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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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7月11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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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懇請大家讓『離婚』二字從字典中消失

今天我要講的,不是從可不可以、有沒有犯罪來切入;

同時,也不是定罪,更不是表示大家都一定要這樣做不可。

我已經詳細說明過聖經中,關於離婚的嚴格限制。

請參閱:

基督徒可以離婚嗎?聖經說法

任何不合這些條件的離婚,都是不合適的。

如果合乎這些離婚的條件,那麼,離婚並不是犯罪。

然而,今天我要講的,不是從可不可以、有沒有犯罪來切入;

同時,也不是定罪,更不是表示大家都一定要這樣做不可。

聖經才是我們唯一的真理。

『聖經』所啟示出來的真理,是我們都必須遵守的(但這不表示我們就不會軟弱)。

其他『人』的話,都不能當成真理,只能做為參考。

但是,這也不表示『人』的話就毫無道理、毫無價值。

我們都是人,都是軟弱的人。

若有人很堅強,那感謝主,那是主的恩典。

但是,我是個軟弱的人,而我也知道,很多人也和我一樣,非常軟弱。

『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4:27),這句話很簡單,但卻是上帝很重要的提醒。

我們不僅軟弱,而且,還活在一個彎曲背謬的世代。

我們接觸的各種資訊、媒體、報章雜誌、廣告、書籍、各種觀念、、、,都讓我們覺得『離婚是婚姻的標準選項』、『婚姻維持不下去,離婚是可以的』、『沒有愛了,就可以離婚』。

我們不僅接觸這樣的訊息,我們更是逃也逃不了,除非我們要離群索居。

讓我們捫心自問,我們今天還能讀到、看到、聽到多少要求大家堅守婚姻、不離不棄的資訊?

且讓我這樣下一個結論:

在這時代裡,『個性不合、沒有愛了,就可以離婚』,已經成為一種深深滲透入每個人心中的時代觀念了。

離婚的標準,已經成為『由我們個人自己決定』。

沒有絕對的標準,只有相對的標準。

而所謂的標準,就是『我個人的感覺』。

我覺得,我已經沒有愛了,就可以離婚;

我覺得,我維持不下去了,就可以離婚。

我們是罪人,是軟弱的人,是浸在世界風潮染缸中的人。

上帝要求我們,務要分別為聖。

但是,那是何等艱難的功課啊!

因為,上帝並非要我們離群索居當個隱士,或是進入修道院與世隔絕,來達成分別為聖的命令;

而是要我們在罪惡的世界中,達成分別為聖。

所以,我們是入世的,但又不能沾染世俗的罪惡;

我們是活在罪人中的,但卻要努力追求成聖。

這實在很難很難。

隔離,是比較簡單的方式,卻不是上帝要我們進行的方式。

我們要在病菌肆虐的環境中,靠著主的力量,不被病菌傳染。

有位偉大的屬靈偉人,曾講過這樣的觀念:

最偉大的屬靈操練,不是在修道院裡,

而是在工作上,還有婚姻裡。

一方面我們軟弱,另一方面我們又受罪惡的世界觀念影響,

這樣的話,我們如何維持婚姻,而不受世界離婚潮流的影響呢?

在這裡,我不講一些如何維持婚姻的技巧與大道理。

有太多這類的書籍與資料了。

我只講一個觀念,而這,也是我誠摯的懇求…………

不是宣告上帝的命令,而是我這軟弱的人衷心的懇求………

一旦結婚了,就把『離婚』這二字,從字典中消除吧?

