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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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26日護教與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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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教在過去規範女性權利時,可能都比當時的其他宗教更完善與保障

有網友在園地發問說:

譬如回教過去在教義中規範女性的權利時,相較於同時代的其他宗教,可能更盡完善與有保障,然而,在現代卻顯得落伍.

答:

是不是絕對真理,當然自己可以去研究考慮。

一方面,講述的觀念、教義、歷史,都必須是絕對正確無誤;

另一方面,宣稱自己是上帝、是上帝代言人的人,要先以身作則。

回教的出現,是在基督教出現六百年後才出現。

當時,新舊約聖經已經全部都完成。

回教當時的觀念,和更早的基督教相比呢?

我不同意回教『相較於同時代的其他宗教,可能更盡完善與有保障』,起碼和基督教一比就不一樣。

西元六百年的基督教,是一夫一妻、丈夫不準打妻子。

關於回教,我要提醒一下:

1. 穆罕默德五十二歲時娶了一個九歲的妻子(國小四年級)

2. 可蘭經明文規定:男人可娶四個妻子。

3. 可是,穆罕默德共娶九妻三妾(不受四個妻子限制)。在他死後,至少還有九位妻妾在世。

4. 可蘭經明文規定:丈夫可以毆打妻子。

5. 可蘭經明文規定:妻子離婚後,要先和其他男人結婚並有性行為,然後被新丈夫離婚,這時才能和原丈夫復合。

我不是在批評,請千萬不要誤解。

我是很單純陳述這些事實。

回教真的保護婦女權益嗎?我很保留。

回教的婚姻觀、夫妻觀,和基督教兩相對照,自己可以去想。

一些參考資料可自行參閱這網站:

http://answering-islam.org.uk/Chinese/project/big5_index.htm

我要講的很簡單:

絕對真理,就是永世不移,不管甚麼時代都適用。

你如果有女兒,你願不願意她在九歲時,嫁給五十二歲的男先知?

你如果有女兒,你同不同意她丈夫可以毆打她?

你如果有女兒,你同不同意她丈夫可以娶四個妻子?

類似的,

如果你是女人,你覺得你九歲時可以嫁給五十四歲的男人了嗎?

如果你是女人,你同不同意你丈夫有權力毆打你?

如果你是女人,你同不同意你丈夫可以三妻四妾?

讓我再寫一次基督教的婚姻誓詞:

不論疾病與健康,不論貧賤與富貴,

一夫一妻,至死分離。

我看來看去,實在不太相信回教那種觀念是絕對真理。

反而基督教這種觀念,才是跨越所有時代的絕對真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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