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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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月10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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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奉獻只能獻在自己教會?

既然十分之一是上帝的,那麼,如何歸給上帝呢?

之前,我們已經說明沒有十一奉獻不會被咒詛,也說明過十分之一是上帝的。

但這又帶來另一個問題。

既然十分之一是上帝的,那麼,如何歸給上帝呢?

在舊約裡,這部分規定很複雜。

有些人,會說應該奉獻在屬神的事工上;

有些人,會認為奉獻慈善的事上也可以。

這部分,我覺得,基督徒可以比較自由,不需拘泥。

因為,我們只需謹記在心:十分之一,是上帝的。所以我們要獻出去。

而另一個重要原則是:我們是上帝的管家。

所以,我們就是要善用上帝給我們的智慧,留心聖靈的引導,善盡管家的責任,謹慎挑選奉獻標的與單位即可,不需非得有一個很嚴格的標準不可。

我們要小心,當我們輕率將上帝的錢奉獻給不好的標的時,我們是嚴重未善盡管家職責。

有些教會,對信徒的奉獻胡亂使用;

有些教會機構,對奉獻胡亂使用;

有些貧窮者,對奉獻胡亂使用。

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把錢獻出去就了事。

我們一定要小心挑選標的,也要小心留意觀察與追蹤。

這才是好管家。

接下來,我要引用一些經文,在這些經文中,我們會有些亮光:

1.『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民18:21)

在這裡我們看到,十分之一給從事聖工的人為酬勞。

2.『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裏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申14:28-29)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申26:12)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十分之一給從事聖工的人、孤兒寡婦這些慈善的事。

當然,有些人會說,這裡的十分之一,是另外一個十分之一。

但這屬於解經上的爭議,我們不深入。

但我們確實看到,聖經明明白白講,十分之一,是可以進行濟貧這類慈善。

3.『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

當耶和華你神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裏去,你就可以換成銀子,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去。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神的面前吃喝快樂。』(申14:23-26)

這經文更誇張了:

十分之一的部分,自己也可以使用,還可以隨心所欲,只是要在屬神的地方使用即可。

而重點是:學習敬畏上帝。

當然,這部分經文解釋也有爭議,我們也不涉入。

但我要提醒一下,這種狀況,應該是一種特例,因為『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裏去』這裡就描述出是屬於特殊狀況。

引用這些經文,是要表達一個觀念:

十分之一,是上帝的。

但如何歸給上帝,有時,是有相當程度的自由性的。

自己要堅持只奉獻在自己教會,無妨;

自己要堅持只奉獻在聖工上,無妨;

自己堅持要擴大到其他慈善,無妨。

自己依自己的領受與信心,守住便是。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羅14:22)

但不需說不照我自己習慣行的人,就是錯,就是不對。

不過,我要提醒一下,我不贊成輕易將十分之一用在自己身上。

畢竟,人是很軟弱的,我們千萬不要低估人的軟弱,所以,盡量不要給魔鬼留地步。

將十分之一用在自己身上時,有時雖然可以說是在學習敬畏上帝,但很多時候,我們事實上,是對上帝沒信心、或是自己在找藉口。

而由於上帝是輕慢不得的,祂深知我們內心深處的意念,

所以,還是盡量不要將十分之一用在自己身上比較好。

從以上分析,我們也可以發現,當教會教導『十分之一只能獻在自己教會』時,就已經出現偏差了。

請留意上面經文的含意:

聖經可沒說只能將十分之一給某些利未人:例如自己教會。

換言之,我將十分之一,奉獻給其他利未人:其他教會、其他基督教機構,也都是在進行這個十一奉獻的精義。

如果教會用『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9:4)來主張奉獻只能獻在自己教會,

那我也會用保羅的同一段話來駁斥: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林前9:4)

『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林前9:12)

有趣的是,會使用保羅『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9:14)經文的人,卻也常是不講下一句『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林前9:15)的人。

事實上,保羅的說法,和聖經其他經文所呈現出來的觀念是一樣的:

不限制在自己教會。

因為其他利未人也一樣要靠福音養生,我們一樣要照顧這些利未人。

既然如此,我們豈可大膽將收取養生的權利,只限制在自己教會身上而已?

十分之一只能養自己教會的利未人,不能養其他教會或機構的利未人?

十分之一只能獻在自己教會,不能獻給其他教會或機構?

說實在的,有時,教會為收取奉獻所做的某些教導,已經到很危險的程度了。

有人會說,舊約的利未人無份無業,所以才需要收十分之一。現今的牧師很多都有分有業,所以不用。

這又走入另一個極端裡去。

我們必須記住,『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是聖經不管舊約新約都一樣的原則。

十分之一,是上帝的。

十分之一要獻到哪裡去,這又是另一回事。

我們千萬不要因為現今沒有利未人、或認為現今的聖工人員有分有業就否定十一奉獻。

請我們千萬記住,我們要去抓聖經的原則與精義。

現今雖然沒有利未人,但現今依然有聖工人員。

聖經裡所不斷出現的『愛護照顧聖工人員生活』的精義,我們依然要持守。

在這裡,我要叉出另一個提醒:

真的照舊約十一奉獻來進行的時候,那個支派會最有錢,知道嗎?

是利未人!

因為各支派要支付他們十分之一,

結果,各支派只剩十分之九,

利未人得到十分之十一,比其他支派還多。(以色列共十二支派,扣除利未支派,還有十一個支派)

所以,給聖工人員好的收入,是很正確的。

我不是說對聖工人員一味給錢加薪就是好,但苛待聖工人員絕對是不好。

這點,很多教會都有虧負,因為給牧長的待遇實在不理想。

不是因為教會窮而付不出,而是因為有錢但不肯付。

這真的要求主憐憫。

可是另一方面,聖經可不是隨便的,我們可不能抓住一點就不去管其他點。

聖工人員隨便做聖工,未來的懲處,是很嚴厲很嚴厲的。

教會流行的一句俗話,是很有道理,很值得警戒的:

『地獄都在關牧師和長執』。

而且,原諒我這樣說,很多聖工人員,真的是鬼混度日、亂教導、沒善盡職責。

唉,求主憐憫。

關於十一奉獻的道理,聖經其實有很美好完整的教導。

只可惜,許多時候,教會教導發生偏差了。

『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太11:19)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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