假若離婚這二字依然活在我們心中,

那麼,當我們軟弱的時候,離婚這選項就會活起來,引誘我們;

假若離婚二字依然活在我們心中,

那麼,我們就絕對有可能付諸實現。

我們是軟弱的人,正因為軟弱,所以,我們某種程度下,只能逃避誘惑。

我懇求大家把這選項從心中刪除,不是因為不知道人的軟弱,而是正因為知道人的軟弱,所以我們不給魔鬼留地步。

讓『離婚』這選項留在我們心中,它就有機會趁著我們軟弱時,不斷發出誘人的聲音,引誘我們付諸實行。

不要低估社會環境的影響力,更不要高估自己的抵抗力,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更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是永不再犯罪的聖人。

唯有承認我們依然是軟弱會犯罪的人…………雖是聖徒,但仍會犯罪…………否則,在高度的自信之下,我們如何能戒慎恐懼呢?

當然,有人會說,聖經確實有說某些情形是可以離婚的。

沒錯,聖經的確是這樣講的,我不僅沒忘,還記得很清楚。

但是,且讓我這軟弱的小弟兄,做一個溫柔的小提醒:

聖經說在某些情形下『可以』離婚,但可不是說在某些情形下『一定』要離婚。

可以,是許可;

一定,是命令;

可以離婚,不表示我們一定要離婚。

而正因為我們是何等的軟弱,所以,我們更要將離婚這選項從我們心中刪除掉,不讓它來誘惑我們。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當離婚成為我們的選項時,我們何時付諸實行呢?

沒錯,犯姦淫可以離婚,

但是,要幾次呢?一次的外遇就離婚嗎?

聖經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就是犯姦淫了』,所以,先生腦袋動了淫念、看了清涼圖片,就付諸離婚?

這些離婚,都沒有脫離違反聖經對離婚的限制。

但是,我們真要這樣付諸實行嗎?

那個付諸實行的忍受點,在哪裡呢?

一次?

七次?

七十個七次?

我承受不住的那一次?

我要再強調一次,因為這樣而離婚,並沒有違反聖經。

但是,我用這樣的方式,是要讓大家真的很謹慎小心,去思考這個嚴肅的議題。

很多人會說,我受不了了、我再也沒有辦法了、對方再也不會改了、、、。

是的,我們一定有理由,而且,這些理由都非常充分而且有力。

但是,我還是必須說,而且是溫柔的說,不是命令:

如果,連我們這樣重罪的人,上帝都能拯救了,

那麼,世上還有什麼事,是不可能的呢?

在那全能的主面前,還有什麼難成的事嗎?

我們的信,絕不是建立在『相信自己』。

事實上,我們自己,哪有什麼值得信賴的地方?

我們不能確定自己明天會死還是會活,

我們不能保證自己考試一定永遠第一名,

我們能保證什麼呢?

有什麼可以值得信任的地方呢?

我們的信,從頭到尾,都是建立在對神的信心上。

不是『相信自己』,而是『相信上帝』。

我們不相信靠自己的力量,能改變什麼事;

但我們一定要相信,靠上帝的力量,沒有難成的事。

另一個常見離婚的理由,『個性不合』,則和外遇離婚不同。

外遇離婚,有聖經依據;

個性不合離婚,連聖經依據都沒有。

我可以保證,只要您相信『個性不合可以離婚』,那您一定可以找到幾千幾百萬句詞藻華麗、非常感人的文章或句子來支持您。

『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當情緣已盡,請讓我們溫柔地別離』。

這樣的句子,找都找不完,我要寫,也可以寫都寫不完。

然而,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且讓我輕聲提醒:

溫柔不表示真理,

動人未必是真理,

感人肺腑也不一定是真理。

多少世間的學問、觀念,在美麗動人的包裝下,一次又一次打動我們的內心,

使我們迷惑了、動搖了,在不知不覺中,我們也開始以為,那豈不是真理嗎?

如果,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的血,祂對我們的呼召:來跟隨我,

不能使我們願意追隨祂,願意放棄世上一切違反聖經的觀念來追隨祂,

那麼,我還能再說什麼呢?

當聖經不再是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

當聖經不再是我們判斷真理的依據;

當聖經裡上帝的話成為可以打折、可有可無的一套理論;

當信仰只是一種觀念、只是一種勸人為善的東西,而不是我們真的願意用生命去捍衛、生死相許的生命之道,

那麼,我們是在信什麼?

