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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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1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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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偉人? (轉貼)

模糊化世間宗哲與己的不同,和稀泥融入別教的宗哲教義,可能可收表面的一時之效。但其實,不要把人看得太笨,表面上別人接受了已被內涵稍改的福音而信之,人家很清楚他們本身的堅持只因你已為他的修改故而暫且接納收為己用。就算那修改還未到異端程度,但已對原本內涵有所偏離的變形或複合體,埋下了將來會滅掉的根基。

人是全然敗壞傾向異教,權力使人腐化,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沒有約束的獨裁政體,當權者信A教就可禁絕所有非A教包括基督教。回教的神權政教合一是典型的從古到今的事實之一。也擁光輝的神權政教合一的天主教,光輝的是當權者而不是福音。人不是笨蛋,處身於神權政教合一的悲慘市民不會真心相信回教、A教或天主教。

與回教及當年天主教異曲同工的靈恩派或成功神學的路線手法是很吸引基督教的,但信仰不是用極權勢力而可得。真正的信仰者,寧死不屈不出賣信仰,回儒佛道等你打死他也不肯接受基督是唯一救主、基督徒的我你打死我也不肯接受問米(當然我會軟弱被人打怕痛有可能被人強迫問米,有這一天求主寬赦我這重罪之人) 。信仰不是用也無須用極權勢力去得,緊記。

http://xiaoqun5609.blog.163.com/blog/static/3253492820130219435938/

俞曉群

近讀十七世紀法國傳教士白晉《中國現任皇帝傳》,看到他大肆吹捧康熙皇帝,眼前竟然躍出「天降偉人」四個大字;瞬間的崇拜之情,又讓我驚醒,接着是一陣內疚。中國數千年文明,人們一直希望能有一個好皇帝,來拯救民族苦難。歷經共和百年,許多仁人志士反封建、反迷信、反專制,沒想到只要有一點點「個人崇拜」的信息,又會激活那個「中國好皇帝」的夢想,慚愧!

寫《中國現任皇帝傳》時,白晉在康熙皇帝身邊剛剛工作過六年,為康熙講授西方科學。那時康熙四十歲上下,登基已經三十幾年了。白晉稱讚他能詩善畫,能征慣戰,不近女色,生活簡樸,騎馬射箭,左右開弓,百發百中,儀表堂堂,身材勻稱,五官周正,雙目炯炯,明察秋毫,博聞強記,高雅不俗,倡導德行,主持公道,伸張正義……更兼康熙十六歲誅殺濫用職權的鰲拜,二十幾歲平叛吳三桂之亂等。這不是「天降偉人」,還是甚麼?

一次出遊,康熙看到一隻奇怪的鳥。他問身旁的比利時人南懷仁神父:「在你們那裏,這種鳥叫甚麼?」神父說出弗來芒語的名稱。幾年後他們又看到這種鳥,南懷仁神父因為在異國生活多年,已經忘記了那個詞彙。沒想到康熙卻依然記得,並隨口說了出來。

康熙精通漢文與滿文,他把大批漢文名著整理出來,譯成滿文認真研讀。所以他漢文化水平,甚至超過漢人。康熙的一位舅父戰死,他請一位大學士撰寫碑文,成文後博得負責審閱的大學士們讚譽。但康熙審閱時卻發現,文中將他的舅父與一位兩千多年前的大將比較,他認為這是不恰當的,因為那位大將有許多不足之處。結果這些大學士受到嚴厲處罰。白晉說,這反映出康熙的天賦博學。我卻覺得,「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康熙熱愛科學,他不但自己學習,精通幾何學原理,把一些定理閱讀十二遍以上,而且與傳教士一起用漢語編寫算術和幾何習題集,白晉稱「應該是歐洲和中國同類書籍中內容最為新穎的」。康熙熱愛哲學,他讓傳教士用滿語編寫哲學講稿。神父們選取迪阿邁爾《古今哲學》為主要底本,完成了哲學講稿。康熙熱愛西醫,他請傳教士講授解剖學,製作西藥,他自己生病時,也曾經服用奎寧痊癒。他公開感謝傳教士救過他的命,傳教士說,這是上帝答謝他賜予國民信仰天主教自由的回報。

