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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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4日聖經無誤與釋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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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十架旁強盜的得救

聖經裡有很多得救的故事,得醫治的故事更多。

但是,這個耶穌基督十字架旁邊強盜的得救,是非常特殊,而且很重要的例子,但卻常被輕忽掉。

今天我們要來思考一些問題。

一、 原本譏誚耶穌,瞬間變成信主

和主耶穌同釘十字架的,有兩個強盜,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我們都知道其中一個得救了,也知道另一個是譏誚耶穌。

問題是,請看清楚經文:

『那和他同釘的強盜(複數)也是這樣的譏誚他』(太27:44)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39-43)

所以,這是什麼意思呢?

聖經矛盾?

因為馬太說的和路加說的不一樣?(馬太說兩個都譏誚,路加說一個譏誚)

新派神學與反基督教的人,就是這樣說的!

他們會將這種表面上矛盾的經文,都視為真正的矛盾,所以認為聖經是有誤的、聖經是會矛盾的。

但是,真正信上帝的人,會知道聖經絕不矛盾、聖經絕對無誤。

這種看似矛盾的現象,叫『反合性』(paradox)(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似非而是)。

任何反合性的經文,一定可以合理解通。

所以,這個關於強盜反應,馬太和路加記錄不同的現象,我們如何解通呢?

正解就是:

原先兩個強盜都在譏誚耶穌,但後來突然間,另一個強盜悔改信主了。

這是一種強烈神蹟性的反應!

一個原本不信的人,瞬間變成信了!

這就是神蹟!

類似的神蹟也發生在保羅身上。

保羅當時要去大馬色抓基督徒來殺,可是突然間大光照耀,後來他就信主了。

當今的教會非常喜歡講神蹟奇事,但是,那都是『外在』的。

然而,有多少人清楚知道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就是:

人能得救,才是最大的神蹟!

這種靈魂從死亡復活的大能,非有聖靈動工,沒有人做得到。

這是一種超級的神蹟,比那種外在眼見的還重要。

這種靈魂從死裡活起來的神蹟,不一定需要透過外在的神蹟才能產生。

像這個強盜,根本就沒看見外在的神蹟奇事,可是就信主了,而且是前一秒還在嘲笑耶穌,後一秒突然就信了。

請注意,這強盜本來也在譏誚耶穌,也和別人一樣認為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問題是,他到死都沒看見耶穌行出從十字架上下來的神蹟,但他靈魂就是轉變了,信主了。

這種神蹟性信主的過程,我們千萬不要忘記。

因為,任何現在迫害基督徒(如保羅)、嘲笑基督徒(如十架上的強盜)的那些未信者,未必就是未來不會信主得救的人。

這裡面,有些,是神的兒女,只是他們現在靈魂尚未甦醒而已。

當上帝的時間到來,上帝會用祂自己的方法,帶領這些人信主得救。

二、 看不見神蹟與榮耀,就信了

這個強盜,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

他自己沒有見到與自己有關的神蹟,也沒有看見主耶穌行出任何神蹟。

事實上,這個被釘在十字架的階段,是一切外在神蹟停止的時刻:

沒有醫病、沒有趕鬼、沒有大能、主耶穌沒有從十架上下來、、、、,

一切外在眼見的神蹟都停止了。

當然,靈魂甦醒的神蹟、內心軟化的神蹟,上帝繼續在施展,好比強盜的信主、說出「這真是上帝的兒子」的百夫長。

但是,人眼中那種看得見的神蹟,已經都停止了。

至於榮耀,那也一樣,在十字架上,有什麼榮耀可言呢?

耶穌被釘時,是赤身露體的,連一塊包住下體的布都沒有的。

我們看見的畫像、雕像裡,主耶穌的下體都有布遮掩著,但那是出於尊敬,而不是真實。

真實狀況是:

十字架的受刑人,是必須全身裸露,連塊遮掩下體的布都沒有的。

這種十字架的刑罰,不僅是殘忍的肉體痛苦的刑罰,而且也是非常羞辱人的刑罰。

不管是羅馬人,還是猶太人,他們都沒野蠻到認為下體不用遮掩是件平常的事的。

他們都知道,公眾場合下體沒有遮掩,是非常羞辱的事。

我們的主耶穌,就是被人這樣羞辱的。

所以,沒有神蹟、沒有榮耀的時刻,還能帶人信主嗎?還有人能信主嗎?

這個強盜的信主,就是嚴厲打了成功神學、靈恩派的大巴掌!

成功神學強調『沒有榮耀,人就不會信主,福音就傳不出去』;

靈恩派強調『沒有神蹟奇事,人就不會信主,福音就傳不出去』。

問題是,這個強盜,不是好人,而是壞人強盜,

他的信主,就是在這種沒有神蹟的時刻、沒有榮耀的時刻,信下去的。

這個信,是人的成就,使他信的嗎?

當然不是!

這個信,是上帝自己施展大能,使他能在這種充滿羞辱、身體痛苦、毫無神蹟的時刻,竟然信下去了。

沒錯,很多人是因為見了神蹟奇事而信主的。

假使上帝主權願意行出神蹟奇事,我們感謝讚美主。

但是,假使上帝主權不願行出神蹟奇事,我們是否也願意衷心感謝讚美主?

