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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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8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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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上帝不是要我們怕祂的神?

問題:我知道自己是充滿罪的,也很想很想要完全交託給上帝,
但卻發現自己是這麼的軟弱。
我不知道要怎麼辦才好,有時候和神的關係一直在繞圈圈,
有時候以為自己有所成長了,
但遇到了類似的處境,又會軟弱。
我發現自己會很害怕萬一超過臨界點被上帝懲罰,
但我想上帝應該不是想要讓我害怕的神吧?
(隱私已去除)

答:
信仰本來就有高潮與低潮。
成聖之路,本來就是漫長而艱苦。
我們雖然得救,但在今生,肉體依然存在。
所以,這種『靈』與『肉』的爭戰,要至死方休。
我們只能不斷努力,跌倒了再爬起來,慢慢進步而已。

可是,上帝不該讓我們害怕?
這種觀念不太對哦!

聖經里,大量出現要人『敬畏』上帝的經文耶!
中文聖經這個『敬畏』,
英文聖經是『fear』,也就是『畏懼、害怕』。
希伯來原文,也是fear這個意思。

當然,聖經里也講,『愛里沒有懼怕』和『神愛世人』,
這裡的『懼怕』,英文聖經也是『fear』,
但這句經文不能無限放大,變成『即使做壞事也不用怕上帝』,
或是像『不用信耶穌也可以上天堂,不用怕在最後審判時下地獄』,、、、

我們不用怕父母把我們丟掉,但卻必須畏懼父母的權柄與管教,
特別是我們犯錯時;
我們不用怕上帝把我們丟掉,但卻必須畏懼上帝的權柄與管教,
特別是我們犯罪時。

聖經傳講的上帝,從來就不是溺愛的父親或爛好人,
而是充滿慈愛,但又會嚴厲管教兒女的。

我們確實不用像懼怕暴君那樣去怕上帝,因為上帝不是殘酷的暴君;
但是,我們不可以不像敬畏慈父那樣去怕上帝,因為上帝是會鞭打管教兒女的慈父。

犯罪了,認罪悔改,繼續努力便是。
上帝會刑罰不認罪、不悔改的人,但不太會管教認真認罪悔改的人。

文章:’小心臨界點!’

小小羊


#1 小小羊 於 2017/12/13 17:51

小小羊
一、給Brandweer弟兄
你這篇回應和主題無關,
所以請等以後有相關主題時再發表這篇回應即可。

二、給wayne弟兄
暫時我還看不出這兩句話有什麼問題。
能否請你更詳細說明一下你的疑慮部分?
或是你可能認為得救者可以從得救變成不得救?
感謝告知。

#2 小小羊 於 2017/12/14 17:14

小小羊
給wayne弟兄:

我知道你的問題出在哪裡了。
你所講的觀念,並非加爾文主義的觀念,
而是偏阿民念主義的觀念。

你可能對於『聖徒永蒙保守』的教義,
還不是那麼充分了解。
這部份由於需要長篇大論,而且園地這部分文章已多,
所以請自行搜尋,我就不再多講。

你使用的那句經文,加爾文主義的解讀不是那樣的。

剛好天路客網友在這篇文章『發問:男女朋友分手,是因為上帝懲罰?』,顯示出你的思考方向和加爾文主義的思考方向的差異。

#3 小小羊 於 2017/12/19 21:30

小小羊
由於又有新的弟兄姊妹的回應顯示出對聖徒永蒙保守教義的不夠了解,所以我簡單提點一下。

1. 只是能被 神的大能保守到底,不至失去信心的聖徒是何人?
現今我們只不過是信徒的身份不是嗎?人們離聖徒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的.
答:
這段話顯示出你不夠了解『聖徒永蒙保守』和『得救的確信』的教義。

韋斯敏斯特信條第十七章講『聖徒永蒙保守』,
緊接著下一章第十八章就是在講『得救的確信』。

請自行去園地『預定論與自由意志』、『罪、得救、因信稱義』分類夾找文章。

基督徒不用當聖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有無得救。

如何檢驗自己得救、檢驗得救的工具有無違反因信稱義、父母子女關係與聖徒永蒙保守的類比、、、。
我都寫過了,所以請自己去找。

2.所以我們仍然要怕,怕自己從得救的地步上滑跌(偏離真道)而失落了救恩;
答:
這句話一樣是有問題的。
所以,請看我問題一的回答。

由於我時間太有限太有限了,
我已經無法針對每個人狀況詳細講述回答,
只能給個方向而已。

個別經文的解說,曠日費時,我就不做了。
畢竟,除非『觀念先正確』,
否則,觀念錯誤的情形下,這句個別經文解完,
馬上會引來下一句個別經文的問題,
講都講不完。
所以,我看重的是『觀念』,
假使觀念錯誤,一定要先學會正確觀念,
之後才能去解題,這樣才會節省時間。

我們學物理、數學、、、這種理科,
沒先學會正確的基本觀念,就要去解個別題目,
常常會費時費力又成效不彰。
反而先把錯誤觀念弄清楚,之後解題目就簡單多了。

#4 韻安 於 2017/12/21 00:32

韻安
謝謝小小羊的教導!

