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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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8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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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基督徒,並不是單純犯『一個』罪那麼簡單

我在此說的『同性戀基督徒』,是指:
1. 自稱是基督徒
2. 持續活在同性戀性行為中
3. 認為同性戀無罪
在過去,我一直認為,
同性戀是罪,和說謊、貪心一樣是罪。
但是,後來我發現,雖然這觀念沒錯,
可是事情遠比我想的更複雜。


一個『承認同性戀是罪』的同性戀者,犯下同性戀性行為;
和另一個『認為同性戀無罪』的同性戀者,犯下同性戀性行為;
二者的罪的程度,一樣嗎?

問題不是同性戀『性行為』這麼簡單,
問題是同性戀『無罪論』,這才是大問題。

這些同性戀基督徒,都是主張『同性戀無罪論』的。
同性戀無罪論,是一種『信仰體系』,
牽涉到大量層面,不是單純同性戀的罪而已。

一個基督徒,隨便就會接受『同性戀無罪論』嗎?
不是的!
他會接受同性戀無罪論,『起碼』已經涉及到這些領域了:
1. 反對聖經無誤論———聖經並非無誤,而是會有矛盾的。
2. 解經採取『處境神學式解經』——聖經經文的意義是變動的,依狀況而定的。
3. 新派神學——-接受世俗學術界的各種學說與思潮所導致的同志神學、女性神學、、、。
4. 聖經是有神話的——–聖經並非都是『神的話』,而是有『神話』。
5. 在同性戀立場上,『愛』是核心,『公義』與『罪』不是。

換言之,一個接受『同性戀無罪論』的基督徒,
他涉及的,其實是許多部份。
事實上,他整個思想、信仰體系,都已經大量出問題,
之後他才能接受同性戀無罪論。

因此,面對主張同性戀無罪論的基督徒,
請記住———這不是單單犯同性戀的罪這麼簡單而已,而是更多部份都犯罪了。
也就是說,我們對抗的,並不是同性戀『這個罪』,
而是更可怕、更深層的『思想體系』的問題。

新約聖經里,『割禮派』並非單純要不要割禮的『外在儀式』問題,
而是整套的『思想體系』出問題。
當我們讀聖經,看到保羅對割禮派的大量駁斥,
要知道他並非單純抨擊割禮這『行為』、『儀式』,
而是駁斥更深的『思想體系』錯誤。

同樣的,基督教里的『同性戀無罪論』,
並非單純同性戀的『行為』問題,而是更深更複雜的『思想體系』問題。

除非我們清楚這套思想體系錯在哪裡,
否則,單單探討同性戀問題,只是在碰觸毛皮而已,並未深入核心毒素。

有屬靈前輩曾講過——–靈恩派是『迷信』聖經,新派是『不信』聖經。
我強烈認同此話。
偏偏,這些明明就是『不信聖經』的新派的人,
卻在當牧師、在神學院當教授,在那裡講解聖經。
一個不信聖經的人,會解出正確的聖經意思嗎?
很難啊!
而一大堆明明就『不信聖經』的新派的人,
卻說自己是基督徒,
然後口口聲聲引用他們根本就不信的聖經來為他們的理論護航。
其實,既然不信,那就不要用自己不信的東西了,這樣才誠實。

比起靈恩派迷信聖經(口口聲聲講聖經,可是卻越信越笨);
新派那種不信聖經,有時更加可惡。
因為,新派明明就不信聖經,卻講一堆聖經,越講偏離聖經真義越遠,
還以為自己有智慧、有學問、通情達理、符合時代潮流。

那些支持同性戀的基督徒,那些主張同性戀無罪的基督徒,
幾乎都是新派神學的。

請弟兄姊妹小心新派神學的毒!

小小羊


#1 jerry 於 2017/08/19 12:13

jerry
世上的毒藥越來越多樣多變了
即使在現代,持守基督徒的道路也不比前人輕鬆阿

在此我分享我的經歷:

我未信主時,曾到訪新派神學的網站
(當時並不知道那是新派神學,說不定他們自己也不知道吧)
裡頭引用一堆聖經章節,評論聖經且講的好像有憑有據頭頭是道

網站寫的宗旨是:
「聖經並非無誤」
「未信者可快速理解,信的請『細細思量』基督教」

當時的我,雖然未信但有上教會。
在我「細細思量」期間,找到了小小羊的部落格
花了約兩三天的時間看過後,我再回頭看新派神學的網站,竟覺得好笑
像是小孩硬是想找大人問題點且硬說大人不對的感覺
簡單講就是無理取鬧

