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小羊):基督徒與一個醫療糾紛事件
對於這樣的情況,身為一個基督徒的我,應該針對這樣的情況作何處理?
請問:
我是第一代基督徒,也就是說目前家人都還未信主。
最近嫂嫂生產後剛滿月不久,寶寶雖然重達3600公克,但是當時醫生並未建議剖腹產,因此在蠻辛苦的情況下生下了第一個孩子。
對於這樣的情況,身為一個基督徒的我,應該針對這樣的情況作何處理?
請問:
我是第一代基督徒,也就是說目前家人都還未信主。
最近嫂嫂生產後剛滿月不久,寶寶雖然重達3600公克,但是當時醫生並未建議剖腹產,因此在蠻辛苦的情況下生下了第一個孩子。
三個問題
問題討論﹕
誰做什麼事的分工能夠讓整個過程更有效率,筋疲力竭的人們也才能有餘力來照顧到更細微的需要。
孩子生病時,父母都心焦﹔父母住院時,全家都擔憂﹔教會裏有弟兄姊妹要開刀時,常常是多人動員探訪禱告的時間﹔自己感冒時,頭昏昏的坐在診所等看診﹔這些狀況我們都不陌生。雖然生病與我們的生活距離如此接近,但大部分人都傾向把生病的印象從記憶中切割出來,隱藏在思想的一角,因為我們多不希望這類灰暗的記憶影響我們平日的心情與生活。
為什麼說是灰暗的記憶?因為我們總希望自己和所愛的人永遠都是健康的,快樂的,我們總是鼓勵自己與別人要往積極面、光明面來看人生。然而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的過程,幾乎每個人都在醫院出生,就算自己沒生過病,也有陪伴生病親友的經驗,其實病人與照顧的人是一樣辛苦的。而有一天我們的長輩年紀老邁,或是自己健康開始走下坡時,我們又要到醫院報到了。在濳意識中,大部分人都不願去想這些事,然而這正是墮落後的世界中,在每個人的一生裏非常真實的一面。大部分人,都在已經不得不面對時,才勉強開始了解病的知識,而也才開始與醫療人員接觸。
主啊!是你!你要去哪裡?
這是世界名著『暴君焚城錄』小說中的一個故事。其實,這傳說已流傳久遠。
雖是傳說,但是,非常感人,且發人深省。
我試著將之改寫出來。
尼錄皇帝為了娛樂,放把火把羅馬城燒了。事後,滿城群情激憤,要求找出肇事者。皇帝嚇到了,不敢承認是自己放的火。
基督徒,就是最好的替死鬼。因此,皇帝開始下令,四處拘捕基督徒。
已經許多同伴,被抓走了。
有些,已經被送入競技場被獅子咬死,或是被火燒死了。
聖俗之間,要區分得那麼清楚嗎?
聖經是這樣教我們的?還是我們腦袋自己想的,自行加上的軛?
在進入正題前,我先提出一些基本觀念,這些觀念,大家應該都很熟悉:
1、 我們是上帝國的國民,也是地上國的國民。
2、 我們是屬神的人,但卻活在屬世的地上。
3、 我們與一般人不同,要分別為聖。
4、 上帝的歸上帝,該撒的歸該撒。
接下來,我們來討論一個嚴肅的問題:
我們是抱什麼心態,來享用非基督徒提供的東西?
(先聲明,這只是為方便以下的說明,我個人的定義而已,不代表這就是真正的定義。)
教徒:名義上加入教會的人。已受洗,有會籍。
這樣的人,可能真的信主,也可能並沒信主。
信徒:相信基督的人。
這樣的人,可能有受洗,可能沒受洗。
可能有公開承認,可能沒公開承認。
門徒:願意背起十字架的基督跟隨者。
其實,我們捫心自問,
我們是哪一種?
只要口裡承認,心裡相信,何難之有?
但是,這句經文真是如此簡單易行嗎?
我們都唸過,也背過: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10)
我們也常用這句話來來鼓勵人信主。
乍看之下,似乎並不難:
只要口裡承認,心裡相信,何難之有?
但是,這句經文真是如此簡單易行嗎?
別忘了,另一些經文,是主耶穌自己說的: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太7:21),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2-23)。
因為我是基督徒,是上帝的兒子,所以上帝要、、、
因為我是基督徒,所以上帝不能給我任何苦難。
因為我是基督徒,所以我一禱告祈求,上帝必須馬上答應,不得延後回答、不得不應我求。
因為我是基督徒,所以我要找什麼對象,我會開好條件,上帝負責找來給我就對了。
因為我是基督徒,所以我喜歡上的對象,上帝要負責將對方與我送入禮堂。
因為我是基督徒,所以上帝絕不能讓我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