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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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17日成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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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牧師吃不完的東西,要拿去送人嗎?

問題:有人告訴我做為牧者「分享」的重要,他說:「當牧師的一定常會收到會友的禮物,不可能吃得完的,自己留一兩個要吃的,剩下全給會友或朋友才是好的。」這人說很多牧師明明吃不完卻沒這麼做,他很納悶。對於慈善濟貧,他很強調身體力行,很多窮人常會在車站附近撿垃圾桶裡的便當,(很快速的拿了就走),有一次他就塞了100元給這樣的人。……,聽到這裡我說不出話來,雖然我們基督徒本該如此,但近年來我很少聽到身邊有真的這樣付出的人了。(隱私部分均去除改寫)

答:

對這類的議題,比較不需要用到因信稱義、行為稱義、預定、自由意志這類的核心教義部分。

對這些實行部分的問題,我們要切入的,不是要用核心教義去切,只需要用『基督徒自由』、『絕對真理、相對領域』、『實行的智慧』這些領域去切即可。

裡面的例子,是很美好的例子。

但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

1.這是絕對真理,所有傳道人都應該這樣效法嗎?

2.如果沒這樣做,就是犯罪嗎?

傳道人吃不完的東西,該如何處理?

送人?這當然很好!

但是,你可聽過,因為將吃不完的東西送人,結果還被人家嫌東嫌西的?

以送禮物給傳道人的會友而言,當他知道他的東西被轉送時,心裡感覺會如何?

有些人可能無所謂,但有些人恐怕會很不爽喔?

以被送的人而言,心裡感覺又如何?

有些人會很高興,有些人卻可能會在收了之後到處抱怨、冷言冷語。

同樣的,看見撿便當的人,塞些小錢給他們,是不錯啦。

但是,不知道你是否聽過『有錢人,乞丐命』(台語)這類的人物?

我就親身遇過一個例子:

當事人是某民營單位副總經理退休,他和女兒女婿一起住,女兒是某中型企業裡的部主任,女婿也是該企業另一個部門的主任。

他們沒錢嗎?

可是,這人卻天天到各垃圾桶找東西,而且常搬一堆人家丟棄的東西回家去。

你若看到這種人,你塞錢給他,他一定會很高興,但問題是,他是真正需要錢的人嗎?

再來,拾荒者好了。

你可見過有些拾荒者,態度囂張得很?

我工作的地方常會有各種紙類、紙箱。

有時,我會叫員工將這些可以賣錢的盡量留給特定的拾荒者,

員工卻告訴我,他們有好幾個會東挑西檢、破爛的紙箱還不要、只挑好的紙箱。

後來,我們就固定時間將這些紙類回收物放在工作場所門口,看誰想要都可以拿去賣。

沒想到,竟然還有些拾荒者一樣翻東翻西,弄得亂七八糟,挑走他要的,其他就亂七八糟留給我們整理,比我們直接送交資源回收車還累。

甚至還有拾荒者理直氣壯認為那「本來」就是他們的東西,對我們員工態度很差。

哇咧!是我好心給你們錢賺,是我的財產,你們卻已經認為那是你「理所當然」應得之物了?

對我來講,我有個拗脾氣:

只要有人敢用「理所當然」的態度來要求我,我就會「理所當然」不給你恩典!

所以,我不會多同情這些拾荒者,起碼對我工作場所這裡的不會同情。

『行善』,絕對是聖經的絕對真理。

問題是,當加入『智慧』與『個人領受的自由』時,同一件事,恐怕人人做法都不同,而我們卻不能擅自就說哪種做法才是絕對真理,不是嗎?

然而,話又說回來,『疼愛會友』,絕對是傳道人要遵守的絕對真理。

而很不幸的,確實很多傳道人在這部分,我都會認為他們不及格。

很多傳道人對於『得』非常在乎,爭名、爭權、奪利、、、;

但對於『給』卻非常差勁,不認真照顧小羊、不認真準備講道、、、、。

『心』是很重要的,牧師有疼愛會友的心,並且不是嘴巴說說,而是真正付諸實行,這時,怎樣做都好、都可以嘗試、都是美事。

如何做?感謝主,祂沒有硬性規定,個人依其領受去做便是。

有一種試探,是很可怕的,就是—————–所有人都該和我一樣!

這是一種高看,把自己的行事模式當成絕對真理,然後以為人人都有必需遵守的義務。

問題是,很多實際做法的部分,根本就是相對領域,不是絕對真理,不具絕對性。

所以,對這類相對領域的議題,可以多聽多看,但不要當成絕對真理,更不要被人轄制住。

小小羊


「有一種試探,是很可怕的,就是—————–所有人都該和我一樣!」
的確,這是一種很可怕的試探。許多時候人不自覺的驕傲起來,然後開始召集的是自己的會眾,而不是為主在作工,為主而召集。
求主憐憫我們、幫助我們,讓我們不要為聖經中的話語作添加,回到實實在在祢的話語裡。

Posted by 中里遙 at 2012年01月16日 21:59

『心』是很重要的,牧師有疼愛會友的心,並且不是嘴巴說說,而是真正付諸實行,這時,怎樣做都好、都可以嘗試、都是美事。
如何做?感謝主,祂沒有硬性規定,個人依其領受去做便是。
——————-
很赞同,按個人的信心大小而做,不需勉强。
有一個老牧者,很有爱心又很有智慧,每當有教友親友探訪他時,他就趁這些機會把禮品拿出來一起享用,不至于浪費也不得罪人。
我自己也時常求神給我智慧去處理一些生活瑣事,神是我們隨時的帮助,信賴祂是有福的。