雖然因為該網站,讓我延誤決定受洗的時間多了兩三年。
但我覺得我在信仰的紮根更深了

即使遇到所謂的「毒藥」,我能感應到狀況不對,更能提防,甚至堅決不會妥協
(雖然教會裡頭會被說自己沒愛心不懂包容什麼的,但我清楚知道自己在捍衛什麼)
也感謝主,在經歷那段「被毒藥試探」的時間後,更讓我成長不少

搞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要感謝新派神學呢。
我只能說:一切都在主的掌權之中,感謝主讓我能經歷這段信仰掙扎的時間,更感謝主看顧著我讓我成長

#2 Solomon 於 2017/08/23 13:21

Solomon
比起”迷信”,很可能”不信”更可怕,更可恨!!
比起來,靈恩派”迷信”比起新派的”不信”更有義..,.因為始終他們還是比較”真心”投靠神..,但新派的心壓根兒只信自巳.

#3 小小羊 於 2017/08/23 17:52

小小羊
不過,對我來說,
新派雖然可惡,
但是靈恩派卻是可厭和可恨。

我寧可和『理性』的新派一起,
但我不願和『迷信』的靈恩派一起;
正如我願意和清朝不信鬼神的讀書人一起,
不願和信鬼神的義和團一起。

我自己認為,
那些用高言大智曲解聖經的新派對基督教的傷害比較小,
那些信耶穌得鑽石、砍斷魂結的靈恩派對基督教的傷害比較大。

那些迷信的靈恩派,使基督教成為笑柄,
讓人以為基督教是迷信宗教,使基督教大退五百年以上,
回到中世紀黑暗時期。

理性,還保有未來可以透過說理勸醒的可能性,
迷信,則已經喪失說理的可能性了。

我自己寧可在新派的教會禮拜,
不願去迷信的靈恩派禮拜。

在台灣,即使是新派的教會,講台上也不常講新派的東西。
可是,在台灣,靈恩派的教會,每個星期都會在講台講靈恩派的東西。
去這種教會,我會抓狂。

#4 獨念 於 2017/08/24 12:47

獨念
一個傳道人,在走新派的神學院里針對聖經提出與眾不同的"創見"(在正統人士眼裡是離經叛道),博得師長高度認可。但他自己承認,到了教會,他還是會講比較正統的東西。
因為,大部分信徒認同正統的觀念;而且,新派的東西太高言大智,太難解釋。
一方面感謝上帝奇妙的保守,一方面悲嘆神學院培養了這樣人格分裂的傳道人。

#5 岡哲 寄信給 岡哲 於 2017/09/01 12:31

岡哲
我會用「兩個主」來形容信同性戀「無罪論」的基督徒:
你不能同時信「同性戀無罪」又信主耶穌—-一定是你把同性戀無罪論高過救主耶穌,不然就是認為你是耶穌的主,耶穌還不是你的主。

不過我覺得很奇怪,好像是我們正統基督徒沒把福音講完整似的,要不然當提及審判的時候,觀念不太可能有錯啊 —- 誰會敢在審判人的法官(上帝)面前主張自己的同性戀?要不是那人想找死,就是我們傳錯福音,使人還不信有審判,有比人還高的主,對吧?

上帝當然愛同性戀,但是「愛同性戀」跟「同性戀可以無罪」完全是兩回事!這道理對其他聖經中的罪行都一樣。

#6 lhdlhd 寄信給 lhdlhd 於 2017/09/07 02:39

lhdlhd
您好,我知道沒再回應私人問題,不知道我這樣的回應,是否偏題,但我真的迷惘很久了,覺得不尋求協助不行,請見諒。

1.
身為基督徒,雖然相信同性戀是罪,雖然也只有短暫一兩度和同性性接觸過,但並未持續活在當中,雖然那些真正灰暗的日子已經遠去,可是還是時常感到痛苦。

園地里的文章也看了不少,雖然知道真理是如何,但一路上沒人扶持陪伴,我既不敢告訴教會的兄弟姊妹,親朋好友也都不敢說,我非常害怕人們指責的嘴臉和歧視的眼光,把這一切自己一個人憋著,經常半夜流淚向神泣訴著,我真希望要是我能喜歡異性,該有多好…

