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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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4日成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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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家中』祭祖或拜偶像的食物可吃嗎?

問題:

感謝神,閱讀了您部落格中關於吃祭偶像之文,

讓我對於吃或不吃有比較清楚的概念。

但我心中還是有些疑問想請教:

若是『家中』祭祖或家中拜過偶像的食物可以吃嗎?

有時無法分辨哪些有拜過哪些沒有拜過,

若是不吃反而會引致家人不悅與批評。

因為要不要去吃『廟會』或『喪禮』食物比較能避免,

但對於朝夕相處的家人則有困難,

並且擔心他們因此對我們的信仰有誤解。

(隱私已去除)

答:

你低估這段經文的意思了:

『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林前10:27-28)

這經文不是只能用在『赴筵席』,而是連家裡有人拜拜也一樣,懂嗎?

換成你的情形,這經文意思就是:

倘有你家不信的人要叫你在家裡吃飯,你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若你家不信的人對你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

懂了嗎?

重點很簡單:

1.不須要主動去問,反正人家沒特別講,你就是放心吃便是。

2.請你家的人不用告訴你這有沒有拜過,告訴他們以上聖經規定。

3.假使你家的人白目,硬要告訴你哪些拜過、哪些沒拜過,那你就不能吃那些拜過的。

4.如果你家的人真的有那麼白目,那我認為你就不用去管你家人的不愉快,照聖經規定去拒吃。

小小羊


能引用如下耶穌的話,來看待祭拜之食物嗎?
(太15:10-11, 16-20)
耶穌就叫了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要聽,也要明白。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耶穌說:「你們到如今還不明白嗎?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裡,又落在茅廁裡嗎?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 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人。」
(可7:14-23)
耶穌又叫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聽我的話,也要明白。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惟有從裡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耶穌離開眾人,進了屋子,門徒就問他這比喻的意思。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嗎?豈不曉得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污穢人,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裡。(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又說:「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
還有保羅說的:
(羅14:14-15)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Posted by andantechang at 2014年9月4日 21:42

給andantechang:
你拿出這些經文,是嚴重不足的,不足以拿來建立教義的。
為什麼?
因為『不完整』—-很多重要經文都漏掉。
要建立『完整』觀念,當然不用背出『全部』相關經文,
但是,『各重要要點』的經文,都要講到才行!
我舉個例子,以基督徒可不可『離婚』為例,
假使只搬出『同重點』的幾句經文,那是不行的。
很多人只會搬出『不可離婚』這類經文,但卻遺漏『可離婚』的經文,
那樣怎能拿來教導正確觀念?
聖經裡有兩類可離婚的經文:
1.配偶淫亂
2.不信者要離去
假使這兩個重要要點的經文沒注意到,
那這種『不可離婚』的教導,其實常常不過是另一種斷章取義罷了。
以『祭拜的食物』為例,你只搬出這類『食物沒關係』的經文,那是不行的耶!
因為,祭拜的食物,起碼有三大類狀況:
1.廟會
2.請客
3.市場
沒考慮這三大類狀況,這時,根本不可能有正確的認識。
這些經文與教導,我教導過了,請自行研讀:
發問:可以吃拜過偶像的食物嗎?
基督徒與喪禮、拜偶像相關文章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9月4日 22:25

小小羊,上方回應的最後一個連結錯了
正確應為 11154735.html

Posted by 匿名路人 at 2014年9月5日 02:08

感謝匿名路人提醒,已更正。
謝謝。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9月5日 09:09

其實我不太明白「為對方良心不吃」。
如果對方是「弟兄」,這我明白,因為會絆到他:
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裏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哥前 8:10-11)
但如果對方是「不信的人」呢?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哥前 10:28-29)
這個情況明顯不同,不信的人不會有良心軟弱的狀況吧?例如我有位佛教的朋友,他認為基督徒吃祭偶像的食物會招致禍患,這時我還須要為他的良心不吃嗎?