更可怕的是,上帝自己也告訴我們:

那些因為神蹟奇事而信主的,一大堆也都是假信的!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2:23-25)

十個痲瘋病人得醫治,這我們都知道。

其中只有一個回來感謝,這我們也知道。

但我們可知道,這十個親自經歷奇蹟的人,真正得救的,只有幾個?

只有一個!

『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那裡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嗎?就對那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路17:17-19)

請不要以為『親自得到神蹟醫治』,就表示對方得救了,沒那回事!

就算是你親自被耶穌醫治了,也不表示你得救了!

事實上,當時親自得主耶穌醫治的,有不少是被法利賽人派去試探耶穌的,

而主耶穌也確實醫治了他們這些人的身體,然而,這可不表示他們就會信主而得救。

就連『親自蒙醫治』的,都未必得救了,更何況是『看見別人得醫治的』、『看見神蹟的』,得救的就更少了。

多少人親眼見到、親身經歷五餅二魚大神蹟?

五千人吃飽呢!

當時的人口才多少啊!就已經這麼多人親眼見到、親自經歷了。

他們經歷了之後,大家也都認為耶穌就是彌賽亞了。

『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約6:14)

他們不僅信耶穌是彌賽亞,還認真到處去「追隨主」呢!

『眾人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裡,就上了船,往迦百農去找耶穌。』(約6:24)

結果,這些人就是真信耶穌的嗎?

不是的啦!

『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

他們又說:你行甚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做甚麼事呢?』(約6:29-30)

然後,主耶穌講了一大段所謂「吃人肉喝人血」的話,

然後,一大堆人就散了,不再跟隨了,連主耶穌自己的門徒也一大堆不再跟了。

『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6:66)

事實上,很多人所謂的「信」,都只是表面的信罷了,不是真正的信。

他們的「信」,是『有好處我才信,沒好處我不信』。

這種因神蹟而信主的,也常是一大堆沒得救的。

正如當初台灣接受美援時代,教會發放麵粉,所以一大堆「麵粉教」信徒。

他們也會去做禮拜、也會很認真跟隨、也會唱聖詩、也會開口閉口哈利路亞阿們,

但當麵粉時代過去,當自己經濟變好,他們就離去了。

留美學生,也一大堆是這樣的。

去美國留學,因為有好心基督徒接待,所以不少也會去參加團契、去教會,等到沒有利用價值了,就離去了。

然而,主耶穌在那段吃人肉喝人血的講述裡,還講述二個很重要的觀念:

1. 真正上帝的小孩,是永不會被上帝撇棄的。

2. 上帝知道誰是祂真正的羊、誰是假的羊。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約6:39)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44)

『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6:64-65)

換言之,那些『外表信主』的,未必就是真信主的。

那些因為喪失好處就不信的,其實有很多,都是本來就是假信的。

這些因為沒好處就離開的人,除非他們後來有悔改,否則,他們的行為,證實自己就是沒得救者、證明自己不配蒙恩。

三、 痛苦無法解決中,依然信主了

很多人信耶穌,是因為遭受苦難,特別是身體生病、家庭不幸、、、。

在身體與心靈極大的痛苦中,需要尋找一副解藥,所以來信耶穌。

這是人之常情,並沒有什麼不對。

但可怕的是,靈恩派與成功神學將這樣的需求與市場擴大化,並且合理化。

他們開始宣傳一種所謂的「福音」:

信耶穌就能病得醫治、成大功、發大財。

然後,和直銷商的大會沒有什麼兩樣,一樣叫一大堆所謂「成功人士」出來「做見證」,使底下的信徒人人聽得如癡如醉、充滿期望。

至於那些不管如何信都沒得到神蹟醫治的、都沒得到成功興旺的,

大家放心!這些人絕不會站在講台上「做見證」,正如直銷商不會告訴你更多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成為檯面上那一級的成功者。

假使,身體處於極大的痛苦中,今生看不見任何得到痊癒的希望與可能,

那麼,人還會信主嗎?我們還願意信主嗎?

十架旁的強盜,就是這樣的人!

他身體被釘流血疼痛,那種痛苦,是非常劇烈的。

更悲慘的是:

他所信的耶穌,並不能救祂自己,也不能救他。

他和那個耶穌,都會死在十字架上,而且是肉體痛苦而死。

在這個極大的肉體痛苦,而且看不見痛苦得神蹟醫治的可能時,

我們還願意信耶穌嗎?當今教會還有多少信徒願意信耶穌?

可是,這個強盜就是願意信。

原諒我說句不客氣的話:

這強盜的信,比更多人都更深深的信!

因為,他並不是信一個能行出神蹟使他痛苦解除的耶穌、並不是信一個展現今世榮耀的耶穌,而是信一個能拯救他靈魂的耶穌。

這不是說他不相信耶穌能行神蹟奇事,或是認為耶穌不是榮耀的君王,

而是他願意接受上帝主權,當上帝主權就是不施展神蹟奇事、上帝主權就是要使人處於恥辱卑賤,他依然衷心相信這個上帝不誤事,並且對上帝毫無任何懷疑。

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就是他看重『來生』,而非今生。

並且,不是尋求來生的榮耀興旺,而是謙卑懇求憐憫與恩典。

我不是說今生不重要,請不要誤解。

我的意思是不能將今生的成功富貴擺在來生之前,變成看重上帝在今生物質的祝福,而忘了來生靈魂的幸福。

『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路23:42)

多少基督徒,已經將一切重心放在今世的榮耀上,而忘記來生的重要性?