我一直持續會受到同性吸引,曾經不小心喜歡上自己的好朋友,後來變成一個很不好的經驗,現在逐漸不敢跟朋友們太好,以免重蹈覆轍,但這樣就變成了沒有能談心的好友,再加上這樣的傾向,讓我很痛苦。

2.
即使到輔導室讓老師輔導,因為沒有基督教背景,我並不認為他們能理解並幫助我,但教會那邊也沒看過有人敢講出同樣困擾,所以很害怕被傷害,我真的講不出口。

時常想到,要是沒辦法喜歡異性,我就要強忍壓抑著自己所受到牽引的情感一輩子,年紀大了還要被懷疑或被逼婚,講出來會不被諒解甚至反被歧視,然後看著認識的男女一對對幸福的樣子,說出這樣不屬靈的話很抱歉,有時候我覺得人生就好像一連串的災難一般,很沒有盼望。

在園地其實有一段時間了,我知道上帝不一定會按照我們所求所想的給我們,我們要相信的不是上帝必定會成就,而是信任上帝本身,相信他掌管一切。

然而,頭腦知道容易,可是身體力行好難啊,因為我真的很難有那樣的信心,去相信如果我持續受同性牽引,人生還會有盼望。我很希望您能否告訴我,我該怎熬過這些?

3.
其實除了這方面,我的學業和我的家庭,都是一團糟,我都快覺得要信不進去了,在這些問題剛來到時,我剛信主很火熱,憑著信心不斷尋求神,可是幾年過去了,我的光景依舊甚至更糟,我火熱的心也不在了。

我當然知道成功神學、靈恩派是錯的,可是當這些苦難臨到我的時候,我真的只能在上帝面前哭訴哭訴再哭訴,久了淚乾了、逐漸麻木了、甚至不再對人生期待了,禱告時其實心中也不太相信上帝會改善這一些事,畢竟我就像螻蟻般的存在,真的無權向他討價還價。我好像在大學這個階段,就覺得人生苦長難耐、毫無盼望,很想死,但知道不能自殺,反倒會希望上帝直接把我接走算了,於是我好一點的時候就像行屍走肉,過一天算一天,壞的時候就自暴自棄,躲著痛哭、怨嘆著自己的無能為力。

我真覺得,大部分人都只顧著說同性戀是罪,我知道阿我真的知道阿,我切身知道,並且當年在上帝面前哭了一整整個月,可是然後呢?就幾乎沒人會來告訴我們,我們該怎麼辦、該怎麼忍、該怎麼活。

這幾年來我把自己搞得一團糟,還可能再糟下去,請問能否告訴我該怎麼辦嗎?

抱歉,拉哩拉雜講一堆,如果違反板規,不能回復我就算了沒關係,謝謝。

#7 Brandweer 於 2017/09/07 09:58

Brandweer
lhdlhd 平安,

已知,「全本」聖經,無誤,無矛盾
你我(包括其他信徒)觀念,想法,感覺,有誤,有矛盾。

已知,「人性本惡」,聖經讓人知其「有誤」,「有限」,「不可能」讓人爽爽過。

此乃「不可證實,不可證偽」之論述「公」理,基本前設也。
定理推導,禁止違反公理。

此文主要批駁對象,為:
「積極在罪中,硬凹硬掰」,明明有違反聖經命令,「硬說」沒有者。

小弟不才,有讀過羊兄此篇文章:

給我同性戀的弟兄

此文有寫:

而我親愛的同性戀弟兄啊,即使你是同性戀,即使你被許多人唾棄與鄙視,
但是,當我們信仰的最最最核心,都是相同的『罪‥‥十字架‥‥因信稱義』時,
即使我們有再大的不同,我依然要溫柔的稱呼你:
我的弟兄!
不是嚴厲的責備,而是溫柔的稱呼:
我親愛的弟兄!

