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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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19日教會流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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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教會大廳可以放販賣機賣飲料嗎?

問題:

最近我們教會大廳放了販賣機賣飲料及coffee,有人認為違背耶穌「禱告的殿,使它成為賊窩」的教訓,但我個人以為耶穌也曾用買賣人比喻過天國,所以買賣本身應該還OK,問題應出於當時兌換銀錢的內容與販賣牛羊的動機,但我又沒有足夠經文支撐,想請教小小羊正確觀念應為何?教會大廳可以放販賣機賣飲料嗎?謝謝解惑。

答:

主耶穌進去翻桌倒櫃的那段經文,主要是在關於在聖殿中販賣物品的『動機為何』:

是使人更親近上帝?還是使人更離開上帝?

是以營利為目的?還是以服務為目的?

最早,聖殿裡根本就沒有任何『販賣物品』的情形。

一切需要獻祭的牛、羊、鴿子、、、,都要獻祭者自己從遠處帶去聖殿獻。

可是,有些人路途遙遠,所帶的動物死了,或是不方便攜帶時,該怎麼辦呢?

這時,有人開始在聖殿『外面』提供這些牲畜,讓遠地獻祭者不用親自帶,

而只需帶錢即可,然後在聖殿外購買,之後拿來獻祭。

後來,到主耶穌的時代,竟然已經變成在聖殿『裡面』,直接擺攤販賣了。

這時,目的已經不是叫人敬拜上帝,而是要賺錢了。

聖殿裡面,是用來敬拜上帝的地方,不是販賣物品,更不是用來賺錢的地方。

而這些販賣者,假使沒祭司同意的話,是不可能使用聖殿內的空間來販賣牟利的。

所以,那些祭司,可能也有收取利潤。

這就是主耶穌非常憤怒的背景。

然後,我們開始可以來思考:

你們教會大廳放了販賣機賣飲料及coffee,目的是什麼呢?

是服務嗎?

要使人更親近上帝嗎?

還是要賺錢呢?

不能單單提供免費且低成本的茶水即可嗎?

我們要很小心,很多時候,有些人會用神聖的理由,來掩飾自己內心想賺錢的事實。

你提到的『兌換銀錢』部分,我覺得是還好,應該不是主耶穌譴責的部分。

但是,你提到的『動機』部分,確實是如此。

所以,假使有機會,不妨查訪一下,看教會提出的理由是什麼。

同時,問一下金錢的流向。

查訪時,請特別注意:

表面上的理由,未必是真正的理由哦!

教會很多惡事,表面上都會講得冠冕堂皇的,但實際動機卻不是這樣。

『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箴14:15)

切記!

假使是我個人的話,我個人不贊成教會販賣物品,除非是屬靈書籍。

否則的話,很多教會賣什麼徽章、早餐、、、,反正什麼都可以拿出來賣,

表面上理由也都可以很好聽,都是為了服務信徒、方便信徒,但其實目的都是要增加教會收入。

我不認同這種做法,因為很容易觸犯主耶穌潔淨聖殿的經文。

這是我個人的想法,提供參考。

小小羊


那如果是卖的东西赚了钱去修建教堂 服务更多的人呢

Posted by old at 2012年05月18日 20:01

給old:
文章裡我講得很清楚:
1.「我們要很小心,很多時候,有些人會用神聖的理由,來掩飾自己內心想賺錢的事實。」
2.「不能單單提供免費且低成本的茶水即可嗎?」
教會想要賺錢?
小心啊!
教會不是賺錢的地方,是敬拜上帝的地方啊!
從舊約的聖殿,到新約的教會,有哪句經文或聖經依據,告訴我們教會可以賣東西來賺錢的?
我不是說絕對不行,但是,假使有人找到聖經依據,請提供一下。
起碼我沒有印象。
請再認真讀一下我文章裡講的主耶穌潔淨聖殿的背景。
涉及到錢的事,人很容易很快就墮落與敗壞了,即使一開始時的目的聽起來很好也一樣。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18日 21:58

小小羊兄長平安:
我知道的例子是這樣:
有些教會為了幫助東部更貧窮的教會及當地的農民,協助將當地的農產品(如:稻米等)運到教會利用聚會後販賣,將販賣後的所得扣除運輸及相關作業成本後全數交還給當地教會,以協助改善他們的教會及會友的生活,並且一年之中只有特定幾個月進行這樣的活動。這樣是否比較沒有問題與爭議?
謝謝您