即使看重來生,一大堆也將焦點放在他在來生可以在天堂住多大的房子、有多舒服的生活、過得多榮耀享受。

還有多少人,是看重來生,而且是非常謙卑懇求上帝憐憫的?

雅各約翰的媽媽,當時還去求主耶穌在今世當國王時,讓她兩個兒子當左宰相、右宰相。

可是,這強盜雖然看重來生,但是,他連求什麼大房子、大職位都不敢,而只求主耶穌憐憫記念他而已。

謙卑的,上帝必憐憫與恩待。

囂張以為理所當然的,上帝才不屑。

不幸的是,當今一大堆教會教導的,又是什麼?

教導信徒存謙卑的心來到上帝面前、來對上帝懇求嗎?

不是的!

他們教導的是『理所當然』、『理直氣壯』!

一副上帝欠我們、我們是王子的高高在上態度,來對上帝命令東命令西(表面上是祈求,但骨子裡是對阿拉丁神燈下命令)!

連主耶穌的十二個使徒(去除猶大),跟隨主耶穌、天天聽主講道三年多,

結果,他們還是滿腦子『今世』的成功,以為主耶穌是來當今世政治上的國王。

即使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死了、復活了,他們依然沒有醒悟。

連主耶穌最後要升天了,他們問自己的老師、自己的主,最後的一個問題,不是問安、不是感謝、不是不捨、、、,而是什麼,知道嗎?

『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1:6)

他們還在同樣的問題上打轉!

他們還是在等候『今世』的成功,想知道主耶穌什麼時候要當今世政治上的國王。

十字架上的強盜,沒親身跟在主耶穌身旁三年多、沒聽過那麼多講道,

可是,他的信仰與觀念,竟然比那些使徒還正確!

他等候的,不是今世的成功興旺,而是來生的幸福;

他的重心,不是肉體的幸福,而是靈魂的得救。

親愛的弟兄姊妹啊!

其實,我們比那位壞人強盜還不如!

我們對主耶穌的信仰,比那位強盜差遠了。

願上帝憐憫我們,帶我們走在正確的路上,

而不是跟隨今世教會大量錯誤的教導與潮流,走入滅亡的道路去,而是真正進窄門,直到天家。

小小羊


感謝 神, 讓我重新醒思,這發人深省的看見,謝謝 小小羊的分享

Posted by max at 2011年10月13日 21:15

當人夾在生與死之間的那時刻,那種夾在要生不生,要死不死的無法形容的感受,才會明白很多事,才會知道自己有沒有真的愛主,而我發現比起我愛主,主愛我比我想的是那麼不可限量,在主的愛前自己是那麼瘦小‧過去覺得是苦的事等到過幾年後才明白那是主的祝福,是主的小孩主才會願意教導,被打得皮開肉綻是為了在我就差一步要掉到無底坑時,用這樣的方式來狠狠用力拉我一把,要我永永遠遠記住下次又路過時要避開這洞,感謝小小羊這次的分享讓我又新的認識了這兩個強盜和耶穌的關係,願主保守您的身體。

Posted by 小太陽 at 2011年10月13日 21:44

這是一個重要的實例,但只是一個例子。正確地處理反合性經文可以讓我們有深入的瞭解,但我不認為「所有的反合性經文,都一定可以合理解通」。這段經文記載是一個實例;實例只能提供充分的理由,沒有辦法支持原則化的觀點。
我從您的分析與信息的重點,不難看出您是有一個立場的老師。太好了!立場真是有必要。解經需要有解經原則、神學、教義認知的根據與衡量。解經的人通常都會有不同的立場的(「沒有立場」其實是一種很幼稚的立場。)
我忝為一個稍微學會如何正確聽道的信徒。我雖不能全盤照收你的評論,但我想我們的立場與結論是頗相近的。
我以為在這篇評論中,您要強調三個重點(這也是我認為應該要多強調的),但不知我的解讀是否正確?
第一點您要強調:人可以得到神的救贖是最大的神蹟。
您用強盜與保羅的例子,是可以提供瞬間得救與神赦免的主動的觀點。很好!但我想到:一則、我們當中、沒有太多強盜與保羅。二則、實例只能支持,不能保證。
我想若加上這段耶穌的教導,會更多支持「原則」,而非只有「實例」。當眾人聚集的時候,耶穌開講說:「這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他們求看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了神蹟,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的人成了神蹟。(路11:29-33, 太12, 16 章)
不少靈恩陣營的弟兄姐妹非常強調見證與聖經中的實例,是優點也是大缺點。熱心的靈恩陣營傳道人,高舉「典範的轉移paradigm shift」,所以熱切地推動他們深深認為不僅是例子、更加是原則的「新典範」。這些「新典範」弄得不注重立場的神學院,教會,傳道人,高興地以為「抓到神的心意,這是神的命定」,所以怎可不趕快為神大發熱心!可憐的是、眾多受靈恩教會影響的弟兄姊妹、慕道友、與社會大眾,真的是眼花瞭亂。
神學院、教會、傳道人,宣講與教導之時的「取材」與「如何取材」非常重要。也就是說:你要講什麼?與你如何講?說直接一點:你要作一位傳神救贖之道,讓最大的神蹟與恩典,可以彰顯在人的身上的傳道人;或是要作一位想要轉化社會,成績斐然的「教會CEO」。
心裡還有一些想法,但我想先停一下。若有繼續回應的需要,我們大家再討論。

