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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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聖經中失敗的教育事例(二):以撒家

我沒辦法每個事例都詳細講,也沒辦法每個事例都挑到。

只能挑一些比較具有代表性,提供一些分享而已。

另外要提醒一下,因為這些事例屬於記敘性經文,不是論述性經文,

所以我的解讀與分享不代表絕對真理,大家參考一下便是。

我挑的這些例子,大致都是父母是敬虔者(或起碼其中一人是敬虔者),但孩子長大後就是變壞的。

今天我們繼續來思想另一個教育失敗的案例,就是以撒家。

以撒是信主得救之人,他妻子利百加是非常賢慧的美女。

但很不幸的,他們家的孩子,一個是以掃,一個是雅各,而且二者骨肉瀕臨相殘。

從他們家,我們能思考到什麼關於教育方面的問題?

一、父親是否對子女教育過於寬容?

以撒和利百加這對父母,對以掃和雅各兩個孩子的教育到底如何教的,聖經沒講太多。

就以撒本人而言,他是很平和、盡量與世無爭的人。

面對與他人的爭執,他幾乎都會選擇退讓離開。

聖經多次記錄他自己挖出的水井,被其他人相爭時,就讓給他人,換地方再另外挖水井。

這樣的父親,對孩子教育時,是不是會太寬容?太不敢堅持主見?

這只是推測,實際狀況我們不得而知。

但是,我們要記住,丈夫是妻子的頭,父母要管教小孩。

身為父親,就要有父親的樣子,對孩子該管時就要管、該嚴厲時就要嚴厲。

二、父母對子女是否有進行婚姻對象選擇的教育?

以掃長大了,結婚對象,是娶當地迦南女子為妻,而且娶兩個。

相形之下,父親以撒不是娶迦南地女子為妻,而是遵父親亞伯拉罕之協助,娶父親遠地本族女子為妻。

在聖經裡,對迦南地的風俗習慣一向傾向否定,也常反對以色列人與迦南人婚配,因為迦南地普遍邪惡。

在以色列人尚未成大族之前,去娶文化比較不邪惡的女子為妻,是比較好的方式。

我們不知道這對信主的父母,有沒有對他們的兩個孩子教導基督徒婚配對象選擇問題。

假使有教,而以掃還這樣,那責任是他自己的;

但是,假使父母沒教,而以掃是因為不知才娶迦南地當地女子,那這對父母就沒善盡本分。

事實上,依據聖經的資料,父母沒教的機會可能比較大。

為什麼?

因為依據聖經這段經文,我們可以看見那種暗示:

「以掃見以撒已經給雅各祝福,而且打發他往巴旦‧亞蘭去,在那裡娶妻,並見祝福的時候囑咐他說:「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又見雅各聽從父母的話往巴旦‧亞蘭去了,以掃就曉得他父親以撒看不中迦南的女子,便往以實瑪利那裡去,在他二妻之外又娶了瑪哈拉為妻」(創28:6-9)

以掃是等到父親交代雅各不要娶迦南女子為妻,才曉得父親看不中迦南女子,所以他開始轉換娶妻對象。

問題是,以掃接下來娶的,又是不理想的以實瑪利體系的女子,這體系也是聖經一貫比較否定的。

換言之,以撒這對父母,很可能從來沒有清楚教導以掃正確的婚配對象選擇觀念,而是讓孩子自己摸索、從錯誤中嘗試。

當然,這樣的結果,不僅是孩子後來婚姻問題而已,而是連婆媳問題都被扯進來。

以撒、利百加就為此附上慘痛代價。

『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與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

她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愁煩』(創26:34-35)

『利百加對以撒說:「我因這赫人的女子連性命都厭煩了;倘若雅各也娶赫人的女子為妻,像這些一樣,我活著還有甚麼益處呢?」』(創27:46)

當時依然屬於多妻文化,可是,以撒卻終生只有利百加一個妻子,沒有娶其他小妾。

很不幸的,這樣美好、符合聖經『一夫一妻』要求的好見證,似乎沒有傳給他們的兩個兒子。

長子以掃娶三個妻子,次子雅各娶四個妻子。

當然,雅各的娶妻狀況比較複雜,但起碼以掃的娶妻是以掃自己自願娶的,他就沒像父親一樣一夫一妻。

就某些角度來看,以撒這對父母,對小孩的婚姻對象,甚至對於信仰教導,可能真的很有限。

然而,放眼當今很多第二代或第三四代基督徒的父母,對小孩的宗教教育,不也是像以撒他們一樣?

