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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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2月12日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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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利未人獻祭還繼續存在?

這是Paul弟兄所提出的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弟兄姊妹,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小小羊弟兄:您好!

有一處經文不明白,請教您:

「耶和華如此說、大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斷人獻燔祭、燒素祭、時常辦理獻祭的事。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就能廢棄我與我僕人大所立的約、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為王‧並能廢棄我與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天上的萬象不能數算、海邊的塵沙也不能斗量‧我必照樣使我僕人大的後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來。」(耶33:17-22)

這裡是否在保證利未人在神面前的獻祭是永遠的?

如果利未人的獻祭是永遠的,那就抵觸了希伯來書第八章的說法:「先前的條例、因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 神面前。」(來8:18-19)這裡明顯的是說:神藉著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來取代掉利未人的祭司。

這樣的衝突,您如何解釋?謝謝!

Paul 敬上


耶稣設了比喻說明天國的奧祕,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有人拿去種在田裡。這原是百種裡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他的枝上。信同一位神的不會彼此詢問你信的神是怎樣的神,但是神在各人身上的工作或有不同,若是在相同之處才有合一就很難有合一,在相異之處就更難有合一。所以唯有在道成肉身的基督裏才有真正的教會合一。
廢除前面的條例在聖經上是用肯定清楚的語氣,沒有多大的爭議;設立新的條例是神起誓立的,並且是照著更尊貴的收納以色列先祖獻上的十分之一的麥基洗德的等次爲永遠的大祭司,這表示利未亞倫支派的祭司領受的律法確實不是以色列人得救的根源。使人知罪的律法可以顯明神是不離棄以色列人的神,但是就如同今日教會若還是要以人的傳統制定規條,反過來否定了神的誡命,就是在以人爲神了。人的知罪與神的救恩是不同層次等級的東西,不能說是因為好像人知罪認罪了就得救,神的知道是在人之前就先知道了,因此今日基督徒若是能發揮一點先知的功能,也是因為神而不是因為人。
基督耶稣為大祭司不是麥基洗德定的,而是神在他之前的預定,我不要說爭論誰為大是很無聊的事情,有時候意見不同的雙方目的都可能真的是為了真理而爭辯,我說神的旨意真的是很大。新的命令作為神的誡命要遵守的是愛,這個愛如果又限制在種族的遺傳方面就回到了猶太人的宗教傳統,所以是要愛人如己,那個人的意思就是同為人又非同自己。這不是說教會的愛的形式是不是被全世界人類接受的問題,很多時候宣稱沒有傳統的教會跟隨世俗的潮流,就形成了最可怕也最危險的敵基督的傳統,德國的哲學以至於法國的文學與藝術正在走這一條路,以為可以從形式的更新轉進到歸正之路,卻否定了神的形像樣式,就形成了以堅固的堡壘抵擋神的人的形式,這樣我們看見的就不是神的榮耀卻是人的墮落。回到亞理士多德的傳統是不是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就算是回到蘇格拉底那裏還是在以人與自然以及人與人的對話為終極價值,基督教信仰的傳統是建立在神話語啓示的根基上,是道成肉身的基督而不是墮落的人,是十字架而不是人或世界的榮耀。
新舊約存在的差異在人看來是衝突,然而神的良善純全的旨意是未曾改變的,這對於猶太人是不是不公平?若是要按照神的公平就無人可承擔神公義的忿怒,不按照神的公平就還是要滅亡,這樣看來人類只有一條路可以走就是神的道路。基督作王不是要建立政治或軍事的王國,而是在神的國為王,這個國是神的公義聖潔的國,神的城是永恒的城,神的國永不動搖。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8年02月12日 20:55