by Acts2831 at 2011年10月14日 05:15

如果「所有的反合性經文,都一定可以合理解通」是錯誤的話。聖經就是有誤,也是自相矛盾了。
那麼聖經就不是神的話語了?如果聖經可以是自相矛盾、錯誤處處而又是神的話語,那這位神一定不是一位完美的神。
如果聖經是可以自相矛盾的:要麼聖經不是神的話語?要麼聖經是神的話語,但這位神是不完美的?更甚的是說這位神是一個騙子!?
所以要說聖經是那位獨一真神的話語,就必須相信聖經不能有誤,也不能自相矛盾。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所有的反合性經文,都一定可以合理解通」自然是正確的。
如果你找到反合性經文不能被合理解通的例子,這就證明你曲解了聖經。當然,原因有可能是你未懂得怎樣去正確解經。
總結是,要麼你不認為聖經是那一位獨一真神的話語,要麼就只有接受「所有的反合性經文,都一定可以合理解通」。

Posted by 學而行 at 2011年10月14日 10:12

有些東西,要稍微公開解釋一下(雖然這些以前已經講過了)。
園地的路線,是旗幟鮮明的歸正神學路線,這在園地設立宗旨與說明相關文章裡提過。
也就是說,這園地是加爾文主義、改革宗路線。
因此,解經與各種教導,都是在這種立場上進行的。
歸正神學的解經,和其他福音派的解經,未必完全相同,而是有其特殊立場。
事實上,各宗派的解經都會有些差異。這我們也都知道。
正如時代派的解經,特別是末世論部分,會有其獨特立場。
對此,我們保持尊重。
然而,正因為這園地是旗幟鮮明的歸正神學路線,
所以,對於弟兄姊妹發表的回應,也希望大家盡量在這路線容許的範圍下進行回應,並且也不需針對歸正神學與其他宗派不同之處做回應。
我們在設立宗旨與說明相關文章裡,對此有做出解釋與說明。
因為,假使不這樣管理的話,很容易在各家流派的路線回應中,產生許多紛亂與秩序破壞,即使秩序良好,也很容易變成冗長討論而失焦。
結果,想學習歸正神學路線者反而無所適從。
在有限的時間、精力之下,採取這種嚴格路線的管理,實在是不得已的方式。
否則,依照許多網站的經驗,各家流派都可以自由發言的情形下,到後來幾乎都瀕臨崩潰,或是已經崩潰。
曾有研究網路的學者發現,那些管理嚴格、嚴格審查言論的網站,反而比較容易存活很久;
而讓大家暢所欲言的網站,反而都很容易失控,到後來反而常崩潰掉。
這不是說我們不歡迎其他福音派的弟兄姊妹發言,不是這意思。
事實上,歸正神學與各福音派宗派的觀念,其實大同小異,沒有太大差距。
所以,大家對於信仰很多觀念都是相通的。
不過,對於不同之處,也請大家見諒,不需討論。
園地文章的論點,本來就不需全部認同。
即使我很尊敬唐崇榮牧師,他的論點我也不是照單全收。
然而,在他的講道場合,我尊重他的看法。
部落格的私人性更強,不屬於一般開放性的網站討論區,而是有點封閉型態的。
因此,當無法接受園地文章論點時,也請大家盡量海涵,不需討論。
否則,即使是同屬福音派,各路線討論下去,也是沒完沒了。
表面上看來,這樣好像是一種「一言堂」,站長我說了算。
但就另一種角度來說,若不是如此,單單我一人,一個平凡、沒有三頭六臂、平日有繁重的工作、還要照顧家庭的人來講,這園地早就崩潰了:
沒辦法讀書、沒辦法寫文章、沒辦法寫回應、沒辦法寫回信、沒辦法維持網站秩序、、、、。
結果,嚴格管控各種路線言論的措施,反而使我們存活下來,而且逐漸發光發亮。
因此,真的請大家多包容與擔待,體諒我這樣的規定與苦心。
關於『實例』與『教義』,園地有過很多講解,在此不再複述。
教義建立要盡量用論述性經文,盡量不要用記敘性經文來建立教義;
對於記敘性經文的解經,讀者盡量不需堅持哪種解法才是絕對正確,聽聽便是。
以上是我常在園地講述的觀念。
因此,即使屬於同路線的唐崇榮牧師、康來昌牧師,
他們對於記敘性經文的解釋與講道,我也未必全部認同。
但是,因為那是『記敘性』經文,所以我尊重他們的解法,也不花時間去進行討論。
以唐牧師的希伯來書、雅各書查經為例,唐牧師對這些經文的解釋,我的認同度就很高。
可是唐牧師的創世紀查經,他對這些經文的解釋,我的認同度就很低。
但不管認同度高與低,只要是涉及記敘性經文部分,我就是保持尊重,不做太多討論。
因為,只要重要教義觀念正確,即使對記敘性經文的解讀各自不同,也不會有太大影響。
相反的,只要重要教義觀念錯誤,這時不管如何解讀記敘性經文,都可能有很嚴重錯誤。
文章寫作,有時是進行嚴謹的論述,有時只是心得分享;
有時是針對論述性經文在講述,有時則只是單純引用記敘性經文來做為佐證。
這不是說我們園地同意靈恩派輕易用各種經驗、事例來建立教義的方式,
而是說在正確的教義觀念之下,使用事例來讓同路線信徒更清楚一些狀況,而不是用這些事例來對不同路線者講述詳細教義觀念。
『人能得救,就是最大的神蹟』,這是歸正神學很強調的觀念。
歸正神學強調『重生』先於『悔改』,而重生之前,人是靈性的死人,需要聖靈復活的大能。
而那種重生,是一種神蹟性的、非人力的。
以這篇十架上強盜的得救文章為例,因為這篇文章重點不是在於『詳細講述教義觀念』,而比較是一種『勸勉』性質,所以直接就引用歸正神學的『人能得救就是最大的神蹟』觀念來講,而不多加解釋了。
例子的引用,一樣就直接套入這觀念來解釋,而不詳細多加解釋各種不同觀念了。
對於文章中經文的補充,非常歡迎。
畢竟,文章寫作,無法詳細列出一切相關經文、無法每種觀念都詳細論述,
否則,篇幅會大到難以想像的程度。但弟兄姊妹在回應中進行觀念補充(不管是沒提到的、講的不夠詳細的)與經文提供,都非常歡迎。
但請大家盡量體諒園地負荷,盡量不需對文章做不同意見的回應。
謝謝大家。
願上帝祝福大家。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10月14日 11:05

