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 »
2008年02月20日未分类

10,725 views

發問:原罪與死亡嬰兒

這是小花網友所提出的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1.人有原罪嗎?如何為原罪下一個定義____

2.如果人有原罪.那無行為能力的嬰孩或腹中的小孩去世的話不就一定下地獄了———?

Posted by 小花 at 2008年02月19日 21:56

我回答第二個問題:
人的肉體會死亡,是因為人有原罪。
上帝終極審判,是審判人所犯出的罪(本罪),而不是審判人的原罪。
由於死亡嬰兒只有原罪,沒有本罪,而原罪已經用他自己肉體的死亡附上代價了,再加上歸正神學認為『重生是在信之前』,所以歸正神學普遍認為死亡嬰兒會上天堂。
請參閱這篇文章的進一步說明:
死亡嬰兒上天堂或下地獄?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2月20日 18:18

罪的工價乃是死,死又是從罪來的
如果上帝終極審判,是審判人所犯出的罪(行為達不到 上帝的目標’標準視為罪).
那世人的審判無關原罪.教會當中又常常傳揚原罪論點.
身為基督教的信徒真因該為原罪下一個定義———.

Posted by 小花 at 2008年02月21日 09:20

我換個方式來回答好了。
既然您知道基督教有這兩句很重要的話:
1.罪的工價乃是死
2.死又是從罪來的
那麼,請回答:
1.為什麼嬰兒會死?
按照上面的經文,會死,就是因為有罪,不是嗎?
既然有罪,死亡嬰兒到底有甚麼罪?
2.為什麼人會犯罪?
人天生就是完全無罪的,是因為後天污染才使他學會犯罪?
還是說,人是因為有犯罪的天性存在,所以人才會犯罪?
不用原罪來回答,您有辦法回答上面這兩個問題嗎?
審判是審判世人自己所犯出的本罪,可是,如果不解釋人為什麼會犯罪,你又要基督教如何解釋『人會死』、『人不可能靠自己修行而得救』、『人必須靠耶穌基督的救贖』這類重點呢?
另外,您的回應已經讓我不太舒服了。
「身為基督教的信徒真應該為原罪下一個定義———.」?
您是基督徒嗎?
假使您是基督徒,您那句話正是您要問自己的:
「你身為基督教的信徒真應該為原罪下一個定義———.」
假使您不是基督徒,這是您問基督徒問題的態度嗎?
您是真心想解決心中的疑惑而來這裡請教的嗎?
還是您是打算來這裡藉機傳教、藉機辯論的?
假使您是真心來請教的,態度請客氣;
假使您是來藉機傳其他教、藉機辯論的,我會很快結束這個問題。
我的時間很寶貴,
我願意花時間幫助真心想發問的人,但沒時間奉陪來傳教辯論的人。
這種立場,我都很清楚寫在記事分類的『設立宗旨與說明』裡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2月21日 15:38

1. 原罪是什麼?
奧古斯丁是第一個提出原罪的人。他認為人有罪性。
詩 51:5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asv] Behold, I was brought forth in iniquity; And in sin did my mother conceive me.
— 我認為這個經節只是強調罪惡的環境。
羅 5:12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asv] …for that all sinned:–
— 這一節指的應該是罪行,不是罪性。
創 8:21 …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
[asv] …for that the imagination of man’s heart is evil from his youth; …
— 我喜歡引用這一節,但是youth還不夠小。
2. 嬰兒會不會犯罪?
胎兒在母腹裡已經會回應外界的刺激。我的孩子不是天才,學校成績平庸,但是在母腹裡,母親拍哪裡,他就踢哪裡。一歲多已經爬上餐桌,即是我們移開椅子,他仍然爬上去了。小孩從小就有相當的智能與毅力。
至於嬰兒會不會犯罪,這個我不知道,但是我相信,嬰兒絕對不會是一般人所相信的那樣純潔。
約 9:2 …這人生來是瞎眼的,… 9:3 …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
— 這一節可能暗示,出生前能夠犯罪。也可能說,天生的疾病與犯罪無關。
3. 嬰兒死了會不會得救?
約 3:3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羅 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從這兩節可以知道,得救世屬天的事,我們無法明白與控制,但是藉著一個人的信,我們知道有沒有得救稱義。
從另一個角度說,聖經乃是對能夠運用理性的人所講的。既然我們不明白嬰兒的理性運用,我們還是先顧好自己。約 21:22 …與你何干。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02月23日 02:23

