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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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9马太福音查经

馬太福音第五章附加:結婚、離婚與再婚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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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五章附加:結婚、離婚與再婚

前言:由於婚姻是現今社會很嚴重的問題,許多基督徒對這部分常觀念混淆不清、錯誤連連、更嚴重的甚至對聖經相關教導都一無所知,所以在查考到馬太第五章時,對此部分特別列出來,進行專題討論。

一、基督徒可以找非基督徒結婚嗎?

答:

1.基督徒要找基督徒結婚,這是聖經標準。

2.基督徒若找非基督徒結婚,舊約嚴厲禁止,但新約沒特別強烈禁止。

3.假使基督徒硬要找非基督徒結婚,不是絕對不行,但常會走得比較辛苦,而且苦難常會較多,甚至很多人都因此離棄信仰,不可不慎。基督徒和基督徒結婚,不是幸福的保證,但婚姻之路確實比較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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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1婚姻

既然婚姻是上帝所配合,為何上帝不讓夫妻平順走下去?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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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婚姻是上帝所配合,為何上帝不讓夫妻平順走下去?

婚姻是上帝的所配合的,可是為什麼上帝不讓他們長長久久走下去,而要雙方彼此衝突不幸?

婚姻是上帝配合的,對不對?

完全正確!

而且,我還必須說:

不僅是基督徒和基督徒的婚姻是上帝配合的,連不信者和不信者的婚姻,也是上帝配合的。

因為,不管信不信上帝,只要結婚,就是上帝配合的。(當然要排除同性戀、亂倫、一些亂七八糟那類的情形,要不然討論下去會變得非常複雜,討論不完)

基本上,我們講的是多數情形,就是自由戀愛、或是媒妁之言結婚,不管你的信仰是甚麼,都是上帝配合的。

而且,只要你們在地上的婚約一成立,你們在天上的婚約也同時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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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6婚姻

我離婚,以後再努力傳福音贖罪,不行嗎?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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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婚,以後再努力傳福音贖罪,不行嗎?

即使我離婚,但我以前很認真努力傳福音,現在還是認真傳,離婚只是我個人的事,可是我傳福音卻拯救了很多人的靈魂,這樣只因我離婚,就否定我之前的功勞,似乎講不過去,不是嗎?

我今天雖然犯罪,但可以把我過去的努力一筆勾消嗎?

我雖然犯離婚罪,可是我很努力傳福音,這功勞豈不比較大?不能抵銷我的小過嗎?

很不幸的,基督教根本沒有這種『功德庫』的觀念。

日本是『恥』的文化,他們很重視『羞恥感』;

基督教是『罪』的文化,基督徒很重視『罪惡感』。

知道基督教對罪的觀念嗎?

『心中犯罪,就已經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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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6婚姻

離婚可以使我獲得快樂,為什麼不可以?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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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可以使我獲得快樂,為什麼不可以?

很多認同離婚的人,有一個很重要的核心是:『只要我快樂,為什麼不可以?』

換個方式講,『我追求自己的快樂,是最重要的事』。

以離婚來說,既然婚姻讓我痛苦,離婚可以讓我獲得快樂,為何不能這樣做呢?

硬要在一起,反而只會更活在痛苦中而已,不是嗎?

這是很標準的社會通俗觀念所必然產生的推論與結論。

對此,我先提出兩個很極端很極端的例子:

1.老師與國小四年級女生發生性行為

為什麼不可以?

老師和這個小學女生兩情相悅,彼此都經自由意志決定之後,才談戀愛與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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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0護教与福音

一些信仰問題:1.離婚與幸福 2.功與過 3.因信稱義 4.原罪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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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信仰問題:1.離婚與幸福 2.功與過 3.因信稱義 4.原罪

這是未信者耶耶網友所提出的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姐,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從個教友的部落格連結過來,有些疑問想討論:

就基督的服侍來說,如果服侍的很有效果,如黃先生辦的佈道演唱會,傳道效益可能強過他本本分分的做個守信的基督徒,這對基督教來說叫做佈道一回,救人N條命,宣播主威,恩及四海.