康熙還熱愛天主教,意大利人利瑪竇著作《天主實義》對他產生巨大影響,此書說明了天主教義與儒教的一致性,「天主教的根本格言是自然法則的完美化,從根本意義上來看,儒教也體現了自然法則。」由此打消了康熙對天主教的疑慮。康熙甚至斷言:「這一外來宗教,有朝一日會成為在中國佔統治地位的宗教。」白晉驚喜地說,通過天主教義的灌輸,康熙從迷信中覺醒。有一次為死去的御弟選擇安葬日,為此康熙殺了三個選錯時辰的官吏。他私下卻對傳教士說,那些觀測都不足為信,他這樣做,只是出於政治需要而已。

總之在白晉筆下,康熙絕對是一位開明的「天降偉人」。但這只是表面現象。其實《中國現任皇帝傳》是白晉回法國時,給路易十四寫的一份奏摺,目的是為他們在中國傳教評功擺好,相信他們的工作價值,從而得到更多人力物力支持。比如他希望有更多歐洲科學家去中國,投康熙所好,邊講科學邊傳教,「要把天主教傳入中國並使之發展,最好的辦法就是宣傳科學,這也是上帝的旨意。」

白晉的目的能達到麼?當時的萊布尼茲在信件中,就這樣問過。萊布尼茲說,即使康熙像白晉說得那麼偉大,教會通過傳播科學提高了聲譽,他們也不會得到任何好處,比如康熙有許多妻子,天主教不會容忍多妻制。「而有一天中國人也許會運用這些知識對付信奉基督教的人。」

果然,當康熙去世後,當新的「天降偉人」上台後,故事又開始重新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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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一天中國人也許會運用這些知識對付信奉基督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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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話的人觀察入微,那些相信多神的人被輕視不是因為不信三一神,而是因為不信科學家的神。科學家的神如果是皇帝,那最終還是屈服在人的意志之下,好像每一個人臉上都戴著皇帝的面具。
在民主國家,「每一個人都是總統」也有這種意思,科學家們要效忠誰?但是難道不是先有創造之主而後才有自然界嗎?
靈恩派的「教會合一為國禱告」有何權威?豈不是自取羞辱嗎?所以為了合一禱告就要先增加人數,否則誰理你?那些為了某種目的而增加的人數,為了相同的目的也會離開。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7月11日 23:01

康熙皇帝與基督教的關係,是很值得深思的例子。
(嚴格來說,應該說是天主教,因為當時是天主教宣教士,但因為我們主要是討論傳教與文化關係,所以我在此把天主教納入大範圍的基督教體系來看待)
基本上,中國歷史上,很少有皇帝對基督教的接受程度,有康熙那麼深的。
但是,他最後還是沒信,而且禁教。
據傳,康熙皇帝寫過一些很出名的和基督教有關的詩:
1. 『十架頌』,描述基督的受死
功成十架血成溪,百丈恩流分自西。
身裂四衙半夜路,徒方三背兩番雞。
五千鞭撻寸膚裂,六尺懸垂二盜齊。
慘慟八垓警九品,七言一畢萬靈啼。
2. 『生命之寶』,見證型的詩
天上寶日月星辰,地上寶五谷金銀,
國需寶正直忠臣,家需寶孝子賢孫。
黃金白玉非為寶,只有半命一世閑。
百歲三萬六千日,若無生命最可憐。
來時糊塗去時亡,空度人間夢一場。
口中吃盡百和味,身上穿成朝服衣。
五湖四海為上客,如何落在地王家。
世間最大為生死,白玉黃金也枉然。
淡飯清粥充一飢,錦衣那著幾千年。
天門久為初人閉,福路全憑神子通。
我願接受神愛子,兒子名份得永生。
3. 與上帝有關的對聯
無始無終,先作形聲真主宰。
宜仁宜義,聿照拯濟大權衡。
4. 與三位一體有關的詩
森森萬象眼輪中,須職由來是化工。
體一何終而何始?位三非寂亦非空。
地堂久為初人閉,天路新憑聖子通。
除卻異端無忌憚,真儒若個不欽崇?
乍看之下,康熙應該有信主。
問題是,後來由於天主教教皇對於祭祖、祭孔之類議題採取嚴格立場,主張禁止,
這和康熙立場不合,因為康熙認為這不是拜鬼神,而是慎終追遠。
二者立場的重大差異,導致衝突,甚至後來康熙開始禁教,雍正繼位後,更加嚴格執行與禁止。
清初順治時期,天主教教皇的立場,是准許祭孔祭祖的。
但到了康熙後期,後來的教皇改變立場,禁止祭孔祭祖。
當然,很多人會認為,假使當時的天主教採取寬容立場,准許祭孔祭祖的話,
整個基督教的中國傳教歷史會許會改寫。
但是,問題真的這麼簡單嗎?
