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演藝界基督徒黃國倫離婚事件
這是某位網友提出的資料與看法。對這議題,我開放給大家自由發言。
但是,請不要有任何不敬的筆名與內容。對於不敬的筆名,我一律將筆名刪除。
我們對於『罪』,可以批判與討論。
但是對於『人』,請保持應有的禮貌與尊重。
這是某位網友提出的資料與看法。對這議題,我開放給大家自由發言。
但是,請不要有任何不敬的筆名與內容。對於不敬的筆名,我一律將筆名刪除。
我們對於『罪』,可以批判與討論。
但是對於『人』,請保持應有的禮貌與尊重。
這是「問」網友所提出的問題,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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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所向上帝求的事全部事與願違…
你的生命承受不住
你會不會想自殺
請以同理心作答
Posted by 問 at 2007年11月7日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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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思佳姊妹的一些分享與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姊,盡量多發表一些看法。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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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團契小組聚會的內容是看基督教電視台某婚姻節目,
內容大致是說〜妻子當順服丈夫,順服可以蒙祝福
這位婚姻名嘴舉的例子是撒萊“順服”亞伯蘭隱瞞他人妻的身份後來蒙神的祝福……..
看完節目後大家一起討論這節目的內容
我提出了一個不同意的意見
在社會上,常常會有各式各樣的精神病患與人格異常病患。
這裡面,有很多,已經在就醫治療;
但更多更多,根本未曾就醫過。
網路世界也一樣,常常可以見到這些病患。
除非我們具有警覺性,知道這些病患與一般人不同,
否則的話,各式各樣的狀況很容易發生。
這篇文章,只是一種簡單的介紹,使大家提高警覺性而已。
挪亞方舟的事件,我們都耳熟能詳。
方舟有很多可以探討的地方,而我們今天的重點,就擺在『方舟和教會』這點上。
一、 沒經窄門,進不了方舟
這門是寬是窄,有時很難講。
若是窄,也絕對有人會得救;
若是寬,也絕對不是人人都得救。
主耶穌就是門。
這是汪弟兄的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姐,有空時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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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睡姿不良或太疲勞 而在睡眠中引起"鬼壓床"或"元神出體" 應該沒什麼 純生理現象吧
只有搞靈恩 搞心理學的牧師才會往靈界扯
我昨晚夢到我突然不斷地在我平日熟悉的街上跑 向前跑 ( 也是夜色 景物則似是而非 但知道是哪里 ) 跑著跑著 回到自己床上了 急著想醒來( 也禱告也醒來 )
上帝從沒應許基督徒會「天色常藍」,我們卻要從聖經的亮光中,心意更生而變化,以新的價值觀去看待人生。
陳潤棠牧師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階段,也是人生的現象。
佛教常稱“生,老,病,死,苦”,注意,後面加上一“苦”字(另有四苦,共八大苦,這裏不談),他們認為人生是充滿痛苦的。人一出生便墮入苦海中掙扎,每個嬰兒出生時都是哭哭啼啼,叫苦連天。人生不過是捱生捱死,為了生存糊口而奮鬥,苦中又“空”,這種苦空觀念,悲觀消極,認為人生是沒有意義的,因而又“苦苦”追求解脫,變成苦上加苦。聖經中的“生老病死”又是如何的呢?主耶穌沒有否定人的苦難,故祂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可是祂叫我們放心,並叫信祂的人在祂裏面有平安(約一六:33)。且看看使徒保羅又怎樣說:
我要指出一個很重要很重要,但卻是很常很常被忽略的核心問題:
上面問題的對象,是針對『別人』,還是針對『自己』?
因為,對象不同,答案會有別。
我們堅信: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一個人,如果真正得救了,那他就永遠得救,不會再沈淪。
就如彼得,他已經得救,卻依然犯下大罪,但他犯罪時,不會從得救的份位失落。
以下是疑惑網友所問的問題。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他回答,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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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各位弟兄姐妹
自己能為自己按手禱告求病醫治嗎
這符合聖經原則嗎
初信主的人求活出基督的樣式(基督改變了我們一些行為)的外在彰顯算不算傳福音 還是一定要傳基督的死而復活 因信稱義 才算傳福音
Posted by 疑惑 at 2007年10月6日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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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最近發生的社會案例 『中風妻成植物人 夫訴離獲准』 身為基督徒,我們的立場是什麼?
法律有法律的規範。
聖經有聖經的規範。
法律說:夫妻有一方罹患『不治之惡疾』,就可以離婚。
聖經呢?怎麼說?
聖經的立場很簡單,也是婚約中常見的誓詞:『不論貧賤與富貴,不論疾病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