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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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2日政治与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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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基督徒可以在政治法律议题上,与其他宗教合作?——-从荷兰首相凯波尔谈起

基督徒在‘教义’议题,不应和其他宗教合一。(如:基督教不得在教义上接纳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同为基督徒群体)

但是,基督徒在‘政治、法律’议题,和同理念其他宗教合作,并非错误。

为什么?

今天,我不从圣经谈,而要从一个人谈起。

这人就是一个历史上非常奇葩的人物———荷兰首相凯波尔(Abraham Kuyper)。

不从圣经谈,不是说圣经不重要,或是我们不用圣经来检验人,

而是有时圣经论述太过复杂,会变得枯燥无味,

而有时用人物的一些状况来讲述,大家反而很快可以抓住一些概念。

很少有人能像凯波尔那样身兼多职,而且本身又是超厉害的加尔文主义神学家。

并且,他是信仰纯正的基督徒,又有实际政治经历,并非纸上谈兵。

我对这人一直很好奇的是——他如何能坚守信仰,又在异教徒充斥的地上国当首相治理国家?

很多时候,我们多半没有实际政治职务的经验,

这时,我们对于政治事务所做的各种意见与批判,比较属于圣经里的‘先知’功能——–提醒、批判。

但是,在圣经里,还有另外一群人,是在政治领域里,有实战经验的,像是约瑟、大卫、但以理、尼希米。

这时,同样探讨政治领域的议题,他们这些实战者的经验,会给我们另一个角度的亮光。

历史上,要找寻信仰纯正又有政治高位的人,并不容易。

荷兰首相凯波尔,刚好就是这样的人。

他优秀到什么程度?

有篇文章,‘凯柏对加尔文神学的阐释’,大家可以先读一下:

http://indychinesechurch.org/Kuyper

以下资料均取材自这篇文章(本文其他资料引用,也均采用此文,就不再个别列举出处):

1. 他是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Free University)的创办人,

2. 担任过神学教授及校长,

3. 是荷兰最伟大的神学家之一,写了等身的著作与三巨册的神学百科(encyclopedia);

4. 他是牧师,

5. 从当时倾向自由神学的荷兰改革宗教会(Netherlands Reformed Church)脱离出来组成一个约十八万人的归正教会(Reformed Churches);

6. 他是国会议员,

7. 重组抗革命党(Anti-Revolutionary Party)使其成为荷兰史上第一个民主政党 ,

8. 并担任约四十年的党主席,

9. 他也作过四年的荷兰联合内阁首相,因任内贡献卓著,以至政府把他七十岁生日那天订为国定假日;

10. 文字上他同时担任两份刊物的总编辑:准则报De Standaard是当时荷兰属一属二的日报,凯柏担任了五十年的总编,而先锋周刊De Heraud则为每周出版的灵修刊物,凯柏每周写教牧的文章与默想小品。

这么优秀的人, 请大家特别注意他这两种领域的做法差异:

1. 在教义上,他拒绝与新派妥协,后来脱离原宗派,另组教义纯正的宗派。并且,他反对天主教教义。

2. 在政治上,他和天主教合作,甚至合组联合内阁。

我直接摘录该文中这段话:

“在信仰上他反对天主教的旧信仰,、、、。

凯柏认为回到天主教是开倒车的作法,

但他对新教中发展出不信圣经、不信耶稣复活的自由派学者更不认同。

但随着他政治生涯的历练,他又逐渐了解到若没有足够的同盟伙伴就很难执行心中的理想政策。

他发现当时大部份新教的教会信徒对政治毫无所悉,也没兴趣了解,对于时政与社会更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立场,

反倒是天主教有很清楚的一套世界观,对所有当时事见与政策都有自己的看法与背后的神学哲学理由。

他更发现在政治、社会、伦理议题上,例如反对剥削女工与童工,新教与天主教双方的立场几乎都是一致的,

于是他提议与当时的天主教议员合作组联合内阁,成为多数执政党,也因此担任了四年的首相。”

请特别注意这部份:

“他更发现在政治、社会、伦理议题上例如反对剥削女工与童工,新教与天主教双方的立场几乎都是一致的,于是他提议与当时的天主教议员合作组联合内阁,成为多数执政党,也因此担任了四年的首相。”

看见凯波尔的做法了吗?