Posted by 真理必叫我們得自由 at 2012年01月17日 08:35

很多傳道人對於『得』非常在乎,爭名、爭權、奪利、、、;
但對於『給』卻非常差勁,不認真照顧小羊、不認真準備講道、、、、。
………………
曾碰過這樣的牧師娘,常常送會友一些吃的、穿的,出手也很大方,我一直認為她既溫柔又有愛心,只是她送的東西看起來都不平價,雖是二手衣,有些也都是名牌,我其實收得有點不好意思。
有一次,她心血來潮邀我們去找她素常去的設計師剪頭髮,該位設計師在隔壁縣市,收費高得令人咋舌,她不僅開車帶我們去,還全部幫我們買單,我要自費,她堅持她是預付會員,扣她的額度有優惠…總之,我最後搶不過她,只好負責買晚餐來補償。
慢慢地認識深了,發現越來越多事情不對勁……
譬如教會附設一個協會,每年都帶團出國研習,她每年跟著出去,而且全程免費,而我後來得知這個協會根本一直是賠錢運作。
譬如牧師夫妻一起去參加某個特會、每月大量買書(不一定與信仰相關,而且在教會看不到這些書),並且將費用報公帳,而根據財務組的說法,這些費用應已內含在每月固定補貼裡,實在不應再報公帳(但最後礙於情面,仍是給他們報了)。
譬如出遊時牧師娘請姊妹們吃吃喝喝,回來後向財務組請款,收據上面還寫著「牧師娘請客」…
最嚴重的是,講道偏離了真理,荒腔走板、不忍卒聽,以致我後來只好忍痛離開。
如果可以選擇牧者「給」的方式,我寧可給的是真理的餵養,而不是物質的饋贈,更不希望是補償心態的施捨!

by 多加 at 2012年01月17日 23:20

文章中最後3段都提出了很合宜的作法───
『。。。怎樣做都好、都可以嘗試、都是美事。
如何做?感謝主,祂沒有硬性規定,個人依其領受去做便是。』
而末句也呼應了第一段提出的處理原則,就是───
『對這類相對領域的議題,可以多聽多看,但不要當成絕對真理,更不要被人轄制住。』
分享一個真實叫我非常感動但有點心痛的﹝牧者愛小羊﹞的例子───
許多年前,一位姊妹有機會對一位長期軟弱肢體作幫扶的工作時,另一位牧者用極大的愛心介入,過程中包括介紹工作以重建其自信,原來牧者是自掏腰包來幫扶,本來不知道,直到牧者在這事上“耗損"burn out,姊妹才從另外途徑知道!她也“耗損"!那軟弱肢體也長期軟弱下去而沒有回到教會中!
牧者也好、弟兄姊妹也好,我想:在一切愛心付出事情上,若非牽涉性命因素,若非發生了耗損,若清楚是神感動而不是個人逞強,能夠操練右手所作的不被左手知道是最理想的。
而傳道人能常常留心省察個人面對“收與授”的動機,用清潔的心處理,能坦然面對主,就真不要理會任何不成熟的評論了,他應當敬畏神,而不是在人群中畏首畏尾。
至於多加提及的例子,那是否也是一種以表面敬虔來作得利的門徑的表現?是僱工嗎?是沒有生命的人嗎?上帝知道的,祂若給機會,便會管教;若到了臨界點,也許要被唾棄!!
我們當常常為好牧者感恩、也求神憐憫差勁的牧者!

by Phoebe at 2012年01月18日 00:16

to 多加,你的分享,讓我想到我教會諸多雷同的事,分享一下
(但我想,我已經離題了,小小羊 兄 請刪除)
我多年來,主日後待在教會處理進出帳務;
(收的部份)
我常常為兄姐的奉獻感謝上帝,更常常為兄姐的奉獻感動不已.ps.這感覺真的很棒
(支的部份)
我常常對部份支出很有感覺,甚至提出異議.當然會到我手上的,都是已經符合教會規定的程序(我們是百年大教會).而有權參與以及簽核這些(不當)支出的,常常多是牧長等核心同工.我常常處於,該提出異議(或是)算了吧的內心掙扎.
感謝 神,給我勇氣,能循序提出異議,經過多年後,雖然偶爾還是會再發生類似(不當)支出的事,但是教會整體已改善許多.
在這當中,很遺憾的,讓我看到許多牧長與會友間互相利用,公器私用,慷教會之慨,同流合污的情事.這些,如果發生在外面,或是不認識 神的人身上,我比較能理解與釋懷.但是,很遺憾的,這是發生在牧師/牧師娘/長老的話,我實在是(擋未條~台語)
可以肯定的是,我並不是這些牧長意愛的弟兄,但是,只要我知道,我一定處理.
我只能套句,從園地裏學的話 (上帝鑑察我們內心深處隱密的動機我們不要隨便自欺欺人欺上帝)
~路加福音~
14:12 耶穌又對請他的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
14:13 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
14:14 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

by max at 2012年01月20日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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