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為了傳福音已經影響家庭與工作
問題:教會很看重傳福音,還有很多規定,這樣下來,我已經必須一個星期七天都要到教會去或探訪新朋友,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家庭出現了反彈的聲音,工作上也面臨了瓶頸。
我明白傳福音是我們的大使命,也知道我們應當要為主擺上,但是在面對家庭或是工作上的反彈,我們該如何分別呢?是不是沒有把一切的事情都排開,以教會的事工為第一優先就是不敬虔呢?希望你能給我一些建議與指導,謝謝
答:
真正的真理,必定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
問題:教會很看重傳福音,還有很多規定,這樣下來,我已經必須一個星期七天都要到教會去或探訪新朋友,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家庭出現了反彈的聲音,工作上也面臨了瓶頸。
我明白傳福音是我們的大使命,也知道我們應當要為主擺上,但是在面對家庭或是工作上的反彈,我們該如何分別呢?是不是沒有把一切的事情都排開,以教會的事工為第一優先就是不敬虔呢?希望你能給我一些建議與指導,謝謝
答:
真正的真理,必定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
有些信徒說,參加非信主親人的告別式,參加完以後要潔淨禱告,要不然會有靈的攪擾與不潔。
但是,這是胡說八道,毫無聖經依據!
這是很常見的靈恩派亂七八糟的教導,我們不要學習,也不要被影響。
聖經裡,有哪一個例子或教導,告訴我們參加非信徒喪禮後,
就要進行一些「法事」,否則會沾染不乾淨之物的?
當福音開始傳到外邦人地區時,很多教會,都處在異教信仰嚴重的城市,信徒也大量屬於外邦基督徒。
難道,這些基督徒都必須在參加未信者喪禮之後,進行潔淨禱告,否則會招來不幸?
這麼重要的大事,新約聖經竟然從來沒提過,豈不怪哉?
有基督徒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所以對於喪禮採取很隨便的態度。
這樣的態度正確嗎?
當然是嚴重錯誤!
不管是舊約還是新約,都沒有主張喪禮隨便這回事。
『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這句經文,不能這樣亂用。
因為,這句經文的意思,一點都不是說人可以喪禮隨便,而是說信耶穌與埋葬死人發生衝突選擇時,人要將信耶穌當成第一優先。
經文不能隨便進行錯誤解釋,一定要合乎『全本』聖經才行。
我們先來看舊約聖經記載的亞伯拉罕好了。
請注意,聖經就是上帝的話,
常常會有弟兄姊妹,因為讀到馬強盛的文章,然後心中充滿恐懼與不安,來問我問題。
回答這些人的問題,打字打到我都手軟,因為人數實在有夠多,但偏偏問題又大同小異。
所以,我乾脆公開發表正式文章,省得一篇一篇回答。
我要講的很簡單:
親愛的弟兄姊妹啊!如果你信仰還不是很穩固,觀念還不是很清楚,請不要再去那種網站閱讀,以免自己中毒。
如果你硬是不聽我勸,硬是屢勸不聽,那就請不要來找我解決問題,因為我沒能力救你。
馬強盛/顏美娟翻譯事工簡介那個部落格,是有問題的。
我不知道有沒有弟兄姊妹發現到這個現象:
許多原本信仰很純正的基督教出版社、雜誌社,內容已經越來越多天主教、猶太教的神學家作品,或是推崇介紹這些宗教的人士,或是大量刊登基督教界裡支持這些宗教觀念之人的作品?
首先,我要講一下,我不是說基督徒不能閱讀天主教、猶太教,甚至摩門教、統一教之類異端,或是佛教、回教之類異教的作品,也不是說不能去研究他們的觀念與教義。
我要追問的是,我們是用什麼『分寸』與『態度』在處理這些東西?
是認為他們和我們是『同陣營』的,然後放心去閱讀吸收學習甚至推薦?
還是抱持那是『不同陣營』的,然後我們隨時保持批判立場來閱讀研究?
讓我再講更清楚一些,
很親暱,很可愛,不是嗎?
錯在哪裡?
起碼錯了兩部分:
1. 誤認耶穌是天父!
2. 喪失對神的分寸!
請翻開全本聖經,只要有誰找得到稱主耶穌是『父親』的,告訴我一聲!
十一奉獻只能獻在自己教會嗎?
當然不是!
所有從事聖工的單位與人員,還有濟貧,都是我們可以將十一奉獻進行投入的標的。
但是,有傳道人反對我這種教導。
我相信,抱持他那種觀念的牧師傳道,絕對不在少數。
由於其理由非常嚴重錯誤,而且身為傳道人,一旦觀念錯誤,更為可怕。
因此,我針對其問題與論點,進行公開的駁斥。
在駁斥前,請先看三類舊約十一奉獻標的與用途的經文:
1.『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民18:21)
在這裡我們看到,十分之一給從事聖工的人為酬勞。
事實上,聖經雖然常提到『利未人無份無業』,但整個情形非常複雜,不是那麼簡單。
基本上,利未人並沒有分到地業。
『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民18:23)
『利未人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申10:9)
『只是利未支派,摩西沒有把產業分給他們』(書13:33)
當初進迦南地時,各支派開始要分地分產業。
在約書亞記14章至19章,詳細列舉了各支派分得的地業。
但不管是摩西生前,還是約書亞分地時,都特別強調,利未人是無份無業,不參與各支派的土地產業分配的。
十一奉獻是富人才需要守,窮人不用守?
一、怎麼樣才算富人窮人?
我倒是要好奇的問一下:
怎麼樣才算富人?
有些人已經家財萬貫,身價台幣好幾億,可是還去撿破爛。
他覺得自己很窮很窮。
那麼,這到底是富人還是窮人?
有些人出入都穿戴名牌,開高級車,出入高價餐廳。
人家一看還以為他很有錢,可是他只是領法定最低工資,而且負債累累。
許多教會與信徒,很喜歡講只有他們才是真正回歸使徒行傳、初代教會,
因為他們看重方言、神蹟奇事,而你們這些教會這種東西卻很缺乏。
所以,真的要講方言、動輒神蹟奇事,才叫回歸使徒行傳教導,回歸初代教會嗎?
真正的真理,絕對經得起全本聖經檢驗。
錯誤的假道,用聖經一問,常常一戳就破。
講方言、動輒神蹟奇事,這樣才叫回歸使徒行傳、回歸初代教會?
那麼,我倒要問一下,為什麼使徒行傳裡面,下面這麼重要的紀錄,你們都不遵守、都不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