父母是奉公守法的好人,也確實是教會裡的好基督徒,

但對孩子的宗教教育,特別是婚姻對象選擇要選基督徒的教育,卻幾乎乏善可陳。

現今有多少這種二三代基督徒的父母,還會在家中對孩子講述聖經觀念、教導孩子婚配選擇要持守『信與不信不宜同負一軛』問題的?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請不要以為現今是自由戀愛時代,一切由小孩自由決定!

很多東西,孩子不懂,父母是必須教的,而且要從小就教。

假使我們沒好好教,孩子怎會知道要找基督徒婚配?孩子怎會知道哪種對象好還是不好?

結果,以外貌來決定、以有錢來決定的,一大堆。

這樣的話,基督教信仰還能一代一代傳下去嗎?

『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24:15)

我不是說不需尊重孩子婚姻對象的選擇,也不是說不能讓孩子自由戀愛,請不要誤解。

我強調的是,聖經不斷告訴我們,孩子還小的時候,父母就是必須教。

教了,他們就會有概念。

雖不敢保證他們長大以後一定走在正路上,但起碼走錯路的機會會比較小。

三、父母嚴重的偏愛與差別對待

當家中有多位孩子時,父母特別喜愛其中某一位,這是人之常情。

但是,當這種偏愛,太過嚴重時,很容易就會產生嚴重的後果。

以撒特別偏愛以掃,後來雅各嚴重偏愛約瑟,這都使孩子之間很容易產生嚴重手足問題。

使偏愛問題更加嚴重的是,父母親各自喜歡不同的小孩,並且有嚴重差別對待。

父親以撒偏愛以掃,母親利百加偏愛雅各,這會使小孩教養問題更加嚴重。

四、父母教小孩行惡,有時後果會超過父母所能想像

母親利百加因為偏愛次子雅各,甚至出主意叫雅各去欺騙父親。

這樣做的後果,就是使以掃與雅各兄弟相爭,甚至瀕臨相殘,後來雅各不得已離家。

母親錯誤的做法與建議,帶來的後果,就是今生從此再也見不到她心愛的兒子了。

因為,雅各自從離家之後,一直到利百加死亡,都沒有再回家了。

假使當初利百加知道教雅各行惡的後果,就是今生再也見不到自己最疼愛的孩子,而且還會使弟兄骨肉瀕臨相殘,那麼,她還敢這樣教嗎?

很多時候,我們都輕忽行惡的嚴重後果,而那種後果,常常是重到我們無法承受的。

有句俗話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假使連未信者都能有這樣的智慧,身為基督徒,我們豈能不謹慎小心,努力走在正路上,自己不要行惡,也不要教小孩行惡?

五、遺產分配要小心

父親以撒對兒子的祝福,其實就某種角度來講,也是一種涉及遺產分配的祝福。

這種遺產分配時,真的要很小心,否則很容易釀成大禍。

遺產分配時,小孩為了爭產,使用各種奸計詭詐,並不少見。

基督徒父母必須有智慧,否則後患無窮,甚至兒女彼此之間的感情也從此破裂。

遺產要如何分配?何時分配?聖經沒給我們絕對標準與規定,因為各時代、各家庭狀況不同。

但是,假使身為父母,我們輕忽遺產分配議題,那是我們的嚴重失職。

六、上帝主權的可敬可畏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9:11-13)

『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惡以掃」』(瑪1:2-3)

聖經裡,很少有這種『小孩還沒出生,上帝就已經先告訴你哪個小孩蒙恩典、哪個不蒙恩典』的情形。

身為父母,每個小孩都是我們心頭肉。

問題是,假使我們在孩子出生前,就先聽到上帝告訴我們答案,我們心中會有何感想?