Posted by 不配 at 2012年05月18日 22:13

不配弟兄講的,是沒什麼爭議的,而且是美事。
這是聖經裡常見的『濟貧』、『肢體幫補』教義的美好應用。
當時耶路撒冷教會發生苦難,保羅希望各教會能捐款來幫助耶路撒冷教會。上帝透過保羅的口,講出這段重要的話:
『乃要均平,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林後8:14)
不配弟兄講的例子,和我文章裡這種『教會大廳放販賣機』的狀況不同。
很多人會說,為了幫助教會建堂,所以我們教會用這種方式來賺錢。
乍聽之下,似乎也沒什麼不對。
但是,請聽我講實際例子,大家認真思考:
因為教會缺錢建堂,所以我們可以販賣哪些東西?賣到什麼程度?
教會可不可以設公司來做生意賺錢,以便來增加教會經費?
中世紀天主教的贖罪券,我們基督徒一聽,幾乎都會給很負面的評價。
但是,我們真的有認真去站在當時的天主教立場,認真去想一下嗎?
我不是說贖罪券是正確的,請不要誤解。
贖罪券不管在教義上、做法上,都是很嚴重的錯誤。
但是,假使我們對一個錯誤的來龍去脈更加瞭解,我們很多看法,會更加謹慎,並且對人被罪惡綑綁的苦境,會有更深的體悟。
在基督教的教義上來說,贖罪卷是錯誤教義。
問題是,當時中世紀的天主教解經,他們的神學教義裡面,贖罪卷是正確的教義。
裡面是透過很複雜的功德庫與代贖觀念來建立起教義的。
也就是說,當時的天主教教義上來說,贖罪券是正確行為。
並且,當時教會經濟發生嚴重困境。
透過贖罪券的販售,使有錢的信徒多出錢買贖罪券,以間接幫助教會經濟,有何不對?
這又不是強迫性的購買,而且各種「理由」都看似充分啊!
這和教會擺販賣機,有錢有需要的人自由購買,來幫助教會經濟,豈不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事實上,當時中世紀確實有很多大教堂、修道院,甚至醫院,就是透過贖罪券的模式來達成的。
很多時候,看見中世紀天主教的各種錯誤,我會非常悲傷。
因為,當我們對聖經一旦偏離一些些,就會像汽車一樣,一旦你方向盤偏一些些,開久了之後,就會偏到很嚴重,甚至會摔死的程度。
他們是故意很壞嗎?
有些是這樣!但卻不是每個都這樣!
很多人都是出於善意與好心去做的,只可惜,一旦離了『唯獨聖經』這個非常重要到極點的核心思想,很多對上帝與對人的善意,開始就很容易出現偏差,然後越久越嚴重。
對上帝的聖工,我們真的要很小心謹慎,盡量不要有『扶上帝約櫃』的想法。
我們要認真在唯獨聖經的基礎上,求上帝賜我們智慧,來行出合聖經的做法。
做法可以很有創意,但不管多創意,都必須認真用聖經來檢驗。
中世紀天主教的錯誤與失敗,必須是我們戒慎恐懼的鑑誡。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18日 22:52

小小羊兄長平安:
的確如您所說的這樣,有些超級"大"教會(這通常是不分宗派了),樓下還租給商家當成營業用店面,而且似乎來者不拒。
從前我個人總覺得這樣大的教會,會有也不少,真有這麼缺錢嗎?這樣做可以榮耀上帝?沒錯,出租可以賺取租金,幫助教會有另一項收入,但是又回到這片文章的核心來了,到底會不會觸犯主耶穌潔淨聖殿的經文?如今透過這篇文章的教導總算更確定當初的憂心不是沒由來的了。
"對上帝的聖工,我們真的要很小心謹慎,盡量不要有『扶上帝約櫃』的想法。
我們要認真在唯獨聖經的基礎上,求上帝賜我們智慧,來行出合聖經的做法。
做法可以很有創意,但不管多創意,都必須認真用聖經來檢驗。"這句話真是每一個信徒都必須牢記在心的。
謝謝您的教導,願神祝福您手上的工!