給小花:
(1)人為何會犯罪?是因為外界誘惑?或是自身已經帶著會犯罪的基因了?根據聖經應該是後者才對。也就是說:人一出生就已經是個會犯罪的人了。小嬰孩沒辦法顯出罪行,但仍然具有犯罪的基因。他(她)只要稍長大,就會展現出犯罪的能力。
(2)神應該刑罰人的罪行呢?還是在人身上的犯罪基因?應該是後者才對。人帶著犯罪基因,有時會展現犯罪行為,有時卻因害怕法律制裁而不敢有犯行。沒有犯行的人並不優於有犯行的人,因為他的不犯罪不是基於善良的本性,而是基於怕處罰的劣根性。這些人一旦處於不易被人發現、不會被處罰的環境下,他們犯罪的本性就顯露無遺了。所以神的審判不是只針對「罪行」,更是要處罰「罪性」。
(3)神何時出手處罰罪人?是在人犯了罪以後嗎?不是!神有預知的能力。他不必等到人真的有了罪行,才知道這個人會犯罪。祂早就知道人會犯罪了,也有能力在人還沒有機會顯出罪惡的行動前就處死他們。有的人,神寬容忍耐他們,讓他們在世上為非作歹數十年後再死;有的人卻是在年紀較輕的時候就被處死了;更有些人,則是在嬰兒時期就被處死,這一切的決定權在上帝手中。上帝處死這些嬰孩,絕對是公義的。妳不要看他們表面上好像很可憐、很無辜,請妳想想看:多少罪惡多端的大壞蛋都曾是表面上天真無邪的嬰兒。假設有人殺死嬰兒時期的希特勒,或許600萬條猶太的命就不致滅亡了。沒有任何人有權說某個嬰孩該死,但神絕對有權這麼說,也有權這麼作。

Posted by Paul at 2008年02月24日 21:24

抱歉~!!我想先給Paul回應:
不好意思, 看了你對小花的回應後, 我個人有幾點想法:
*你有一句
~"自身已經帶著會犯罪的基因"
我個人認為應改為:
"會犯罪的生命"這樣才較為適宜.
~>因為我覺得"原罪論"並不是"唯物論"角度來看的.
(按: 我一直在想, "犯罪的基因"一詞實在不太恰當, 而且有不少教會在引進靈恩教導時, "犯罪的基因"觀念慢慢演變成"要向上帝認祖先犯的罪"的一個引用原理, 但是~
~"原罪論"是在講人與上帝隔絕的生命, 並不是"生理的遺傳", 不該用"生理(或唯物論)角度"去理解原罪觀念.)
*你有一句~"神應該刑罰人的罪行呢?還是在人身上的犯罪基因?應該是後者才對"
我個人覺得應該是:
犯罪的生命叫人永遠不能跟上帝親近相交,
犯罪的罪行, 上帝會刑罰審判.
我個人認為這樣才不會把"罪性"和"罪行"攪在一起.(因為你寫的我看來好像是這種)
你第三點我很不認同.
因為嬰兒只有原罪但尚無罪行.
以下給版主小花回應:
我個人認為的原罪,
是指"與上帝隔絕的生命",死後只能進入滅亡.
好比魚離開水就必死無疑,而且永遠不會知道陸地上是怎麼一回事,
同理,
人根本找不到上帝,也無力遵行上帝的話語.
以上, 是我個人的解釋.
嬰兒死後會進入天堂, 因為他生命中尚無罪行.請參考版主小小羊的回答.

