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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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26日聖經無誤與釋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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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合性(paradox)經文的總原則解經示範

這是韋伯弟兄的分享。

聖經無誤:聖經是上帝的話,是聖靈默示下,藉著先知、使徒的手所寫下來的作品。

是上帝親自保守看顧,所以絕對不會有錯誤。

因此,聖經中看似矛盾之處,就是有其更深層的意涵與教訓之處。

例如:這個世界上有沒有義人?一生行善的人,是不是就是義人?

1. 認為世界上還是會有行善的義人:

「耶穌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 2:17),

所以這表示世界上還是有義人的,耶穌只是來召罪人悔改。

2. 認為這世界上沒有義人: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 3:10)

所以世界的人都是罪人,沒有任何人是義人,沒有任何人能在上帝面前稱義。

兩處經文看起來相衝突,要如何解釋?有兩個解釋方向:

「解釋 A」:

耶穌清楚地說明他的工作只是來召罪人的,就如同醫生只為病人看病。沒病的人,哪需要去看醫生呢?

所以羅馬書3:10 的語氣只是誇示法。用來強調罪惡的深重,與世界的敗壞。

因此再更進一步推論,就會推論出這世界上是有些善良的人,可以不需要靠耶穌,有其他辦法能被上帝稱義、上天堂。

【反證】:但經上又記著「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由此可知,沒有人可以不靠耶穌而得拯救的。

「解釋 A」的推論與聖經其他經文相衝突。

(附註:經文與經文之間,不會矛盾。但人的推論卻有可能會與聖經衝突。有衝突,就是推論有誤。這是「唯獨聖經」原則。)

因此,我們拒絕「解釋 A」的調解辦法。

「解釋 B」:

這個世界上都是罪人,沒有任何人在上帝面前是義人。

人間的義人,都是自以為義,滿足了某些道德律法條件,就自恃比別人更好。如法利賽人或少年官。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路 18:11)

自義的人,當然就自認為不需要醫生,不需要被拯救。

所以耶穌的話,也是在責備與定罪這些自義的人。定罪他們拒絕了耶穌。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太 21:31)

從這推論中,我們可以看見:先產生認罪、悔改的懊悔之心,回頭呼求上帝,赦免與救恩才會隨後臨到。

「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 18:13)

因此越是看見自己罪惡過犯、罪疚感會越大,也就越使人只能依靠主,就越能彰顯出福音的大能。

「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 12:10)

「解釋 B」展示了如何推演出聖經隱藏的內部邏輯。調解了看似矛盾之處。

不僅如此,從中我們還能更加地認識上帝的救恩,以及生活的原則。

1. 人是全然地墮落,上帝為我們預備救主,基督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2. 基督從死裡復活,勝了死亡。為我們的罪付上的工價。

3. 人只要信,就能白白地得到恩典。因信稱義。

幫助我們更加地認識上帝、認識耶穌,並且看見生活的重點。

這正是神學與總原則解經的重要之處!

延伸閱讀:

當『神願意萬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終其一生沒機會聽到福音』時

(本文有更嚴謹、深入的反合性經文的解經示範)


閱讀聖經,原則之一是:只解經,少推論,甚至不推論。
解經就是分解經文文字所表達的,推論就是走出經文文字所寫這個圈子之外。這二者是不等同的!
這並不是「字面解經vs靈意解經」之別,而是說:一段經文要讀經人所注意的,就是經文文字所寫了出來的這些。
若要引伸經文沒有直接講的那些,當謹之慎之。解經要小心,推論則要千萬個小心。
若以為「如果推出來的論是不合全本聖經的,就不可以推。如果推出合乎全本聖經真理的某個論或某個真理,就可以安心」,恐怕這是一個美麗的誤會。
如果推出一個不合全本聖經真理的,這明顯是錯誤的,這不用多說。
但如果合乎又如何?
這種處理經文的實際結果,頂多是「聖經正確,但卻解經薄弱,甚至是解經錯誤」(biblically correct but exegetically weak or even wrong)。
舉一個例:『狼來了』這一個故事的主旨是「要誠實」而不是「狼是吃肉的動物」。
如果打算用這寓言去推出「狼是吃肉的動物」這個論,倒不如去看看Discovery Channel更合適。
舉一個極端的聖經例子:用創世記一章去推論「當寬恕七十個七次」是不合宜的。
「當寬恕七十個七次 」當然是聖經的真理,是「聖經正確」,但這是來自馬太福音十八章的真理,由創世記一章去推論就是「解經錯誤」。
這簡單的原則是很重要的,因為「聖經正確」是在乎「按正意分解」。
縱使一個人的信是合乎聖經,但倘若這信是建立在「薄弱的解經,或甚至錯誤的解經」這根基之上,那倒塌的危險是大的。
例如他信「耶穌基督為神」,但如果這信是建立在創世記一章一節,而不是在約翰福音一章一節等經文之上,這個信的根基是脆弱危險的。
再用韋伯弟兄所舉的例來說明:
「解釋 A」是錯誤,不獨是因為它與聖經其他經文相衝突,更是因為它將推論當作解經。
『耶穌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 2:17)
馬大記載耶穌說這句答話,是因為耶穌聽見他的門徒被問到為什麼他會和罪人一同吃喝。
耶穌就指出他來正是要召罪人悔改,直接解釋為什麼他和稅吏們同吃喝,這是回答的重點,這是解經。
至於世上有沒有義人這方面,是屬於推論。
『他來本不是召義人』是因為這世界有某一些義人,而他們不需要耶穌,所以耶穌不召他們?這是推論。
或是,『他來本不是召義人』是因這個世界根本沒有一個義人可以被他召,所以耶穌不召?這也是推論。
單憑這段經文,是不能夠知道那個推論是正確的。
換句話說,這是超出解經的範圍了。
當然,在全聖經的亮光下(例如羅 3:10 ),我們知道第二個推論才是正確。
(讓我虛構一個場合:如果經文記載法利賽人中的文士問耶穌為什麼耶穌不去與他們吃喝,而耶穌給同一個回答的話,解這節經文就會不同。這就引出解經另一個原則:要按上下文解經。不過,這是另一個題目了。)

Posted by mark at 2012年07月9日 16:37

感謝mark弟兄的分享。
mark弟兄講的,是一種更精細的解經原則問題,這是很重要的觀念,
不過,這和韋伯弟兄講的重點稍有不同。
韋伯弟兄講的,基本上屬於比較粗略的觀念介紹,比較不是很詳細的經文解釋。
他示範的,是任何未經過解經訓練的弟兄姊妹,都常會在讀經時遇到的事:
兩段『看似矛盾』的經文,如何解決的問題。
訓練自己看重這種『看似矛盾』的經文,是很重要的。
因為,別說是更精細的解經,太多弟兄姊妹會在教義上出問題、會分辨不出真理假道,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輕忽了這種『看似矛盾』的經文的現象。
這種『看似矛盾』的經文,就是我們常說的『反合性經文』(paradox)(看起來矛盾,其實不矛盾)。
至於依據上下文,對個別經文做出『正確解讀』,這也是非常重要的訓練。
不過這就是另一種重點,也就是mark弟兄提及的,不是韋伯弟兄這篇文章的重點。
當我們對自己有越好的裝備與訓練,我們對於上帝真理就會有更清楚的認識,越不容易被各種假道迷惑。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7月9日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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