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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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9日護教與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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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不夠好,所以還不能成為基督徒?

我的品德還不夠好,所以還不能成為基督徒?

等我品德夠好,我才能成為基督徒?

我還沒辦法遵守聖經規定,所以還不能信耶穌?

等我有辦法遵守聖經規定,我才能信耶穌?

這是一種蠻常見的說法,但卻是錯得離譜的觀念。

因為,這表示說話的人還是不懂什麼叫『救恩』。

救恩,簡單說,就是——–拯救的恩惠。

講白話一點,就是——–救你這個死人!這是恩惠!

死人沒有能力自救,只能完全等別人來救。

當你欠人一千億,而你月薪只有二萬元,

你說:「等我賺夠錢來還你」。

問題是,可能嗎?

給你十條命都不夠!

這時,有人願意為你付出一千億,使你完全免債,

這就是恩典。

一個欠一千億的人,想要等自己賺到錢來還清債務,這是緣木求魚。

一個欠一千億的人,有人願意為你付清債務,這時越早接受越好,不可能還想越晚接受,甚至還想靠自己力量。

沒有一個人有能力靠自己力量變成完全遵守聖經的好人,

沒有一個人能行出一切聖經的規定才信主,

因為,沒有人做得到!

世界上從來沒這種人!(除了耶穌基督以外)

基督徒的努力遵行聖經規定,是信主『之後』,不是信主『之前』。

信主之後,上帝賜下力量,我們才開始有能力遵行聖經規定。

但即使如此,我們也不可能完全遵守一切聖經規定,沒有人能做到,而且今生絕對不可能。

真正的完全遵行,要到天堂去以後才有可能。

所以,想靠自己力量先變成好品德、遵守聖經規定的完全人,之後才想信主,

這就像欠債沒能力還清的人,卻夢想靠自己力量還清一樣的荒謬。

越是知道自己無力還清,越是要趁早接受別人恩惠。

越是知道自己沒能力遵行聖經,越是要趁早信耶穌。

越是知道自己重病,越是要趁早接受治療。

我們千萬不要反其道而行,做出救不了自己的錯誤決定。

這世上,不太有人願意為你付出一千億。

但是,有一人比所有朋友更朋友,比所有親人更愛你,就是耶穌基督。

而且,祂做的,不僅是付出一千億,而是更高的付出生命。

『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15:13)

『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這,就是恩典。

恩典,只能感激涕零地接受,而不是不自量力去拒絕。

小小羊


正是因為我們不夠好 更要親近耶穌 到上帝面前來…
恩典是白白得來 給凡是相信的人 ^^"

Posted by 路人 at 2013年04月1日 04:15

我的品德還不夠好,所以還不能成為基督徒?
等我品德夠好,我才能成為基督徒?
我還沒辦法遵守聖經規定,所以還不能信耶穌?
等我有辦法遵守聖經規定,我才能信耶穌?
這是一種蠻常見的說法,但卻是錯得離譜的觀念。
因為,這表示說話的人還是不懂什麼叫『救恩』。
其實,在我一開始有感動時,那次的佈道的呼召我並沒有出去,
因為我就是這樣想。
而那次的佈道,嚴格說來不算佈道。
它是一群美國婦女自費來到台灣,舉辦為期4天的活動。通常早上有一位心理學醫生演講有關夫妻相處,下午做做簡單的美國菜及手工;而最後一個下午,他們排排站講自己的見證。我的感動及震驚是來自於當他們做見證時,那畫面,我在一個月前做過一模一樣的夢。
而由於他們並沒著墨於救恩或主的道,只是講見證:因著耶穌,所以我……
由於我的夢境,我想搞懂這是怎麼一回事,我問邀請我去參加這個活動的鄰居在哪聚會,我就一起去作禮拜。
那是靈恩派的教會,第一次去傳道(當時還在上神學院的課,她是先開了教會,才去作神學院學生。)(那時我對基督教一點概念都沒有。我不知道福音派、靈恩派;甚至以為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差別是神父不能結婚。)送我一本聖經。她再三強調要自己讀,不要去看其他的書(諸如註釋等等)。
我一參加禮拜及一讀聖經,常常淚流滿面。我覺得不行了(不能等我搞懂),我就受洗了。我是4年前3月多時參加那個佈道會,4月復活節我就受洗。
以後,約幾個月裡,我看到種種奇怪的事(就是您這裡常常提到的一些靈恩派問題),所以當年9月我來到現在我所待的福音派教會。
我想說的是,如果那佈道根本講不清楚主的救恩(其實是沒講),或者像後來我去的那教會,牧者其實並沒有裝備好自己(就算她後來神學院畢業,她的神學觀念還是亂七八糟的);這樣之下,慕道者很容易會有以上您說的說法出現。除非,她自己找草吃。
其實,當時決定離開是非常痛苦及矛盾。那念頭糾纏我很久,我不斷禱告尋求;終於離開。因為傳道及肢體真得很nice及熱心,但是我實在無法再認同下去了!!

Posted by 維甄 at 2013年04月1日 17:05

簡單說,原則是:信了才會變好。
變好是靠著信,不是靠自己。
信耶穌,不是靠著自己來信,這是誤解何為信了。
信,就是承認自己有罪、不足、虧缺,才需要來信。
這信仰不是我們夠好了才有資格來信,
如果我們已經夠好了又何必信呢?信自己即可。
其實,有這種誤解,是因為不明白「信了才會變好」的原則。
人的罪,唯有信耶穌才能得救,別無他途。
我們人可以因看到好基督徒而明白自己不夠好,
但卻不明白好基督徒之所以好乃是因為他信耶穌,不是靠他自己的,所以才叫基督徒。
但就算明白了,能夠真的承認自己罪孽深重無法自救而願意來信耶穌的,就是主的揀選了。
會有「因為我不夠好,所以還不能成為基督徒」的想法,其實是還覺得自己有一絲的良善是可以救自己的,於是也跟著誤解了那些好基督徒是自己先變得夠好於是成了基督徒。
但真理是,人的裡面是連一絲良善也沒有的,總是有罪性,就算沒行出來,卻不可能沒動過惡念。
主耶穌來,正是要解決我們這些罪惡的問題,信靠祂的人,就必得救!

Posted by 韻安 at 2013年04月1日 22:22

馬太福音 19:29-30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有古卷在此有: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為了快樂的緣故而信,更難或更容易?
可能有人動機是為了遠離昔日的愁苦,或為了與仇敵和好,這些本來在道德上不是絕對都錯的,甚至可以是很高貴的情操。
只是,誰要受到逼迫,誰要進入那永生,也不是人們可以憑著自己的意願決定的。那麼,為何不是「宿命論」呢?
如果是宿命論,那將死的是因為命運之中註定要死。預定論的結果不是很難死,而是在神的主權預定之下,不死的必定不死。如此才有保證。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4月2日 02:38

給請問:
不相干問題,請寄信到信箱來。
小小羊 上

Posted by 給請問 at 2013年04月2日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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