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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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7日成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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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看到基督朋友網誌(或FB、Line)發表不合聖經的分

問題:每次遇到像這樣的分享我都不知所措,
不知道該怎麼辦,不知道該怎麼去面對這樣的分享,
要去告訴對方他錯了嗎?、、
(隱私均去除)

答:
讀到好友的這種分享,你發現內容不合聖經,
重點是:
1.你想做什麼?
2.你有權柄做什麼?


我不多講『感動』,因為大家都有各式各樣的感動。
沒經檢驗的感動,其實都不可信。

你看見人家有錯,就想去糾正他嗎?
那麼,你打算糾正到什麼程度呢?
打算付上什麼代價?
只是信口說說、糾正對方?
要詳細教導對方,到對方聽懂為止?
對方大怒你打算怎麼辦?
因此關係決裂你打算怎麼辦?
你願意為了糾正對方這個觀念的錯誤,不惜與對方絕交嗎?

至於教會事務,就更涉及權柄部分了。
你有沒有權柄做這件事呢?
權柄到什麼程度?

假使是我,看見『每一個』教會與肢體錯誤『都要去糾正』的話,
那麼,我每天都不用工作、不用睡覺了,因為糾正不完的。
我只能謹守本分,管好自己園地,因為那是我權柄領域。
誰來園地講出錯誤回應,我就會進行糾正。
我不在乎這人被糾正之後會不會再也不來,只在乎讀者讀到純凈的道。
(當今網路上,常常一篇文章的回應里,充斥大量對錯參雜的論述,
讀者常要從一堆垃圾中找出幾個有價值的正確的東西,多累啊?
我這裡不是大眾型的討論區,而是我個人的教導園地,
我要讓讀者來這裡可以放心讀到正確的內容與回應)

雖然,我在園地里大量糾正與批判當今教會、社會各種錯誤不合聖經的東西,
但是,實際肢體生活、教會生活里,我常常是很沉默的。
除非有擔任職分,否則,我很少糾正人家什麼錯誤。
畢竟,我沒有權柄、沒有時間、也沒有感動。

今天你發問所附給我的網址,
人家是在他自己的部落格講,不是去你的部落格講,
不是嗎?

要救一個人,就要準備付代價。
沒想太多,或是沒打算付太多代價,就不要輕舉妄動。

我很少打仗。
因為,我絕不輕忽這是屬靈的戰爭,隨便去開戰。
要開戰,我一定有心理準備,而且努力去打仗。

除非你對於糾正人家錯誤,有『這是一場戰爭』的心理準備,
打算要對魔鬼宣戰,搶人回上帝陣營,
否則,你最好閉口不言。
可以為對方禱告,求上帝開對方心靈的眼睛,讓內心能柔軟,可以接受真道。
之後,等待時機,可以在恰當的時機時切入,傳講正確的道給對方。

小小羊


#1 Brandweer 於 2017/11/17 11:26

Brandweer
小小羊弟兄 平安,

此乃嚴肅思考。小弟本人,亦有判斷失准之時。

小弟認為,羊兄之觀點為,
教會不同於社會。公領域不同於私領域。
打倒對方,卻「不使用激烈手段」,不當十字軍,不得干預他人「私人領域」。
如基督徒主張「保護」京都清水寺。
若他人進攻自身私人領域,如自身家中(父母對未成年子女),
或個人應對老闆或同事之不合聖經要求,則可「被」動防禦,抵抗。

若使用網路部落格,YouTube頻道,SoundCloud電台等
「公開,不限制參觀,且非討論區,自身有權審查私人範圍內言論之領域」,
講述正確信仰觀念,糾正網路「不特定」人士,「禁止在乎人數」,較為恰當。
(小弟自身,即有用此種措施。公共討論區,幾乎較少前往)

當然,做此類事,不得影響工作。工作比傳福音重要,不得「過度」強調傳福音。

不知小弟之說,是否正確。
若有不符聖經,懇請 羊兄指正。

感激不盡!

–Brandweer弟兄

#2 guitarratw 寄信給 guitarratw 於 2017/11/17 22:33

guitarratw
曾經有這樣的經驗..
教會一個弟兄分享一個文章給我

一個男人結婚,然後婚禮上
他的眾前妻都來祝福她,並誇口新郎種種的好
在一起時候,新郎都很照顧她們,愛護她們,

新郎個性也很好,也努力工作,也有擔當
只是因為個性上不合,所以他們都是愉快的離婚了.
所以婚禮上他所有前妻,都特地前來替新郎祝福!
可能還遺漏了些什麼,但大意上是如此
~~~~~~~~~~~~~~~~~~~~~~~~~~~~~~~~~~~~~

我一看到,天啊!文章里這麼嚴重的問題,
他居然沒看出,還分享到群組與其他人

我回了一下話
我很高興你分享文章給我,但是,是不是可以寫上你對這篇文章的感想,對你有什麼幫助
不然,你根本都沒消化過,不知道適不適合轉發分享這篇文章!如果都是這樣只有轉發,沒有你自己的感想或心得,請不要再分享給我,後面口氣我承認寫得有點重了

#3 David 於 2017/11/18 22:41

David
個人淺見

看到基督徒不合聖經的事情,現在已經很少去做勸戒的部份。可能年紀漸長,變得比較世故,以為所謂的基督徒至少應該都會有願意,聽聽聖經的價值是什麼。

自己過去要勸戒人之前,會再三考慮許多,多去看聖經的經文幾次,確定自己要勸戒的部份是不是真理,才會行動。

現在看到不合聖經的事,已經很少有勸戒的意願,真的禱告比較多。可能是自己的能力、勇氣、信心都很有限,也不想太多衝突。

箴 9:8 不要責備褻慢人,恐怕他恨你;要責備智慧人,他必愛你。

但是,的確自己有幾次的經驗,是感動比較強烈到認為自己應該要詢問對方的意思,確認他合不合聖經。當然,這個狀況,我還是會先再次反問神,是禰讓我要這樣做的嗎?如果意志還很強烈,我就會去做。

但是經驗上來說,不是每次為真理髮聲,對方都會欣然接受唷

耶 4:19 我的肺腑啊,我的肺腑啊,我心疼痛!我心在我裡面煩躁不安。我不能靜默不言,因為我已經聽見角聲和打仗的喊聲。

FB的狀況,我有時會到不認識或認識的基督徒FB留言(不認識的較多)。
通常先保持禮貌,我會尊重版主對我的留言的終極決定權,而且在我留言的時候就會聲明這一點。

我個人的淺見是
如果是我的FB,我寫的東西。我可以選擇不開放留言,也可以選擇開放。當我要開方留言,我就不怕人留言,但我也有刪除或保留留言的權力。

正如我去別人的地方留言,我會講我認為是真理的事情,但我也會跟對方說,我尊重對方是否保留我留言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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