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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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8月17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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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奉獻多,所以我當然有資格……

奉獻者做出奉獻時,動機是乾淨的嗎?

在表面上的神聖術語下,我們有沒有摻雜一絲絲的不潔淨或個人私慾?

提出奉獻呼籲的人,有一些,是以不純淨的心在提出奉獻呼聲的。

這些,之前的文章也做了不少舉例與說明了。

請參閱:

1.:『請大家為我私人奉獻?』

2.:『因為是為聖工的奉獻呼籲,所以我就可以放心奉獻?』

因此,我不斷提醒大家,在進行金錢奉獻之前要小心評估,奉獻之後也要小心評估。

今天,我們要反過來,來思考奉獻者的部分了。

接受奉獻的人,可以有動機不純正的情形;

可是,做出奉獻的人,一樣可以有動機不純正的情形。

而且,原諒我如此說:

搞不好人數與情形還比接受奉獻的人多很多。

在上帝面前,要用純正的心,來:

提出奉獻需求、

接受奉獻、

與進行奉獻,

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觀念。

耶和華是忌邪的神!

耶和華是聖潔的神!

我們千萬不要嘗試用凡火來獻祭!

也千萬不要嘗試欺哄聖靈!

因為,這都是大罪,會招來上帝嚴重的憤怒,甚至為自己引來上帝嚴厲的管教。

在進行聖工相關工作時,要隨時省察自己,務求盡一切可能『對人對神長存無虧的良心』(徒24:16),並且隨時保持『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提前1:5)

清潔!

無虧!

無偽!

這都是很難的事。

但我們千萬要記住,耶和華是鑑察人心隱秘處的神,沒有任何人能欺騙祂。

有了這樣的基本觀念之後,我們就開始要進入主題了:

奉獻者做出奉獻時,動機是乾淨的嗎?

在表面上的神聖術語下,我們有沒有摻雜一絲絲的不潔淨或個人私慾?

以下,我要舉一些實際例子來進行探討。

例一、因為我奉獻多,所以我有資格當長執

這種例子,說真的,一點也不少見。

奉獻者進行奉獻時,其實真正的目的,是要為自己牟取長執、小組長、、、這種榮耀與光環。

我絕不是說奉獻多的人都有這種企圖,絕對不是!

事實上,有很多奉獻多的人,真的是手潔心清,可以坦然無懼站立在上帝面前的。

但我們也不能文過飾非,以為所有奉獻者都動機乾淨。

事實上,多奉獻以便為自己爭取長執地位的這種情形,在各教會裡,都不是少見的事。

然而,這樣的奉獻,上帝悅納嗎?

這樣的動機,能攤在上帝面前嗎?

我很懷疑。

例二、因為我奉獻多,所以我有資格干預

這和上一種情形類似,

但上一種主要是要爭取具體的職位,而這一種則不在爭取職位,而是要掌握實權、越權、或是忘了分寸。

因為奉獻多,所以就認為自己有資格講話大聲,然後要求牧師必須如何如何。

一旦牧師不從,就開始不滿,認為自己不受尊重。

奉獻多的人,通常也比較關心某些事工;

當然,因為關心而做出建議,一點也沒錯。

但是,我們很容易在這種『關心』和『建議』裡,迷失了自己,忘了我是誰,逾越了分寸,忘了聖經對『順服權柄』的嚴嚴警告。

當牧師違反聖經時,我們不需服從錯誤的權柄。

然而,當牧師根本沒有違反聖經,或是與聖經真理無關時,即使牧師不採用我們的建議,我們都一樣必須服從權柄。

要買一台教會事務機,因為我奉獻多,我認為牧師就該聽我的話,而我覺得甲牌子比較好,所以向牧師建議。

結果牧師最後決定乙牌子,我就心生不滿。

事實上,這種買事務機一類的事,常常和聖經真理根本沒多大關係。

但偏偏,這也卻是教會裡最常發生的爭議事項之一。

反而是真正與真理有關的部分,如:內在醫治、三位一體、不信耶穌能不能得救、、、,卻少有人會願意花時間精力去堅持。

這樣的事,一樣發生在眾多機構裡。

奉獻多,就開始以為自己有權利干預機構運作。

其實,我們奉獻出去的錢,都是上帝的錢。

我們可以建議、可以評估,但卻不能干涉。

聖工單位絕對有權決定如何支用那些錢。

理念不合,尋求聖靈引導之後,我們可以撤出奉獻,

但絕對不能以為我們奉獻多就有資格越權干涉。

我們是上帝的管家。

但別忘了,別人也是,可不是只有我自己是。

在金錢的奉獻上,

奉獻出金錢的人,是上帝的管家;

可是,接受金錢奉獻的人,也是上帝的管家。

絕對不是『奉獻者是上帝的管家,之後奉獻者就可以管接受者』。

在金錢的奉獻上,我們管家的職責,也僅僅在『錢』的部分而已,而且是『還在我口袋中的錢』。

我們可不能擅自擴大我們管家的範圍,以為我們連『權』、連『人』、連『事』都開始有資格管。

錢一出了我們口袋,我們就沒有資格『管』,只有資格『評估下次是否繼續奉獻』而已。

很多時候,上帝可不是將一切都給我們管,而是僅給我們管一小部分而已。

其他部分,上帝可是交給其他人管的。

所以,除非我們建立正確的觀念,否則的話,我們很容易在奉獻一事上,大大得罪神。

例三、我奉獻多,因為我要和人比高下

這是另一個常見的狀況………奉獻是用來「比賽」用的。

這種情形,很常發生在登出信徒奉獻金額的單位。

請留意,我絕不是說登出奉獻金額多寡不行,請千萬不要誤解。

事實上,很多作法,都有利有弊。

很多事情,真的幾乎很難找到十全十美的作法,所以我們不能輕易就說什麼措施或作法就『一定』不對。

看到別人奉獻多,我也想要多奉獻。

單單這樣,並不一定就是錯、就是犯罪。

因為,看到別人對聖工的熱心,所以讓自己也願意學習、跟隨、效法,這絕對事好事。

而且,我們身為基督徒,也真的希望能像火一樣將各式各樣的負擔與呼召傳遞出去,使越來越多人加入。

那麼,什麼樣才是錯,才是犯罪呢?

當我看到別人奉獻多,我也要和對方比大小,以免損及我的名望、地位,這就是犯罪。

這樣的動機與心態,是不可能讓人理直氣壯對上帝講述的。

事實上,也正因為有許多奉獻者心態不當、動機不潔,

結果,這些奉獻,不是在幫助聖工的進行,反而是聖工的破壞與阻力。

我不是神職人員,而是一位平凡的進行金錢奉獻的平信徒。

我提醒大家要注意評估奉獻的呼聲,

也在這裡提醒大家要省察自己奉獻的心態。

不管是第一線的教會、機構、聖工單位人員,

還是第二線的奉獻支持者,

我們都必須不斷省察、不斷檢驗、不斷讀經、不斷靠聖靈,

務必要求自己做到上帝要求的『清潔!無虧!無偽!』,

這樣才能蒙主悅納,蒙神喜悅。

否則的話,一切奉獻都將只是枉然,獻再多也沒用,只是招來上帝的憤怒而已。

盼望我們在上帝面前的奉獻,都是獻得蒙悅納,蒙神喜悅的。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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