『基督教』與各地『傳統文化』的包容或排斥,一直都是很複雜的問題。
假使要包容,分寸與立場為何?
假使要排斥,分寸與立場為何?
其實,很多議題,很難簡單就做出定論。
我們當然要盡量與人為善、與眾人和睦,
但是,範圍與程度到哪裡,就必須堅持?
其實,當時來布尼茲的質疑,是很重要的思考方向。
因為,很多人都忽略了『真正信耶穌,有時就表示必須放棄一切,來跟隨主』的重要性。
因為,就算你在祭祖、祭孔議題妥協了,
那麼,多妻問題呢?纏足問題呢?女性被嚴重不尊重的問題呢?、、、
這些問題,中國當然會有一套理由與說詞,而且保證一定聽起來很合理。
問題是,不管任何文化、民族,絕對不可能與聖經完全相容,
畢竟,有罪的人間,不可能有無罪無誤的文化與傳統。
當文化傳統不合聖經時,該怎麼辦?
假使一直要妥協,到後來,一定會變成被同化,結果基督教喪失核心信仰,只剩空殼子。
景教的悲劇,就是很清楚的範例。
當然,堅持的結果,未必就是一帆風順,甚至可能悲劇更嚴重,到被徹底剷除的程度。
很多大逼迫,是真的會把所有信徒徹底滅掉的。
日本德川幕府時期的禁教,很多基督徒,不管老少,真的寧死不屈,而被殘酷火燒、釘十字架慘死。
但是,並未使天主教存活下來,反而消失。
(當然,有些可能變成隱藏型態的信徒,但就是不再具有真正實質影響力與宗教傳佈了)
但是,人的本分,神的主權,
身為基督徒,我們不該就是努力盡本分,寧可被滅教,也不願苟延殘喘嗎?
康來昌牧師有篇很激烈的文章,我們可以參考一下。
關於祭祖、喪葬的觀念,我不完全同意康牧師激烈的觀點。
但是,那種『基督教與文化不相容時,我們就不該妥協』的立場,是我完全舉雙手雙腳贊成的。
~~~~~~~~~~~~~~~~
教會舉行敬祖禮拜對不對? (康來昌)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6&msgno=42
有關敬祖禮拜,天主教和聖公會,還有客家教會的作法被絕大多數神學家、教會、神學院所肯定、提倡,且越來越肯定、提倡。但這是離經叛道,得罪神,敗壞教會的作法,應當拒絕斥責。
基督教的信仰是要悔改歸回真神,「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弗4:17);「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彼前1:18),但教會和基督徒總會被罪勾引,想「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加3:9)。
但是,提倡本色神學的人,就是不想走十架道路,不想給罪人「壓力」,希望人輕輕鬆鬆的信耶穌,不需有任何改變。因此,福音傳入任何一異教國家,都有宣教士想「把門檻放低」,甚至不要門檻。
而自由派神學家,從一開始就發現中國人祭祖是信耶穌的攔阻,所以認為,只要允許祭祖,傳福音就會方便得多。這種思維等於為了要讓印度教徒信主,就允許他們繼續殉葬的風俗,為了要吸毒的人信主,就允許他繼續吸毒。
提倡敬祖的人說這是好事,但中國的忠孝節義,特別是孝道觀念很不合聖經,(如「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我們應當改它,而不是被它改。更何況坐在那裡想祖宗多好,一方面是強人所難,誰記得自己祖父母以上的人呢?另一方面是虛偽,我的子孫拚命想:「康爺爺多好」,我在天上會臉紅的,哪裡當得起?我們都是罪人,不配被記紀念;我們都是蒙恩的人,被神記念就好了。
這些家族的觀念,都引發家族主義、種族主義、民族主義、國家主義,輕則製造婆媳糾紛,重責導致姓氏糾紛、省籍糾紛,要不得。
祭祖敬祖都使「民德歸偽」,不會「民德歸厚」,敬祖祭祖是人對神沒信心,怕死產生的。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7月12日 18:43

兄姊平安。
請問,「追思禮拜」跟「敬祖禮拜」是一樣的嗎?

