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被世界污染的過來人的分享
最近我有好幾篇提醒弟兄姊妹注意世界文化、潮流、學問污染的文章。
語氣或許嚴厲,態度或許激烈,
但是,這卻是我這個過去被世界污染的人,努力回歸真理,所發出來的由衷之聲。
我曾被世界文化與學問污染過。
現在,還是被污染中,並沒有變成完全不受污染。
但是,過去被污染很嚴重,甚至不知道那就是污染;
而如今,至少已經很努力去除那些污染,而且還繼續在努力中。
這真的是一條艱苦的道路,因為必須不斷否定自己、破碎自己、承認自己過去辛苦學的是錯誤的。
最近我有好幾篇提醒弟兄姊妹注意世界文化、潮流、學問污染的文章。
語氣或許嚴厲,態度或許激烈,
但是,這卻是我這個過去被世界污染的人,努力回歸真理,所發出來的由衷之聲。
我曾被世界文化與學問污染過。
現在,還是被污染中,並沒有變成完全不受污染。
但是,過去被污染很嚴重,甚至不知道那就是污染;
而如今,至少已經很努力去除那些污染,而且還繼續在努力中。
這真的是一條艱苦的道路,因為必須不斷否定自己、破碎自己、承認自己過去辛苦學的是錯誤的。
這是『我要發問』網友所提出的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請問我們基督徒
為了健康的理由
可否學太極 氣功 或瑜珈?
但是這些運動中 有些上課老師會參雜一些冥想或者比較偏向宗教信仰的理論
那這樣 我們可否學?
謝謝
Posted by 我要發問 at 2008年04月26日 21:31
若是天父不許,沒有一隻麻雀會掉落。
但是,有時候,快樂的麻雀就是會掉落、美麗的天使就是會折翼、純潔的百合就是會被玷污。
主啊!為什麼?
聖經告訴過我們很多答案,但是,沒有完整的答案。
連受到極大苦難的約伯,上帝也不告訴他答案。
我,也沒有答案。
這是馬偕博士在他人生晚年時,寫下的一首詩。
這首詩常常會令我非常感動。
特在此與大家分享。
馬偕博士是加拿大長老會宣教士,在1871年時來到台灣,當時他只有27歲。
1901年時死在台灣,死時僅有58歲。
在台灣共三十餘年的時間,他到處傳福音、設教會、蓋學校、開醫院、治疾病。所經歷的艱辛,是我們所難以想像的。他被人潑過大便、被人用石頭丟、在極度不友善的環境下傳揚正確的上帝的道、破除錯誤的傳統習俗、、、。
在他的誓言、詩詞與一生的事奉裡,我們可以看見強烈的歸正神學的信仰。
我們不崇拜任何人,但我們從一些屬靈偉人的一生事蹟裡,可以獲得許多安慰與激勵。
由於整理這些資料與寫作,實在很辛苦,也很花時間,文章又很長,所以讓大家久等。
這次,我只能先介紹前三種。我們一樣會從說謊談起。
一、 非律論(Antinomianism)
1. 主張與看法………………說謊根本沒有對錯
這派認為世間沒有絕對性的道德律,所以,說謊也不對,也不錯,根本沒有對錯的問題。
在面臨說謊的困境時,我們是沒有絕對的標準可以來依循的,
這時,完全由個人自己主觀決定即可,不需去考慮什麼標準之類的。
說謊本身根本就沒有對錯可言。
以下,我們會用『基督徒可不可以說謊來拯救生命?』這樣的例子,來做探討的引導,介紹出這六種觀念。
之前,有弟兄姊妹提到家暴下是否可以離婚的問題。
事實上,我對這議題不夠深入研究,而我也很難找到一些好的牧長針對這樣的議題發表看法。所以,我對這議題保持沈默。
其實,家暴下是否可以離婚,是一個非常棘手,而且複雜度極高的信仰如何應用在現實生活的問題。
不僅是這樣的問題而已,其實,還有很多,都屬於高難度,不是簡單三言兩語就可以說出絕對可以或絕對不行的答案的。
何必捨棄天上容華,卻要降世卑微?
只需從天上一聲令下,全世界每個人就都會信主了,不是嗎?
要不,也可換成號令一下,差遣天使天軍去傳福音即可,何必親自降臨?
主的意旨,有誰能攔阻?
只要主願意,這些都很簡單,一點都不是難事。
既然救世可以如此之容易,為何我們的主,卻要捨棄天上一切享受,降世為人,受盡苦難?
即使降臨,也該生在帝王之家,享受王子的富裕生活,何必生時連住的地方也沒有,只能生在馬槽,連床都沒得睡?
其實,在討論離婚的問題時,
有時,我會有一種深深的挫折:
如果想離婚,其實,永遠都可以找到理由。
而且,保證絕對可以找到不只一個聽起來很合理的理由。
甚至,可以找到千百個理由,還可以找到千萬個背書,億萬個支持者。
後來我發現,問題的癥結,其實是更核心的問題,就是………………………
主啊!我願意遵守你的話嗎?
當您的伴侶,不能再和您一起….
當您的伴侶,不能再和您一起把臂同遊、失去從前跟您共同的嗜好、沒有了和您產生共鳴的語言、甚至有天事業失敗要一起捱窮、年邁或疾病男的不再高大威猛女的不是美若天仙……
禍患無保証,婚姻是以對方能給自己的「益處」(function)為根基、主軸,真的愛他/她?雖然也有部份甚至全部的「愛情因素」(多是拍拖戀愛的激情時刻,多是婚後隨之慢慢消散,難甚保証),但卻還依然是一項「互惠互利、各得其所的交易」?
在這個黑暗的世代,上帝的話不再是人們的燈、世人的光,婚姻的涵義不再是由聖經所賦予,委身的要求是無理(或無價值)的需索;
願上帝幫助我們,讓聖經的真理啟導世界,把榮耀歸給上帝。送上文章激勵大家。
我已經發表過多篇文章,表明聖經對離婚與再婚的教導。
這篇文章,只是進一步整理與加強說明而已。
另外,我也要針對支持基督徒可再婚的一些論點提出駁斥。
對基督徒而言,聖經(上帝的話)就是我們信仰的依據與準繩。
這也是我進行思考、討論各種議題時的態度與立場。
如果不用聖經,其實,什麼理由都可以光明正大拿來當成可離婚與再婚的理由的。
這樣的話,我們就和一般未信者無異,而不是一群被分別為聖的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