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蹟』與『立即改變』之類見證的危險
當許多流行的見證,都以『神蹟』與『立即變好』來當見證主題時,
在不知不覺中,一些嚴重危險,已經產生。
立即的神蹟奇事,
立即的從毒蟲變戒毒成功,
立即的同性戀完全克服。
我要先聲明,我不是否認『神蹟』和『立即變好』,請千萬不要誤解。
事實上,上帝施展權能,有各式各樣的施展法。
可以立即改變,也可以逐漸進行。
當許多流行的見證,都以『神蹟』與『立即變好』來當見證主題時,
在不知不覺中,一些嚴重危險,已經產生。
立即的神蹟奇事,
立即的從毒蟲變戒毒成功,
立即的同性戀完全克服。
我要先聲明,我不是否認『神蹟』和『立即變好』,請千萬不要誤解。
事實上,上帝施展權能,有各式各樣的施展法。
可以立即改變,也可以逐漸進行。
這是一位網友所提出的問題。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應,謝謝大家。
小小羊園地的同工們:平安!!
因常有機會,能遇到來自不同教會(可以說不同教派嗎?)的弟兄姊妹,
如靈糧堂、錫安堂、衛理會、神召會、長老會、召會、甚至是耶和華見證人…等,而我的教會應是屬於浸信會。
當弟兄姐妹在分享信仰時,我發現每個人各自有一種相同的內在表達態度,
即:我所信的方式,才是對的。你們是錯的!
更甚的是,曾有一姐妹她甚至說:「我們不談醫治、不說方言與神蹟,那是邪教邪派才說的!」
她的談話內容引發我一陣深思……..
我想請教的問題是:
這是Chris仔網友的疑問,請各位熱心的兄姐,有空時幫忙回答,謝謝。
~~~~~
Dear 小小羊:
小某有個研經問題不知道應該如何解釋這段經文。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萬民:原文是凡受造的)聽。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以下是JOHN YU網友的問題,請大家有空時幫忙解答。
謝謝。
~~~~
關於為主作見証,希望小小羊是否可以整理一個原則,因為在四福音裡面發現有多處記載在主耶穌醫治人後,「耶穌囑咐他們不要告訴人」,當然,「但他越發囑咐,他們越發傳揚開了」,是否可以說,有的見証是敵擋神的工作,所以主耶穌才加以製止,請您解釋。謝謝!
Posted by JOHN YU at 2007年06月20日 00:26
或許,有許多信徒,以為我是個不相信神蹟奇事,或是未見識過這種現象的人。
所以,我今天來分享一件事。
這是我唯一的一個親弟弟的經歷。我家中,只有兄弟二人,無其它手足。
我們都是在基督教家庭長大。我在大學時代受堅信禮。我弟則很長的時間離開了信仰。
很多前,那時他已經結婚,有良好的工作職務。
因一次生病就診後,突然間,被診斷為末期癌症。癌細胞,已四處擴散。更可悲的是,癌細胞到底從哪裡來,根本找不到。
大家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嗎?
史汝樂(Morris Cerullo):「神蹟可以回答所有的問題,而且使所有的疑問都被解決,這是我們的工作,讓民眾看到神的力量。」 http://www.ettoday.com/2007/04/25/327-2087267.htm
史汝樂牧師這種觀念,並不特殊。
事實上,第三波影響下的教會與牧師,大致都認同這種觀念:
沒有神蹟奇事,福音傳不出去。
大家似乎都將焦點集中在神蹟醫治上,但這次,我不是要批判這部分。
這部分批判的觀念與檢驗重點,我已經講解過了。
這次我要將焦點放在他的這句話所呈現出來的觀念上。
因為我發現,竟然沒有多少人發現這觀念是有問題的、是不合聖經的。
沒甚麼了不得神蹟奇事的罪人悔改信主,我們還會很興奮嗎?
罪人信主,看來似乎沒甚麼特殊的。
沒錯,大家是高興啦,
可是,沒有重病得醫治、沒有說方言、沒有出現金粉、沒有倒地打滾,
就只是信主了。
好像,少了一點傳奇,少了一些驚異。
如果,是大壞人陳進興信主,那倒是還讓人很振奮、很驚奇,榮耀讚美主,一個好見證出現了。
真的嗎?
有些觀念,我們可能要做一些思考了。
否則,許多時候,常常我們會變成信得不清不楚、信得支離破碎、信得矛盾連連而不自知。
一、 神蹟奇事,能不能見證神的道?
答:可以。
這一點,大家大概都無庸置疑。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可16:20)
『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徒2:22)
『主藉他們的手施行神蹟奇事,證明他的恩道』(徒14:3)
這段經文被支持方言、神蹟奇事的信徒大量使用。
問題是,大家是否正解這句經文,還是在亂解強解經文?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
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16:17-18)
這是一段很強烈的應許性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