然而,就因為他的離婚,使的他成為罪人,婚前的不快樂,禱告不見得可以解決,婚後相處出狀況,禱告也不見得可以解決,這時,如果他去精神外遇,甚至發展與配偶以外曖昧的肉體關係,反而叫他生理和心裡感到快活,亦或者是轉信佛教道教一貫道乃至於社會大眾所認定的邪教,種種非基督信仰可以接受的方式讓他身心靈獲取了平靜,在這樣的情況下,一方是不讓他快活的婚姻關係,一方是讓他樂活的非信徒生活方式,如果是你,你要選擇哪一條路?

一般人都會選擇後者的,這不外乎是基督教所說的上帝造人所帶來的且每個人都不同的生理心理機能,和外在環境事務的互動所產生的決定以及FREE WILL.然而可能他失敗的婚姻生活對他所熱愛的佈道產生了影響,卻不影響他對基督的愛和宣教的熱忱.但是,這樣的作法在教義上是屬於罪的一方,在現行東方社會上和道德上也是不被接受的,抹煞了他實實在在多年未信仰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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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站對黃國倫離婚事件的一些說明

很感謝聯合新聞網的抬愛,讓我們這個很冷門的小站,短短幾小時之內爆紅。

也因此,我即使時間極為有限,也不能不出面做一些說明。

我們這部落格,是專門為基督徒與快要信基督的人而設立的。

我們所大聲疾呼的,是希望基督徒能『回到聖經』來,回歸上帝真理。

然而,基督徒在台灣的人口比例,本來就很少。

而因為我們走的路線,又是屬於相當堅持聖經的路線,

所以,即使是基督徒,對我們這樣路線有興趣的,也不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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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2婚姻

如果想離婚,永遠都可以找到理由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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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離婚,永遠都可以找到理由

其實,在討論離婚的問題時,

有時,我會有一種深深的挫折:

如果想離婚,其實,永遠都可以找到理由。

而且,保證絕對可以找到不只一個聽起來很合理的理由。

甚至,可以找到千百個理由,還可以找到千萬個背書,億萬個支持者。

後來我發現,問題的癥結,其實是更核心的問題,就是………………………

主啊!我願意遵守你的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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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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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基督徒離婚與再婚的進一步說明

我已經發表過多篇文章,表明聖經對離婚與再婚的教導。

這篇文章,只是進一步整理與加強說明而已。

另外,我也要針對支持基督徒可再婚的一些論點提出駁斥。

對基督徒而言,聖經(上帝的話)就是我們信仰的依據與準繩。

這也是我進行思考、討論各種議題時的態度與立場。

如果不用聖經,其實,什麼理由都可以光明正大拿來當成可離婚與再婚的理由的。

這樣的話,我們就和一般未信者無異,而不是一群被分別為聖的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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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3婚姻

討論:演藝界基督徒黃國倫離婚事件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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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演藝界基督徒黃國倫離婚事件

這是某位網友提出的資料與看法。對這議題,我開放給大家自由發言。

但是,請不要有任何不敬的筆名與內容。對於不敬的筆名,我一律將筆名刪除。

我們對於『罪』,可以批判與討論。

但是對於『人』,請保持應有的禮貌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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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5婚姻

中風妻成植物人,所以可以離婚?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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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妻成植物人,所以可以離婚?

這是一個最近發生的社會案例 『中風妻成植物人 夫訴離獲准』 身為基督徒,我們的立場是什麼?

法律有法律的規範。

聖經有聖經的規範。

法律說:夫妻有一方罹患『不治之惡疾』,就可以離婚。

聖經呢?怎麼說?

聖經的立場很簡單,也是婚約中常見的誓詞:『不論貧賤與富貴,不論疾病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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