Brandweer按:
此亦乃余真實想法。

得救領域,請勿擔心。
無人可「做到」上帝命令,
「唯」有「信」(不是行為,「不是感覺」)「整本聖經」所述之主耶穌,
方可得到拯救。

「持續受到同性吸引」:

羊兄另有一文:

有時,基督徒可能要自我了斷——從自閹談起

Brandweer按:
同性戀性「行為」或同性結婚一定為犯罪。
而同性戀「傾向」「不為」犯罪。

遇到「傾向」,「念頭」,不可任其發展。
若且唯若,當且僅當立刻踩下煞車,即為「無罪」。

無法對異性產生性慾望,較安全之做法,即為「終身不婚」。

他人想法,你我無能改變,若他人違反聖經,搞錯狀況,
一律以整本聖經之總則為準。

「我的學業和我的家庭,都是一團糟,把自己搞得一團糟」:

不知弟兄有無「認真,積極」儘力「完成本份,照顧家庭」?
有否改變一切「可以改變」之情境?
買菜,燒飯,理財規畫,或製作三明治,皆為好方法。

若有,恭喜你。上帝必不追責。縱然他人批評。
若沒有,則上帝必然指控「偷懶」一罪過,
可能不予憐憫,極有可能面臨管教到「皮開肉綻」。

「頭腦知道容易,可是身體力行好難啊」:

聖經原則,從來「知易行難」。
會背誦道理,「不等於」拆毀自我錯誤體系期間,不會流淚。
小弟亦有流淚之時,近日遭遇大難,亦有憂慮。
今生儘力而為,但斷不可有「完全」「短時間」改正罪過之想法。

小弟亦非堅強之人,亦為弱人。耶穌基督大弟子彼得,亦有三次不認主。

正如此改詩:

瑪家三地歌(墨梅)
瑪家三地山頭樹 朵朵花落已無痕
流毒世間不生草 只盼上主救「弱」人

現自身有於SoundCloud建立「私人電台」,內含4首傳統詩歌編曲。
https://soundcloud.com/user-296645183

 

若有更多疑問,仔細閱讀文章,形成邏輯思考流程後,即可於此處傳「Brandweer」私訊。余願協助。

–Brandweer弟兄

#8 lhdlhd 寄信給 lhdlhd 於 2017/09/07 12:51

lhdlhd
Brandweer兄平安,

謝謝您的熱心回復,那兩篇文章之前有讀過了,剛才又把他讀了一次。

1.
家裡狀況是,父親非信徒,母親雖多年為信徒會固定聚會,但學歷不高、讀經也少,所以對真理了解程度不深。再加上近年家裡經濟狀況也不好,家庭氣氛不和諧,父母時常口角衝突,我時常覺得無力介入。

2.
學業方面則是,因為受同性吸引,曾經有段黑歷史,逼得我不得不離開原本的”名校”,後來雖然重考,但高中畢業已久,結果考砸了只能到較後面的志願,也因此飽受親友異樣眼光,認為我幹嘛無故放棄原本大好前程。

(他們都不知道原因,我只能以志趣不合,說謊騙了他們,我也因這個謊言很痛苦,可是真的無法說實話…。)

3.
我知道雖然上帝已經原諒我的過犯了,也知道但我還是得承擔罪的”後果”,然而,現在的我,有權利再重考,為了家庭,為了我的未來嗎?還是安分地承擔這個「後果」,讀到畢業?

從明星高中畢業,一直都有這樣光環的壓力,所以重考並不罕見,我也不是說想汲汲營營於財富名位,真的只是想幫助家裡、彌補過犯、讓親友不要再用異樣眼光看我;同時,我也真的無法安穩、積極地在新學校就讀,覺得自卑、常常封閉自己,不參與繫上活動、少和人打交道。

雖然重考會讓我的人生再度延遲,也晚幾年出社會為家裡賺錢,但理性客觀、放長遠來看,對我的幫助是比較大的。這是我個人的想法,看起來也沒嚴重違背聖經原則,但上帝真實的旨意是?

(小小羊弟兄有關尋求上帝旨意的文章都看過了,但我還是不確定該不該做,也沒人可問了)

4.
我覺得我的問題,主要在於這條辛苦的路上沒人扶持,即使多年朋友,也都說不出口;也有時候,當我面臨選擇的關頭,因為狀況罕見、際遇特殊,會徬徨不知道上帝要我往哪裡走,我想知道我可以從哪裡獲得幫助。

或許對很多經歷世事、老練的人來說,這點苦不算什麼,可就我一個20幾歲大學生,看看周遭熟識的人,再看看自己,就覺得自己很慘,教會年齡相仿的兄弟姊妹,大多也無法理解我,或許我遇到了大多在這個年紀不會遇到的問題吧。但也或許高中畢業以前過得太順遂了,才會幾年過去了,還是無法走出來。

