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路加福音浪子回家的故事,父親對哥哥不公平?
問題:
路加福音浪子回家的故事,弟弟在外花天酒地、敗光家產,
回家以後父親宰牛犢迎接,
可是哥哥在家裡辛勤努力,卻沒得到父親獎勵。
『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
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路15:29-30)
雖然理智上知道哥哥不能這樣,但心裡還是覺得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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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路加福音浪子回家的故事,弟弟在外花天酒地、敗光家產,
回家以後父親宰牛犢迎接,
可是哥哥在家裡辛勤努力,卻沒得到父親獎勵。
『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
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路15:29-30)
雖然理智上知道哥哥不能這樣,但心裡還是覺得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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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過福音而不信的人,末日大審判時是用福音來審判。
沒聽過福音的人,末日大審判時也是用福音來審判嗎?
這樣不是很不公平?
的確!
對那些終其一生,都沒聽過福音而無法信主的人,
假使用福音來審判他們,這確實蠻不公平的。
問題是,屆時,上帝是用『福音』來審判他們嗎?
不是的!
上帝是用『良心』來審判他們!
我要不客氣講:
假使公不公平,是照我們人類標準來定的話,那麼,上帝一點都不公平!
我們對於上帝的信仰,假使只停留在感覺領域,那是嚴重不足,而且容易進入偏差的。
我們對於上帝的信仰,假使只是停留在很粗淺的知識認識,那也是嚴重不足,隨時可能會觀念錯誤的。
我們對上帝的信仰,假使不能使我們知道哪些觀念是與這世界相反,而且願意改正自己舊的屬世觀念,轉成照上帝觀念來行,那麼,我們的信仰之路,還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行。
我們千萬不要以為,認識上帝,就是照我原本觀念來認識即可。
沒那回事!
我們都同意、都贊許「公平」的可貴。事實上,我自己就很討厭那些破壞公平規則的人。
不過,有些情況,它真的不是屬於罪、或觸犯這些概念的層次,願意介紹和解釋一下當中的原理:
私人或公司本身擁有的資源及財產;小明擁有他的房契、汽車、書本、玩具等,ABC Company Limited持有的管理隊伍、生產機械、代理權的合約、旗下產品開發的專利註冊等(持有該公司股權的董事局,如其中的小明,即持有ABC公司的權益)。
小明有絕對權利按董事局的規章,去分配、分發、調配、贈送一切經由ABC Company Limited董事局的開會同意下的條款給他願意的人和機構;即使「外人」感到這是愚蠢不智或有欠公平的決定。它的「不公平」不是犯罪的層次。
舉例,董事局的成員大多是佛教徒,在ABC Company Limited有限的資源下,有兩個機構(甲公司是佛教背景,乙公司是基督教背景)急需等著物資救助,小明優先把物資贈送給有佛教背景的甲公司機構,即使乙公司是比甲公司更早的時候已經申請,小明以至ABC的Board of Director(s) 仍不屬於犯罪。重點不是「公平」,而是ABC的Board of Director(s) 本身就有「不贈送」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