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中學姊妹問的婚前性行為(上)(限)
但相關問題,是我常被問到的問題,所以我把多封信件整理成正式教導。
內容屬限制級,請自行衡量是否閱讀。
一、基督徒不能有婚前性行為,那牽手、親親和抱抱呢?
或是看過身體有撫摸的事發生這些情況?
答:
基本上,所謂不能有婚前性行為,是指『性交』與『愛撫』。
不管是否涉及性器官的結合,只要有性器官的碰觸,就不可以。
另外,碰觸女性胸部,也不可以。一般而言,接吻可以涉及性行為,做為深度愛撫用途,以便進行性交,
也可以只是有限度的親密接觸而已。牽手更不涉及性行為了。
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