如果你找到反合性經文不能被合理解通的例子,這就證明你曲解了聖經。當然,原因有可能是你未懂得怎樣去正確解經。
答:
唉呀!你誤解了啦!
Acts2831弟兄是懂解經的,而且是純正福音派的。
他的意思並不是反合性經文不重要、也不是說不用努力解通反合性經文、或是說反合性經文不能合理解通,而是說『有些反合性經文很難解,今生未必就一定能解通』。
其實,聖經裡本來就有很多難題,我們今生未必能解通的。
但這不妨礙我們主張唯獨聖經、信徒能讀懂聖經、、、、的觀念。
有些詞彙與文句使用,假使我們知道講話者的路線屬性,就比較不會誤解。我常舉一個例子:
表面上來看,康來昌牧師說『聖經會違反科學』,我說『聖經不會違反真科學』,二者好像彼此矛盾,但其實不然。
康牧師的意思是說『聖經有很多東西,是現今的科學無法解釋的、或是與現今的科學矛盾的』。
我麼意思是說『聖經有很多東西,雖然現今的科學無法解釋、或是與現今的科學矛盾,但科學本身具有不斷修正的特性,未來真正的科學將會合理解釋聖經』。
我們兩人都同意『現今的科學並不是絕對真理,科學是可被推翻的』。
我只是用『真科學』來表達那種真正的真理而已。
我也常舉一個例子:
馬丁路德曾說過類似的話『基督徒可以放心犯罪』。
乍看之下,這種話還得了?
但假使我們知道他的意思是用誇張語法來表達『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觀念,我們就會知道他的意思並沒有違反聖經。
因為,他的意思其實只是在說基督徒不需活在恐懼裡,隨時擔心上帝因為我們犯了罪就把我們丟棄。
相反的,同樣的一句話,卻可能意思截然不同。
好比說『我們要被聖靈充滿』,這句話是福音派與靈恩派都會講的話,但意思卻截然不同。
靈恩派的意思是說『基督徒要去追求方言、大哭、大笑、倒地這類神秘感覺』,才叫『聖靈充滿』,福音派的意思則反對這種說法。
所以,我們不能看到一句話看似不同,就以為意思不同;
也不能以為或看似相同,就以為意思相同。
盡量從一個人的路線屬性、上下文、、、來做判斷會比較正確。
關於Acts2831弟兄某些看似與園地不同的言論,在我解釋之後,就請大家暫時停止。謝謝大家。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10月14日 11:47

只要花點時間觀察園地的文章
就可以發現園地的最主要目的:
1.分別出「同」與「不同」、「正」與「不正」
2.不討論在「同」之中,某些相對上的「不同」
而我自己來園地的態度:
1.歸正我與真理的不同
2.學習我所看不見的觀點
3.若我有更好的解釋,我自己開一個部落格