上帝主權,何等可敬可畏啊!

很多時候,我們只能承認我們不明白,然後謙卑流淚,懇求上帝賜下力量給我們,使我們能順服祂旨意。

在教育上,這樣的『上帝揀選』觀念,告訴我們什麼?

告訴我們一些很重要的事———-

1. 不是每個小孩都是上帝小孩

2. 但一般而言,我們不會知道誰是不是上帝小孩

3. 所以我們依然要努力盡父母本分,好好教導孩子

4. 假使我們已經努力盡本分,但孩子長大後還是變壞、甚至不得救,我們也問心無愧。(雖然心中會悲傷,但必須敬畏上帝主權)

弟兄姊妹們!

很多小孩變壞,真的可以發現是父母沒善盡本分。

但是,有時候,父母真的很努力,也很敬虔,但就是不知為什麼,小孩長大以後就是變壞而且不信主。

萬一是這種情形,我們不用自責,畢竟,這不是因為我們不努力當好父母教導小孩,而是因為不是每個孩子都是上帝孩子。

上帝只要求我們努力盡本分,但上帝沒要我們去事先探知哪個小孩是上帝小孩、哪個不是。

我們要知道,即使是猶大,事前主耶穌就知道他會賣主,但主依然努力盡本分,好好教導他、給他各種機會悔改。

更何況,我們不是上帝,根本不知道誰蒙揀選誰不蒙揀選,不是嗎?

因此,我們不用浪費時間去求問、不用浪費時間去猜測,認真照顧養育孩子就對了。

至於結果,就交託給上帝,因為那已經不是我們能決定的了。

簡單講,又回到歸正神學的一句老話:

『努力盡本分,敬畏神主權』。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林前10:6)

小小羊


父母對子女有神訂立的權柄,除了管教的權柄之外,還有祝福的權柄,但這是常常被父母忽略的。更甚的是,父母「詛咒」子女!
有時就算是基督徒父母也會狠狠的罵:「你這個沒有用的孩子,你是聾的嗎?為什麼你總是不聽我說的話?你是一個大廢物!你真很糟糕!枉我生了你出來!你死掉我也不傷心….」
在人的心理學,這些話算是打擊這小朋友的自尊吧?
從聖經的角度,這就是咒詛。
我並不是說,以撒有說詛咒的話,我只是有感而發。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11月6日 10:05

請問弟兄,
父母對子女的祝福或咒詛會成真嗎?
如果父母是信主的,被咒詛也是其中信主的子女?
我讀雅各對12兒子的祝福或咒詛好像後來都成真
那對現代新約時代的人呢?謝謝

Posted by song at 2012年11月6日 12:30

今天基督徒父母對子女的祝福,並不等於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對其兒子們的祈福。因為他們是以色列民族的列祖,他們的祝福亦同時據有神對這個獨特民族的心意和計畫,所以亦有預言性的部分。
今天,雖然不能夠否定神會有可能對某基督徒父母作個人的應許,但對絕大部分父母來說,這種預言性部分是不存在。
雖然沒有預言的準確,但成真與否,也是在乎神的主權和作為人的本份(就是父母和子女各自的本份和信心)。
這有點離題了。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11月6日 15:43