Posted by Shirley at 2013年07月12日 19:38

「追思禮拜」跟「敬祖禮拜」是一樣的嗎?
答:
不一樣。
追思禮拜,就是喪禮的的禮拜,這種沒人會反對。
敬祖禮拜,是一種特殊儀式,把中國文化的『祭祖』儀式加以修改而成。
各宗派的敬祖禮拜儀式內容未必相同,但基本上,是『祭祖』的變形,這一點倒是沒太大差異。
康牧師反對的,是這種敬祖禮拜,不是喪禮的追思禮拜。
現今流行的敬祖禮拜,常常會伴隨『追思三禮』:
倒水、獻花、點燭。
用『敬祖禮拜』去網路搜尋,可以搜尋到很多資料。
有些教會的儀式,我覺得還可以;
但更多,我覺得已經偏離聖經。
我要再次說明一下,康牧師對於喪葬的很多想法非常激烈,假使有弟兄姊妹進行比較,會發現我的觀念和康牧師有很大差異。
對這些差異,在此不多說,大家自己可以用聖經檢驗便是。
我對於追思祖先,並未像康牧師那樣強烈反對。
以我而言,假使祭祖、祭孔儀式改成鞠躬而非跪拜、拿香、獻上祭物、、,我不太會反對。
基督徒與喪禮、拜偶像相關文章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7月12日 20:07

給Shirley:
我試著就我知道的部分回答您,黨若我有說錯,請小小羊兄長或是其他兄姊嚴加駁斥。
基本上,「追思禮拜」是基督教中很美好的喪葬傳統,沒有迷信、沒有喧嘩、沒有擾人的冗長儀式,是對死者的追思、懷念死者在世時的信仰典範、給予後輩子孫的榜樣,並且更重要的「追思禮拜」也是給家屬一個很重要的安慰和關懷,羅 12:15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這是很美好的肢體間互相關懷的部分。
但是,「敬祖禮拜」卻不是這樣的觀念歐。「敬祖禮拜」基本上的定義若我沒有記錯,和「認同性悔改」的基調很類似,就是我家的祖先和你家、他家的祖先,大家的祖先一起來辦一場禮拜,在清明節時,別人在祭祖,我們基督教就來辦一場「敬祖禮拜」,讓大家覺得我們基督徒雖然不祭祖,但是還是很"盡孝道"的!問題是,你的祖先和我的祖先有什麼關係呢?為什麼要"合辦禮拜"呢?請問,我要不要過去跟你的祖先敬個禮,你也給我的祖先掬個恭?這是很奇怪的而且我個人相當不認同的做法和方式。因為,聖經或是以前的教會傳統就我所知道並沒有這樣的做法,這是近來一些靈恩派的"創新"!
再者,更重要的是"禮拜"這個詞!「追思禮拜」雖然我們是緬懷死者,但其實更重要的是基督徒在這裡依然是在敬拜上帝。因為
傳 3:2 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
伯 1:21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這些經文基本上都在說明上帝是一切得主宰,人的生命掌管在上帝手中,我們對上帝的安排有時雖然不明白,但我們願意相信,神的旨意最美好,即便將生命被上帝收回,我們有不捨,但是我們相信這樣的安排最好。因此,這樣的基礎下,我們還是在「敬拜上帝」。
可是,換成「敬祖禮拜」時,我們就不知道祖先有什麼要敬的了,我的祖先說實在的我都不熟不清楚了,我如何"敬祖"?更別說,假若我的祖先假若有"燒殺搶劫等不光彩的",請問我如何"敬的下去"?這樣要如何來到至聖上帝面前敬拜上帝,順便"敬祖"呢?我實在無法將這兩件事情連結再一起!
