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該離開現在這間教會嗎?
這是Chris仔網友的一些分享以及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給他一些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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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小小羊園地同工:
先謝謝你們的解答。
小某是在香港一間靈恩派的教會聚會的,一直以來也覺得教會聚會氣氛很好,而且會友也相當熱心事奉教會。
只是自從在上年開始上了一些正統的晚間神學課程,研讀改革宗理念,
唐崇榮牧師歸正神學,加爾文要義後,深受其真理的影響。而開始對信仰有反省。
這是Chris仔網友的一些分享以及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給他一些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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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小小羊園地同工:
先謝謝你們的解答。
小某是在香港一間靈恩派的教會聚會的,一直以來也覺得教會聚會氣氛很好,而且會友也相當熱心事奉教會。
只是自從在上年開始上了一些正統的晚間神學課程,研讀改革宗理念,
唐崇榮牧師歸正神學,加爾文要義後,深受其真理的影響。而開始對信仰有反省。
這是一個很嚴重的現象,而且非常常見。
幾乎每個基督徒都會遇到這種情形,
這也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必須深切自我省察的事,包括我自己。
我們都知道八國聯軍時義和團的的悲慘事例:
『神功護體,刀槍不入』這口號被喊得震天價響,
而且,很多人也都信以為真。
見證人、書籍、單張、、、,到處都有著振奮人心的見證。
『做光做鹽』豈不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經典術語了嗎?
還有什麼問題嗎?
當然有!
我們來看聖經,聖經說些什麼?
『你們是世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太5:13-14)
經上說的是……………『是』,而不是『做』。
有什麼差嗎?
『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詩19:12)
基督教,是認罪的信仰。
知罪—認罪—悔改,是每個基督徒,都必須做的事。
當我們知道自己犯罪了,就必須認罪悔改,這大家都知道。
問題是,有時,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所作所為是犯罪,這時如何認罪悔改呢?
不『知罪』,就很難『認罪』,更別提『悔改』了。
但是,不知所行是罪,這樣,還算是『犯罪』嗎?
是的!
過去,我一直不願意對這樣的行為表示公開的意見。
但因最近oursweb已經有越來越多事例出來,而且開始有人認為不奉獻者就是沒有愛心,表示已經有不少信徒缺乏這方面的正確觀念了。
因此,在參考資料極為有限的情形下,我在參閱大量聖經經文之後,寫出這篇文章。
我不敢說自己對這部分的觀念一定正確、一定合乎聖經,
但至少,我已經很努力盡可能依聖經來整理出這部分觀念。
然而,聖經那麼厚、經文那麼多,難免有疏漏之處。
萬一有兄姐發現有其他經文表示我的觀念有誤,歡迎提出指正。
這是一位匿名的網友私下詢問我的問題。
因為這些問題也是困擾不少人的問題,所以,
經徵得同意,公開出來,請各位有空的兄姐幫忙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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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屬靈恩,只是感到疲倦,不清楚方言意義在哪裡?
醫治釋放的是否出於真理?
我想放下重新開始卻不知道怎麼樣做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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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很大的課題。
我只能從有限的經驗中,做一些分享而已。
有很多觀念,不用多講,大家也會知道。像是:
要賙濟窮人、教會要愛護窮人、、、。
我要講的,是一些比較不一樣的東西。
這些東西,有不少,是很容易被忽略掉,甚至被誤解的。
去除『即或不然』與『倘若可行』的信心,都是偏差。
現今教會大量教導的信心,已經被大幅侷限在『有信心,就能心想事成』的信心。
這種經文,聖經中非常多,而且這也確實是聖經中所提出的信心中的一種。
但是,事實上,『信心』這名詞,是含意非常多樣且意義非常深遠的。
有『因信稱義』方面的信心,
有『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的信心,
有『病得醫治』的信心,
還有很多很多種的信心。
我們曾思考過『安靜等候災難之日臨到』的信心。
『我在所立之處戰兢。我只可安靜等候災難之日臨到,犯境之民上來』(哈3:16)
聖經常常講到信心。
信心有很多課題,很多層面。
現今教會流行講的信心,常常都侷限在『只要我有信心,上帝一定會應允我所求』這類教導上。
事實上,除非我們不讀經,否則我們實在無法對聖經中這類的信心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我相信上帝絕不誤事,即使事情非我所願』。
今天我們來思考的,是這類的信心。
先知哈巴谷已經見到大災難即將臨到。
今天我要講的,不是從可不可以、有沒有犯罪來切入;
同時,也不是定罪,更不是表示大家都一定要這樣做不可。
我已經詳細說明過聖經中,關於離婚的嚴格限制。
請參閱:
任何不合這些條件的離婚,都是不合適的。
如果合乎這些離婚的條件,那麼,離婚並不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