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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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順位——-「道」還是「潮流」?不隨潮流就是落伍?

因為民調顯示年輕世代高比例支持同性婚,所以基督教也必須迎合民調?
因為潮流顯示同性婚是大趨勢,所以基督教也必須順應潮流?
因為假使我們不這樣做,我們就會站在落伍的一方,喪失這些族群?
是這樣嗎?

其實,假使這是主軸原則,
那主耶穌不用來世界受死!
先知不用大聲疾呼要求基督徒不能被潮流污染!
順應潮流即可,何必背十字架?


潮流本來就是拜偶像,幹嘛違反潮流要求信奉獨一真神?
潮流本來就是同性戀,幹嘛要求不準效法迦南當地民族的主流風俗?
看不懂民調與趨勢嗎?
上帝最笨?最古板?最守舊?

如果『愛人』就等於基督教,那基督教不需存在,
因為講愛的宗教太多了。
事實上,不用宗教,一般人與學問都知道要愛人。

如果以為『愛人如己』就是基督教,
那表示輕看上帝自己講的第一句———『要先』『全心全意愛神』。

『耶穌對他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太22:37~39)

如果以為『神愛世人』就是基督教,那表示斷章取義濫用經文,
因為神愛世人經文後面要求——-要信耶穌才不會滅亡。
而耶穌在其他地方又補了一刀——遵守上帝命令(聖經)才是真正信耶穌。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
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
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約14:23-24)

十誡的第一部份是『神誡』,不是『人誡』。
『先神後人』,是聖經一貫的主張。
既然如此,『人』的潮流、民調,怎可能順位排在『神』之前?

沒錯,基督徒要盡量與眾人和睦、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但是,那不能無限上綱。
眾人違反聖經的潮流與民調,基督徒就是不能隨眾!
先知都是被民調主流與社會潮流處死的!
耶穌也是被民調主流與社會潮流處死的!

基督教信仰假使只是一個依據民調與潮流來決定信仰內容的宗教,
那麼,這個宗教沒有什麼值得信的,更不需如耶穌說的死生相許。
因為,那表示基督教並沒有什麼永世不移的教義,只有隨波逐流不斷變動的內容。

正是因為基督教有強大的不肯媚俗、不肯隨眾、堅持獨一的排他性,
所以基督教正顯出其可貴與獨特之處。

愛人並不是隨眾與媚俗。
愛人是———我一面堅持你是犯罪,但依然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
而不是說你對我對他也對、通通都對。
對兒女百依百順、一切順從兒女喜好的,並不是真愛,而是溺愛。
我們不會認為溺愛的家長是真正愛孩子的家長。

假使基督教是隨眾與媚俗的信仰,
那麼,這宗教恐怕連初期都存不下去。
因為,最偉大的君王耶穌基督出生的第一天,竟是生在卑賤的馬槽,
而不是一般人以為君王該出生的皇宮;
而當時猶太潮流就是政治彌賽亞,可是耶穌基督傳道時從來就沒屈從於這種龐大潮流中。

事實上,基督教的存活,不是靠隨眾與媚俗而來;
而是靠寧死不屈的堅守而來。

『殉道者的血,是教會的種子』——–古教父名言

什麼時候,基督教成為媚俗的宗教,
什麼時候,基督教就墮落成帶人下地獄的宗教。

不要搞錯方向了。

小小羊


#1 Brandweer 於 2017/09/04 05:13

Brandweer
小小羊弟兄 平安,

想到「不『盲目』從眾,跟隨潮流」,小弟有小小想法。且 羊兄亦早有如此回應小弟本人,與「林同學」弟兄。

不可誤判絕對與相對,不可於「相」對領域非黑即白。

且「地上國」不等於「上帝國」。

小弟不才,於如此區分絕對相對領域,於種種實務「細部」,尚有「難言之隱」,不便公開提問。

聞 羊兄時間有限,無法接納私訊,小弟體諒之。

故有一小小建議,不知可否推薦私訊 貴園地「時間更充裕」之「歸正」前輩,解答小弟「等人」疑惑。大前提仍為, 貴園地「未曾」教導(包括回應),提問者「已有搜尋,積極閱讀」相關文章「及回應」,且提問者「不做」只問不讀者。

現時,小弟之教會,總人數過多(「講台」內容以符合「歸正」神學之內容為主,人生智慧有限,且周邊「並無」合法登記之教會。),且受「官方行政規定」限制,「難以」大量植堂。牧師「難以」深入對「個」別信徒聖經輔導。

若 羊兄以為暫時不可,小弟仍尊重之,「不願」於此「私人」部落格強求。

感激不盡!

–Brandweer弟兄

#2 小小羊 於 2017/09/05 09:45

小小羊
給Brandweer弟兄:

我會關閉信箱,不再接受來信,
只在園地回復相關回應,
原因非常多。

在此針對『個別輔導』部分,
我只講眾多問題的其中一個狀況。

個別輔導,幾乎都要深入、信件多次來回。
那種大量的時間與心力耗費,非外人所能想像。
我這樣做,非常多年,
幫過的弟兄姊妹無法數計,而且常常是同時幫助多人。

這裡面,自始至終,對我充滿感謝與敬意的,非常非常多。
但很不幸的,『與我同桌吃飯的,用腳踢我』,這種人,也不在少數。
多少的心力與幫助,只因為某些狀況不合對方胃口,
對方就可以無盡的謾罵、造謠、扭曲、以傷害我為樂、、、。

我不是什麼聖人,只是凡夫俗子。
打落門牙和血吞,內心悲苦無處講,只能默默承受,
深信上帝在天上看,祂在天上必還我公道。

今天,連對我都敢這樣,更何況是對其他義務支援的弟兄姊妹?
園地早就有找過弟兄姊妹,來輔導其他肢體了。
但是,也幾乎每一個支援者,都遇到這種「被踢」的處境。

所以,很多東西,不是沒做過,
而是很難做下去。

未來園地一樣維持目前政策—–
有相關問題,就在相關文章發表回應與發問。
有空有感動的弟兄姊妹,就會在自由且匿名的狀況下,
作出回應或解答。
我會對每一篇回應進行審查,確認可以才會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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