因此,我認為這兩件事是完全不能等同視之,一個「追思禮拜」有其意義和重要性;另一個「敬祖禮拜」,我個人認為是不合宜的甚至嚴重點有偏差的問題存在。
以上是我個人的小小分享。

Posted by 不配 at 2013年07月12日 20:22

康牧師採較激烈的態度回應,是有其必要。對死者追思,對祖先敬禮,聖經沒禁止,但也沒必要。若做了,通常背後因素不單純;外在環境家族的壓力??與國旗相比,似的有些簡化;今日妥協?其他事情呢?其實就是信心,內心平安與否,以及這樣的舉動對未信者,信心小的主內肢體產生的影響。以上個人領受

Posted by 謝主恩2 at 2013年07月12日 22:08

感謝小小羊兄和不配兄的回覆。
因我的教會生活有段時間真空,對於許多詞彙相當陌生。如先前提到的認同性悔改,以及這篇的敬祖禮拜。
以下的看法,並不是針對實際上的緬懷、追思,而是簡單的觀念思考。
我的想法是這樣的:乍看之下,把祭祖改成敬祖禮拜,並無牴觸之處,但其實在實質概念上卻是大大不同的,最重要的差異是靈魂觀(「慎終追遠」一詞很中性,表面上無此紛爭)。再者,禮拜是用禮儀儀式敬拜上帝,用這個觀點來想,「追思禮拜」一詞可以理解,但「敬祖禮拜」一詞對我來說就很難理解了(我們怎麼做到,一面敬(拜)祖先,又一面敬拜上帝?)。
這兩日,從「認同性悔改」,一路看到「敬祖禮拜」,我發現這兩種儀式有一個共同特徵,就是「要消除個人內心的負擔或罪惡感」,實在很有心理治療的調調。

Posted by Shirley at 2013年07月12日 22:23

尼哥底母在主耶穌喪葬的事上不是照著猶太或羅馬官府的意思,而是有出於神個別揀選而為的意義。當時在主耶穌身邊的人很多都不明白主耶穌說的話是什麼意思,但是福音還是被傳開了。
有一些人在宣教的事工上總是在想著自己的地位,有一些人看似局外人禱告卻被神聽見,這顯示神國的事情不在乎神學家的智慧,而在乎神的主權。印尼的權貴階級發現唐崇榮牧師很有智慧,就計畫要推舉他出來做印尼的總統,唐崇榮說他已經是牧師了,不必降格成為總統。
如果我們所追求的竟是地上的砂土,那實在是枉費這一生。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7月13日 10:53

對死者追思,對祖先敬禮,聖經沒禁止,但也沒必要。
最近園地內的文章,看起來似乎有諸多爭議懸而未解,就拿儀式性的跪拜而言,至今全球仍有多少武術、技藝性的門派在拜師學藝時必須行跪拜大禮。
當然,可以引用小小羊這篇文章中:
基督徒可以對國父遺像敬禮嗎?
什麼是『拜偶像』?其中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將之視為『神』,並對之進行祈求與膜拜。
以此據理力爭說,我並未將師尊、教父視為神來敬拜,
但還是一句老話:『回到聖經。』
使徒行傳
10:25 彼得一進去,哥尼流就迎接他,俯伏在他腳前拜他。
10:26 彼得卻拉他,說:「你起來,我也是人。」
啟示錄
19:10 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他說:「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
受到大中華文化的影響,我們自幼耳濡目染,
不論是對父母、夫妻、師父、長官,我們可以列舉太多太多合情合理、且並未將跪拜行大禮之對向視為獨一真神的情況了。
但是,我們真的相信,並且願意遵行『唯獨聖經』嗎?聖經既然都說了不能拜人,那我們就不要拜人。
『唯獨聖經、唯獨恩典、唯獨因信稱義、唯獨耶穌基督、唯獨榮耀上帝。』
如果沒有唯獨聖經,這個爭議永遠不會有解答。
接下來回答第一句提問。
引用康牧師在文章中的一段:
有一次,我同上面談到的那位老師母的女兒聊天,我禮貌的問:「妳常去母親的墳上嗎?」她答:「從來沒去過。你是傳道人還不知道,她不在那裡嗎?」這位不上墳的姊妹,是兒女中最孝順的一位。母親生時最受她照顧,在這個女兒家過世。她在教會最熱心事奉,最樂意幫助人。這是真實的基督徒,她造福活人,沒有把時間精力浪費在死人身上。
對。我們都知道,按著真理,當然可以說,追思死人沒必要,
但同樣的道理,我們也可以說,工業沒必要、科技沒必要、開車沒必要、電腦沒必要、用智慧型手機沒必要……
照這樣講下去,是不是每個基督徒都要當阿米許人?
其實,完整的回答,都在下文裡面了。
基督徒對喪禮是否可以隨便?
