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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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7日罪、得救、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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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父母子女關係,來解釋「聖徒永蒙保守」的觀念

我今天乖乖,我就是父母的兒子;我今天不乖,我就成為別人的兒子?

由於「因信稱義」、「信徒永蒙保守」、「好行為無功德」這些觀念,是基督教很重要的教義,

所以,我不能不盡量從各角度作解釋,希望能幫忙對此教義仍有困惑的弟兄姊妹,能更清楚這觀念。

對基本教義不瞭解,輕則自己受虧損,重則易走入異端,豈可不慎?

這次,我嘗試用人類父母孩子的關係,來描述這些觀念。

其實,這樣的比喻方式,並不是絕對能描述清楚,

但是,至少可以使這個觀念,比較簡單易懂一些。

一個真正的信徒,從重生起,其得救的身份,就不會再消失了。

我們有兩個生命:

一個是母親所生的:肉體的生命。

一個是聖靈所生的(重生):永遠得救的生命。

一、出生一事上

我的出生,是我父母所造成。

在我出生一事上,我可有任何功勞?

是不是我父母要先問我要不要出生,先徵得我同意,否則他們生不出我?

從神生的,豈不類似?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1:13)

既不是從人意生的,而是從神生的,那在救贖一事上,豈是我這個如糞土般的罪人所能參一腳的?

二、血緣上

我出生之後,我身上就流著父母的血緣。

這血緣,會不會因為我長大後的行為好壞,而有所改變?

難道我乖乖,我的血緣就與父母相同;我不乖,我的DNA鑑定就變成不同?

世上豈有這種超級大怪人?血緣每天變變變,一天變N次?

重生之後,我們成為天父的兒子,我們因信稱義了,狀況豈不類似?

這身份,豈會隨我行為好壞而再改變?

三、身份上

我是父母的兒子。

我今天乖乖,我就是父母的兒子;我今天不乖,我就成為別人的兒子?

所以,我一下子是父母的兒子,一下子又成為別人的兒子?

兒子的身份,是這樣一夕數變的嗎?

得救之後,我們在成為天父兒子的份位上,豈不類似?

四、父母對不完美孩子的接納上

一個正常的父母,會在生下孩子後,因為孩子不乖、不美、殘障、智能不足,就把孩子丟棄?

我們的天父,會在生下我們後,因為我們不乖、犯罪,就把我們丟棄?

孩子不乖,父母會傷心、難過,但是不會因此就把孩子丟掉。

我們不乖,上帝會傷心、難過,但是,一樣不會因此就把我們丟掉。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連我們這些罪人,對自己的孩子都會如此愛護,更何況是上帝?

請不要如此褻瀆上帝那至高無上的愛!

五、孩子努力當個乖小孩,是為什麼?

我努力當個好孩子,是因為怕我若不乖,父母就不要我了?

還是一種自然反應、對父母的感謝、想讓父母高興?

我們得救之後努力行善,是因為怕我不好,上帝就不要我了?

還是一種聖靈內住我心的自然反應、對上帝的感謝、想讓天父高興?

六、對不乖的孩子,如何處置

生我的父母,對我不乖的心,無能為力。

但是,將我重生的上帝,對我不乖的心,祂絕對有能力。

透過聖靈不斷的提醒、感動、責備、賜予力量,

我雖仍會犯罪、雖可以壓抑聖靈的聲音、消滅聖靈的感動,

但是,我絕不可能在死前仍不悔改歸正。

因為,上帝的力量比我大,我的意志絕無法與上帝對抗。

祂一旦愛我,就必愛我到底,絕不離棄。

祂一旦愛我,就算我背叛離開,但祂絕不離開。

祂會懲罰、管教、督正,我雖會感到被懲處的痛苦,但絕不必擔心祂會棄我而去。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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