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關於聖經中說的『醉酒』與保羅建議提摩太喝酒
2.聖經禁止醉酒,如何與保羅叫提摩太喝酒的經文調和?
問題:
1.請問聖經中所謂醉酒的定義是如何?
有些人喝醉之後會做出非常荒謬的事,似乎毫無意識,酒醒後也沒有記憶。
這種情況應該是可以肯定的說是醉酒。
那如果有人喝了濃酒之後,雖然因為酒精的影響導致平衡感失調,
但是意識清楚並且仍然保有理智,酒醒之後對於喝酒之後的事記憶清晰,
這樣的情形依然是聖經中的醉酒嗎?
問題:
1.請問聖經中所謂醉酒的定義是如何?
有些人喝醉之後會做出非常荒謬的事,似乎毫無意識,酒醒後也沒有記憶。
這種情況應該是可以肯定的說是醉酒。
那如果有人喝了濃酒之後,雖然因為酒精的影響導致平衡感失調,
但是意識清楚並且仍然保有理智,酒醒之後對於喝酒之後的事記憶清晰,
這樣的情形依然是聖經中的醉酒嗎?
主張廢死的人,常會搬出聖經裡的兩個事例,來做為他們廢死的依據:
1.該隱
2.大衛王
那麼,我們這些主張死刑的基督徒,該如何來面對這個問題呢?
該隱犯了謀殺罪,殺害親弟弟,但上帝沒把他處死。
大衛姦淫人妻,並謀殺人家丈夫,上帝也沒把他處死。
這豈不表示應該要廢除死刑嗎?
主張死刑的弟兄姊妹,怎麼辦呢?
假使以『人數』來定果效,
那麼,舊約聖經裡,哪個先知傳福音果效最好?
答案是————-約拿!
請注意!
不是大先知以賽亞、耶利米、、、之類,
而是小先知約拿!
他傳的福音,所帶進來信主的人,是『全城信主』,
人數起碼十二萬以上。
『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拿4:11)
問題:
在保羅華許牧師的證道裡面,他強烈的指出在場的眾多人有許多都將丟在火裡包括那些在座的基督徒。
他所引用的經文是馬太福音的七章23節,認為到那日子沒有結出好果子的,最後主耶穌基督將會不認他們。
而主耶穌基督在馬太二十五章30節也說了,要把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的黑暗裡。約翰福音二十五章30節說,不結果子的葡萄枝子要丟在火裡。
以上我的領受都是如果我們不成為那結實累累的僕人,或是成為懶惰的僕人,都不能得救,就要被丟在黑暗裡火裡,而主耶穌基督也不認我們。
那這時候我又想到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三章15節的教導,我們要在那立好的根基上各人謹慎的建造,並有火的試煉,人的工程若被燒了要受虧損個人卻要得救,只是要從火裏經過一樣。
這邊我的領受和牧師的教導也是認為只要是基督徒就會得救只是沒有獎賞而已。為何同樣都是不忠的僕人怎會有兩種不同的結果呢?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問題:
有人把王下二章以利沙跟隨以利亞的過程,分成吉甲、伯特利、耶利哥、約旦河四個表徵:
吉甲———挪去羞辱、肉身的割禮以及屬靈的割禮
伯特利—–神的殿、轉向神的地方
耶利哥—–表徵仇敵撒旦
約旦河—–表徵死
我想,這四個地點擁有分別的故事,也確實有他們的表徵。
但是假使表達這裡有更深層的意義,認為透過四個地名的表徵,
表達其實以利沙是經過了屬靈的割禮、轉向神、戰勝仇敵、跨越死亡最後得到感召,這樣對嗎?
假設四個表徵的分別論述是符合聖經的,但是用列王記下二章來串成一條線這樣的解經是可以的嗎?
又或有其實別的地方有經文佐證以利沙到這四個地方是有這樣的屬靈意涵,只是因為我不熟悉聖經而沒有找到?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問題:
『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9:15)。
如果有人引用這段經文說他對自已其中的一個孩子好一點是可以的,請問合符聖經嗎?
例如:父親偏愛他的大兒,所以對他特別好給他特別多;但他不喜歡另一個孩子,所以對他差一點。
答:
唉!當一個人開始『以神之名,神功護體』時,
這人已經在犯大罪了。
問題:
利未記有一處經文我不懂解釋。
上網查看亦發現這經文多被不信者攻擊,暫未見有比較強的「支持」論點。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利11:20-22)
其中的「四足爬行」被指與昆蟲有六足的事實不符。
這是翻譯問題/抄本出錯,或是有其他解釋?
我真的解不通,煩請協助。
問題:
1. 亂倫有何不妥呢?為何不可?
2. 早期的人類近親交配都可以繁衍正常的後代,合理嗎?
答:
一、亂倫有何不妥呢?為何不可?
答:
1. 聖經說不可,那就是不可。
2. 醫學上,亂倫會產生畸形兒。
3. 社會倫理上,整個社會體系會崩潰。因為小孩要如何稱呼他父親、母親、如何稱呼他的弟兄姊妹?
二、早期的人類近親交配都可以繁衍正常的後代,合理嗎?
答:
1. 人類歷史上乃由亞當夏娃『一對』人類開始繁衍。
問題:
在聖經裡多處經文提及烏陵和土明為尋求神的旨意所用,是否類似於民間信仰的筊,差別只在於筊是屬鬼而烏陵和土明屬神?謝謝
答:
烏陵與土明,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因為這早已失傳,而且幾乎找不到什麼相關資料。
單就聖經經文來看,烏陵與土明,確實很像民間信仰的擲筊。
事實上,有一種理論,就是認為華人的擲筊,就是舊約聖經裡的烏陵與土明,透過猶太人流傳過來,變形而成的。
當然,事實真相是否真為如此,我們不得而知,就當成一種知識,知道有這種說法即可。
台灣已經被漢人同化的原住民平埔族的西拉雅族,他們有一種很奇特的傳統,是祭拜阿立祖。
一般而言,世界上各地的原住民族,多半是萬物有靈論,多神思想。
問題:
請教您一個問題,以色列人會全數得救嗎?聖經上是否有清楚說明呢?
『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羅9:27)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截自羅11:25,26)
上面兩段經文,前者看起來以色列人沒有全得救,後者看起來有。這算是反合性經文嗎?那麼該怎麼解呢?是不是說,以色列全家,指的是末日存活的以色列人,在那之前死亡的以色列人都不算呢?以色列人全信耶穌,是不是末日來臨的徵兆之一?
答:
這問題是非常艱難的神學問題,神學上到目前還沒有定論,而且各家說法差異實在有夠大。
所以,我也幾乎不碰觸這類議題。
通常,我公開發表的,多半是已經有定論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