當然要怕神。

因為主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10:28)

但這怕不是鬼魔也信的那種怕(雅2:19),
而是因為怕得罪神,「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119:11)

我發現當我愈認識神,愈相信神時,我愈會懂得要怕。
因為,不要忘記我們是罪人,是有罪的,還是會犯罪。
當我聽到拜偶像得罪神的事,我心裡真是害怕,因為那是大大得罪神的事,心裡也因為產生害怕而警惕自己要警醒、小心不要陷入拜偶像的大罪。

很多的罪都是從拜偶像先來。(羅1:19~32)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羅1:23~24)

十誡的前三誡全都是在講不可拜偶像。
不可拜錯神,不可不認識真神。
但人若在認識神的話語上閑懶,或聽從假道之引誘(提前4:1),便會拜錯神,走錯路了。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
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

正確的怕,會保守自己;(提前5:20、來2:1、來10:31、彼後3:17)
不知懼怕,便自陷罪中。(羅3:18、彼後2:10、猶1:12)

不會讓人感到害怕、完全只有(溺)愛,沒有公義與管教的神,是為了吸引人入教來快速增加教會人數,而改傳的「摻偽、假冒」的福音內容,不是聖經所言完全的上帝,這算是傳另一個假神、拜偶像得罪神的事。

所以,若是所聽到、認識的神是上述不會令人感到害怕的神,就是假福音,非聖經所言公義審判並慈愛救贖的神,而只講公義審判沒有慈愛救贖的也是假的。福音就是不能只講一半,只講一半是不完全的福音,必須兩個都講,才是完全的,才是真的福音。

我們之所以不怕是因為主基督耶穌已為我們的罪代贖,
而之所以怕是因為神是聖潔公義的主,而我們還是罪人,仍舊會犯罪得罪神。

所以我們仍然要怕,
因為會怕,而走在正確信仰的道上,就不用害怕。

怕是因為自己的罪,不怕是因為救贖的愛。
我們需要神的愛來救贖我們,也需要神的公義來保守我們,二者缺一不可。

因著時下流行著一種對神不敬畏且不懼怕的不認識神聖潔可畏的一面的態度,而深覺如此教導是偏差的,沒有讓人認識到完全的上帝,便沒有傳到使人得救的福音。

神的聖潔公義是會令罪人膽顫懼怕的。若傳講的內容只講愛,卻不傳神是聖潔公義而我們只是罪人這個極為重要的福音的核心觀念之一,那就不是使人得救的福音。福音需傳神的聖潔公義審判、人有罪、人無法自救、人需要神獨生愛子主耶穌基督的十架死而復活之救恩。

雖然信福音之人可以全然靠著主完全之救恩而滿有喜樂,不怕失去救恩,但卻因還活在世上未脫離罪惡之影響,而還需常常為罪哀傷,並因深知神的聖潔公義而害怕犯罪得罪神,豈能不怕呢?

這怕誠然不是怕失去救恩,而是怕因犯罪與神關係疏遠,乃至於在信仰上大大跌倒,這在聖經里已有很多例子,掃羅、參孫、大衛、所羅門…,權力欲、情色慾,當個人私慾凌駕於神,而變成偶像崇拜,可輕易使偉人跌倒,晚節不保,甚至於難以判斷是否得救…。主耶穌也說:「所有屬我而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約15:2)…

因為信,所以才會怕;不信或不認識,也就不會怕。所以,會怕,其實是在信仰中間一個很關鍵的態度。

我知道小小羊曾經寫過文章給犯大罪「怕」神不要我的人說不要害怕,因為我們是因信稱義,聖徒永蒙保守,不是因行為稱義。是的,不是害怕犯罪的態度救了我們,害怕也無法教我們都不會犯罪,而只有信能救我們,但由於我們與生俱來罪性的緣故,並未因信而消除,故此我們不用害怕因為犯罪而失去救恩,卻也還是要害怕因犯罪而與神關係疏遠。雖然主耶穌說,多得恩免的更愛主(路7:42~43),但施洗約翰也說:「應當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3:8) 詩篇2:11—「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

所以,神並不是教我們不要怕祂,反而,是教我們要怕祂的,懂得怕,才可儘力逃避犯罪踩到神的地雷啊,這也是神保守兒女遠離惡事的方式之一。

什麼時候可以不用懼怕呢?就是在遵行主的誡命—十誡、愛神愛人的誡命上還有晝夜思想神的話語上凡此饑渴慕義等討神喜悅之行上,可以不用懼怕,放膽遵行。

懂得要怕,態度對了,就不用害怕。
相反地,不知道怕,態度錯了,才真是可怕呀!

「落在永生 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10:31)

#5 基督徒 於 2017/12/22 23:44

基督徒
簡單幾句話要描繪出上帝的本性是相當困難的,就算在神學院圖書館有整個樓層的參考書籍也不夠用。我們舊有的觀念是很速食主義的,集中在善行功德與報償的宗教層次,且是傾向以人為本,由此甚難明了上帝的心意。

我們看被集中裝載在奴隸船運輸至歐美的非洲裔移民,黑暗的生活空間及非人道的待遇毫無尊嚴可言,這些奴工相較於動輒以上帝代言人自居的白人異端教派,誰是落在上帝的手中?

再把問題範圍縮小,無論各民族過去的歷史發展與現在的地位是否平等,僱主和工人皆可能宣稱沒有上帝或相信自己有先知的權威,誰都有可能遭遇上帝公義的審判。那麼傳講地獄之火的目的就不是為了要嚇唬人,而是要人明白上帝的本性及其難以測透的旨意乃是高過人的意念。

感謝神,可以得知神的聖潔公義如同焚燒的荊棘卻不至毀壞,實乃蒙神所愛之亞伯拉罕的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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