Posted by 古代牧羊犬 at 2011年10月14日 12:56

看完本篇文章,很感動,很想掉淚…
尤其看到:
"很多人信耶穌,是因為遭受苦難,特別是身體生病、家庭不幸、、、。
在身體與心靈極大的痛苦中,需要尋找一副解藥,所以來信耶穌。"
讓我回想起自己當初走進教會,就是在婚姻上遇到極大困難,
把人生最燦爛的十年投注在裡面,最後還是失敗收場,
不僅離婚、負債,還要獨力撫養孩子,
在外人眼光裡,我真的失敗透頂了!
我有過怨天尤人,想過自殺,也曾背道去尋求他神(算命、算塔羅牌)…
這輩子沒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外貌端正,學歷不差,也還算勤奮,
為什麼我會有這些遭遇?
到現在,日子算是安定下來,但除了結束一段痛苦的婚姻之外,
仍有負債要還、孩子還小,沒有固定工作…
在外人眼光裡,我的問題幾乎沒有解決!還可能愈來愈多。
可是,我覺得這輩子沒有像現在這麼幸福過!
而且對未來,有一種莫名的平安與確信~
曾自問,如果我必須通過這一切苦難才能遇見上帝,
如果我有再一次選擇的機會,我會怎麼做?
我幾乎是沒有猶豫地告訴自己:我要再走一次!
那些曾經催逼我到幾欲發狂的苦楚,
而今想來竟然覺得"至暫至輕"啊
我沒有經歷過什麼了不起的"神蹟奇事",
只是想到我認識神就覺得滿足,能夠多知道祂就覺得快樂,
如你所說,這就是我這輩子最大的神蹟了!

Posted by Allison at 2011年10月14日 17:13

很多人都會看聖經
但卻用不同心態去對待聖經
結局也是天壤之別
差別在於信跟不信
信聖經是上帝的默示的人才能找到上帝
不信的人只會把它當成故事書而找不到上帝
猶太人也讀聖經
但卻不知道人是無法了解聖經的意思
只能靠上帝的靈來解釋聖經才是最正確的
撒但也讀聖經
但卻是不信上帝
曲解聖經成為敵基督
總結是一本聖經可以造就出百種果子
結局也是不盡相同
只有上帝自己解明聖經的話語才是最正確的
所以看聖經要靠聖靈才能明白

Posted by sophia at 2011年10月14日 19:04

Allison:
你的分享好棒!!!

Posted by 韻安 at 2011年10月14日 23:29

給sohhia:
不好意思,你有些描述令我感覺比較困惑,不確認你真正的意思。
所以麻煩請對下面這幾句話,做更詳細的說明:
「只能靠上帝的靈來解釋聖經才是最正確的」
「只有上帝自己解明聖經的話語才是最正確的」
「所以看聖經要靠聖靈才能明白 」
什麼叫做『靠聖靈來解釋聖經?』
能否具體一點示範或講解一下?
為何我要這樣問?
因為靈恩派、強調神秘體驗的宗派,會很習慣講出你講的這些話哦!
他們所謂的『靠聖靈解經』,意思就是『放棄一切理性』、『純粹靠直覺、心中感覺來解讀聖經』。
他們將之美其名叫『聖靈解釋聖經』,其實是自由聯想、胡解亂解、私意解經。
所以,假使你分享的那些東西,正是我說的靈恩派與神秘體驗的宗派那套,我們這裡是拒絕你發言,會將你的回應刪除的。
但假使你不是那種意思,而是純正的觀念,那依然歡迎你發言回應。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10月15日 08:48

其實很多靈恩派的基本觀念都不正確,他們連一個很根本的邏輯觀念都忘記了
許多人會去尋求神醫醫治,只是因為肉體很痛苦,需要人解脫,但他們通常都已有固定的宗教信仰或意識形態(如無神論),根本不打算改變信仰
先不講無法目前尚無法通過科學檢驗的神醫醫治,我就舉真正科學上的醫治好了
假如一個人牙齒很痛,所以去看了牙醫(是信主耶穌的),然後這個牙醫幫她把牙痛給治好了,請問這個病人會因為如此而改信主耶穌嗎?
絕大多數都不會
同樣的,有很多拜偶像的人和佛教徒也都會去基督教醫院看病,他們病好後,有多少人因此而悔改歸信主耶穌的?
其實也不多
在耶穌那個時代,醫學還很落後,很多疾病根本無藥可醫,所以老百姓的習慣是去找巫醫(就是可以靠念咒或行神蹟來治病的人)。就跟我們今天生病會去看醫生一樣
講白一點,當時很多愚夫愚婦也是把主耶穌當巫醫來看,這就是為什麼十個人都得了醫治,卻只有一個人回來感謝主耶穌的原因
其實可以反問這些靈恩派一個問題:如果你生病了,去找一個很好的醫生(佛教徒)看病,這位醫生把你治好了,難道你會因此而改信佛教嗎?
如果不會,你憑什麼認為神蹟醫治可以帶人真心歸主?
如果連真正在當醫生的基督徒,(醫治的方法是有科學根據的)都不見得能讓病患改變信仰,你憑什麼認為醫治效率很差的神醫治療可以改變病人的信仰?
我想這些問題靈恩派也答不出來