抱歉,我找不太到哪裡可以傳「Brandweer」私訊,是您的私人電台,還是這個樂多日誌?
但我找不太到耶,還是能用信箱聯繫?麻煩再告訴我一下,謝謝。

#9 Brandweer 於 2017/09/07 15:23

Brandweer
lhdlhd 平安,

此樂多日誌為「小小羊兄一人」所有。現時不接受私訊。
離題或不相關問題,煩請一律轉移到我的「私人電台」,以免擾亂園地秩序,格主羊兄刪除。

傳遞Brandweer私訊,請進入我的「私人電台」(位於SoundCloud平台),
並免費登記SoundCloud帳號(無需手機門號)。

https://soundcloud.com/user-296645183

打開此私人電台,可見「消防車」圖片,並可找到傳統詩歌。

SoundCloud有私訊功能。

願上主幫助你我。

–Brandweer

#10 小小羊 於 2017/09/07 17:06

小小羊
給lhdlhd弟兄:

面對你的悲痛,我不知道能說些什麼。
因為,我也是軟弱的人,也常常面對那種無力改變的景況。

雖然,有時是『分享的快樂,加倍地多;分擔的重擔,格外地輕』,
但是,也有很多時候,
是『心中的苦楚,自己知道;心裡的喜樂,外人無干』(箴14:10)
面對心中的悲苦,別人再多的安慰,也未必能安慰到多少。

不過,我們還是會努力安慰你,
即使我們能力是那麼有限,即使我們也沒有比你強壯,甚至比你更軟弱。

基督教信仰,在近代受到成功神學影響,
越來越看重『勝利』的那一面。
可是,其實很多時候,『失敗』(在世人眼中)的那一面,
常常是我們人生的主軸。
現今的教會,太少教導我們如何『與失敗共同生活』。

可是,歷代聖徒,他們就是要『和失敗共處一生』,而且持守信仰,
還活出堅強。

暗室之後蔡蘇娟、自小眼盲境遇悲慘的芬尼克羅斯比(Fanny crosby)、、、。
很多悲慘(像瞎眼),是終其一生伴隨他們。
他們到死也沒得醫治,就是瞎眼而死。
可是,他們卻和這種世人眼中的失敗,相處一輩子,而且還活出燦爛的光芒。

成聖的路上,很多狀況,不管如何努力,就是很難改變,甚至無法改變。
我們常常只能要求自己、只能改變自己內心,
無法改變外界與內在很多限制。

有時,在今生極大的、眾多的困境與艱難中,
假使真的看不見出路與希望時,
『仰望來生』,會是一種極大的安慰與鼓勵。

這種東西,很老掉牙,很不合時宜。
很多人會嘲笑這種論調,認為很消極、是逃避、是弱者的鴉片。
但是,起碼,這種『仰望來生』的觀念,給我自己很大的幫助。

『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
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
遭逼迫,卻不被丟棄;
打倒了,卻不至死亡。』(林後4:8-9)

『但我們既有信心,正如經上記著說:「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
我們也信,所以也說話。
自己知道那叫主耶穌復活的,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
並且叫我們與你們一同站在他面前。』(林後4:13-14)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
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6-18)

分享一首多次給我很大安慰的詩歌:

聖樂欣賞:耶和華,我堅固磐石

願上帝恩待你,眷顧你,幫助你

#11 小小羊 於 2017/09/07 17:51

小小羊
給lhdlhd弟兄:

關於重考

答:
由於你高中讀的是明星學校,後來離開學校的原因並非課業跟不上,
所以,這表示你有一定PR程度以上的資質。
因此,大學考試假使自己覺得不理想,
而且有強烈意願的話,
我會覺得,重考是正確選擇。

當然,重考與否,涉及很多層面的考量。
但是,起碼:
1.資質
2.企圖心與意願
這兩個很重要的部分,你已經具備。
沒資質有企圖心,有資質沒企圖心,
就算重考再多年,也未必能提升多少。

接下來,就是經濟是否許可的部分了。
假使家庭經濟雖差,但還足以支撐你重考的話,
那就不用考慮太多,重考便是。
假使家庭經濟狀況不足以支撐你重考,
那麼,我反而會覺得,你可能要考慮休學,
自己去工作賺取重考學費,然後去重考。