Posted by 酒窩 at 2008年02月24日 22:20

對於Paul弟兄所講的,我必須趕緊出來作提醒。
這已經和歸正神學多數神學家所主張的講法,已經產生極大的差距。
為避免弟兄姊妹誤解,我不得不趕緊出來澄清。
由於詳細介紹原罪,必須一篇較長的完整文章。
暫時我沒有時間寫作這一主題。
因此,我只能先簡單講一些很重要的觀念。
1.什麼叫原罪?
最簡單講,就是人與生俱來就有的『罪性』。
請注意,
『原罪』主要是講『罪性』(會去犯罪的本性),
『本罪』主要是講『罪行』(犯罪的具體行為),
『審判』主要是講『罪刑』(有罪的刑罰)
請務必注意這幾個很相似的詞彙:
『罪性』、『罪行』、『罪刑』
這些意思可有天壤之別。
2.人會死,是因為人有原罪。
有罪者,必須受『罪刑』。
有原罪的人,罪刑就是『肉體的死』。
3.末世的審判,分成兩種:
已得救的人:受獎賞責備的審判,不是受下地獄的審判。
未信主的人:依自己的『本罪』,也就是自己所犯出的『罪行』受審判。
以下進入對Paul弟兄所說有偏差的部分,我的更正如下:
關於(1)
a.「人為何會犯罪?是因為外界誘惑?或是自身已經帶著會犯罪的基因了?根據聖經應該是後者才對。」
答:意思大致是對的。
b.「也就是說:人一出生就已經是個會犯罪的人了。」
答:由於此句意思不清,所以我必須提醒。
假使此句意思是說『嬰兒一出生就已經會犯出本罪』,那這是違反歸正神學的觀念的。
假使此句的意思是說『嬰兒一出生就已經有犯罪的能力』,那這意思是正確的。
嬰兒一出生,有原罪,但尚無本罪。
我必須提醒大家,雖然胎兒在母腹已經會動,會有感覺,也有靈魂,但胎兒與嬰兒是無行為能力,還無法犯出『罪行』。
暫時我還沒看到有哪位醫師會主張嬰兒(已出生)及胎兒(還未出生)會犯出本罪的。
歸正神學的主要立場,也是採取這立場的。
所以,請不要輕易往嬰兒或胎兒會犯出本罪的觀念去走。
我們要記住,有些聖經沒講太多的東西,我們千萬要盡量尊重科學,不要作過度的推演。
我要再強調一次,不管是婦產科醫師,還是小兒科醫師,我還沒看到世界上有哪一個會主張胎兒會嬰兒會犯出本罪的。
關於(2)
a.「神應該刑罰人的罪行呢?還是在人身上的犯罪基因?應該是後者才對」
答:
這觀念不是歸正神學的觀念。
所有的罪,都必須接受罪刑。
但是,原罪的罪刑,和本罪的罪刑,是不一樣的。
其實這觀念並不會太難,我們很簡單來說:
人有『肉體』和『靈魂』,
肉體會死,靈魂也會死。
所以,肉體的死,是因為人有什麼罪?
靈魂會死,是因為人有什麼罪?
答案就已經在我上面所說的了。
b.「神的審判不是只針對「罪行」,更是要處罰「罪性」」
答:這裡所說的『審判』,如果是指『最後的審判』,那這句話不太正確;
但如果是指『廣義的審判,包括今生肉體的死亡、以及最終的靈魂的審判』,那這句話是可以的。
關於(3)
本段整段偏離歸正神學的觀念太多,所以不建議大家使用。而由於整段的觀念並不合歸正神學,所以我也無法只引用單一、二具有問題的部分出來講解。
簡單說,歸正神學的多數神學家,並不會有『處死嬰兒』的說法與觀念。
這種處死嬰兒的推論已經推得過遠了。
以下我整理一些唐崇榮牧師回答關於原罪方面的問題。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2月24日 22:46

