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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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2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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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真正的順服就是『馬上順服,完全順服,不能挑戰,不能抱怨』?

教會的品德課程教導小孩子(包括未信者)這樣的順服觀念,是否正確?

1. 真正的順服就是『馬上順服,完全順服,不能挑戰,不能抱怨』?

答:

錯!而且錯得一塌糊塗!

這種教導大有問題!

任何對順服的教導,只要沒有『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的觀念,都是嚴重偏差,塑造權威領導,製造奴隸罷了。

現今對於各種品德教育的課程,大致可分成教會自己編寫的,以及已廣被使用的課程。

二者各有優缺點,沒有一定的對錯可言。

各教會進行社區或學校的品德課程時,可以有自由的選擇。

但是,我們一定要很小心謹慎,不管是自己編的,還是人家編好的,都必須用聖經來檢驗才行。

有時,編寫者雖然是滿腔熱血,好意教導,但內容通不過聖經檢驗時,我們就不應使用。

這個提醒,對於要自行編寫的,以及使用人家編好的,完全都適用。

教導的人,未來要受更重的審判(雅3:1),這樣的聖經警告,不可謂不嚴厲,我們也絕對不能等閒視之。

一般而言,教義觀念越清楚正確的,越不容易編出錯誤內容的教材;

教義觀念越不是那麼清楚正確的,越容易編出錯誤內容的教材。

2. 有人提出把 『不能挑戰,不能抱怨』改成 『沒有挑戰,沒有抱怨』,可不可以?

答:

這一樣沒有用。

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這四句根本就不用寫,根本就不應存在,因為核心觀念不合聖經。

所以不管你怎麼改,都很難改對。

要解決?

很簡單,徹底刪掉這四句即可!

為何我說這東西不合聖經?

你自己想一想,主耶穌自己就是上帝,祂有『馬上順服,完全順服,不能挑戰,不能抱怨』嗎?

那祂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又是什麼呢?

『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太26:39)

主耶穌不僅沒有馬上順服、完全順服,而且提出不一樣的意見,還重複求了三次呢!

『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太26:44)

祂的掙扎,汗滴如血,又是什麼呢?

『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22:44)

祂『馬上』順服了嗎?

至於抱怨的人,那可多了。

以利亞沒有抱怨嗎?

上帝帶他肉體不死升天了!

上帝的標準,我們不得擅自降低;

可是,也不要擅自提高上帝的標準,那是假的屬靈重軛,亂壓死人而已。

我不是說東拖西拖、慢吞吞不願順服、不肯完全順服、東抱怨西抱怨,這樣就比較好。

事實上,很多情形下,不馬上順服、不完全順服、亂挑戰、亂抱怨,確實是錯。

但我用這些例子是要來提醒:

有時,上帝並未給人那麼嚴苛的重軛,我們不要擅自去找來給人背。

原諒我這樣說:

這種重軛,連教導的成人,自己敢保證自己做得到、做到了?

自己都做不到的東西,拿來要小孩子做,豈不可笑與虛偽,更甚至是愚蠢?

別的不講,當你面對神的命令與人的命令相違背時,你如何遵守這四句口號?

對於聖經裡比較複雜的觀念,不要隨隨便便以為弄個口號就可以。

你弄出一個口號來的時候,就必須經得起全本聖經反合性經文檢驗。(paradox)

經不起檢驗,這表示口號只是斷章取義罷了。

3. 又有人說那是不是應該加上這是『對上帝的順服』?

答:

正確。

4. 有人說『如果對人都不能順服,會順服上帝嗎?』

答:

我的駁斥很簡單:

你確定順服這人就是順服神?

你確定這人說的就是神說的?

你爸爸要把你賣到妓女戶,你也必須『馬上順服,完全順服,不能挑戰,不能抱怨』?(很多原住民少女真的是這樣順服,被賣去妓女戶的)

你父母要帶你一起去燒炭、跳河自殺,小孩也必須『馬上順服,完全順服,不能挑戰,不能抱怨』?(真的有不少全家自殺的,小孩就是這樣順服的)

你媽媽命令你不能信耶穌,你也必須『馬上順服,完全順服,不能挑戰,不能抱怨』?

這種教導,對嗎?

我一樣在教小朋友主日學,我對順服的教導非常清楚:

1.你必須順服上帝。

2.父母師長的規定,你必須順服,因為他們是上帝指派的。

3.只要他們講的是合聖經的,沒有違背聖經,你就必須順服。(差這句話,就差十萬八千里了)

這些話,非常簡單,小朋友都聽得懂,而且這些話都符合全本聖經,也不會發生那種連賣去妓女戶、不準信耶穌也必須順服的『愚忠愚孝』的情形。

5. 我一直很疑惑 (只是不敢問),這真的是聖經對順服的教導嗎?如果是的話,那前陣子新聞報導的教小孩吞火劈木頭的訓練營裡那些孩子一定都是順服第一名了,因為在場的都是他們的老師和家長啊(下略)、、。

答:

非常正確,講得非常好,因為那四句的觀念根本就不合聖經、經不起全本聖經檢驗。

我的弟兄啊,請千萬記住:

正確的真理,一定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絕不是只拿得出一些經文,卻無法解通其他經文的。

事實上,這種教材恐怕是有問題的。

因為,這種品德教育事工,既然是對社區開放,而且有大量未信的孩子會來,難道教會不想有機會時能帶這些孩子信耶穌嗎?

可是,難道教會認為這些家長都會同意小孩信耶穌嗎?

結果,教會自己教的,就是在打自己嘴巴,因為這四句話規定:

小孩以後面對家長制止或逼迫,就必須順服,

而且是要『馬上順服,完全順服,不能挑戰,不能抱怨』,

並且,『如果對人都不能順服,會順服上帝嗎?』,

所以他們都要順服家長,不能信耶穌!

正確的教導,絕對經得起檢驗,絕對經得起各種挑戰與火煉。

錯誤的教導,一碰就倒,前後矛盾,根本站立不住。

編寫課程,不是靠一股熱心與熱情就可以的。

編出錯誤的東西,有時是會害死人,而那種結果是編寫者自己也不敢想像與承擔的。

其實,要進行品德教育,教導『孝順』就可以了,因為這點是沒有人會反對的,又好教很多,可以避開很多地雷。

相反的,你要對『未信的小孩』教『順服』,如何對他們講出『要先順服神』的優先順位呢?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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