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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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2月11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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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生活,才叫儉樸?

之前講了很多,是在提醒大家不要輕率對金融風暴做出『金融風暴,就是貪婪』這種太過粗糙的定論。

因為,許多深受其害的人,根本沒有貪婪可言,這裡面還有很多是敬虔認真的弟兄姊妹。

當膚淺的貪婪譴責,一面譴責美國的消費與經濟,

另一方面卻略過中國與台灣經濟大量倚賴美國消費,中國與台灣許多人的家庭生活正因為美國的消費而獲得改善,

那麼,我們做出的評論,就會非常不得體,而且不能幫助人。

因為,根本就沒有認真對症,更別提下藥了。

在這裡面,假使是牧師,那就要更小心了。

有些牧師一邊希望信徒多多賺錢、多多奉獻,

但一邊又矛盾譴責金融風暴是貪婪與天譴,

偏偏很多信徒就是靠工廠公司來維持收入生活、進行奉獻的。

其實,假使嫌錢髒,有種的話,在前幾年經濟狀況良好時,這些牧師最好拒絕這些信徒的奉獻。

會友奉獻的錢還是要,但又嫌會友的錢髒,或是根本不知道前幾年的全世界經濟發展都和美國的「貪婪」脫不了關係,會友奉獻的很多都是這種「貪婪」產所生產出來的利潤,那麼,我必須說:

這些牧師不僅無知,更令人厭惡!

我不是說這波金融風暴與貪婪無關,

而是要說原因很複雜,而且牽連非常廣,不是單純一個「貪婪」就可以解釋,更不能輕易定位成「天譴」。

當我們認真思考許多無辜者的狀況,而那卻是眾多教會會友、眾多我的肢體、眾多我的弟兄姊妹的景況時,

我們會做出更悲憫的安慰,

會做出更貼切的信仰之語。

認真對症,比較能正確下藥。

草率對症,常是草菅人命。

身為基督徒,特別是教導的,更該認真開出能在苦難的年代安慰人心、激勵信徒、讓未信者看見屬天的智慧的藥方,而非讓人一看就知道是蒙古大夫開的處方。

回到主題來。

儉樸生活,絕對是正確的。

我並沒有反對要過儉樸生活的呼籲。

我反對的,是錯誤膚淺的批判、是缺乏常識的批判、是動機錯誤的批判,以及針對錯誤的人開出錯誤的處方。

讓我們思考一個問題:

什麼樣的生活,才叫儉樸?

教堂有冷氣,這樣是不是奢侈?是不是該廢除冷氣,才叫儉樸?

牧師有汽車,這樣是不是奢侈?是不是該改成機車,才叫儉樸?

即使是機車,比起連機車都買不起的人,這樣是不是奢侈?是不是都該改成走路,才叫儉樸?

吃飯有肉,這樣是不是奢侈?是不是該改成青菜豆腐,才叫儉樸?

即使是青菜豆腐,比起只有菜沒有豆腐的人,是不是也算奢侈?是不是連豆腐都不能有,只能吃青菜?

看到類似共產黨式的思維了嗎?

反正永遠有人比你更貧窮,所以只要你比別人有錢,都叫有錢!

反正永遠有人比你更儉樸,所以只要你比別人用得好,都叫奢侈!

這樣下去還得了?

那豈不是乾脆全世界人都來當乞丐算了?

甚至都退成原始人算了,連衣服都不該穿,因為比起連衣服都買不起的人,身上有衣服都算奢侈!

看到這些誇張問題的荒謬了嗎?

荒謬的論述,荒謬的處方,是難以治好病人的疾病的,更難以安慰受傷的心靈。

什麼樣的生活,才叫儉樸?

一、 尊重個人的差異性(相對領域,不可論斷)

這很重要,必須時時放在心裡。

說真的,我們很難訂出一個絕對而且整齊畫一的標準,告訴大家每種東西的價格超過多少就叫奢侈。

讓我們想一想,難道我們希望這樣定標準嗎?

一萬的電腦叫節省,四萬的電腦叫奢侈?

一百元的衣服叫節省,一千元的衣服叫奢侈?