以下,是唐崇榮牧師對信徒所發問的和原罪有關的問題,所提出的回答。
請大家仔細閱讀,就會知道他說的和我說的意思差不多。
事實上,多數的歸正神學的神學家所講的,也和唐崇榮牧師講的差不多。
我寫這些,不是在責備Paul弟兄,而是因為他講的東西令我當場嚇出一身冷汗,因此即使時間有限,也必須趕緊做出回應。
雖然我知道他是出於愛弟兄姊妹的心,但當牽涉到真理時,我不能不更關心正確觀念的傳遞。
1、罪從那裡來?我們一生下來就有罪嗎?
答:
我們被生在亞當的生命源流裡面,亞當是整個人類的代表,所以因為代表的罪性的原故,我們都成為有罪性的人。但是,神不因為我們有了亞當的罪性來審判我們,神要照我們自己所行的,或善或惡來審判我們。而嬰孩或者小孩子死了,如果他自己沒有犯什麼罪,他死了,沒有聽過福音,可以得救嗎?得救,因為基督在十字架為他死了,自動拯救他脫離原罪。但是一個成人,有道德觀念、有道德責任而去犯罪,就要受神公義的審判。
2.世人都有罪,如果一個人沒有偷沒有搶,那有罪呢?一個剛誕生的小生命,為什麼就有了罪根呢?小生命不知人情事故,哪來的罪呢?
答:
為什麼醫院裡病人特別多?是因為有病才需要醫院,醫院是最究衛生的地方,但是醫院裡的病人特別多。有病的人需要醫生,有罪的人需要耶穌。信耶穌的人都是罪人,好人不需要耶穌。好人在那裡,中國人說「好人有兩個,一個剛死掉,一個還沒有生出來」。所以中國人自己承認人一生下來就有罪,因為只有沒有生出來的才是好人。從神學的角度看,這是因為亞當的代表性。罪根和罪行是不一樣的。罪根是人有犯罪的傾向,有罪性在我們裡面。換句話說,人在亞當裡面,承受了亞當犯罪所有的罪性,不是罪果,是罪性。上帝不會因為小孩子死了,就審判他,上帝很可能給他赦罪之恩。那麼一個人死了受審判,是因為他的罪性受審判或是罪行受審判?聖經告訴我們,「各人必按自己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應」。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人受審判是因為人是亞當的後嗣,聖經告訴我們人被定罪是因為人所行的該受審判,神是公義的上帝。
基督教所注重的不是行動的表達,乃是行動的動機。一個人沒有偷以前,先有貪心;沒有殺人以前,先有仇恨;沒有不公義以前,先有不義之心。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自私,都有貪、只顧自己,以己中心的種種毛病。因此不是等到搶了別人的東西才是有罪。當你看到兩塊蛋糕時,大的自己拿,小的留給哥哥,那已經是帝國主義的表現了。神看人的內心深處,我們都有罪。
那麼你問:「神為什麼造罪人?」神沒有造罪人,神造一個有自由意志的人。神為什麼給我們自由?因為如果沒有自由,我們就不可能有道德。你說自由是很危險的,的確是很危險,但有自由是很幸福。那裡有恩典,那裡就有責任,你不是單單享受自由,你也有責任。
3.我們認罪,主就赦免我們了,那麼在末日還要審判什麼呢?
答:
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神不是審判他的罪,神乃是審判他以後的見證與事奉忠心的問題,但是如果一個得救的人還是繼續隨便犯罪的話,不必等到審判那天,神的管教就會臨到他,因為"我所愛的,我必管教",所以許多基督徒犯罪就被神管教比非基督徒更厲害,不必感到奇怪,因為要鞭打他的兒女。
有一次,我對我的孩子說:"爸爸有沒有愛你?"孩子答:"有時候有。"我再問:"那麼現在有沒有愛你?"他說:"爸爸早上打我。"我不打隔壁家的孩子,只打我自己的孩子,因為他是我的孩子,我要管教他。
當亞倫的孩子被按立為祭司的那一天,兩個孩子犯了神的戒命,用凡火放在祭壇上羞辱上帝,上帝降火把他們都燒死了。上帝的審判要從上帝家開始。你現在隨意輕慢上帝,上帝會審判你,上帝用良心審判,有時用法律審判你,有時用外邦政府審判你,但是,當你悔改得救了,離開世界了,到主面前,那時就有基督台前的審判,要審判你的事奉,為罪的審判已經結束(參來九28)。