Posted by 不配 at 2012年05月19日 11:39

有些超級"大"教會(這通常是不分宗派了),樓下還租給商家當成營業用店面,而且似乎來者不拒
答:
這部分又是另一個領域,和教會大廳擺販賣機不同。
這種大教會『樓下出租』,比較屬於『教會財產管理』領域;
教會大廳擺販賣機,比較屬於『增加教會收入』領域。
雖然教會部分樓層出租也具有增加教會收入的功能,但和那種擺販賣機之類還是有不小差距。
前者是管理『已有』的產業,後者是『增加收入』。
讓我們來思考一個問題:
教會可不可以有『財產』?
除了建築物本身,教會能不能有『金錢』與『房地產』財產?
曾有人主張『歸零』觀念:
每間教會到年底時,扣除一切必要開銷支出以外,任何多餘的奉獻「盈餘」,都該全部捐出。
這觀念很棒,但是,我不認為這樣就是絕對真理,人人都要遵守。
難道教會不能有建堂基金?
難道教會不能有存款?
教會當然應該將多的部分,盡量濟貧與幫助弱小教會,但是難道不能有多餘的存款預備著?
當教會有多餘的存款,這時該如何處理?
放銀行生利息,難道不可以?
生利息也具有增加教會收入的功能,但是,一般而言,這並不是主要功能。
存款放銀行的主要功能,還是著眼於『妥善管理與保存』這些存款。
教會不以賺錢營利為目的,
但是,這不表示教會可以不努力善盡財產管理的責任。
當然,當教會將心力放太多在財產管理上,拼命要從財產管理上增加更多收入,這是不行的。
因此,同樣是教會存款,放在銀行生利息是可以的,拿去買股票是要很小心的。
房地產也類似。
教會為賺大錢去投資房地產是不行的,教會為避免通貨膨脹導致存款嚴重縮水而買房地產保值,未必不行。
至於能出租部分樓層的教會,通常都是大都市裡,黃金地段而且坪數不小的大教會。
原本是一層或二層型態的教堂建築,
後來改建之後,變成多樓層。
這時,有些樓層用不到而出租,未必不行。
否則,讓多餘樓層閒置不用,或是教會亂管亂用,反而是不盡忠職守妥善管理上帝產業。
至於出租的對象,當然不能是「形象不良」或是「異教相關」。
其實,這種『教會產業』問題,教會歷史已經很久。
中世紀的教會、修會,有時收到的奉獻扣除必要支出之後,還有餘下很多。
還有些信徒將土地、房子捐給教會或修會。
這時,妥善管理這些教會產業,就很重要。
當然,人性是很墮落敗壞的,特別是涉及錢的事。
因此這種『教會財產』的管理,真的要很謹慎小心。
除了要緊記重點是『保管』教會產業而非拼命要去『牟利』以外,
還要緊記『帳目要清楚』、『監督要嚴格』,並且依教會體制『集體管理』,避免任何個人有上下其手的機會。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19日 19:01

小小羊兄長平安:
原來這中間還牽涉到"管理已有產業"與"增加收入"的不同情況。這是我沒有想到的。所以"教會將樓層出租"是屬於相對領域,但要小心監督與管理帳目等問題。這樣的理解對嗎?如果是的話,顯然我之前的想法欠缺周詳了,且太過武斷!謝謝您的教導與解說,讓我學到許多。

