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基督徒不能教靜思語、當慈濟委員(給未信者讀的)
很多人認為這樣很好啊,有何不可?
但很不幸的,基督徒就是不可!
這話乍聽之下,好像基督教很霸道,規定不近人情。
但是,請先耐下性子,緩緩聽我道來。
要講霸道,其實,現今的基督教,恐怕還排不上什麼名。
以現今的印度而言,許多印度教地區,還常發生民眾改信基督教,就要被迫害至死的事情。
很多人認為這樣很好啊,有何不可?
但很不幸的,基督徒就是不可!
這話乍聽之下,好像基督教很霸道,規定不近人情。
但是,請先耐下性子,緩緩聽我道來。
要講霸道,其實,現今的基督教,恐怕還排不上什麼名。
以現今的印度而言,許多印度教地區,還常發生民眾改信基督教,就要被迫害至死的事情。
有人說不可以為地震災區禱告,因為這是神的旨意,如果為這些災民禱告就是抵擋神。這個說法對嗎?
答:
當然不對!
這是嚴重扭曲上帝旨意,而不是真正順服上帝旨意。
有些極端的加爾文主義者,會走到一種很偏很偏的偏差去:
他們認為既然凡事都是上帝預定,所以我們不用去傳福音,因為會信的上帝自然會拯救,不信的下地獄是上帝預定,所以不用浪費時間去傳福音。
這種觀念,當然錯,而且錯得離譜。
因為,這是宿命論,不是預定論。
什麼是『宿命論』?
當一個人信主得救,榮耀是誰的?
當一個人不信主不得救,責任是誰的?
乍看之下,這不是很簡單的問題嗎?
有什麼好問的呢?
一個人能信主得救,榮耀當然是上帝的;
一個人不信主不得救,責任當然是自己的。
這樣的答案,是每個信仰正確的基督徒,都知道的答案。
但是,且慢,我們真的那麼確定嗎?
讓我問更清楚一點好了:
一個人能信主得救,難道人自己連一點功勞也沒有嗎?功勞全部都是上帝的嗎?
上帝到底會不會後悔?
聖經早就告訴過我們『上帝絕不後悔』,要用這原則來解乍看之下上帝會後悔的經文。
同樣的,真先知預言會失靈嗎?
聖經一樣告訴我們『真先知預言絕不失靈』,必須用這原則來解乍看之下真先知預言失靈的經文。
一、必須用『真先知預言絕不失靈』和『上帝絕不後悔』的觀念來解看似失靈或後悔的經文
對於先知的判斷,有很多要注意的事項。
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就是『先知所預言必定實現』。
預言實現,不表示就是真先知;
但預言失敗,一定是假先知。
在聖經裡,我們常可看見使用『know』(認識、知道)這詞彙的經文。
所以,聖經提到『認識』時,它的意思就是我們一般人以為的認識嗎?
事實上,假使我們誤解了聖經經文中『認識』的意思,我們很可能會嚴重誤解整句經文的意思。
其實,阿民念主義就是因為誤解了聖經所講的『foreknow』(預先知道、預先認識),以為那只是一種一般人所謂的『認識』,卻嚴重忽略了另一種很特殊的聖經用法,所以對於預定會產生嚴重誤解。
今天,我們就來講三種聖經中常見的關於『know』(認識、知道)的意思。
一、 知道『客觀事實』
這是最常見的『認識』、『知道』的用法。
我說「我認識你」,很可能只是表示「我大致知道你是誰,你叫什麼名字,見過你的面,和你講過幾句話」,如此而已。
我要不客氣講:
假使公不公平,是照我們人類標準來定的話,那麼,上帝一點都不公平!
我們對於上帝的信仰,假使只停留在感覺領域,那是嚴重不足,而且容易進入偏差的。
我們對於上帝的信仰,假使只是停留在很粗淺的知識認識,那也是嚴重不足,隨時可能會觀念錯誤的。
我們對上帝的信仰,假使不能使我們知道哪些觀念是與這世界相反,而且願意改正自己舊的屬世觀念,轉成照上帝觀念來行,那麼,我們的信仰之路,還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行。
我們千萬不要以為,認識上帝,就是照我原本觀念來認識即可。
沒那回事!
1.上帝為何創造恐龍又為何滅絕牠們?
2.外星人也是上帝的子民嗎( 請不要否認他們存在的可能, 因為我見過飛碟!!!)?
3.原始人的祖先是誰? 上帝為什麼要造比我們低等的他們?
4.為甚麼上帝獨厚歐美人? 他們的膚色形體比亞洲人白皙高大?
答:
在回答問題前,我必須先介紹一些基本觀念。
這些觀念很重要,因為會讓我們知道能發問與解答的極限。
重點: 聖經未啟示的,我們無法回答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是上帝對人類主動做出的啟示,是上對下的啟示,
不是人類下對上去想出來的知識。
因信稱義,絕對是我們信仰很重要的核心,這點無庸置疑。
但問題出在,假使看重好行為,是否就表示為阿民念或律法主義?
答案是否定的!
因為,不僅是阿民念主義、律法主義看重好行為,
事實上,歸正神學一樣看重好行為,加爾文和馬丁路得也非常看重好行為,
更有甚者,連一堆異端也都看重好行為,反對因信稱義的天主教更是看重。
換言之,單憑對方是否看重好行為,是無法用來判斷對方是否屬於偏差教義、是否偏離因信稱義的。
其實,我們這園地的教導,也有很多文章,對好行為的看重、對壞行為的嚴斥,甚至是超過阿民念、律法主義的。
有了貓的DNA才會找老鼠去捉 (生命產生行為),上帝才有把狗變貓的能力,人只能因信稱義。得救是拯救的事實,絕不是累積分數的過程。狗捉了過千隻老鼠依然是狗卻不會修行成貓 (不信的人同樣有好行為及悲天憫人的愛心)。貓也不是靠捉老鼠去維持貓的地位,貓會有懶惰軟弱甚至忘記自己是貓的光景之時候,當然也有奮勇捉老鼠的時候。一隻從來對老鼠沒興趣的,因為本來就不是貓。
聖經和普世宗哲最大最根本的其中一個不同,就是上帝赦罪之恩。
我們沒有鼓勵人犯罪的意思,而是無論客觀上及主觀上來說,如果犯罪會失去救恩,除非臨死前一秒信耶穌,人人都是結局一樣。(提前1: 15)
普世宗哲的人例如佛教很多都非常認識自己,他們的教義和90%的聖經經文都一樣,講罪講悔改講行為(雖然信的對象不同)。聖經和他們最嚴重的分別就是那10%的經文要旨:因信稱義、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唐崇平牧師
這是上次尚未答完的Broken man的問題。
1. 關於在信主一事上,幫未信者禱告
2. 關於聖徒永蒙保守,要如何解釋反合性經文?
3. 關於『預知論』和『預定論』
4. 沒有被神揀選的人,豈不是神創造他們讓他們下地獄?
5. 人下地獄是因為自己的罪,但是神揀選這些信徒的原因是…? 沒有原因?
6. 要"信到什麼"才可以得救呢?一貫道還有許多台灣的佛教也"信"耶穌,不是嗎?
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