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難道信徒只能忍受苦難,上帝不會去除苦難?
問題:
豈難道上帝在人還在世上時,永遠是拉馬撒巴各大尼,
而在其兒女死亡時,就必須立刻面臨祂的審判?那活在第二因裏的世界有何美好?
請問上述論點,錯在哪裏?
答:
先解釋一下問題裡的『拉馬撒巴各大尼』,這是出自這句經文:
『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繙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可15:34)
發問者的問題錯在哪裡?
一、 豈難道上帝在人還在世上時,『永遠』是拉馬撒巴各大尼?
問題:
豈難道上帝在人還在世上時,永遠是拉馬撒巴各大尼,
而在其兒女死亡時,就必須立刻面臨祂的審判?那活在第二因裏的世界有何美好?
請問上述論點,錯在哪裏?
答:
先解釋一下問題裡的『拉馬撒巴各大尼』,這是出自這句經文:
『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繙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可15:34)
發問者的問題錯在哪裡?
一、 豈難道上帝在人還在世上時,『永遠』是拉馬撒巴各大尼?
假使我們是那種自我形象良好,做事的標準很低,動輒認為自己已經做得很棒的人,那麼,彼拉多的例子,恐怕會讓我們不寒而慄。
我想,沒有人會認為彼拉多是得救者。
這人雖貴為羅馬帝國巡撫,但羅馬帝國皇帝名字我們都記不了幾個了,遑論為數更多的巡撫名字?
可是這巡撫的名字,卻能流傳千古,歷經二千年,但到現在還常常被提起,那還真不容易。
使徒信經裡,只有三個名字:
1. 耶穌
2. 馬利亞
3. 彼拉多
前兩個,當然是好名;
後一個,當然是臭名。
連賣主的猶大,也不會常常在做禮拜時被念到,可是禮拜時常會背誦的使徒信經,全世界信徒每唸誦一次,彼拉多的臭名就再被唱誦一次。
今天,我們就來看看韋斯敏斯特信條對於結婚與離婚從聖經裡整理出來的原則。
在教會歷史上,不管是基督教、天主教都共同承認的信經,大約在西元五百年裡已經都完成。
在這裡面,最重要的是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迦克墩信經、亞他拿修信經。
這些信經不是聖經,也不能取代聖經,可是,卻是教會很重要的信仰告白。
當基督徒面對猶太人、異教徒、以及許許多多的異端時,
我們如何在短時間內表明自己所信的是什麼?
我們如何簡單區分你們信的和我們信的是否一樣?
特別是關於三位一體的上帝、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這些信經給了我們很大的幫助,也是大公教會的心血結晶。
但是,這些信經畢竟很簡略,而且專注的多半是上帝論和基督論部分。
是不是有比較詳細一些,但又不會太囉唆,兼具完整與簡潔特色的信條可供參考的?
有!
這是一篇非常感人的真實見證。
二對宣教士夫婦,其中三個在生前完全看不見自己福音事工的果效。其中僅剩的一個,後來離棄上帝,恨惡上帝。
如果我們對於預定、苦難、恩典、、、有正確的認識,那麼,這篇見證會帶給我們在流淚中有很深的激勵。
如果我們對於預定、苦難、恩典、、、、有錯誤的認知,那麼,這篇見證可以給我們很大的省思。
其實,在成功神學佔領大量教會的同時,或許,這種在世人眼中很失敗的福音見證,可以給我們在各地孤單堅守信仰的弟兄姊妹們一個很大的安慰。
網址http://www.ftcws.org/ftmagazine/wn/200904wn.htm
1921年,有一對名叫「大衛.弗拉德」和「斯蔚」的夫婦(David and Svea Flood),帶著兩歲的兒子從瑞典來到非洲心臟地帶──當時還稱作「比屬剛果」的地方。在這裡,他們遇見同樣來自北歐「斯干迪維亞」(Scandinavian)的「埃力森」夫婦(Ericksons),於是四個宣教士就一同尋求神的旨意,該如何在非洲傳道。那些年代,是「順服、獻身和犧牲」的年代,所以他們感到主的帶領,要離開「宣教中心」的保護,跑到較為邊遠的地區傳福音。這種冒險,是用信心邁出的一大步。
一切榮耀,都是上帝的;一切罪過,都是我自己犯的。
這是一位偉大的台灣早期宣教士馬雅各醫師所講過的話。
這樣的觀念,在這時代,基督徒已經越來越陌生。
面對榮耀,我們常表面上講榮耀歸於上帝、哈利路亞讚美主,
但其實,我們心中,依然隱隱約約含有榮耀自己的成分,希望得人的稱讚。
我不是說我們不能求上帝榮耀也能在我們身上彰顯,
因為摩西也祈求『願主我們神的榮美歸於我們身上』(詩90:17),
而是說:
1. 我們不能竊取上帝榮耀
問題:
請問要怎麼樣才能夠像您一樣信仰這麼紮根呢? 因為我自己覺得我在信仰上的建立都一片段片段的,一塊一塊的。比方說,今天聽這篇道,明天聽那篇道,聽完後也不記起來,讀經也是,雖然也有系統的每天讀,但是下班後,照顧小孩等他睡覺後,我自己都累了,所以靈修效果有限。
可否分享您在這方面的心得呢? 謝謝!
答:
一、恩賜
首先,我要先講一個情形,就是『恩賜』。
在這裡,我很少講個人故事。
一方面,是因為我看重傳講真理,而不是傳講我個人;
另一方面,則是曾有人認為我講個人的事是用來自高自大,這令我非常難過與挫折。
所以,我很少講。
這是一篇私下對未信網友的回信。
我將內容改編,使其不至於洩露對方隱私性。
在私下的回信裡,有時,我會講述一些個人的事情。
真實的個人分享,會使我所講的一些道理,比較不會像是一種空中樓閣,而是真實活生生的道,讓發問者可以知道我是活生生的人,是有血有肉會痛會哭的人。
有很多弟兄姊妹會問到各式各樣的實際生活問題,
或是工作上與上司間的問題、或是這可不可做那可不可吃、
或是教會裡對誰的做法有意見、或是家人間彼此相處的問題,
好多好多這類實際生活會遇到的問題,基督徒該如何處置?
有沒有什麼樣比較簡單易懂的原則可以讓我們遵循?
這篇文章,不是要詳細講述遇到什麼事就該怎麼做,
而是簡單講述一些重要原則,使我們比較能大致上走在正確的路上,在面對各種實際生活問題時,能依聖經來處事為人。
基督徒在做事時,我們必須分清楚『應盡的本分』和『聖靈感動』這二者的差異,否則會很嚴重。
我簡單分出四種差異狀況,分別是:
1.應盡的本分:不需尋求聖靈感動,直接訴諸理性運作即可
2. 應盡的本分:不需尋求聖靈感動,就是要去做
3. 可以尋求聖靈感動
4. 一定要尋求聖靈感動
1.應盡的本分:不需尋求聖靈感動,直接訴諸理性運作即可
當我們開車遇到紅燈時,還要尋求聖靈感動,或是要等待聖靈感動,才能停下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