Posted by 不配 at 2012年05月19日 20:09

初次發言, 希望分享一個不同的角度看這個問題.
本人是香港一位平信徒, 自己也曾在基督教及其他教育機構工作. 由於負責機構的財務及行政, 所以會對機構運作有一定的認識. 是以分享一下香港眾教會行政的情況, 供大家參考討論.
據我的了解, 基督徒在香港不算是大多數 (約十分一人口). 而基督徒當中會作定期金錢奉獻的, 又只佔少數, 真正落實十一奉獻的, 就是這少數當中的少數.
辦教會需用到的地方自然不能太少.香港的地產租金及樓價又是世界上數一數二的高昂.除了少數歷史悠久的大教會外, 基本上新辦的教會都沒有能力擁有自己的物業, 每月均須面對一筆龐大的租金開支.
此外, 牧師和傳道人 (有些大教會也需額外的行政人員, 管理堂務)也是需要吃飯維生的…不知道原因何在, 但好像很多香港人, 老是覺得, 在"慈善團體 (即教會, 學校等機構)" 內工作的人, 好像都不應該領薪水, 應該自掏腰包吃飯維生. 而牧師的錢從何來? 不知道! 總之不應該關我的事! 不要問我拿錢!
當然更少不得上面各位弟兄姊妹均提及的水電費用開支, 在在都是用錢.
在開支緊拙的情況下, 事工的質素卻不可"低落",而很現實的一點是, 只要沒有錢支付電力, 基本上崇拜也不用辦了. (別跟我說什麼貧窮的山區露天也可搞崇拜, 在香港, 要是夏天沒有空調的地方, 基本上是沒有人會到的).
我十一分同意, 無論我們, 教會,作的是什麼,都需要合乎聖經原則. 但看到文中的例子, 弟兄的提問, 我覺得弟兄還是先理解一下他們教會的財務情況,再研究批判是否合乎真理吧.
要是該弟兄的會友, 大家都是貧苦大眾沒有能力做到金錢奉獻, 或是有能力卻不做, 或是大家做了仍然未能收支平衡, 實在很難怪教會要用諸般智慧去開源.
我們沒錯是活在天國, 但我們也是活在地上.

Posted by 來自香港姊妹 at 2012年05月21日 12:03

關於來自香港姊妹的回應,我不太能認同。
這裡面有很多問題在。
1.教會的教導
對於奉獻,教會的教導夠嗎?正確嗎?
有些議題,我可以體諒教會的困難,教會或許可以避而不談。
但對於奉獻這麼重要的議題,教會豈能不用心教導?
2.教會存在的必要
真有必要設立這間教會?
這教會真是奉主名設立的?還是當時私心設立的?
3.機構存在的必要
真有必要設立這機構?
假使有足夠的信心,那就該仰望上帝,餓肚子也該甘之如飴。
假使沒有足夠的信心,那設立時就該認真考慮清楚錢從哪裡來。
並且,機構真有必要繼續存在?
當上帝託付的任務已經完成,有時,該睡就該睡了吧?
『大衛在世的時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睡了』(徒13:36)
(或作: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
原諒我講句不客氣的話:
很多機構和教會,都該睡了!
4.人事之必要
真有必要請那麼多人?
沒有錢了,假使有信心,那就仰望上帝,大家餓肚子也該甘之如飴。
沒有錢了,假使信心沒那麼大,那就表示這事工上帝並不支持、或是上帝不支持你們請那麼多人力,這時,就該裁員減薪。
5.事工項目之必要
真有必要做那麼多事工?
沒有錢了,假使有信心,那就仰望上帝,大家餓肚子也該甘之如飴。
沒有錢了,假使信心沒那麼大,那就表示這事工上帝並不支持,這時,就該減少甚至停止該事工。
其實,原諒我講句很不中聽的話:
很多教會與機構的事工、人事,我都看不下去的啦!
效率很差、能力不佳、冗員過多、、、。
更原諒我講句有點自誇的話:
我這自己要努力工作賺錢養家、不領任何奉獻的人,我做聖工(經營這部落格、回覆弟兄姊妹信件、、、、)所花的心力,比很多領薪水做聖工的人,還要努力幾百倍!
很多人其實根本沒資格領奉獻、靠福音養生。
也請原諒我講句不客氣的話:
有多少教會與機構的神職人員、行政人員,假使放到一般社會企業去,能活得下來的?
保羅有本是自己織帳棚,但是,有多少教會機構這些人員,有本事在一般企業活下去的?
很多教會與機構的人員,一個星期工作的量,是我一、二天工作就能完成的量。
很多教會與機構的人員,二、三個人才能做出來的事,一般企業一個人就綽綽有餘。
另外,『看到文中的例子, 弟兄的提問, 我覺得弟兄還是先理解一下他們教會的財務情況,再研究批判是否合乎真理吧.』
這問題我直接回答答案:
搞出這種東西的,是台灣的大教會!不是窮鄉僻壤的小教會。
很多窮鄉僻壤的小教會,牧師快餓死,但還很有骨氣堅守聖經。
反而大教會,不擇手段倒是很常見。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21日 18:06