雖然父母對子女的咒詛與祝福,稍微有點離題,但還在我密切注意的範圍內,尚未離題過遠。
當超過我許可範圍時,我會出面叫大家停止。
還沒叫停之前,大家依然可以討論,沒有關係。
mark弟兄已經針對這問題,做出很好回答,我只補充一些。
基本上,舊約創世紀裡面,父親對後代的祝福咒詛會成真,我們現今幾乎都無法使用,因為性質不同。
其實,與其說那是以撒、雅各『個人』對後代的祝福咒詛,還不如說是『上帝』透過他們的口講出來的話,也就是他們是在執行先知性預言。
什麼是先知?
就是『上帝的出口』。
所以舊約有很多先知,會對未來進行預言,傳講上帝要他們講的話。
現今已經沒有先知了!
現今宣稱有先知、使徒的,是那些靈恩派,而那是錯誤的,我們不能接受。
現今我們身為父母,已經不具有創世紀當時那種先知性的功能與身份,所以我們的祝福與咒詛,不管是針對誰而做,通通都只是『禱告』性質,沒有任何先知預言『絕對必然實現』的性質了。
講到禱告,我們都知道,上帝必垂聽,但不表示上帝必應允。
只有合神心意的禱告,上帝才會應允。
因此,就算我們終日祝福兒女、祝福某人,假使不合上帝心意,祝福再多也沒用。
反過來講,就算我們終日咒詛兒女、咒詛某人,假使不合上帝心意,咒詛再多也沒用。
同樣的觀念,也適用在任何人對我們的祝福與咒詛上。
再多人祝福我們,假使不合上帝心意,祝福再多也沒用。
再多人咒詛我們,假使不合上帝心意,咒詛再多也沒用。
靈恩派卻不是這樣,他們很相信『話』的力量,認為祝福與咒詛具有神奇魔力,會實現。
但那根本就是積極思想邪術,是異教東西,而不是聖經教導。
我不是說祝福與咒詛,都絕對無效;
更不是說到處去咒詛人、咒詛自己孩子,就是正確行為。
我強調的是,現今基督徒的祝福與咒詛,不過是『禱告』性質,沒有絕對實現的魔力。
但是,除非絕對必須,我們盡量不咒詛,而是口裡發出祝福的話,這也是上帝所要我們做的。
這裡也稍微提醒一下弟兄姊妹小心積極思想邪術的滲透。
「『積極思想』說穿了,其基本型就是…………能想就能得到。
而且,這種『想』,不需透過上帝,任何人都可以使用這種技術。
你要得到,就必須先『想』。
只要『想』得到,你就一定可以得到。
重點很簡單………『你』才是重心。只要你按照一些『法則』,必定『心想事成,無所不得』。」
「此外,積極思想的『想』,還要加上『視覺化』(圖像化)效果才會好,才是真正有在『想』。
這觀念滲透進入教會後,教會開始教導:
你想要一部車,要告訴上帝車型、顏色、年份、、、,越詳細越好,否則上帝會給錯、會誤解你的意思,同時也要不斷在腦中想像出那部車的形象。」
「積極思想的變化型
這部分,太多了。
簡單列舉一些。
1.『信心』
在積極思想的觀念裡,所謂的『信心』,已經不是真正對上帝的信心,而是對人類自己的信心。
他們所謂的『信心』,是種靈界的定律,是種任何人都可使用的公式,而不是上帝兒女的特權。
2.『話』的力量
由於說話是思想的表達,所以,大聲把你腦中所『想』的東西,用『話』說出來,就會更有效。
這東西進入教會後,就變成『宣告』………大聲講出來。
3.幻視成真(視覺化)(圖像化)(visualization)
前面已經提過了。
趙鏞基牧師大力提倡這種禱告方式,台灣也很多牧師深信不疑,也這樣教導會眾,教會也確實真的很「興盛」。」
「什麼叫視覺化技術(圖像化)(visualization)呢?
簡單說,就是將自己想的東西,要具體化的在腦海中想出其具體畫面來。
乍看之下,這不過是『想像』而已,不是嗎?
問題出在這技術有更深的觀念在裡面,不是單純的想像而已。
一般我們單純的想像,我們不會信以為真,也不會以為那是真。
但視覺化邪術不一樣。
它教導:
1. 你心所要的,你要在腦中想像出來。
2. 在腦中想像出來的,要想到越逼真越具體越好。
3. 這樣,你要的東西,就會實現。
這種技術和積極思想邪術,因為同屬新時代運動的邪術,所以有異曲同工之妙。
『積極思想邪術』並不是『積極的態度』那麼單純,否則我們也不需要出來批判。
積極思想邪術教導:
1. 你心所要的,你要說出來。
2. 要一直相信你說出來一定會實現,甚至在還沒實現之前,就要宣告自己已經得到,不能有任何消極思想干擾。
3. 這樣,你要的東西,就會實現。
這些邪術,推薦者都常認為那是些『屬靈定律』,不管什麼宗教信徒都有效,只是基督教比較晚知道而已。
但事實上,這根本是去新時代邪術裡面學的技術,然後將邪術帶入教會污染信徒。」
上述邪術錯在哪裡,下面文章裡有詳細講述:
滲透入教會中的新時代邪術………積極思想
滲入教會的視覺化邪術(圖像化禱告)(visualization)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1月6日 17:50