『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羅12:17)
『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8:21)
『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提前3:7)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前2:12)
『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彼前3:16)
基督徒並不是離群索居、形式怪異、凡事與人相反,才叫敬虔。
基督徒要做的是『歸正』,回歸正道,用聖經做標準,來檢驗世間的一切事情:
善美的風俗習慣,我們繼續保留並尊重,同時感謝上帝在普遍恩惠下,賜給我們民族有這些良好的風俗習慣;
違反聖經的風俗習慣,我們要站在聖經的真理上,廢止不遵行,以分別為聖。
康牧師的文章指出,這世上的人將對死者的喪葬、追悼視為孝道中的一部分,甚至認為死人的靈魂有靈力的影響。我們很清楚,基督徒並不認同這樣的觀點。
所以,如果真的有像康牧師文中提到的女傳道這樣的領受,
那很好,感謝主,就憑信心而行,不去追悼死者,
就像阿米許人一樣,不開車、不用手機,只靠雙腳走路、用魚雁往來。
但是,那不代表對死者追思、埋葬往生者、或者使用手機、開汽車的人都是不需要、不應該或是錯誤。
基督徒可以跟世上任何人做一模一樣的事,但內心以及動機是完完全全不同。

Posted by 496540666 at 2013年07月13日 15:01

如果不參加喪葬的跪拜禮被視為是壞行為,參加的就是好行為嗎?這顯然已經和引用經文的前提動機矛盾了,引用的經文在相對範圍的意義就不宜被看作是絕對的道德準則。
基督徒也有很多種,如果一個基督徒在一個大家族有很高的威望可以決定很多重要的事情,不去參加喪葬禮就很奇怪,別人會以為這人以前做好事的動機不純正,去參加就合乎不要被人毀謗的原則。
如果一個基督徒原來就被視為可有可無,好像那個在路邊呼喊大衛的子孫的瞎了眼的乞丐,大概也沒有人在乎他去不去參加,不去也不會被人毀謗,去找拿撒勒人耶穌反而在神的國度有他的位子。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7月13日 16:51

上上個星期5我的祖母去世了,高齡91,她並未信主,我是全家族第一個基督徒,上星期4晚上半夜做頭七,我的叔叔伯伯們用傳統的道佛混合一事做頭七,同時也念甚麼大金剛慈悲經之類的東西,我跟一些與我同輩的堂姊妹堂兄弟說明念經的問題,如只是一直南無,但是卻不知其意.那不如買CD放給躺在冰櫃裡的祖母屍體聽就好了,何必要我們這些非專業人士跟著唸經,此外還要ㄅㄨㄚ 餔ㄟ看看祖母有沒有來聽念經,我也說明了祖母生前在世不是一個只會說 YES OR NO的老人家,怎麼能用正反兩面去回答呢,其實大家也都可以用正常的邏輯思維,反正思考,看看出問題,然而
其實現場根本沒人想去思考這個問題,就是人云亦云,商業行為罷了,反正師公說怎麼辦就怎麼辦,用CD師公是一定反對…因為沒錢賺了….然而所有的儀式都有濃濃的認為人死了就有能力神秘的保守子孫,就如同拜關公,起不知關羽僅是政治目的下的一個武人而已,且霸佔荊州不還,跟犯侵占罪的王八蛋沒甚麼兩樣,但是…為了賺錢,人云亦云….很多老闆跟警察還有黑道…還是繼續拜它….
其實最大的問題是所有的人都給一個怕子摸住了…只有上帝親自用聖靈揭開,我們才能認識神的真理….才能認識主的道….否則外幫人比基督徒聰明的一大堆
就是看不清,看得清的也不願得罪人把事情說清楚…心裡想著反正就是遺體處理掉的一個流程罷了……其實身為基督徒,當然每個人的信仰程度不一,但是死亡難道不適神最好的祝福嗎?帶我們離開有罪的人間阻卻我們繼續犯罪得罪神的最好途徑嗎?我深深為了見來見主面而期待….最近看了巴克禮牧師傳,雖然我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文中說到巴克禮牧師快死的時候,他跟身旁的人說他見到主來接他了
說他是又忠心又良善的僕人,叫他近來享受主人的快樂..我想巴牧師一身奉獻就是為了這一刻…….真是美好的見證…叫我羨慕不已

Posted by 同行天路 at 2013年07月14日 22:15

您好,我有一個問題想問,我室友們一直知道我是基督徒,也知道我不吃拜過的食物,前幾天A室友好心拿他買的西瓜給我吃,我印象中他好像有提及她有去廟裡拜拜,我就問了一句,這個有拜過嗎?他說有,我就當場把吃進去的西瓜吐出來,說:不好意思,我不吃拜過的食物,B室友就問,為什麼?我就說:因為我不吃拜偶像的食物。B室友繼續問:基督徒又沒有說不能吃拜過的,你確定嗎?C室友又問,我們也沒說不吃基督徒的東西啊?