小小羊前輩所說
我完全同意….很多人是在社會上混不下去,才去教會當有給職同工,我還聽過傳道人因為女兒失業,就叫她來教會上班,領一份微薄薪水,跟我所認知的呼召簡直差太多,我自己還經歷奉獻單收據沒給,說要寄給我,已經一年多了,到現在都沒寄收據…反而寄了一堆奉獻信封,什麼也沒寫,就是數十個信封,我完全不清楚,怎麼教會裡面管財物的專職有給薪的傳道人連社會上基本的常識都沒有,大家想想,會有人包裹寄給別人然後包裹內都是一堆奉獻信封袋,但是一個說明都沒有嗎?我當時已經在該教會聚會2年,我想或許還有其他人莫名奇妙收到這些沒頭沒尾毫無說明的奉獻信封袋,
說明一下,我是在靈x堂
關於小小羊前輩所說,我深有感觸

Posted by 同行天路 at 2012年05月22日 14:57

在開支緊拙的情況下, 事工的質素卻不可"低落"
來自香港姊妹 at 2012年05月21日 12:03
==========================
所以先求質的確保再求量的增長是好的原則。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2年05月22日 15:52

既然這裡講到錢,剛好我也有個問題想私下問,
但也許公開問了之後,如果有同樣疑問的人看到這篇,
羊兄會比較輕閒了。
請問,一般去參加教會的主日聚會(在沒有事後吃他們的飯的情況下),究竟要投多少錢到奉現箱裡,才算合規距,畢竟教會真的需要開支,而我們又去聽道理,
如果事後有參加他們的小型(或大型)聚餐,應給各給多少才公道?
謝謝小小羊兄的回答。

Posted by 平凡人 at 2012年05月22日 18:28

去一般傳統信仰的廟拜拜,香油錢的箱子擺在那邊並沒有強迫性,要投紙鈔或是硬幣都OK,感覺心意有到心裡平安就好;我雖然也喜歡去教堂聽牧師講道,但每次傳奉獻袋的時候就覺得很不安,因為投硬幣會有聲音,會讓人聽到很丟臉。如果不投傳過去的話也是很醒目(雖然沒有信主的可以不用奉獻,但是每個人都有投錢,不投的話還蠻丟臉的,假裝有投錢是欺騙,這點我做不到),就不知道為什麼教堂不放奉獻箱要用傳奉獻袋的方式,感覺是半強迫式的,有點造成我想去教會聽道的攔阻,雖然這是我個人的想法,但我周遭的朋友有去基督教教堂的也是有這種經歷。

Posted by 慕道友 at 2012年05月23日 10:36

給慕道友:
不要怕丟臉啦!
有時我忘記帶錢包時,奉獻袋傳到我這裡,我一樣空手傳過去。
我帶未信者去教會時,我也會提醒他們你們還沒信,不是一定要奉獻。
有些教會是會採用類似奉獻箱的設計的。
這也很好。
但是,我會覺得和廟裡的香油錢箱很像。
我自己是比較不習慣教會裡任何東西和廟宇很像的。
但是,我不會說這樣一定錯。
畢竟,這只是個人習慣與喜好而已,不是絕對真理。
至於傳奉獻袋,有一個好處,就是收了奉獻之後,會由收取者拿到前面,獻給上帝。
我會覺得這樣的儀式還蠻美好的。
更早以前的奉獻袋模式,是由收奉獻的人拿著,而不是交由大家傳。
由這個收奉獻的人,拿奉獻袋去向每個人一排一排收取。
這種就不好了。
但現在採取這種模式的,恐怕也不多了吧?
做禮拜,反正就是不要吵鬧破壞秩序即可,不要怕東怕西、怕人家笑啦!
其實,會笑你的人,恐怕也不多。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23日 11:10

我是來自香港的弟兄,非常同意小小羊兄所說的回應,
有許多教會機構人員真的要好好反省改善。
願主繼續賜福這園地!
願小小羊兄繼續為主發聲呼喊,喚醒更多主的小羊!