父母可以向子女說一些「普遍」的祝福話(例如:願上帝的恩常與你同在,又願你在基督的恩典上剛強….),亦可以按他們本身的「性格」來祝福他們。當子女漸長,他們的「生命特質」或多或少會顯出來。(若看雅各對十二子的祝福,會看出這點。)
例如:大女兒比較內向和愛閱讀,就祝福她讀聖經的心不斷被神加增;小兒子比較外向和愛幫助人,就祝福他成為孤兒寡婦的幫助。
亦可以將聖經內的一些福(例如:馬太福音五章的八福)個人化的給他們祝福。
我亦強調一點,按聖經的經文去祝福當然是合神心意,但千萬不要將聖經看成一本「祝福的方程式」書籍。換句話說,不要以為只要一字不錯不漏的背誦某章某節經文就會如有法力的咒語帶來祝福或詛咒,這是等於將聖經「偶像化」,當謹慎之!
還當記得,父母對子女的祝福,父母本身不是單單順口說了就了事,他們是要有相對的委身和行動。
大女兒愛看書,就多買一兩本合適她的屬靈書籍(在此特別推薦:約翰本仁的《天路歷程》)。
小兒子愛助人,就引導他儲蓄一些零用錢去捐贈給「孤兒寡婦」。
詛咒就是祝福的反面,是向兒女說一些違背聖經(價值)的說話。
最後,我個人以為,除了平常日子之外,子女的生日或是新一年的開始,都是合適祝福他們的時間。
但我又強調,這主要是紀念性大一些,並不是這些日子比其他的日子強。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11月6日 21:38

請問為什麼以撒的祝福只能給一次,他不能用相同的祝福給以掃嗎?

Posted by ozaki at 2012年11月6日 21:39

請問為什麼以撒的祝福只能給一次,他不能用相同的祝福給以掃嗎?
答:
祝福有很多種性質,以撒這種祝福,其中一種特性,是類似『遺產分配』性質。
遺產分配,是具有排他性的,不是嗎?
這部車給你,就不能再給別人了;
這份產業給你,就不能再給別人了。
不是每種東西,都可以『共享』的。
好比說,以撒對雅各的祝福裡面,有一句是『願你作你弟兄的主』,
同樣的祝福,可以繼續套用在以掃身上嗎?
當然不可能!
事實上,以掃和父親以撒的對話裡,就已經很清楚顯是出那種『排他性』了。
因為排他性的存在,以掃當然不可能獲得同樣的祝福,而這是以撒與以掃,都不能不承認與接受的。
也正因此,以掃非常恨雅各,恨到想殺雅各的程度。
創世紀
『以撒就大大地戰兢,說:「你未來之先,是誰得了野味拿來給我呢?我已經吃了,為他祝福;他將來也必蒙福。」
以掃聽了他父親的話,就放聲痛哭,說:「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
以撒說:「你兄弟已經用詭計來將你的福分奪去了。」、、、
以掃又說:「你沒有留下為我可祝的福嗎?」
以撒回答以掃說:「我已立他為你的主,使他的弟兄都給他作僕人,並賜他五穀新酒可以養生。我兒,現在我還能為你做甚麼呢?」
以掃對他父親說:「父啊,你只有一樣可祝的福嗎?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以掃就放聲而哭。
他父親以撒說:、、、 你必、、、事奉你的兄弟;、、、
以掃因他父親給雅各祝的福,就怨恨雅各,心裡說:「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到那時候,我要殺我的兄弟雅各。」』(創27:33-39)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1月7日 00:01

