝大家。
請問,上帝是否安排世上萬事萬物?
如果是這樣那我們不就只是上帝棋盤上的棋子而已?
或者有我們無法測透和了解,而能使一切在掌握中卻又不失人的自由意志的方式?
謝謝!
Posted by 風中燭 at 2008年01月13日 22:44
這問題實在很難,也沒有絕對標準的答案。
以我目前的知識與了解,也實在不太夠格講解這部分。
所以,這篇文章,就當成是我個人的研究心得分享即可。
同時,也開放讓大家可以繼續補充。
哪種路線,屬於歸正神學?
最簡單的講法是:走加爾文主義路線的。
但是,這樣的說法,其實還是很籠統。
因為,馬丁路得和加爾文在路線上有一些差異,但主要信仰觀念卻幾乎沒什麼差別。
我們都同意、都贊許「公平」的可貴。事實上,我自己就很討厭那些破壞公平規則的人。
不過,有些情況,它真的不是屬於罪、或觸犯這些概念的層次,願意介紹和解釋一下當中的原理:
私人或公司本身擁有的資源及財產;小明擁有他的房契、汽車、書本、玩具等,ABC Company Limited持有的管理隊伍、生產機械、代理權的合約、旗下產品開發的專利註冊等(持有該公司股權的董事局,如其中的小明,即持有ABC公司的權益)。
小明有絕對權利按董事局的規章,去分配、分發、調配、贈送一切經由ABC Company Limited董事局的開會同意下的條款給他願意的人和機構;即使「外人」感到這是愚蠢不智或有欠公平的決定。它的「不公平」不是犯罪的層次。
舉例,董事局的成員大多是佛教徒,在ABC Company Limited有限的資源下,有兩個機構(甲公司是佛教背景,乙公司是基督教背景)急需等著物資救助,小明優先把物資贈送給有佛教背景的甲公司機構,即使乙公司是比甲公司更早的時候已經申請,小明以至ABC的Board of Director(s) 仍不屬於犯罪。重點不是「公平」,而是ABC的Board of Director(s) 本身就有「不贈送」的權利。
一個真正得救的人,自然會結出果子來。
我們有很多方法可以用來判斷是否有得救的記號。
但今天,我們特別要來思考的,是一個很特殊的得救記號…………管教。
『因信稱義』,是我們的信仰,也是使我們與許多錯誤信仰能分別出來的核心教義。
我們高舉因信稱義,因為,除了神,沒有人能使我們得救。
然而,在我們高舉白白的恩典、高呼因信稱義的口號時,
我們也絕不是輕忽稱義之後好行為的重要性。
我們依然堅信,真正的稱義,必然帶出行為上的改變。
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真正的信,必定帶出真正的好行為。
所以,滿口胡言亂語罵人、四處攻擊人的精神病患基督徒,有得救嗎?
我一直深信一件事:
假使我們信仰的觀念是正確的,我們對聖經的解釋是正確的,
那麼,我們一定可以解開反合性(paradox)的問題。
反合性問題、反合性經文,一直是很重要檢驗我們自己觀念是否正確的利器。
一個心地善良的人,只因上帝預定,就硬在此人心中動工,使他變壞人?
這問題,是很多人對預定論的攻擊。
但很可惜的是,這根本搞錯了。
預定論主張『全然的墮落』,因此,沒有任何一個人有良善的意志,只有行惡的意志而已。所有的人都已經死在罪惡的大海裡了,沒有一個活的。
既然人是全然的墮落,又怎可能出現一個人心中有良善,也一心求善,只因上帝棄絕,就把這努力要去天堂的人推到地獄去的情形?
事實真相是:除非先被聖靈重生,否則根本不會有人想要去天堂!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是這位三位一體有位格於始初之先就有的神子基督耶穌按著豫定的時候降世為人,這道並不是指「道理」,「道理」是死物,不會降世為人,這道也更不是由人所能思想或想像出來的道理或修練之法。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1:3)
漆弟兄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明明遍地都是一大堆拜偶像的人,他們都在尋求神啊,怎麼能說『沒有尋求神』的呢?
明明很多人都在尋找神,只是他們還沒找到而已,怎麼能說『沒有尋求神』的呢?
所以,聖經說『沒有尋求神的』(羅3:11)就說錯了?
還是,搞錯的其實不是聖經,而是我們自己?
我們都會承認,很多人都在尋找神。
他們會找到合他們心意的神,然後開始膜拜。
「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不應誤解為基督與凡人一般到「地上那刻」才「存在」,祂是瓦古之先、永恆之主為世人降生、受死、復活在豫定的歷史時刻的光輝中的榮耀表彰。
「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1:18)
陳終道牧師
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