Posted by 律師 at 2011年10月15日 15:20

給律師
我認為以神蹟醫治領人信主,沒什麼不對啊,如你所知,主耶穌也這麼做滴~
(我昨天剛好聽到康來昌牧師講何西阿書,他說自己常求上帝給他醫病趕鬼的恩賜喔)
照你的邏輯,基督徒也不該去關懷、去探訪、去救濟…什麼都不必做了,因為一個異教徒不會因為我們做這些事而改信基督…問題是,真是這樣嗎?
靈恩派的問題應在於這個態度:只要我們禱告(命令),神必然行神蹟醫治!
他們太高舉人的能力,而忽略了唯有神的主權能成就一切。更不用說為了證明"神必然照我們的禱告行事",而衍生出來的一堆禱告手法、假神蹟~
建議你多看看小小羊的文章,就可知道問題了。
神蹟醫治相關文章

Posted by 多加 at 2011年10月15日 15:56

TO 多加:奇怪?我有說我否定神蹟醫治的存在嗎?你反駁的根本就不是我講的東西,你到底是怎麼讀的?
請先把別人的文字看清楚再來批評,OK?
我是一個基督徒,我當然相信神蹟的存在,我也相信透過禱告,上帝會醫治病人(當然,不是每次禱告都能成功)
但是我對許多教會鼓吹的[神蹟醫治可以大量帶領人信主]的思想非常不認同
我不否認有人在奇蹟的痊癒後歸信耶穌,但真正讓他歸信的是甚麼?
是聖靈在他的心裡動工!是因為他聽了福音!
今天很多教會的觀念根本就不對,如果你也抱持[神蹟醫治可以帶人歸主]的想法,那你的觀念真的很有問題,需要糾正.
講白一點,一個心裡剛硬,聖靈尚未動工讓他的心軟化的人,神蹟根本沒有用.(真正該做的是替他禱告,求神軟化他的心)
主耶穌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見證,有很多人看到他行了神蹟,依然剛硬著心不信
而一個心已經被聖靈軟化的人,他需要神蹟醫治嗎?也不需要,他需要的是有人向他傳播福音
那十個痲瘋病人都奇蹟似的得了醫治,請問有多少人歸信主耶穌?只有一個!
我知道多加大概認為[就算有九個人不信,可是剩下那一個人不就是因為主耶穌行了神蹟,他才歸信的嗎?]
如果多加這麼想,那請問你要如何解釋另外九個人見了神績卻依然不信?
那一個人會回來歸信主耶穌,真正的主因不是得了神蹟的醫治,而是因為聖靈在他的心裡動工,他才相信耶穌的!

Posted by 律師 at 2011年10月15日 16:58

多加還有一個觀念不正確,如果你認為[耶穌行神蹟的目的就是要讓人來信他],那你就錯了(很多人都這麼認為,但不是這樣)
不要忘記了,當法利賽人要求主耶穌行神蹟的時候,他反而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耶穌行神蹟的目的,主要是出於憐憫,他醫治瞎子和許許多多的病人,並不是要讓觀眾看了很稀奇,然後來歸信他,而是因為他憐憫這些受苦的人

Posted by 律師 at 2011年10月15日 17:14

關於神蹟醫治與信主得救,我簡單講一下正確觀念:
一、主耶穌的神蹟醫治基本上起碼有兩種很重要的意義:
1.證明身份
2.憐憫
這兩種意義在聖經裡都有出現過。
二、神蹟醫治對於帶人信主
1.確實是比較容易帶人信主
2.但真正因為神蹟醫治而得救者未必很多
這類經文有很多,我簡單舉一個: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約2:23)
確實很多人是因為看了神蹟而信主。
但有趣的是,這句經文的下一句,馬上就接著我講的第2點:真正因為神蹟醫治而得救者未必很多。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2:24-25)
三、上帝的拯救方式
1.上帝的拯救方式千變萬化(上帝可以選擇使用方式、不使用方式、反乎方式來達成其主權行使)
2.人可以謙卑懇求神恩(人可以祈求上帝施恩憐憫,神蹟醫治)
3.上帝的主權,非人所能僭越(人不能命令上帝施行神蹟,除非上帝自己願意施行)
有些人,上帝會選擇使用神蹟醫治的方式來使他們信主。
有些人,上帝會選擇不使用神蹟醫治的方式來使人信主。
四、神蹟醫治與信主得救
1.不管有無透過神蹟醫治,人都必須透過『聽道』才能『信道』。
有神蹟醫治,卻沒聽見『道』,是不可能有真正的『信』的。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羅10:14-15)
這是一個信主的「程序鏈」,而第一步是上帝差遣,也就是上帝自己。
在這個程序鏈裡面,神蹟醫治,有時可以幫助人更容易聽下道而信主。
但是,我們絕不能靈恩派一樣誇大神蹟醫治在信主上面的價值,也不能以為這是萬靈丹,也不能以為這是傳福音的絕對必要,也不能因此就將神蹟奇事的價值凌駕於『聽道』之上。
其實,大家都講得很好,只是有點誤解對方的意思而已啦!
大家真正的觀念都沒有什麼大問題,只是專注的重點與角度不太一樣而已。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10月15日 20:48

