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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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21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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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烏撒的手

問題:

最近幾個月在您的網站上,更新了我之後很多錯誤的觀念,先向您表示感謝,也願 神賜福這個園地,幫助更多的基督徒有更豐盛的生命。

最近我們牧師講到「烏撒的手」,我一直很不解,上帝為什麼要擊殺烏撒,是因為他「帶罪的事奉」嗎?還是有其它的提醒呢?謝謝您的解說~~~

答:

烏撒一事,請自行閱讀撒母耳記下第六章。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或譯: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撒下6:6-7)

上帝為何擊殺烏撒?

因為上帝有規定,約櫃只有『利未人』或『祭司』能碰,其他人若擅自碰觸是不行的。

照規定,約櫃不能放在車上拖,必須用人扛。

烏撒沒有照規定做,所以導致牛車不穩時,約櫃不穩,這是第一個罪。

之後,非利未人還用手去扶,這是第二個罪。

烏撒出於好意,在上帝約櫃不穩的時候,出手去扶,這樣是不行的。

在實際應用上,表示基督徒服事上帝、進行聖工,必須照聖經規定來做,

不得擅自用「人的好意」(但卻違反聖經)來進行,以免上帝發怒。

因此,我們服事上帝,不得有任何違反聖經的行為,以免招致禍患。

比如說:

現今很多牧師傳講錯誤的假道,以吸引信徒進教會,就是一種烏撒扶約櫃的表現。

比如說:

現今很多教會引進各種禱告技術、引進積極思想,但其實那根本就是邪術,這比烏撒扶約櫃更嚴重,因為是使用邪術與異教,觸犯上帝的忌邪。

『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羅10:2)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靈恩派、成功神學,充斥太多這類的狀況了。

基督徒不可不慎。

中世紀天主教太在意上帝的憤怒與刑罰,這當然是偏差;

可是現今的基督教界卻走到另一個極端去,變成以為上帝是聖誕老公公的好好先生了,這更是可怕的偏差。

前者起碼還不敢去行惡,後者則行惡還以為上帝悅納呢!

小小羊


平安!
這個問題讓我想到一個延伸的教導
就是,讀經的時候,要揣摩一下當時人們的心境
這樣,讀經就會讀的有味道了
這,是對,還是錯呢?
都有!
要看讀的是哪段經文,揣摩的根基是什麼!
就像這段經文,如果我們以「人」的角度來看
自然會有許多的不解
唉呀,上帝真是太殘忍了!人家烏撒是好意,又不是故意碰的,何況,約櫃若倒了,神會比較榮耀嗎?烏撒哪裡有錯?太過份了!
如果用這個心態,來揣摩大衛後來的反應,那就有抓到了
看~~大衛不是嚇得把約櫃放到俄別以東家三個月嗎?
但,這個詮釋,卻不能用在揣摩上帝心意上
為什麼呢?
因為,要瞭解上帝何以如此行
先決條件,要先對上帝的性情及命令,有基本的認識
當然,沒有一個人可以敢說自己100%認識上帝,但很多時候,從聖經其他經文的記載就可以有些瞭解
約櫃倒了,上帝會覺得沒有面子,所以,要幫忙扶著它,對嗎?
約櫃可以等同上帝嗎?
當然不行!
約櫃可以象徵神的同在,但約櫃不是上帝
這個教訓,在撒上四章就提過
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打仗,以為把約櫃抬來就萬無一失,必定得勝
最後呢?兵敗如山倒,約櫃也被擄去!
另外如同小小羊提到的
約櫃該如何運送?誰要來負責這樣的事情?這些都有記載的!
沒有按著神的吩咐去行,說好意,那是出於人的詮釋,不是神的想法!
神是慈愛,但也是公義與威榮
祂是最好的朋友,卻,也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曾經有網友問我,她很難理解所謂最好朋友跟萬王之王的界線
我就用另一種方式跟她解釋
這個方式,若您覺得可以理解,就接受;若覺得不能,就姑且聽之
前一陣子流行的穿越劇–步步驚心,裡面有一句台詞
雍正皇帝對女主角的要求沒有辦法全然允諾
女主角不諒解時,雍正這樣回應
「朕,是妳的四爺,但朕,也是這整個大清帝國的皇帝」
雍正這樣講,女主角明白了
我這樣解釋,網友也有些瞭解了
如果對神的形象認知不夠完全
我們就會做出許多像烏撒一樣,不討神喜悅,卻還以為是善意的行為
上帝祝福您!

Posted by 楓 at 2012年06月21日 09:07

我個人很喜歡楓所講的「朕,是妳的四爺,但朕,也是這整個大清帝國的皇帝」,很新鮮有趣的比擬,但也點到重點,不過就我們基督徒個人而言,神和我們不僅是「四哥」與「四爺」的關係(四哥、四爺-有看步步的人就能會意…),也同時是臣民與皇帝的關係,這一點,步步的女主角沒有真正甘心情願的拿捏到,但我們卻要小心謹慎謹記在心這中間的差別啊!

Posted by 安洙 at 2012年06月21日 17:38

"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約.15:14)
我想,在歸正神學裡,似乎還沒聽過有人教導,"耶穌是最好的朋友",這樣的原則。
這並不是廢棄了耶穌基督臨別贈言的意思,乃在於 神與人之間的關係是不同於人與人的關係。
因此,我並不是不把耶穌基督當朋友。只是在這之先,我小心檢視自己是否遵行祂的誡命;在這之先,我認為必須真正了解祂說的上一句話,"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15:13)。
所以,我還是傾向將 神當作神,因那帕子不是我自己揭去的,乃是 神的兒子替我揭去的。
何況,詩人說,"我將禰的話藏在心裡",不是為了像朋友一樣跟祂抬槓,是為了 "以免我得罪禰"(詩.119:11)。

Posted by gem at 2012年06月22日 12:17

從撒母耳記上第6至7章約櫃自非利士地送回以色列時就放置在亞比拿達家中,經過幾十年後再由亞比拿達家中移上牛車準備送至大衛城(撒母耳記下第6章)看來,亞比拿達的兒子烏撒恐怕是自小就在約櫃旁邊玩耍長大的。
如果沒有在成長過程中經過特別的教導與提醒,烏撒(甚至他家中其他許多家人)對上帝約櫃的敬畏之心肯定不如其他人,服事上帝的態度因此變得較隨便(就好像有些自小在教會中長大的孩子一樣);上帝可能之前已多次寬容這樣的行為,直到牛失前蹄事件發生為止。
希望我們自己在服事上帝或教導子女成為敬虔後裔的過程中,將此事引以為鑑。

Posted by Rana at 2012年06月23日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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