在台灣,學歷不是絕對,但確實有相當程度影響。
(技職類例外,因為技職的重點是技術)
一般高中畢業生毫無技職能力,
這時,假使能盡量上好一點的學校與科系,
對自己未來,甚至一生,都有很大影響。
人生很長,不差重考那幾年。

反而讀自己意願很低的學校與科系,
結果你人際關係也不良、學習意願也不高,
這樣反而不好。

當然,假使重考之後,依然無法上自己理想科系與學校,
有時,就是要重新檢討自己路線,
甚至要調適內心,認分去讀,而且好好讀。
但是,這是『重考之後依然無法更好』的情形,
你目前還不適用。

當然,科系也有影響。

假使是文科類,影響較小,未必要重考,反而認真學好各種態度與技能比較重要。
以日本而言,找工作時,他們會把這類通通列為『綜合性
職員』,不管哪是哪種文科科系,反正工作內容與科系無關。

假使是工科,那是有關係的。
台清交成、中字輩、私立前段、私立後段,起薪是有差異的。

假使是農科,科系影響又變小。

假使是醫學相關,科系影響就不用講,
因為讀什麼就大概只能走那類,彼此不互通,
因為牽涉到專業執照問題。
(醫師執照、藥師執照、牙醫師執照、護理師執照、醫檢師執照、、、彼此不互通,工作內容也差異極大,收入也不同)

商科與法科我不懂。
法科據我所知,重點在於考上律師或司法官,
只要考得上,學校沒太大差異。
(醫學相關也類似,重點是考上執照,學校影響較小)

所以假使你不是文科、農科、、、這類的話,
重考上更好的學校與科系,是有幫助的。

#12 不配 於 2017/09/08 22:14

不配
lhdlhd 弟兄平安:
關於重考,我這過來人想和您想一點點我的過去:

當年的我,由於上了高中時貪玩,荒廢學業,導致聯考後連一間大學都沒能填上。當時我很懊惱,甚至埋怨上帝,難道就是吊個車尾也沒有?豈知,沒有就是沒有,正是上帝愛我的表現!

拿到成績單,知道自己一絲希望都沒了後,向父母表示,自己想要重考。母親淡淡地說:就只能給你一次機會,再考不上,就去當兵,退伍後自己想辦法了。我那個年代錄取率不到五成,自己也自覺自慚形穢,因此不能不把握最後機會,放手一搏了。

親愛的弟兄,你知道當我一天當兩天用,苦讀一年後,我考上的公立師資培育大學,而且上帝恩待我,讓我拿到公費。

說這些不是要誇口自己有多厲害!沒有。只想和您分享,上帝的恩典與慈愛真得超乎我們所求所想。

不管您最後決定是什麼,請一定要記住,盡最大的努力和本分,然後全然的交託上帝。並且相信,上帝愛你並且恩待你,是你一生唯一的幫助。

至於細節,小小羊兄長的建議與分析都非常正確。他是一位值得信賴與充滿上帝智慧的兄長。

願上帝祝福您!

#13 韻安 於 2017/09/09 18:32

韻安
lhdlhd 弟兄 平安!

謝謝您真誠的分享,這很不容易,我看了好感動。
雖然我可能沒有辦法幫上您什麼,但我還是可以在這邊留個言,希望能給您一點點鼓勵。

先撇除性傾向問題不談,只單看您的求學經歷,可以說是一帆風順,這很好,但這也有個致命的弱點,就是,因為在年輕時太順利,沒有遭遇過什麼打擊與失敗,便沒有學過如何面對與處理打擊與失敗的功課,好像人生得來的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當到了一個頂點時,生命問題的打擊卻突然出現,狠狠地將人擊落深淵,這種似乎瞬間從天堂落到地獄的經歷,任憑任何一個人來遭遇,都不太可能能面對與處理,勢必一定要走過一段死蔭的幽谷。能面對的人,是心態好到不行的人哪! 但這種人很少。而且至少,您還有主,還有基督信仰,還可以找來這裡求救,還有一定的資質程度,並不是什麼都沒了。遇到打擊與失去,將原來順遂的一盤打翻,便就是只能重來,這還只能算是年輕不懂事必經之挫折。哀哭流淚一定不可少,因為一定會有情緒,需要出口。再來,就是訓練自己能面對失敗與打擊,要接受,原來的一切都不是理所當然的,然後,再靠著主,重新站立,好好珍惜所有,步步為營,才能走出現實困境,而且務必要記取以前跌倒失敗的教訓。關於您的提問,小小羊已經有詳盡的分析與解答來幫助您走下一步路。其實,人都愛成功,但古語有言:「失敗為成功之母」。自古以來,誰沒跌倒失敗過?與跌倒失敗共處,真的是人生的功課,只是人都喜愛成功,並不愛失敗,所以鮮少談失敗,多隻看成功。譬如,以死亡為例,民間信仰是忌諱與避談死亡的,所以喪家服喪期間不能去別人家,以免觸人霉頭;醫院多了1樓,因為4與死字音相近,講樓層時都跳過4,把4樓當5樓,以此類推。因為這樣的習性,我們卻反而痛苦也吃更多苦。世界的成功,並不在 神眼裡,反而在生命的困境里,有 神的帶領。

