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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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6月4日未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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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為何因信稱義後,肉體還會死亡?

這是Chris仔網友的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基督徒(我們)" 因信稱義"又或稱"憑著恩典因信得稱為義",以至我們靠著基督的十架的恩典,成為一個義人。

但思前想後,為何我們既然被稱為義,為何肉體卻還要經歷"死亡"呢?

罪的工價是死,那不正是我們還是罪人的憑據嗎?

還是靈魂稱了義,肉身卻定罪? ( 但那又有點諾斯底主義之感 )

是否現在的"我"還未"完全"得稱為"義"呢?

又或"死亡"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完全稱義"的果效是否必須先經歷死亡才能被實現呢?

不知為何,當我越深入思想信仰,發覺連好像最基本的,也是那麼含糊。

小弟有個想法不知對不對,請大家評一評論。
人還沒有重生前,靈性是死亡的。重生後,靈性復活了。
主耶穌還沒有再來之前,信徒的肉身會死亡。主耶穌再來後,信徒的肉身會復活,能夠進到永恆。
所以大部份的信徒的靈性和肉身都一定會經歷過死和復活,只是先後次序不同。
還有一點補充:復活的肉身是另外一個肉身和之前死了的肉身不是同一個肉身。但是每個人只有一個靈魂,靈性死亡和復活都是同一個靈魂。
麻煩大家評一評論我說的對不對。

Posted by Vincent at 2008年06月4日 18:55

最基本的真理都很模糊的原因是未曾真正明白真理,
死不是罪的憑據,
有得救的憑據與確據並不表示必然要有死的憑據或確據,
因為上帝並不創造罪及因罪而有的死,
人就不需要有罪或死作為肯定承認上帝存在的憑據。
上帝的兒子還是免不了肉身的死,
然而神子之死又不是只有肉身的滅絕消失的意義,
神子之復活不是在死之後被重新創造,
原來基督耶穌被神造成的人性不是受造的人性,
而是有不朽壞的神性以神的羔羊寶血庇護的人性,
這樣就表明了人子亦為神子的基督耶穌之神性是不被人性虧缺的完全之神性,
基督耶穌的人性也就不因為軟弱及試探而犯罪。
我們沒有人可能從墮落的人性思想到永恆不滅的神性,
若有人說他領受了甚麽特殊的啟示可以知道這個奧秘,
只有聖經有這種生命之道,
沒有人靠著自己的理智或是情感可以悟得出這道,
就算是人立志要明白也是由不得自己。
上帝乃是在創世之前就預定祂的兒子基督耶穌降世為人,
基督來到世界又不屬於世界,
這不是因為人的禱告祈求而有的事,
也不是因為人立志行善就蒙悅納而得著神子降臨,
這是完全出於神主權的預定而沒有任何人的善行功勞。
為甚麽神的預定不是埃及法老王或是本丟彼拉多顯出祂的榮耀?
為甚麽是神的羔羊成為在寶座上永遠作王的那一位?
因為這完全聖潔公義之羔羊是神的本體的真像,
神豈不是說這是我的愛子,
是神所喜悅的?
是的,
這是祂的愛子,
是萬主之主,
是萬王之王,
有哪一個在地上稱自己是主是王的,
若是定意要作祂的仇敵,
神絕對不會輕易放過,
神必有絕對公義的審判。
阿們!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8年06月4日 23:34