Posted by Ken Hung at 2014年9月5日 22:40

祭拜的食物,至於不信的人,我不太能體會他們是如何想的,可能是出於尊重,外邦人這種觀念不知從哪來的?如果是給回教徒,佛教徒的食物,我會提醒某些食物有豬肉和牛肉,是基督徒尊重異教徒的信仰,就如外邦人尊重基督徒一樣。

Posted by wwwww at 2014年9月5日 23:08

1.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哥前 10:28-29)
這個情況明顯不同,不信的人不會有良心軟弱的狀況吧?
答:
不對!
本句經文依然是指『良心軟弱』。
良心軟弱,是不管已信者、未信者都可出現的狀況。
所謂『良心軟弱』,在這些經文裡,具有『錯誤認知』的意思。
這種錯誤認知的情形,已信者、未信者都可出現。
另外附帶說明一下,本段講的是筵席(請客)的情形。
聖經說去吃飯,就不用過問有無拜過,放心吃便是。
但假使有人『白目』,故意去講這是拜過的,
我們就為了那個白目者軟弱的良心不吃。
而依據聖經對於智慧、選朋友的原則,遇到這種人,要閃遠一點。
2.例如我有位佛教的朋友,他認為基督徒吃祭偶像的食物會招致禍患,這時我還須要為他的良心不吃嗎?
答:
假使是他『拿給你吃』,那你就不該吃。
假使在市場買的東西是拜過的,你不用理他。
另外,你可以對他講述正確觀念,因為有時未信者真的是不懂。
但假使講了之後,他依然堅持自己那種錯誤認知,
你還要和他當朋友一起吃飯,那是你自己找的。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9月6日 09:26

"有位佛教的朋友拿祭偶像的食物給你吃,那你就不該吃。"
上述情況,我可以當著他的面作感恩謝飯禱告,並禱告潔淨食物,
然後再吃嗎?

Posted by andantechang at 2014年9月6日 09:49

"有位佛教的朋友拿祭偶像的食物給你吃,那你就不該吃。"
上述情況,我可以當著他的面作感恩謝飯禱告,並禱告潔淨食物,
然後再吃嗎?
答:
你這樣做的聖經依據何在?
聖經清楚告訴你『拿東西給你,還故意告訴你祭拜過,而且他本身觀念錯誤』,
這種情形是『不要吃』,你在潔淨禱告些什麼?
食物有鬼,所以要潔淨?
你在潔淨些什麼?
園地批判潔淨禱告的錯誤,你沒讀過嗎?
http://search.blog.roodo.com/index.php?blog=yml&q=%E6%BD%94%E6%B7%A8%E7%A6%B1%E5%91%8A&sort=u
弟兄!你要多讀文章啊!
因為很多東西,都是園地教過多次,但你卻似乎毫無概念。
你很多發言,幾乎都是這樣,——喜歡講,卻不喜歡讀。
這樣不太好耶。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9月6日 10:35

假設有個基督徒學生,每天帶便當上學。
班上有個異教同學,每次當基督徒同學謝飯時,就跑來按著便當
說要獻給XXX偶像,那基督徒同學怎麼辦?
(羅14:14-)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

Posted by andantechang at 2014年9月6日 11:01

給andantechang:
唉!看來,你還是繼續照我過去規定,禁止公開發言好了。
有問題,寄信到信箱來吧。
你是真心想學,還是想拚命證明自己有理?
你問的,和我們討論的,是同樣的東西嗎?
我回答你這問題好了:
「班上有個異教同學,每次當基督徒同學謝飯時,就跑來按著便當
說要獻給XXX偶像,那基督徒同學怎麼辦?」
答:
根本不用理他,照吃便是,連什麼潔淨禱告都不用。
但是,你問的這問題,和我們討論的,根本就是不同問題。
我們在探討『別人的食物』,你卻拿『我們自己的食物』來扯,
這是在幹什麼?
接下來,你只要發言,我就直接刪文,不再解釋。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9月6日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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