再來談性傾向問題。
神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來13:4) 只有在一男一女婚姻之內的性關係才是合 神心意的,除此之外,就是獨身。保羅曾論到獨身,他說:「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林前7:40)
若您向 神有敬虔的心,其實,錯誤的性傾向,可以不是問題。
因為若沒有敬虔的心,就算性傾向正確,也是淫亂的一蹋糊塗。
建議您可以找袁幼軒的見證來看,他說 神不是呼召人要異性戀,他說 神是呼召人要聖潔。
如果知道自己有錯誤的性傾向,就要逃避試探,就如同男女兩性要保持距離一樣的道理。

人在情慾上的淫亂,是因為不認識 神,不尊重人,而在情慾上無法聽從上帝的話,貪戀情慾,便只能任憑邪情私慾橫行霸道而生出許多不合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倫理關係的情慾來:外遇、亂倫、強姦、同性、戀童、人獸…。次序顛倒:本應是 神的律法、人的倫理在情慾之上,情慾在 神的律法、人的倫理之下,而情慾才能正常;但現在是情慾至高無上,為了情慾, 神的律法、人的倫理可以拋之、棄之,這是非常可悲的情況…。然而,世界如此,我們不要與世界一樣。我們生活在世界上,多少都會受到世界的影響,但如今 神既已揀選我們信祂,也讓我們明白了祂的律法,給我們明辨是非的智慧,又給我們應許有極大的盼望(今生苦短難行,可以仰望來生堅定),就當靠 神守著,因為我們「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太26:69)

我沒有深入去了解過同性戀傾向形成的原因,因為那並不容易了解,說法太多。但,我猜想,或許是在人格成長的重要階段,某種親密人際關係的需求沒有辦法正常得到滿足的缺乏,而導致,也可能有基因、遺傳的先天因子在。

親生父母並不一定了解自己的孩子、了解他的需要,因為很多時候,他們也困在他們自己那沒有被滿足的需要里,而沒有辦法深入、親密關懷自己的孩子,所以,即便是在最親密的親情里,也是充滿了糾結,並不是真的那麼親密。雖然彼此都很在意彼此,也愛彼此,但所表達的愛卻總是擦身而過,無法中懷。有的時候,這真的是沒有辦法的事,因為 神造人,本來每個人就不一樣,就算是同卵雙胞胎吧,個性卻也會不同耶! 但, 神造人的心靈深處,就是會有需要被了解、被愛、付出愛和親密關係的需求。

生命的問題,常常是在成長過程中日積月累,滾雪球般地成團巨大,因為小時候不懂很多事,又沒有人教,就只能這樣。但當長大了,生命問題一一浮現,撞到頭破血流,才意識到問題,要求救又很難。但還好有主,有 神的話與弟兄姊妹的教導、陪伴,問題似乎便會隨著年日成長、回想而能慢慢淡化解開,現在看不淡、看不開的,以後便能明白。有些人你以為他不懂,但當你有機會敞開心跟他聊,你會發現他雖然跟你不一樣,有不同的經歷與成長,但心路歷程中一定不會少了酸甜苦辣,相異處很多,卻也有相似處。而成長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就是要學會忍耐與原諒。

願 神幫助您,調整您的價值觀,引導您走前面的路,持定 主的道。

「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
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
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12:10-1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我們又借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
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
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5:1-6)

願 主賜恩予您!