後來A室友生氣了(買西瓜的那個),他氣到我晚上跟他解釋我的原因,我說我不吃有我的原因,但我不是不喜歡吃你買的西瓜,我很喜歡吃西瓜。他就回:如果你是要跟我解決心理面的疙瘩,那我現在不想跟你談,因為我說的話會很難聽。我就回:恩,好。
通常他都會在宿舍,今天回去他不在,說會晚點回來,坦白講我覺得他好像不想面對我或見到我,他也把我送給他的教會邀請卡丟掉了。
坦白講我覺得有些莫名其妙,因為我很早以前就表達我的立場,就是我不吃拜過的食物,但我其他室友明知道那食物有拜過,卻不提醒我,A室友還把拜過的西瓜餵我吃,我知道聖經是說拜過的食物可吃可不吃,不吃無損,吃也無益,我懂,但我很早就表明我的立場了,在這當中我覺得自己不被尊重,為什麼最後弄得好像是我的錯?

Posted by cherry at 2013年07月15日 13:27

可吃可不吃的經文,經文的教義不僅是拜過偶像的食物可吃也不可吃,經文的教義是拜過偶像的食物可憑信心禱告食物有上帝的真理是潔淨可吃,信心小的就不吃吧,所以成了可吃也不可吃。
若拜過偶像的食物不可吃,那憑信心依然不可吃。類似的有可不可入廟宇裡參觀、研究風水掌相、鑽研法術、、、等,當然可以,否則怎去講解?例如掌相靈驗是甚麼一回事。信心大的是正確的。
混有肉的食物給不吃那肉的異教徒,會很嚴重,那個教義真的是不可吃。基督徒不知吃了拜過偶像的食物,不會有不義的境界,基督徒不憑食物的禁戒修行,不用擔心。
經文也不是被成功神學或靈恩派污染的基督教的教訓,例如駕車前喝酒、糖尿病空腹前不進食,胡說八道說憑信心喝酒、憑信心進食是不會影響身體而凌駕正常人類。
經文也不是說信心大的就不需要西醫、或信心大的就應要需要巫術,更是基徒不接受巫術就是信心小或確。西醫和巫術一樣醫不到末期cancer如肝等,二者性質並不對等,西醫明懂人體科學比巫術醫得到的病多了。洗牙刷牙和不洗牙刷牙都有機會有牙病脫牙,但牙病不是洗牙刷牙洗刷出來的,不洗牙刷牙比洗牙刷牙有牙病脫牙機會大得大。
orange

Posted by orange at 2013年07月15日 16:12

To cherry:
沒關係。事情發生了就發生了。
只是你已經接受並吃的當下,就不要問了,把它吃完就是了,這樣會是比較好的應對。
我想室友請你吃西瓜,應是沒想那麼多,因為他還不是基督徒,所以不了解,可能只是純粹出於一番分享的心意。
如果我不是基督徒,我在不經意的情況下請你吃我拜過的西瓜,卻遭遇你這樣的反應,我想我也會對基督徒很反感。
因為這真的很不禮貌。一般人都知道這是很不禮貌的,更何況是我們基督徒呢?
有時候我們的堅持,若不是像燒香拜拜這種絕對不能妥協的情形,那麼我們寧可讓步,也不要讓自我的堅持去破壞難得的和睦。
有時候想想,我們的堅持真的是為主嗎?是以愛主愛人為出發點嗎?當我們仔細反省,就會發現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只是為守而守、為了自己,而缺乏真理的愛在當中。
我建議你誠懇與室友道歉,承認自己錯了,也不要為自己的行為再多做無謂的解釋,這樣對方才比較能接受。
他若願意接受,我想經過這一次,他會比較尊重你的信仰,再分享食物時會考量你不吃拜過的。
基督徒不吃拜偶像的食物,有兩個主因:一則為自己的信心,一則為別人(不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的良心。
為自己信心軟弱,就不吃。(羅14:23)
為基督徒弟兄良心軟弱,就不吃。(林前8:10-12)
為非基督徒的良心,就不吃。(林前10:27-31)
按(林前10:27-31)的教導,非基督徒若請我們吃東西,我們若願意接受,就不要問那有沒有拜過。除非他主動提出那是有拜過的,我們為了不被他的良心論斷,才不吃。但他若什麼都沒說,就放寬心吃即可。
但你若真的很care有沒有拜過,就不要先接受,要先問,這樣衝突會比較小一點。
願神賜福你與你的室友!

