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耶穌基督的信仰,不是換個神明來拜那麼簡單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從本質開始就無法相容,
也就是說,這是一個骨子裡就不能和其他信仰相容的宗教。
我們只要留意其他宗教,都會發現有很多共通點。
然而,很不幸的,基督教是根本無法與其他宗教信仰相容的。
關於這一點,那些多神信仰的宗教最清楚。
為什麼這樣說呢?
像印度教是多神教的,但是,很奇特的是,他們也會迫害基督徒、不能容忍基督教。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從本質開始就無法相容,
也就是說,這是一個骨子裡就不能和其他信仰相容的宗教。
我們只要留意其他宗教,都會發現有很多共通點。
然而,很不幸的,基督教是根本無法與其他宗教信仰相容的。
關於這一點,那些多神信仰的宗教最清楚。
為什麼這樣說呢?
像印度教是多神教的,但是,很奇特的是,他們也會迫害基督徒、不能容忍基督教。
有些專家與學者主張保羅前往大馬色路上發生的經歷,是一種癲癇發作現象。
真的是這樣嗎?
使徒行傳第九章
3 掃羅行路,將到大馬士革,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
4 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
5 他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6 起來!進城去,你所當做的事,必有人告訴你。
7 同行的人站在那裡,說不出話來,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
8 掃羅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甚麼。有人拉他的手,領他進了大馬士革;
9 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吃也不喝。……
在實體教會運作上,誰最大?
當然很多基督徒都會說『上帝最大』。
這很好,問題是上帝我們都看不見,而且我們還沒到天堂,都還繼續活在有罪的人間。
我們地上的教會,並不是像天堂那樣完美無瑕。
所以,既然活在現實教會裡,我們就還是不能不面對『人』。
若是這樣,教會裡,哪種人最大?
牧師最大?長老最大?信徒最大?大家打架?
在教會歷史上,主要的教會體制有三種:
主教制、長老制、會眾制。
現今教會大量流行的這些技術,到底有沒有人,願意認真想一下?
大聲宣告會比較有效?
那啞巴的基督徒弟兄姊妹怎麼辦?他們發不出大聲宣告的語言。
難道,他們的禱告就會比較沒效,上帝就比較不垂聽?
上到高山大聲宣告比較有效?繞行城市比較有效?
那麼,坐輪椅、甚至躺在病床無法行走的弟兄姊妹怎麼辦?他們爬不到高山去宣告、也無法繞行城市。
難道,他們的禱告就會比較沒效,傳福音就比較沒力?
舉手禱告比較有效?
那麼,沒手的弟兄姊妹怎麼辦?有些弟兄姊妹,甚至是一出生就沒手了。他們無手可舉。
教會禮拜,要吹號角?
教會禮拜,要有女信徒穿古希臘衣服跳舞?
教會禮拜,要拿旗子跑?
我們會不會有點時空錯置?
教會禮拜,是不是越來越像民間拜拜的廟會?
如果所謂的回歸聖經,竟然是去聖經找各種儀禮,
那麼,哪天我們教堂建築出現依照舊約聖殿結構縮小版來建;
哪天教堂裡也開始出現聖所、至聖所、金燈臺、陳設餅;
新約信徒還要守十一奉獻嗎?
我們這裡已經講過很多了,這次只簡單講一些精義。
有人會說,初期教會歷史,並沒有規定要十一奉獻。
對此,我反而要問:
大家覺得,初期的教會,是比我們虔誠,還是比我們不虔誠?
舊約『十一奉獻』的教導,已經被新約『全人奉獻』、『甘心樂意』奉獻的教導所成全。
所以,這種『成全』,是屬於『標準提高』的成全,還是屬於『廢止不用』的成全?
當然是前者!
為什麼?
聖經絕不會自相矛盾!鐵定明文的遵守安息日如何及為何被於主日的敬拜和紀念去「成全」,這精義的示範展示了我們必須明白整本聖經的總原則,掌握總原則就是貫通全本聖經的重要原則。
唐崇平牧師
舊約記載有關安息日的經文,如:「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創2:1-2)「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8-11;申5:12-15)。
舊約儀禮部分,很多已經被新約成全,我們現今不需再遵行。
但是,精義部分、道德部分,我們可就要小心了,不能輕率就說新約信徒不需要遵守。
整個舊約十誡,與儀禮直接相關的,就只有一條,就是第四誡『守安息日』。
問題是,我們新約信徒難道就可以不用守十誡?
或是說十誡裡,其他九誡我們都遵守,第四誡守安息日就徹底廢除?
弟兄們!姊妹們!
假使我們以為安息日的律法,只是單純的儀禮律而已,那表示我們讀經實在太不用心了。
『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出20:10)
猶太人面對第四誡守安息日的經文,拚命在『無論何工都不可做』的細節裡打轉,卻把這律法的精義置之不理、也不想認真思考。
新約時代的信徒,不需再守舊約律法,所以我們不需守安息日、不需十一奉獻了?
我們已經從好幾個角度,來詳細探討過新約時代信徒和舊約律法的關係了。
這次,我們要來看兩個在舊約聖經裡,很重要、也常常被提起的:
守安息日、十一奉獻。
在此,我們再來複習一下基本的觀念。
1.『稱義』,是在講得救部分,這與個人行為完全無關,完全是因信稱義。
2.『成聖』,是在講得救之後的人該有甚麼表現的部分,這與個人行為有關,但絕對需要時時定基於因信稱義,也需要時時唯靠恩典,但基督徒自己也要努力去行。
3.主耶穌來了之後,舊約已經被新約『成全』,所謂的成全,有時是用更高的標準來取代,有時是因為被成全所以就被廢止。哪些要採用更高的標準,哪些要採取廢止,要仔細小心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