靈恩派的聚會好像可以有怎樣的方法使基督徒成為神,那個可能是人因著錯誤的知識而出現幻覺,或者是魔鬼在人的身上發動反對神抵擋神作神仇敵的行為,既然相信神使人立志行善是出於神的美好的旨意,又怎能否認彌賽亞的救贖?所以想要以人的善行建立功德或是相對化真理以高舉自我的道德品格,藉此逃罪的思想行為是出於人的無知與驕傲,不是因為作基督徒的時間有多長所以靈性高人一等。基督耶穌以神的兒子不會犯罪也未曾犯罪的血肉之體承受完全不公義的審判,有罪的人審判無罪的神結果是必有神的公義審判臨到,因此人如果墮落敗壞到非但不在神的面前承認自己的罪,反而還要審判公義的神,那原來被審判的神確實是必然要審判罪人的不義,這是不分基督徒或是非基督徒。
誰能承擔如此審判?無人可承擔神公義的忿怒,惟有出於神的憐憫罪人才可能得救,聖經確實記載了當時的文士與法利賽人是怎樣惡毒地密謀要殺害耶穌,這不是要將耶穌的死歸罪於猶太民族,而是要人明白人的罪惡是可能怎樣加害於無罪的神的羔羊。彌賽亞的肉身的人性原來就是未曾被罪污染,這樣聖潔的人性卻是可能並且也受了試探的人性,卻不因此犯罪,這表示神的大能在彌賽亞的身上顯明神不只是行公義審判的神,神也是有恩惠有慈愛的神。
這樣當教會以不是福音的福音妄想取代真正的福音,又以為除滅了神榮耀的本質就可以遮蓋自己的罪惡,這樣的教會同時是在犯罪又是在以自己的無知事奉神,那看得見的所謂神的祝福也不能憑空創造出神的恩典與信心,因為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基督徒與其在教會用感覺麻痹自己的身心,不如回歸聖經真理,那些沒有真理的講臺搞再多的花樣也是枉然。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8年06月5日 08:54

我想就目前自己對基督教信仰的了解做一些回答,也許觀念很粗淺,請各位見諒!
之前上歸正神學的巡迴課程,課堂中老師問大家(都是基督徒):你得救了沒有?回答:得救了!老師再問:你得救了沒有?回答:還沒!這是代表怎麼樣呢?!老師解釋我們這些基督徒,靠著神的恩典因信稱義,生命得蒙救贖,有永生也有永生的盼望,所以第一個回答得救了是確實的。但是第二個回答還沒得救也是確實的,因為我們的肉身會經過死亡,所以我們面向永恆盼望肉身得贖的日子,就是最後的肉身復活、審判與新天新地的到來,到那時(新天新地)我們的靈魂與新的身體皆在永生當中。(以上是我對課堂部份內容的記憶,若有錯誤,請糾正,謝謝!)
這邊要回答Chris仔網友,並不是"靈魂稱了義,肉身卻定罪",基督徒的得救與稱義是同時指靈魂與肉身的,只是"稱義"指的是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並不是指我們實際的景況,就像神在舊約裡給雅各起了名叫"以色列"(以色列意思就是"上帝的皇太子"),但是之後還是一直稱呼雅各為"雅各"一般,"以色列" 是神給雅各的地位,但雅各的實際景況卻還是"雅各",同樣的,蒙救贖的基督徒在神面前的地位是"義人"了,但我們實際墮落的景況卻是"連一個義人也沒有",所以基督徒因信稱義,但這樣的一個"義人"在稱義後還會不會犯罪?!會!但我們有聖靈的內住與管教,聖靈也幫助我們明白上帝的道,進而行出合乎"義人"地位的行為,這應該是稱義後"成聖"的過程。
"罪的工價乃是死",這裡的"死"是靈性的死也是肉身的死,更是沒有永生的"死",並不能單單將肉身的死視為罪的代價與表現。我們因信稱義後,靈性原本是死的,因恩典的澆灌活過來了,在地位上和上帝和好,有永生的盼望,但是實際景況卻是罪人,行的是罪人行的、想的也是罪人想的,所以保羅說「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卻由不得我」,該死的罪人絕對會經過肉身的死亡,但是就如同我上面提的,我們基督徒在世上得救了嗎?得救了!也還沒得救!耶穌基督再臨,新天新地的日子,我們就會完全得救!
至於你提到的"完全稱義"這個辭彙,我不是很明白耶!聖經裡在何處有提到呢?可能你指的是"成聖"?也許有其他知道的人可以幫忙回答一下!不過就我認知,因信稱義後就是進入"稱義"的地位了,之後就應當是努力追求成聖的過程,奔走天路。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若有錯誤,也請各位糾正!

Posted by 蕃茄玲 at 2008年06月11日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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