這是一個很艱深的問題。我也不確定自己的解釋是否正確。
暫時我所能找到的資料,歸納之後,提出一些我個人心得分享:
一、 關於『祭司利未人』,是一種人,還是兩種人?
也就是說,是『祭司、利未人』共二種人,還是『祭司利未人』是合為一種人?
因為,假使這是一種人而不是二種人,很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二、 一些版本分析
我們用耶33:18來分析,看各版本的看法如何:
A、 無特別指明
『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斷人獻燔祭、燒素祭,時常辦理獻祭的事』(和合本)
『祭司利未人』(呂振中譯本)
『the priests the Levites』(KJV)
B、 二種人
『祭司、利未人』(新標點和合本)
C、 一種人
『利未支族將永久作祭司』(現代中文譯本)
『肋未司祭』(天主教司高譯本)
『the Levitical priests』(RSV)
『the priests, who are Levites』(NIV)
事實上,原文聖經就是舊和合本的譯法,沒有清楚講明。
正因為這樣語意不詳,會造成我們閱讀時的困擾,所以其他版本會分成兩種譯法,
一種就是視為兩種人,另一種則是視為一種人。
而我們也很清楚看見,主張『祭司利未人』是一種人的譯法,佔大多數。
當然,比較多譯本支持的譯法,未必就表示這就是真理。
但是,當不同教派學者,分析研究之後得出的答案都差不多時,我們確實是可以參考。
三、 我個人認同『祭司利未人』是『一種人』的譯法
讓我們用經文搜尋工具去搜尋『祭司利未人』這詞彙時,會出現很多經文。
當然,大多數的情形下,我們還是無法從搜尋到的經文看出端倪。
但是,下面這句經文或許可以給我們一些亮光: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申18:1)
在這裡,我們很清楚看見『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是分開講的。
這樣的話,表示『祭司利未人』是一種人,也就是『身為祭司的利未人』。
另外,唐佑之博士的『耶利米書註釋』,也主張『祭司利未人』是『一種人』的說法。
事實上,嚴格來講,不管是祭司也好、利未人也好,都屬於利未支派。
但是,利未人是不能當祭司的。
當祭司的,必須是利未支派中的亞倫體系,才能當祭司。
換言之,當我們讀到『祭司』的時候,這詞彙並不是指一般的利未人,而是特指亞倫體系的祭司。
所以,假如我們將耶利米書這經文的『祭司利未人』當成一種人的話,那麼,更正確的說法就是『身為祭司的利未支派的人』。
回到耶利米書33章整段經文來看,他應該是在指『君王制度』和『獻祭制度』,也就是『大衛的約』和『利未的約』的恢復。
在當時,北國以色列早已亡國,南國猶大也已經亡國,所以,不管是君王也好、獻祭也好,那時都已經崩潰瓦解了。
但上帝做出保證,未來將會重新恢復君王與祭司。
事實上,這也是在耶利米時代關於將來的彌賽亞的預言。
在新約很多經卷裡,都已經很清楚指明耶穌就是大衛的子孫、是君王、是舊約所等候的彌賽亞。
而在新約的希伯來書裡,已經指明了耶穌就是舊約祭司制度的成全,祂就是永遠的大祭司。
也就是說,在新約裡,耶穌基督同時實現了舊約對『君王』以及『祭司』的恢復,祂一人同時身兼君王與祭司的角色,這也是上帝對大衛的約和利未的約的實現。
所以,耶利米書第33章的第一種解法:
可以將『大衛後代』和『祭司利未人』(18節)視為對未來『耶穌基督』的預言。至於22節『利未人』部分,則可視為『信徒』,因為『信徒皆祭司』。
另一種解法:
是將『大衛後代』視為對『耶穌基督』的預言;而『祭司利未人』部分,則可視為對『信徒皆祭司』的預言。
如我們所知,每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都是祭司。
耶穌基督本來就永遠活著,而信耶穌的人也很多很多,就像天上的萬象、海邊的塵沙那麼多。(22節)
以上這兩種解法,都不會破壞舊約與新約相關經文的一致性。
由於找得到的耶利米書的資料很有限,不像新約的資料那麼多。
所以我一自己找到的資料,分析出來的東西就是上面那一些。
實在無法保證一定正確,參考參考便是。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2月13日 11:36

猶太人相信以利亞要來復興以色列,耶穌說你們口中說是遵行先知的訓誨,實際上你們的心已經遠離神,特別是那些有權勢的猶太人不能忍受有人用這種語氣說話,認為耶穌是不敬虔的人。彼拉多怎麼審判耶穌?他的王不是聽從以色列的先祖傳下來的誡命,只要可以平息動亂就交給猶太人的大祭司審判,這時看起來是大衛的國權以色列的寶座被審判,實際上是人間的不公義審判公義的神。
大衛論基督是最特別的,因為基督是大衛的主,當他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他是在說神在創世之前預定的旨意,就是在講彌賽亞要降臨為以色列的君王,這個君王得勝仇敵不是在講征服者的治理和審判,而是要拯救以色列餘民,又要將這福音傳給外邦,這是新約的信息。新舊約之間少了希伯來書就不能整合在一起。這樣以色列要走哪一條路?神的啟示與智慧是從天上祂的寶座降臨,不是從地上生出,摩西被揀選作以色列的領袖有神跡奇事隨著他,這表示神特別恩待那時候的在神的國事奉神的百姓。
今天神的兒女要求的不是要彌賽亞再一次降臨被釘十字架,而是要求神的國降臨,拿撒勒人耶穌的心志是完全符合全本聖經啟示的總原則,是誰如此將他的話語啟示下來?就是這一位神。因此這最大的神跡不是要榮耀哪一位聖徒,而是要使神自己得著榮耀。這樣再看耶利米書這一段話,君王要施行公平和公義,神不是要藉著先後條例的對比表示神原來沒有憐憫卻離棄以色列,被擄的人不僅歸回了而且還復國了,這也真的表示神對於猶太人存的意念是良善的。那麼神要復興的是祂怎樣的作為?不是要以色列繼續等待再一次的大衛的王國,也不是要用傲人的財富和埃及人對抗,埃及現在也已經不是當時的埃及。聖靈降臨福音也傳到外邦,现在猶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間的紛爭不是神需要負責的事情,神還有祂的工作要繼續,這對於我們而言誠然是好的消息。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08年02月13日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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