雜牌叫儉樸,名牌叫奢侈?

所以,奢侈的定義,到底由什麼來定義?

用一百、一千、一萬、雜牌、名牌?

那麼,買四萬元電腦,但穿一百元衣服的人,算儉樸還是奢侈?

買一萬元電腦,但穿一千元衣服的人,算儉樸還是奢侈?

大衛王吃香喝辣,所羅門王金碧輝煌,那樣算儉樸還是奢侈?上帝有譴責他們這樣的生活開銷嗎?

上帝對大衛王在拔示巴犯姦淫和殺人罪這件事上,透過先知講了一段很值得深思的話: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撒下12:8)

上帝譴責大衛的,不是他的生活開銷,而是他姦淫人妻、搶奪無辜人之物部分。

上帝對大衛的物質生活,不僅沒有譴責,甚至還說:

『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

暗指假使大衛你認為這樣的富裕生活還不夠,我還可以多加給你,讓你生活更優渥。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去看看舊約聖經對大衛、所羅門王朝時國王的生活享受的紀錄,

那種生活,絕對非我們這些市井小民所能比擬。

所以,難道我們要說大衛王他們這些皇室,必須和一般平民百姓過完全一樣的物質生活才可以,否則就叫奢華?

主耶穌連枕頭都沒有,施洗約翰吃蝗蟲野蜜;

大衛過的是物質享受的皇室生活;

但以理和朋友在皇室工作,但只吃素不吃葷。

感謝主,祂給我們很大的自由,沒有訂出絕對的標準,更沒有告訴我們什麼東西要用什麼牌子、只能花多少錢。

在這部分,我們要尊重上帝給個人的自由,不能妄加論斷。

對一個月收入千萬的人來講,他必須常常宴請國際大客戶,這時,他請客戶一餐五千元,未必是奢華。

但對一個月入一萬元的人來講,他吃一頓五百元的飯,搞不好就是奢華。

對歐美各國皇室而言,宴請賓客時,請人吃五十元的路邊攤,未必是儉樸,反而可能是失禮。

但對月入一萬元的人來講,宴請朋友吃一千元的東西,搞不好就是奢侈。

然而,話又講過來,一個月入一萬元的人,一年不過吃個一次五百元的飯、好幾年不過宴請朋友吃個一千元的東西,這就叫奢華嗎?

難道不能說是享受上帝所賜予的歡樂、盡自己很大誠意招待好友?

不同的收入、不同的工作、不同的條件、不同的狀況,

即使花同樣的金錢,都有可能是儉樸,也都有可能是奢華。

這部分,我們要盡量保有智慧,盡量尊重別人,不輕易去論斷。

二、 不做超過自己能力的消費(收入、未來風險)

然而,難道沒有任何可以參考的標準了嗎?

有!

一個可以參考的標準,就是『個人能力』。

當一個人,做出超過自己能力的消費時,很可能就是奢華。

但在此我依然必須重複提醒:

僅只是『可能』,不是『一定』。

畢竟,狀況太多,不能輕易一概而論。

不過,通常而言,當一個人常常做出超過自己能力的消費時,真的是奢華的機會是很高的。

當我們在判斷消費是否『超過自己能力』時,

有些部分,是可以幫助判斷的:

1. 收入

2. 頻率

當我們的消費超過自己收入所能負荷,當我們高額消費的頻率超過我們所能負荷,這時,很可能就已經進入奢華。

一個月入一萬元的人,『偶而』吃一頓一千元的飯,未必是奢華。

一個月入一萬元的人,『常常』吃一頓一千元的飯,若說不是奢華,真的很說不過去。

但是,對同樣收入很高的人而言,即使他們常常吃一頓一千元的飯,我們也未必能說別人就是奢華。

沒錯,有些人即使收入很低,高消費的頻率也很高,但他們可能仍認為自己負擔得起、頻率並不高。

有些人覺得每週一次就算很多,可是有些人覺得要每週五次才算多,他只有每週三次,所以依然很少。

確實,這部分有時真的很主觀。

不過,有一個還算客觀的準則,就是『負債』。

一個人月入二萬元,但月支出三萬元,這就是過度消費、超過自己能力負荷。

假使你已經消費到負債,那麼,通常已經表示你做出過度的消費了。

這時,即使你再說自己多儉樸、自己的消費並不多,也未必可信。

即使你是買房子而不是去吃喝玩樂,但入不敷出造成負債,一樣是過度消費。

我所謂的負債,是包括信用卡、現今卡卡債、銀行貸款、向人借貸、、、這些都算。

有很多人會抗議:

我是因為生意失敗、我是因為投資失利,所以才借高利貸、才有信用卡或現金卡卡債。

但是,請原諒我,我必須講:

為什麼別人不會投資失利、生意失敗到要去信用卡、現金卡卡債,而你卻會有這種負債?

事實上,你當初的投資,會不會就是一種過度的消費?

你當初的投資,會不會根本就已經超過你能力所能負荷?

你在投資之初,是否根本就太低估可能的風險,而過度樂觀?

很多人會繼續抗議,沒有啊!

我當初的投資,是評估過的,我當初月入五萬,每月投資二萬,這哪有超過我能力呢?

很不幸的,我必須繼續潑冷水:

你當初有想過,萬一投資失利時,這筆損失,你有辦法負荷嗎?

你當初有想過,萬一你發生狀況,沒有辦法維持現今這樣的收入時,你能繼續承擔這樣的投資嗎?

事實上,這波金融風暴、經濟不景氣,很多人的月薪大減,甚至失業裁員。

這時,很多人當初所購買的房子、車子、所做的投資,都可能面臨繳不出貸款的困境。

很多人都是用當時的高薪,來計算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

但事實上,當時可能都是過度高估自己的風險承受力,甚至太嚴重低估風險會真實發生的機會。

這部分,就是我要提醒的第3點:

3. 風險

我相信,假使當時很多人在買房子、車子、消費之前,先想到有一天,自己萬一失業,那時,自己能不能負荷得起這些消費(或投資),我想,很多不幸的狀況,會少很多很多。

請注意,不是吃喝玩樂才叫過度消費,

事實上,超過自己能力負荷的投資置產,也都是過度消費。

特別是低估風險,就可能是一種過度消費的現象。

很多人也許平常很省吃儉用,但購買超過自己能力負荷的房子,結果風險一來,根本承受不住。

所以,什麼樣的生活,才是儉樸?

做不超過自己能力負荷的消費便是。

以上所言,只是一些大原則。

以下是一些小提醒。

一、 不做跟流行的消費

很多人的消費,其實只是在跟流行,未必真是自己需要。

基督徒能不能買名牌?

當然可以!

問題是,自己是因為名牌的品質好,所以買名牌,

還是因為別人流行、我要炫耀,所以我才購買名牌?

假使我們的消費越習慣跟流行,那我們做出過度消費的機會,當然會比較高。

二、 真的有需要的消費

緊跟著跟流行的消費,它還帶來一種行為,就是『並不是真正有需要的消費』。

其實我們都會同意,有些消費,只是為了炫耀、只是為了怕被別人笑、只是為了別人說我們該有、、、、。

其實我們真的需要那個東西嗎?

未必。

當我們對於自己未必真正需要的消費,消費越多時,我們越可能做出過度的消費。

三、 敢站在上帝面前報告的消費

其實,在所有的消費原則裡,這個原則,是最主觀,但也是最重要的:

我們這筆消費,敢對上帝報告嗎?

我們這筆消費,敢讓我們坦然無懼站在上帝面前嗎?

其實,有很多情形下,如果我們抱持誠實的心來面對上帝,很多奢華與儉樸的問題都會消失,我們很容易找到那個適合自己的尺度出來。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傳11:9)

『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腓4:12)

不管我們的經濟狀況是富有,還是貧困;

是一直富有,還是從富有變貧困,從貧困變富有;

都是愛我們的恩主一直在支持我們,我們是靠祂而活。

因此,不管是貧賤的生活,還是富足的生活,我們都能坦然以對。

有富裕的物質生活,很好,感謝主;

過貧賤的物質生活,很好,也感謝主。

這就是我們每一位基督徒,所必須學習的功課。

願上帝幫助我們,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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