不要信了!否則只是為自己製造一些罪惡感而已,又有什麼意義呢?

然而,如果我們的『口裡承認,心裡相信』,是那種『以生死相許』的信,

那麼,我們又怎能不臣服在上帝話語的面前呢?

上帝的話,就是真理。

上帝說『個性不合,不是離婚的條件』,這就是真理,我們就是要接受,沒有藉口、沒有理由、不能打折。

做不到,是一回事;

但不要因為很難做、或是做不到,就乾脆把上帝的標準降低,甚至刪除掉。

有人會說,不是我要離婚,是我的另一半要離婚,我因為愛對方,所以成全他(或她)。

因為對方要自由,所以我成全他(她);

因為對方有外遇,所以我成全他(她)。

但是,我們如果真的愛對方,可以這樣嗎?

我的孩子要去當殺人犯、要去吸毒、要去賣淫,我因為愛我的孩子,所以成全他,就讓他去吧?

上帝對屬祂的人的愛,是這樣的愛嗎?

先知何西阿對他那淫蕩的妻子的愛,是這樣的嗎?

當另一半要離婚,很多時候是對方不懂,或是對方犯罪。

這時,清醒的一方,不應該是順從對方,而是該堅守立場。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讓我們再來看這句耳熟能詳的經文。

這經文,創世記說過,主耶穌說過,保羅又再說過。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

主耶穌又說: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

每當我思索婚姻的問題,

每當我夫妻吵架,

每當我另一半因為憤怒提出要離婚的要求時,

上帝的這些話,是何等令我戰慄。

上帝的話,是劃破天際、跨越時空的真理,

沒有任何一種學說、理論、觀念可以和祂的真理敵對,

也沒有任何一個違反聖經的學說、理論、觀念,可以在祂真理面前站立得住。

當我越深深思索上帝這些關於婚姻的話,我越深深畏懼:

上帝對婚姻最原始的心意,就是不要離婚。

除了生命的終結之時,否則,夫妻就是一體,人不可分開。

是的,因為人軟弱,所以上帝許可人在某些條件下可以離婚,正如上帝也許可舊約屬靈偉人的多妻。

但是,當我走在信仰的路上,仰望上帝的榮耀,看見自己的罪孽時,

我只能發現上帝那何等高的標準。

我不敢、也不願、更不能去把上帝的標準降低,

而是願意以上帝的心意為我努力的目標。

這不是說我就能做到,但我願意努力去做。

我像個學步的孩子,會跌倒,但我依然願意學習。

對於已經離婚的人,

對於忍受不住而離婚的人,

我這篇文章,絕無任何譴責之意。

因為這篇文章設定的對象,是那些沒有離婚、或是想要離婚的人。

對已經離婚的人,即使是違反聖經規定而離婚,我在此只簡單勸勉:

沒有任何一個罪,是大到主耶穌不能赦免的。

這是我們身為一個罪人,最大的盼望與安慰,也是唯一當我們犯罪之後,還能發抖流淚回到主耶穌施恩寶座前的信念。

在主的愛裡,一旦我們認罪悔改,我們就成了新的人。

在上帝與眾人面前,我們立下這婚姻的誓言:

不論疾病與健康,

不論貧賤與富貴,

我願與你終生廝守,

絕不離棄。

願那愛我們的天父,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救主耶穌,在我們心中作保惠師的聖靈,

不僅為我們的婚姻做見證,

也賜下愛給我們,

因為,愛是從神來的,不是從人來的。

我們願意順服在神面前,立下這婚約,

願上帝引領我們前面的路程,直到永遠,

阿們。

這是我對自己的要求,也是我對親愛的弟兄姊妹們的分享。

不是命令,而是懇求。

如果,這樣溫柔的呼聲,可以讓您心中感到一些悸動,

也請您現在就用上面的誓言對上帝禱告,求祂保守您在這艱難的世代,願意為主持守婚姻的心。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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