在教义上,绝不妥协;

在政治上,和同议题支持者合作。

其实,凯波尔这种做法,不是什么奇怪的举动,更不是矛盾,

他其实是把‘天上国’、‘地上国’的观念,具体实行应用而已。

结果,和我们园地讲的,有异曲同工之妙。

民主国家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投票表决,票票等值’。

投票时,根本不会问你是哪个党、什么宗教、什么性别,

选票上面,不会印你是基督徒还是佛教徒,

只问你支持或反对某议案而已。

既然如此,基督徒和佛教徒在投票时,假使对某议题立场相同,为何不能合作?

选票上面又没有说这是基督徒的票,也没说这是佛教徒的票,不是吗?

换个方式来讲,法律、政治议题,着重的点是该议案的通过或否决,而不是宗教。

当我们为了某议案的通过,和其他对此议题同立场的宗教合作,这就表示我们放弃基督教信仰立场吗?

当然不是!

同样支持或反对某议题,各宗教的理由常常是南辕北辙,

对此,我们根本不能合一,也不该合一。

也就是说,我们是在坚持自己信仰的基础上,与其他宗教进行合作,

而不是放弃信仰立场,来和其他宗教合作。

而且,离开社会,回到教会时,我们一样继续坚持、并且教导‘信其他宗教不能得救’、‘其他宗教教义是错误’的立场。

这样是表里不一吗?

不是!

而是分清楚‘上帝国’与‘地上国’,分清楚‘教义合一’与‘政治合作’。

假使其他宗教因为我们的信仰立场,就拒绝与我们合作,那就拉倒!

我们绝不为了政治议题的合作,就放弃自己信仰的立场;

我们坚持在信仰立场的基础上,和其他宗教合作。

那么,是不是每个基督徒都必须如此?都必须在政治、法律上和其他宗教合作?

不是!

基督徒有权依照自己领受,决定如何去做。

毕竟,每个人的信心程度不同,领受也不同。

有些弟兄姊妹,坚持不管任何议题,都必须汉贼不两立;

有些弟兄姊妹,对政治法律议题,认为可以和其他宗教合作。

二者都好,都没有关系,互相尊重即可,都感谢主。

最后,我再引用一些凯波尔在政治上的立场,给大家参考:

“国家内各社群领域皆有其本身结构与表达意见的自由,不应强迫其他人接受,也没有一个社群能代表全体最高利益,这样的观念成为荷兰政治社会多元化的基础。他其实也有意识地在为持正统信仰的归正教会可以在自由主义当权的环境下完全自主、不受干涉地运作铺路。”

“政府不应再干涉教会事务,因为国家与教会分属不同领域,都要向上帝负责,这里我们看到一点马丁路德两国论的影子。国家依自然知识、法则与良心治理,它并无能力判断属灵事务,因此他主张删除《比利时信条》(Belgic Confession)中第卅六条“政府应除去并防止所有拜偶像与假敬拜”,以将政教清楚区隔”

小小羊


平等选举投票制度有在上帝面前所有被创造者的生命价值平等的意义,这和“精英政治”的理念有同有异,论到平等的精神,某些精英政治默认的前提不被选票平等制度精神的范围限制。代议政治的监督与治理权利可以转让给普选出来的代表,但是每一个人都有平等权可以面对上帝,这不应该被特定的自然环境或人物限制,而这个精神只有在基督教的思想辨别得清楚明白。
俄罗斯的音乐和舞蹈艺术不愿意被拉低到美国普罗大众流行艺术的水平,新加坡的政府清廉与效能不愿意被拉低到台湾的政府治理的水平,瑞士的钟表手工艺科学技术不愿意和日本的电子表相提并论,那么,基督徒的神学也不该被拉低到中国哲学思想的水平。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11月23日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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