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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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19日马太福音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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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九章

重點:

1. 病得醫治,一定要當事人自己有信心?

2. 只要有信心,病一定可以得醫治?

一、請依據馬太福音第九章這四個病得醫治的例子(患血漏的女人、管會堂的女兒、兩個瞎子、被啞巴鬼附的人),說明病得醫治,是依據誰的信心?

答:

1. 患血漏的女人………………病人自己的信心

2. 管會堂的女兒……………病人父親的信心,不是病人自己的信心(因為病人已經死了)

3. 兩個瞎子……………病人自己的信心

4. 被啞巴鬼附的人……………聖經沒明說,但可能是他朋友的信心

5. 換言之,任何宣稱『你若沒信心,就不能得醫治』的教導,是大有問題的,因為在這四個例子裡面,我們很清楚可以看見,病得醫治,未必是要自己有信心。

6. 同時,就信主部分而言,這些人得醫治未必表示他們就『信主』,只表示他們『信耶穌能醫好他們的病』。信『耶穌能醫病』,和信『耶穌是我的主』,二者是不一樣的。十個大痲瘋的病人都得了身體的醫治,但只有那個回來感謝的才是真正信主,蒙赦罪得救的(路17:12-19)。

7. 任何教導『沒有先信主,病就不能得醫治、就不能趕出鬼』的,也都是亂教導,因為馬太九章這四個例子裡我們一樣可以看見是別人的信心、是別人信主,而不是當事人自己信,但都得醫治了。

8. 請參閱:

1. 沒有信心,病就不能得醫治?

2. 沒先信主,病就不能得醫治、鬼就不能被趕出?

二、『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吧』(太9:29),所以,只要有信心,『一定』可以得醫治?

答:

1. 病人自己有信心,確實比較容易得醫治,但這卻不是絕對。

2. 病人自己沒信心,有時一樣可以得醫治。

3. 病人很有信心,上帝卻未必醫治。

4. 醫治與不醫治,真正的決定點不是『個人信心』,而是『上帝主權』,搞錯了這觀念會很嚴重。

5. 人要相信:a.上帝有能力醫治 b.上帝慈悲憐憫

6. 人相信,是人應盡的本分;但上帝醫不醫治、如何醫治、何時醫治,是上帝的主權。

7. 假使上帝對你的醫治,是要透過你去就醫,然後才醫治你,

可是你卻訴諸神蹟,只求上帝用神蹟醫治你,這是僭越!沒善盡本分!不尊重上帝主權!將上帝主權限制在只能行神蹟、不能透過醫師來治癒你。

8.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麼,他就聽我們』(約壹5:14)

合上帝旨意的信心,上帝就會應允(當然,反過來說,病得醫治未必就是合上帝心意,因為魔鬼也能醫病,上帝會許可任憑)。

神的旨意有『顯明的旨意』和『隱密的旨意』。顯明的旨意就是『聖經』,隱密的旨意我們常『不得而知』。我們越清楚上帝顯明的旨意(聖經),就越能更正確知道上帝隱密的旨意,比較不會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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