Posted by 韻安 at 2013年07月15日 18:46

如果你的室友不是一個看重西瓜勝過朋友的人,就可能是因為拜拜想起了家鄉的人事物而特別產生感情要與你分享,或者還有其他原因。
你先在宗教信仰的事情上介入了室友的情感生活,對方才會反過來答謝你的關懷,因為你們是在一個中間灰色地帶。一個初次接觸基督教信仰的人,要經歷一段時間才會達到情感上也有交託的程度。
中國大清皇朝的康熙帝在知識學問上廣泛涉獵,在情感上可能還是停留在皇宮貴族的圈子裡。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7月15日 19:20

給同行天路姊妹:
節哀。
當生命之光更新我們,使我們重生,我們也就當作那家人的光了。這是確確實實的。
我家小舅是家族裡第一個受洗的基督徒。外婆過世那年,他還年輕,雖然極力反對舖張煩冗的儀式,也反對以佛道混和的儀式下葬,但他一人仍不敵所有親人的壓力,順服了一切世俗禮儀,只守持住不拜不拿香的原則(當年他受到的攻擊之大,不是我一個小孩所能想像,但他並無怨言)。
外婆平日不拜拜,在信仰上早已決志歸主(只是姨婆總以死要脅,不准她受洗),另一方面,她也早已交代喪禮從簡,如果可以,火化即可。
然而,她的喪禮之舖張,舉凡大家想得到的幾乎都有,如孝女白琴、五子哭墓、樂隊、扶柩遊行……,彷彿怕在地居民不知道我們的痛失親人,也彷彿在告訴大家外婆這「人生最後一段路」走得極為哀榮。
這些誇大的種種,非外婆所願,說穿了,都是人們的面子、軟弱與慰藉。
幾年過後,外公過世。
照外婆的喪禮排場看來,外公的應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了。結果卻是,我們在教會舉行追思禮拜,不同信仰的親友齊聚一堂,追思悼念。
這些年我在一旁看著,深深瞭解到,人的軟弱,那種「黑暗」,指的是什麼。
外婆過世得早,當時其他舅舅、阿姨方值青壯年,一味追求外在風光,對於外婆鮮少關心,甚至不時指責外婆偏愛其他兄弟姊妹。他們其實都很愛外婆,只是以為還早,一切都還早,反正現在努力一點,以後不再需要為金錢煩憂,就可以好好孝順陪伴父母了。他們怎麼也猜不到離別的那天,來的這麼快。他們知道自己錯了,覺得虧欠,覺得心虛,但再多悔恨也換不回外婆的生命。於是,他們只能把喪禮辦得豪奢一點,讓「她」能夠有面子。他們心中的悔恨虧欠愈大,喪禮也就愈豪奢。
在那個當下,黑暗總並不理解光,也不接受、容納光。但身為基督徒,該做什麼、當作什麼,就是去做,盡自己的本分。這樣你就是你家裡的那盞燈。
當你成為你家的那盞燈,且不卑不亢地堅守著明亮,也許在你身上就能看見所謂的果效,也許是在後代才能看見,但你的家總是要被照亮的。
平安。

Posted by Ebenezer at 2013年07月16日 10:02

to cherry:
請你見諒,但我覺得你的問題不在信仰上。
你這麼說的:「坦白講我覺得有些莫名其妙,因為我很早以前就表達我的立場,……在這當中我覺得自己不被尊重,為什麼最後弄得好像是我的錯?」
主耶穌跟猶太人說過多少次他是天父差來的,是基督,而猶太人始終不認,甚至迫害。我們的主可曾覺得莫名其妙,覺得自己不被尊重?
什麼是既堅定又溫柔?請你再多想想。
願主光照你。

Posted by Shirley at 2013年07月16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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