從一個比較宏觀的角度來看:以撒這一個祝福,並不能夠再一次的給以掃,因為這個祝福是關乎「一個」而不是兩個國的前途,是神向亞伯拉罕的應許的發展。這只會成就在一個人(=雅各=以色列=以色列民族的先祖)的後代,而不是兩個人(以掃和雅各) 的後代。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11月7日 11:42

不知道這會不會太離題(有點focus在祝福上?)
只是不太能理解,舊約時代的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他們的祝福都是這種分配遺產性質的嗎?為何他們知道自己的祝福關乎到以後的國度??除了是以色列民族的先祖外,是神所給的權柄嗎??
每次看到以撒給以掃的祝福是"你必…事奉你的兄弟…"我就覺得他很不知變通??

Posted by Rain at 2012年11月8日 02:22

舊約時代的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他們的祝福都是這種分配遺產性質的嗎?為何他們知道自己的祝福關乎到以後的國度??除了是以色列民族的先祖外,是神所給的權柄嗎?? 每次看到以撒給以掃的祝福是"你必…事奉你的兄弟…"我就覺得他很不知變通??
答:
當然不是只有『遺產分配』性質,我也提過『上帝預言』性質啊!
你這些問題,答案我前面已經講過了啊!
我在2012年11月6日 17:50的回應已經寫了:
「 其實,與其說那是以撒、雅各『個人』對後代的祝福咒詛,還不如說是『上帝』透過他們的口講出來的話,也就是他們是在執行先知性預言。
什麼是先知?
就是『上帝的出口』。
所以舊約有很多先知,會對未來進行預言,傳講上帝要他們講的話。」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1月8日 08:35

謝謝小小羊,對不起我沒有搞清楚我的問題跟前面song版友的問題其實算同一個答案
因為我不太會融會貫通= =
所以除了舊約我們耳熟能詳的先知外,以色列的先祖他們對兒女的祝福或咒詛其實也算先知功能?也因為這樣所以這種遺產分配式的祝福只到雅各為止??
(這是我的感想,因為創世紀以後好像這種性質就找不到了,有錯的話為了不洗版我會寫信繼續請教的~)

Posted by Rain at 2012年11月8日 22:29

1.所以除了舊約我們耳熟能詳的先知外,以色列的先祖他們對兒女的祝福或咒詛其實也算先知功能?
答:
對。
2.也因為這樣所以這種遺產分配式的祝福只到雅各為止??
答:
對!
因為之後,創世記就結束了,隔了幾百年之後,才進入出埃及記。
在上帝啟示的歷史上,是有一些隱約的分期存在的。
由於啟示是『漸進式』的,越後面的,啟示會越清楚,規定也越來多,解釋也越來越詳細,某些身份與功能也會變動,甚至消失。
好比說,我們可以感覺到一些歷史的分期:
A.舊約
1.族長時期–創世記
2.律法時期–律法的建立
3.統一的王國時期—掃羅王、大衛王
4.分裂的王國時期—南國猶大,北國以色列,很多先知書
5.被擄時期—–很多先知書
6.歸回時期—-以斯拉、尼希米、、、
7.兩約之間—-數百年上帝沒有啟示
B.新約
8.主耶穌時期—-四福音書
9.使徒時期—–其他新約,到啟示錄上帝封閉啟示,從此之後沒有任何新啟示了
每個時期,都會有相似,也會有不同的地方。
好比舊約時期的『先知』,到新約之後,就變成『使徒』了。
類似的,族長時期的一些特性,到族長時期結束後,就轉變成其他型態。
也正因此,舊約很多『記敘性經文』(事例),我們很多在這新約時代,都無法簡單去照單應用。
別的不講,舊約『多妻』的現象,上帝雖不悅納,但沒有強烈譴責。
可是新約時期,就很清楚規定只准『一夫一妻』。
我們若不從全本聖經來認識教義,單憑舊約某些事例就要建立教義,並且開始應用的話,常常會很嚴重犯錯。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11月8日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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