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不再繼續有啟示,是否不合理?
其他宗教持續有啟示、繼續有真理代言人,是否比較合理?
我們開始要碰觸一個很重要的基督教信仰議題:
啟示。
我們觀察所有宗教,幾乎都會碰觸『啟示』的議題。
因為,不管是教主、還是先知、還是代言人、還是自稱是神,
反正都會宣稱自己找到真理、自己是真理的提供者、自己領受真理的啟示。
重點來了:
『啟示』,是從上到下(真理主動對人做出啟示),還是從下到上(人主動去想出真理)?
其他宗教持續有啟示、繼續有真理代言人,是否比較合理?
我們開始要碰觸一個很重要的基督教信仰議題:
啟示。
我們觀察所有宗教,幾乎都會碰觸『啟示』的議題。
因為,不管是教主、還是先知、還是代言人、還是自稱是神,
反正都會宣稱自己找到真理、自己是真理的提供者、自己領受真理的啟示。
重點來了:
『啟示』,是從上到下(真理主動對人做出啟示),還是從下到上(人主動去想出真理)?
一點都沒有不好,事實上,七情六慾本來就是上帝賜給人的禮物,是要人去享受其中的快樂的。
差別在哪裡?
差別在那是『正情正慾』,還是『邪情邪慾』?
正情正慾,是上帝要我們去盡情享受的;
邪情邪慾,是上帝禁止我們去做的。
正邪之間,如何區分?
這又回到絕對真理在哪裡?絕對真理有幾套?要用誰的標準當絕對真理?的問題來了。
既然有人反覆貼文,而我又沒那麼多時間一一駁斥,
所以,我乾脆將別人討論區眾多駁斥那篇文章的內容,整理給大家閱讀吧!
早在黃金街網友不斷重複貼文開始,思佳姊妹就已經幫我們找好這個討論串了:
https://67.15.197.124/viewthread.php?tid=5764&extra=&page=1
黃金街貼的文章的作者fengfu,拿那套東西去掰,在那個中國基督徒『國度網』討論區,根本就是被圍剿,讓大家看見他邏輯破碎不堪、經文錯解嚴重、論述錯誤連連、態度不佳、不肯認真面對駁斥者的反駁、會讀錯人家的文章意思。(剛好,這些對fengfu的描述,也正符合黃金街在這裡的表現)
只可惜,黃金街還是一樣將這種被駁斥得一塌糊塗的文章當成寶,不斷反覆來我們這裡貼文,而且還不斷換筆名遮掩自己的罪行。
之前,我們已經講過基督教的啟示是『由上而下』,是上帝主動對人類做出啟示,人類才有辦法知道絕對真理是甚麼。
否則的話,有罪有誤的人,『由下而上』,用自己腦袋去想出來的「真理」,根本就不夠純淨,無法作為絕對真理。
而上帝對人類做出的絕對真理的啟示,一是聖經,二是耶穌基督。
我們今天要繼續講的,就是耶穌基督的部分。
耶穌基督是絕對真理啟示的核心。
去除了耶穌基督,整本聖經不過就像一些道德書一樣而已,毫無意義。
任何一個認真思考基督教的人,都會發現一個令人頭大的事實:
基督教不能解釋每個問題,可是很多宗教都可以,還解釋得很有道理。
當然,很多基督徒為了解決這問題,就開始唬爛、亂編;
有些基督徒則訴諸神威,告訴你「只要信,不要問」;
對這些基督徒的表現,我要說:鬼扯!
誠實的基督徒,就必須誠實,必須承認:
基督教確實不能回答所有問題。
這是事實,不需狡辯,上帝也不用我們去幫祂狡辯。
上帝都不去辯了,我們只是人,不是神,急甚麼?
上帝沒我們去助祂一臂之力,就會變成不是上帝?
人的俗手,有辦法去當上帝聖手?
你?我?他?
誰來決定?
基督徒相信上帝存在。
關於這一點,無從證明、無法證明、不需證明,純屬信仰。
很多基督徒企圖去證明上帝存在,但那是做白工。
聖經根本不去證明上帝存在,聖經很坦白講『上帝就是存在』。
換句話說,當我們要探討基督教時,我們就必須接受基督教的這個基本立場。
就像我們要學習或探討數學,就必須先接受1+1=2的規定一樣,這樣,我們才能討論下去。
也像我們研討佛教、印度教時,必須先接受輪迴學說是他們信仰的基本立場一樣。
先接受對方一些很基本的預設,並不表示我們就必須去信它。
但是,這是認真探討對方所說的理論,很重要的基本態度。
所以,先不用管基督教『上帝存在』這信念合不合理,反正就是先接受基督教這基本假設,然後我們再繼續探討各式各樣的教義。
被分在『護教、福音』分類夾中的文章,有不少篇,寫作針對對象是『未信者』。
寫給未信者看的文章,和寫給已信者看的文章,風格和內容會有很大差異。
我寫給未信者看的時候,很少使用基督教術語、聖經經文也不會引用太多。
但寫給已信者看的時候,我當然就直接使用基督徒聽得懂得各種術語,也使用大量經文。
許多基督徒對不信者傳福音、和未信者討論基督教信仰時,常常大量使用基督教術語,這不是很理想。
我們一定要盡量將『術語』減少,用別人能聽得懂得方式來講解。
更多基督徒面對知識份子未信者的問題,常常只會反覆背一些經文、反覆叫人家只要信,這一樣是很不理想的方式。
基督徒平時必須努力裝備自己,我們的信仰,絕對經得起各種知識份子檢驗,絕對超越他們的學說理論之上。
我們不一定、也不需要去駁倒對方,但只要我們所講,讓別人聽了覺得還算有點道理,讓別人不會覺得基督教根本就是反智、反理性的低等宗教,這樣就可以了。
請參閱:護教與福音系列的說明
小小羊
『聽過福音』和『沒聽過福音』,審判標準相同嗎?
『認真的基督徒』和『懶惰的基督徒』,獎賞一樣嗎?
下地獄的人,痛苦程度都一樣嗎?
其實如果弄清楚一些相關的觀念,我們就不會被這類的問題所困惑。
以下,要簡單說明這些相關的觀念。
如果,連很多基本教義,都會有人提出質疑,而且還有各式各樣的神學理論來支持這些質疑,
那麼,我們真的應該更加戒慎恐懼,因為真的是末世了。
在過去,同性戀是罪,是很基本的基督教信仰觀念。
但是,當越來越多神學家出來主張認為同性戀不是犯罪,越來越多信徒受到這種神學影響,也認為同性戀不是罪,這表示是非已經越來越不分、善惡已經越來越不明了。
同樣的,沒聽到福音、沒信耶穌,就不能得救,這是很基本很簡單的基督教信仰,不是甚麼了不得的高深道理。
但是,當一大堆神學家出來提出各式各樣的說法,認為沒聽到福音的外邦人也能得救、好行為的外邦人也是一種信耶穌,
而且還有越來越多基督徒竟然信下這種假道,
『神愛世人』是我們琅琅上口的詞句,也是我們基督徒所公認的真理。
但問題是,關於神愛世人的內容,有太多被誤解之處。
我們今天只講一些常見的例子。
1. 神愛世人,但忘記神也是公義
這幾乎是所有做出錯誤認知的人,所共同遺忘的項目。
當我們講『愛』的時候,常常忘記『公義』也是如影隨形、不可分割的。
在上帝本質裡面,『愛』與『公義』二者是同時並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