#14 韻安 於 2017/09/13 22:23

韻安
想要補充一下上次留言說的「不合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倫理關係的情慾」的地方。
我那時候留言時,沒有在這個地方提到婚前性行為的原因,是因為我忘記。
後來再讀留言,才發現這裡漏掉了婚前性行為。
因為現在實在是太習以為常,而把這個現象當成正常了。
但事實上,只要不是在一男一女婚姻之內的性關係,都是「不合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倫理關係」的,也不是合 神心意的。

所謂「婚前」性行為,在現在這個詞已經變成不是那麼適合形容它想說的事情了。
因為,會有這個詞,是從年代比較久遠的時候,還比較注重貞操觀的時代,在形容一男一女兩人還未結婚就先有婚後才可以的性關係。早先的年代注重不能有婚前性行為,一定要婚後才可以,是專為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男女兩人說的,但也可以專為個人而說,但專為個人說的又好像比較偏重於對女生說,反而比較不會對男生說這個,因為這個社會對男生這方面比較寬容,認為男生風流無礙,男生就應當是風流的才叫男生,而女生反而是被要求貞操的,已經沒有所謂貞操的還要被罵得很難聽:「被別人穿過的破鞋」之類的,這個風氣自古流傳,這不但是不公平,而且還有邏輯問題,因為如果不是男女都強調,而只強調其中一方,那男生「好像」就有不受婚姻限制的自由,想怎樣都可以,若是如此,那被男生蹧蹋的對象不是很倒楣?這個社會一方面要求女生不可如此,卻又縱容男生對女生如此,那不是邏輯不通嗎?發生後又都只譴責女生,男生無罪,女生卻要擔責。我知道現在在其他的國家還有這樣的事情,而漢人社會以前也是如此的。在一個男權社會,女生就活該被要求,活該受打壓,而男生三妻四妾則是被允許的,這實在是個陋習啊,但我想就算時至今日,因為所謂「風氣開放」而不再對女生這方面像以前一樣多加譴責,身為男生這方面的優越感仍然還是在的。這樣的事情,從古至今發生的悲劇是大量的,而且很慘。這不但是現實的悲劇,而且更是人類文化的悲劇。民主進程至今,才會在近代產生女權運動。

所以我會傾向這個詞應是向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男女兩人為對象來說的,而非只針對單一性別的個人。

但現在「風氣」已經「開放」到在自由交往階段(很少以結婚為前提的),就可以理直氣壯地發生,甚至不必交往,「一夜情」也可以,婚前還可以「試婚」,試婚不合便不結婚了,這是大異於七零、八零年代的事情。這不是社會進步的風氣,反而是社會問題的來源。以前是男女不公平的悲劇,那現在的「開放」卻變成是牽連三代的社會悲劇:上一代、這一代、下一代,隔代教養、未成年父母、墮胎、孤兒…等等社會問題,還有性關係混亂的性病傳染問題、心靈污染問題。

因為「風氣」的「開放」,「婚前」性行為這個詞似乎已不適用於這個年代,因為已經很少人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不婚主義的也多,以「婚姻外的性關係」來形容這些反而更為貼切,因為實在太「開放」了,「婚姻」的意義被這個「開放」給稀釋了,性關係與婚姻是可以分開的,如此,男女之間的關係與問題怎能不亂呢?這個社會怎能不亂呢?魔鬼最愛看到我們亂成一團。

神設立婚姻的本意是美好的,而且是神聖的,保羅更在以弗所書5章以夫妻關係類比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但人不認識 神,便只能任憑撒旦魔鬼來破壞我們的心靈,就從情慾的放縱先來。婚姻不是一種限制,反而是一種保護,是一種人間至為重要的人倫關係,若沒有婚姻關係,就沒有其他關係,婚姻關係是人間任何人倫關係之始(創世記),所以婚姻是非常神聖的。當婚姻觀被破壞了,這個社會的其他人倫道德價值體系也會跟著崩解。把婚姻視為一種限制,是因為把個人的自由與情慾放得太高的結果,心理問題也因為人倫道德價值體系的崩解而產生。所以我們若能聽從 神的話,尊重 神所設的婚姻關係,尊重 神所給的身體,對我們都是好處,放縱情慾只能有損無益,不用等到將來 神的審判臨到,人的心靈就先被玷污不潔,身體也產生問題了。

世道如此,也難怪保羅會感嘆地教導:「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林前7:26) 其實是保護我們,不是限制我們。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
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一2:15~17)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
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加5:16~18)

傳1:2「傳道者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
傳1:9「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傳1:14「我見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傳12:1「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
傳12:7「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
傳12:13~14「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或譯:這是眾人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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