4.嬰孩去世會得救嗎,那些未曾聽見福音就離世的人會得救嗎?
答:
沒有聽過福音的人應該有五種:第一種是舊約裡那些沒有聽過耶穌的外邦人。第二種是舊約裡面在律法之下的猶太人,他們知道有一天基督要來,但直到他們去世時基督還沒有來。第三種是在新約時代,就是現在被分散在許多的海島、深山、野林,那些沒有機會聽福音的人。第四種是來不及長大,還不會聽福音就死掉的嬰孩。第五種,就是那些無法好好聽道的,像智能障礙、精神障礙聽覺障礙,以至於不能從話語中聽懂福音意義的人。要詳細講這五種需要很多的時間,現在就先回答你問的問題。
關於嬰孩怎麼得救,聖經並沒有清楚告訴我們嬰孩死了是不是直接得救.所以就有幾種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嬰孩沒有聽過福音,也沒有信過耶穌,不合乎聖經「信而受洗的就必得救」的原則,所以他們不會得救。這種人的理淪相當受字句的限制所捆綁,而不是受精意的瞭解所釋放,所以我不贊同。像天主教徒就特別提早替要嬰孩受洗,因為他們觀念中間「施洗」就等於「得救」,我們也不能接受。因為聖經說:「信而受洗的就必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所以問題不在乎「洗」,「信」才是重點,「洗」只是形式。但是,嬰孩還不能信,怎麼辦呢?可是從另一方面說,嬰孩也從來沒有表現他們「不信」啊!所以這個問題就不能只從字面上去瞭解。
嬰孩得救不得救呢?第二種看法就是嬰孩可能會得救,神愛那些嬰孩,他講過一句話:「在尼尼微城中,不能分辨左右手的有十二萬歲人,我豈能不愛惜他們呢?」(約四11)且說:「如果你們不能回轉像嬰孩,就不能進天國,因為天國裡就像這樣的人」,所以很可能嬰孩是得救的。
另外有些神學家就說:「嬰孩如果是生在基督教家庭中得救,如果沒有生在基督教家庭中就不得救」。對於這個說法,我的看法是:所有還不懂事的嬰孩死了,神會直接讓恩典臨到他們身上。至於其它那些沒有聽過福音就死的人,羅馬書第二章說:「有律法的按律法受審判,沒有律法的就不按律法被定罪。」所以很多人很高興說:「那些沒有律法的都得救了,因為不被定罪!」聖經沒有那樣說.聖經說:「他們要被定罪,但是不按照律法定罪。」是「不以律法的要求作為標準來定罪」,而不是說:「不以律法的要求作為標準就不定罪」,那是中文太差的人才作那樣的解釋。
5.原罪和私慾如何分別?
答:
原罪不一定成為私慾的種子。因為亞當犯罪的時候,就聽了魔鬼的話走了私慾的路線——這個可以當作果子來吃,亞當看了因著眼目的私慾,今生的驕傲與肉體的情慾,他就吃下了;吃下後,轉眼,轉身便自覺可以與神同等。所以今生的驕傲,肉身的情慾就使他跌倒。
那時亞當還沒有原罪,所以我說不應當把原罪與私慾扯在一起。那救贖主要針對的是原罪還是私慾呢?救贖主要拯救人脫離原罪的影響,私慾的誘惑,也脫離人自己所犯當受審判的罪行。
6.我們的原罪要被救贖,是否我們不能到神那裡去?但神審判我們又不是因為原罪,是我們因私慾而產生的罪;請問原罪不會帶來死亡嗎?
答:
原罪如果不能帶來死亡,為何嬰孩會死?剛才已經回答這個問題了。那麼我們的原罪如何呢?耶穌的死是為普世的人死——這句話很可能隱藏的意義是:全世界的原罪問題,基督可以解決;但真正蒙到他整個救贖恩典的,就只有那些選民可以得到完全的恩典。
由於時間有限,只能暫時寫到這些。
請大家自己閱讀。
如果看不懂、或是對唐牧師講的有問題時,歡迎發問。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2月24日 23:00

日志信息 »

评论已关闭。        

相关日志 »

没有评论

抱歉,评论被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