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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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9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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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奉獻還是回扣?

1.殯葬禮儀公司說,若經由某牧者的介紹而成交,
將以簽約價格的一定比例,為某牧者做出指定奉獻,
讓我們可以用在關懷和傳福音事工上面。
這到底是被聖靈感動的指定奉獻,還是廠商照例給的回扣?

答:
假使這家殯葬公司,是將經費奉獻給機構,或是非特定牧師,
那麼,我會比較不覺得有問題。
但是,給特定牧師做為指定奉獻,
說真的,我很難說這不是『回扣』的好聽一點的說法罷了。

2.那牧師傳道呢?幫家屬介紹禮儀公司,事後也拿到廠商的「指定奉獻」,
即使這筆錢真用作關懷及傳福音或奉獻給教會,大家的觀感會如何?

答:
這問題很棘手,很難講一定對或錯,
但是,基本上,我對這種行為很保留。
我遇過一個老牧師,七十歲才盡程退休。
他這輩子當牧師,幫會友喪家介紹比較知道基督教習慣的殯葬公司時,
從來沒收過這種所謂的『指定奉獻』的金錢回饋。
他也不會特別指定或推薦家屬一定要去哪一家,
但會幫家屬提供資料,讓家屬可以選擇。
畢竟,當時很多殯葬公司根本就不懂基督教習俗,會亂搞成拜拜型態。
而且,那是沒有電腦、沒有網路、難以搜尋資料的時代。
假使能提供一些比較了解基督教喪禮習慣的殯葬公司,
會幫喪家很大的忙。
不過,或許這幾年因為殯葬業競爭激烈,
也可能牧師喜歡收,
這我就不得而知、也不了解現在的習慣了。

3. 我很感慨,這些廠商想推廣生意本無可厚非,
但以指定奉獻作美麗的包裝,是陷牧者於不義
(若有其他收費更低廉的廠商可直接優惠給家屬,
但因沒給牧者指定奉獻,無法獲得推薦,這是家屬的損失),
也是給傳道人增添試探(其他無法給奉獻的廠商,牧者是否會不想介紹?)。

答:
我了解你的擔憂。
我覺得,商家感謝牧師『介紹生意』而奉獻,這種奉獻很怪。
我不敢說一定不行,但我很保留。

4.請問教會或機構可否因發不出薪水而貸款?
答:
這很危險,最好不要。
主要是『借貸』就必須『償還』,而且常需要『擔保品』。
那麼,教會與機構的擔保品是什麼?
萬一還不出錢,擔保品就會被取去耶!
已經付不出薪水,常常表示奉獻已經不足,
擔保品能否保住?
當然,這樣的考慮不是絕對,
畢竟各種狀況很複雜,無法一概而論。
但是,這樣的提醒,我想,不管什麼狀況,應該都還算適用才對。

事實上,假使教會或機構已經缺奉獻缺到發不出薪水,要考慮的是:
1.是不是得罪神、得罪人,所以上帝不養育照顧了?
2.是不是任務已經結束,該結束這項事工了?
3.是不是經費運用與管理須重新考量,該裁員減薪了?

5.指定奉獻給教會牧師、傳道的原則?
答:
這太複雜,無法詳細講。
基本上,聖工盡量不要涉及『商業營利或利益』,這是我的習慣與堅持。
主耶穌進聖殿後,是潔淨聖殿———趕出做生意賺錢的。
所以,我認為,因為我和牧師有商業利益的關係,所以我奉獻給牧師,
這是不宜的。
至於出於愛護傳道人而奉獻給傳道人,倒是沒關係。

小小羊


想請問小小羊弟兄,對於喪家包禮給喪禮主禮人(牧師、傳道)的看法是什麼呢?
像傳統喪禮一樣,喪家包禮給法師
Posted by David at 2016年5月1日 07:12
對於喪家包禮給喪禮主禮人(牧師、傳道)的看法是什麼呢?
像傳統喪禮一樣,喪家包禮給法師
答:
文章中有回答了:
「我認為,因為我和牧師有商業利益的關係,所以我奉獻給牧師,
這是不宜的。
至於出於愛護傳道人而奉獻給傳道人,倒是沒關係。」出於感謝牧師的辛勞,所以包禮給牧師,
我覺得沒關係。
出於『感謝』而致贈禮物或禮金,很多事情都有,不是只有牧師,我們也不用因此就說都不能有。
就連朋友之間,有時人家幫你很大的忙,事後你送人家東西或禮金,這是人之常情。

但是,
1.牧師不能主動要
2.不是每個牧師都會收
3.你內心並不是真的很感謝,就不需要送

我妻子當初生孩子時,
婦產科醫師三更半夜來接生,而且照顧得很好,
我們夫妻都非常感激。
因此,出院時,我們特別準備了禮物答謝醫師的辛勞。
他一開始不肯收,但我們很誠懇講述我們內心的感謝,之後他才收。