給律師
謝謝你的說明,我明白也認同你的陳述,
無意挑起你不愉快的情緒,跟你道歉。

Posted by 多加 at 2011年10月15日 21:27

約12:37 他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他。
12:38 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主的膀臂向誰顯露呢?
12:39 他們所以不能信,因為以賽亞又說:
12:40 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
12:41 以賽亞因為看見他的榮耀,就指著他說這話
從這幾節經文我們可以知道. 如果不是主使一個人重生, 就算最多的神蹟, 那些死在罪中的人還是不能信的

by 卑微的羊 at 2011年10月15日 23:25

TO 多加:不用道歉啦,我講話比較直,不過我只是對真理比較堅持,並不是對你有什麼惡意.也非常感謝版主的補充,因為我也確實有幾個小細節講的不太正確

Posted by 律師 at 2011年10月17日 03:17

回應小小羊
不好意思我講的是
真正聖靈寶惠師來解釋聖經
而不是屬靈經驗的那樣混亂的靈來解釋聖經
新約不就是聖靈解釋舊約的經文嗎
新約就是舊約的影兒實體
也就是總結答案
這就是我的意思

Posted by sophia at 2011年10月17日 11:16

我以前看聖經的時候也跟弟兄們討論過這兩段經文,但沒有確切結論。
最後決定把這個問題存在心裡,留待與主相會的時候再去弄清楚。
沒想到看到小小羊說明這段經文,心中很高興,但想請問小小羊一個問題:
在文章中提到
「正解就是:
原先兩個強盜都在譏誚耶穌,但後來突然間,另一個強盜悔改信主了。」
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這一段反合性經文,當然仍然是能合理解通的。
但我比較有疑問的是為什麼用「神蹟性的信主」來解。
使徒保羅信主,有很清楚的神蹟的描述。
但強盜信主,相關描述並不多。或者說我覺得證據並不夠充分到能夠下「神蹟性的信主」這個定論。
不知道小小羊當初是如何決定結論的。

Posted by willers at 2011年10月18日 01:27

TO willers:
你其實還沒看懂小小羊這篇文章的重點所以會有這樣的疑問〜
知道嗎,一個人能夠『信』主就是超級大神蹟!
因為未信主的人,都是靈魂未甦醒的『靈裡死人』,
能夠讓死人瞬間靈魂甦醒還不算是超級大神蹟嗎?
所以,不要只以肉眼看得到的東西來界定『神蹟』,
很多靈恩派用病得醫治、事業亨通、萬事順利來吸引人信主,
那些都是外在的東西,
就算得著,那些人信的也常不是十架救贖,而是『別的福音』,
因為一堆所謂神蹟特會通常並沒有在傳認罪悔改與十架救贖這真正的『福音』,
一個人能夠有能力『信』耶穌能贖我們的罪,使我們進入永生,
那是因為這個人蒙上帝特殊恩典的揀選,否則人永遠沒有能力靠自己『信』的!
那使人心裡能『信』的超級大神蹟,是我們最大的恩典福份〜
勝過今生肉眼看得見的任何奇蹟!

Posted by 思佳 at 2011年10月18日 05:02

但我比較有疑問的是為什麼用「神蹟性的信主」來解。
使徒保羅信主,有很清楚的神蹟的描述。
但強盜信主,相關描述並不多。或者說我覺得證據並不夠充分到能夠下「神蹟性的信主」這個定論。
不知道小小羊當初是如何決定結論的。
答:
思佳姊妹已經做了進一步的講解了,我在這篇文章2011年10月14日 11:05 的回應裡面也提過一些了,在此只做一些簡單補充。
『神蹟』這詞彙,有很多種使用方式。
一般時候,我們多半會以為神蹟就是那種『眼見』的,才叫神蹟。
但其實,神蹟可以有更廣泛的用法,涵蓋『不可見』的。
以『復活』而言,『身體』的復活,我們都知道那是神蹟。
但是,『靈魂』的復活呢?難道不是一種神蹟?
『靈性的復活』是歸正神學很看重的觀念。
因為,歸正神學認為所有未信者都是靈性的死人,都必須被聖靈大能動工使之復活。
這種『從死亡復活』,就是一種神蹟,而且絕對具有獨特性,因為其他宗教也有身體的復活事例,但不可能有靈性的復活。
所謂靈性的復活,就是一個人開始能悔改信主的開始。
由於他具有新的生命,所以他能聽得下道理、能有行出道理的能力。
這是歸正神學很強調的『重生先於悔改』——先重生,之後才能悔改信主。
十架上的強盜當然沒有任何我們『眼見』的神蹟,他沒看見所謂異象、他身體沒有神奇醫治、他沒有神蹟性從十架上下來、、、。
但是,一個人能在極短的時間內(幾分鐘?幾小時?),從原本咒罵耶穌,到竟然相信耶穌,這難道不是神蹟?
這表示在那段短時間內,他的靈性已經從死亡復活了,所以他整個觀念與行為開始轉變。
由於這些觀念園地已經常常提過,所以我這篇文章直接使用,不再詳細講述。
其實,我們對『眼見』的神蹟會非常興奮,可是,對這種『靈性復活』的神蹟,並不會很在意,不是嗎?
但是,我們看看聖經,天上真正興奮的,又是哪一種呢?
天上看見死人復活、病得醫治,會比對看見人能信主,更加興奮嗎?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路15:10)
罪人能悔改信主,才是我們要追求的神蹟 (回應也要讀)
人有信耶穌的天然慾望(自由意志)嗎?(未信主的人的靈性是重病,還是死亡狀態?)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1年10月18日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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