但是,我們的一位親戚,也是給這婦產科醫師接生,
她就什麼也沒送,因為她認為那是醫師應盡的職責,醫師有領醫院薪水了。
但是,雖然她沒送,這醫師也不會因此就不認真照顧這病人。

每個人想法、心中感受不同,
所以,依照自己內心感受與能力而定。

以我們夫妻而言,我們也知道醫師有領醫院薪水,但是,我們也知道,這醫師也可以公事公辦—-三更半夜,下班時間,由值班醫師接生即可,不須他親自出馬。
人家努力照顧我們,我們就是很感激。
我們也不是很會講話的人,也不知如何表達心中的謝意,送個小禮物,是我們夫妻認為可以聊表心意的方式。

我是個活在過去時代的人。
我依然渴望過去年代的良好醫病關係(醫師努力照顧病人,病人感謝醫師照顧),
過去年代的良好牧師信徒關係(牧師努力照顧信徒,信徒感謝牧師照顧)。

這種關係非常脆弱。
美好的事物常常都很脆弱。
要建立良好關係,非常不易;
要損壞這關係,非常容易。
正向的回饋,比較容易鼓勵美好的行為能繼續下去。

我已經過時、落伍。
我沒辦法改變這時代。
但是,在我小小能力範圍內,我依然努力希望過去年代的美好能存在。

小小分享,提供參考。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6年5月2日 10:03

葬禮喪家包禮給法師,若它不是回佣,並沒有問題。

過去傳統很多行業,其中收取收入的方法,就是顧客給「貼土」,即是沒有明碼實價,客人在 Invoice price之外再付的。涉及神明,索性封給法師「利士」,以表心意。話難如此,不要真的以為「物輕情意重」給人遠低於市價就當作報酬,大家都知法師都要食飯生活的,要法師用表情語氣來暗示「香油錢」不夠,再對他說千里送鵝毛、錢財身外物嘛,他真的吐血苦笑。跟團玩騎馬,山區兒童帶著我們大班人上山渡步,他們沒工資,靠「貼土」搵飯食,客人少比他們便等如減薪。從前的洒樓更搞笑,很多人以為加一服務費及「貼土」是工人的酬勞,真實是90%董事們收了,剩餘的才到他們。也有些服務行業,本來是打賞給靠「貼土」為主要收入的工人(顧客直接簽單或付錢給工人),但公司竟強奪工人部份,同事笑說,「間間都不是這樣,唔怪得 (難怪) 我比 $50 都黑臉,打蓍呢問鋪頭老闆工夠慘無人道亅。

隨著社會文明進步,二三十年前就開始就擺到明的收費,六壬茅山等等,都淸楚講明學法每壇及每種法事收幾多學費及價錢,Disbursement例如租車費,數人頭平均拉匀計。除了一些的工種如地產保險Sales等等之外,提高底薪 basic salary 為收入的大比例,打工仔的收入較有保障。顧客比足錢( invoice price + disbursement) ,如果不是心甘情願,就不用比。現今仍有很多人照著用「利士」或包禮給牧師、法師或公司付錢,也有的是作感激或打賞之意,收錢方最好說明不在意及沒要求額外的付款也會正常服務,那付方的錢就是作感激或打賞之意。

當然不是心口不一,講了當做了,那種潛規則最恐佈。大家心知肚明,沒有額外付錢,就不會認真給你做或做不好。有權勢的人更可強人所難或改變規則,不但不用額外付錢更連基本賬單也不用付就得到服務,例如酒樓一向除工作人員及公司董事,顧容及任何人等不准自行到廚房取食物,否則食物中毒的危險或經營毛利等等工作人員就難以保証。今天有些人較文明,例如爸爸是酒樓的老闆之一,我曾經想自己入油雞檔拿雞脾吃,母親罵我,必須落單並且味部叔叔才可給我雞脾。小時候曾在麥當勞做暑期工,主管姐姐問我薯條做好未,煮熟就答 yes sir,那時我怕羞不答,姐姐溫柔教我要開聲答,否則她不知出品的流程,有次我跌了塊麵包落地下馬上拾起來,姐姐看到了告訴我不衛生不要用,就是老闆的兒子也要照做。

回佣是撮合不同組織達成交易的酬勞,然而,除非各組織的公眾都知悉回佣的存在,否則,即使不是有心,也會有隱瞞甚至在交易中有欺騙某方利益而得的。牧師或法師也好,就算各組織的公眾知悉,原來撮合是有交昜費,也使公眾疑慮這些介紹與公司的闆係,從而事工的服侍被蒙上一片不可靠的商業聯結。

但是,若果沒有交昜費的收取,而且是公眾都看得見他當中的工作,例如某牧師或法師沒有收交昜費,且擔當其中的工作如掃地或唸經等等,所收得也如市價相若(例如掃地工約八千元每月,所收的是萬二元,而不是一百二十萬) ,那任何組織所給的根本就只是薪資,領工資是當得,不領工資是白做。不要混淆回佣和工資的不同。當然要小心麻煩的招惹,萬事小心,願平安。

orange

Posted by orange at 2016年5月3日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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