Posted by 謝主恩 at 2012年05月23日 23:17

謝謝小小羊兄的教導, 這次我第一次公開問問題:
對於這次的販賣機議題的教導, 我覺得很受用, 因為 『教會財產管理』領域 以及『增加教會收入』領域 可以用來處理教會的行政決策。 但是不知道對於教會年輕人為了夏令會福音營願意付出時間出來洗車募款是否也是屬於『增加教會收入』領域 ?
如果是的話, 那是否教會所有增加收入的方法(不包括原有教會財產管理)都被歸類於觸犯主耶穌潔淨聖殿的教導?
還是有其他的考慮方向,像是『動機』部分,以及嚴格的金錢的流向管理?
我所在的教會有三個對於募款的條例:
1. 任何教會募款活動都需要經過執事會通過 (執事會主席跟我說需要提出時間以及募款金額目標)
2. 所有結果必要回報給執事會做紀錄
3. 任何教會認獻行為需要執事會通過
其實教會裡面常常會有這些金錢行為出現,例如音樂募款,建堂募款,愛心基金(不屬於教會財產),不知道可以依照什麼準則來幫助教會管理者符合聖經教導又有效率來處理教會各個事工的進行。
謝謝

Posted by 光光 at 2012年05月24日 01:16

光光
以下純屬個人分享,正確答案請留待小小羊。
教會年輕人為了夏令會福音營願意付出時間出來洗車募款
………………….
想先請問,教會的福音營是否向參加者收費呢?
如果不收費,而且募來的款項專款專用的話,我覺得很棒耶!
暑假要到了,很多教會都會舉辦營隊,我在這裡先分享一個負面的例子,大家可以去觀察看看:
前教會每年舉辦有收費的夏令營,美其名為向兒童傳福音,因為"超好玩"(這是參加者最常聽到的評價,包括我的小孩)收費雖高昂,來的人仍不少…
但根據可靠消息,因為從國外請來的講員收費太高,每次辦營隊幾乎都賠錢!缺口都是事後靠募款來補足,傳福音嘛!而且來的人那麼多,果效看起來很好啊,怎麼能不支持?
但問題在於,牧師每年帶團出國研習此事工(研習內容可謂千篇一律),而至少牧師本身出國研習的錢(機票+研習費)都是用公費喔…其他種種不當花費就更不勝枚舉了。
過程也沒有瑕疵,該報備的、該核銷的都做了,而且也不是"增加收入"啊,因為賠錢嘛!但不客氣的說,在我眼裡,這仍是假借傳福音之名,行圖謀私利之實,只是手段高一點罷了!
"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17:10)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2年05月24日 13:33

想先請問,教會的福音營是否向參加者收費呢?
——————————————
答: 是的,但是以低於成本的價錢邀請未信者 (例如: 四天三夜場地及食宿費成本(不包括講員費): *$5500 –> 報名費 $3000)(如有特殊例子,可向教會同工提出申請)(註: 教會在北美,我大約折算成台幣)
賠錢? 夏令會預算?
——————–
答: 通常教會的預算會在年底特別為著下年夏令會支出編入預算,通常以人頭計算估計有多少人會參加 (例如: 50個人 X $1500),募款得來的錢就是在幫助特殊例子以及超出的金額來做為填補。
回應天路客的負面的例子
———————-
我們教會對於錢的支出很嚴謹,因為有教會法規以及早年訂出的教會條規加上社團法的約束(北美國家政府的規定),目前尚未聽過有出國研習的公費支出(不過以前總會會員費用裡面有給牧師每年研習費用,現在沒有了)。我們對於公費的支出都需要依照去年的預算來評估是否可以使用,所以至少這在我所在的教會沒有這問題
…………………………..
我所想問的是如果有嚴謹的管理程序,這些募款活動是否還是不合聖經教導? 可否有更多可參考的依據?

Posted by 光光 at 2012年05月24日 16:26

給光光
有收費,但低於成本,這就是前教會的作法,
並不是說這樣的運作模式就一定有問題,
只是我覺得要回到最根源的問題--
營隊為誰而辦?為何而辦?
如果是為了向未信者傳福音,你收費,誰要來?
如果是為了向已信者紮根信仰,這不是教會的本分嗎,為何要收費?
當然,借租場地、食宿、講員…都要錢,但難道,沒有更簡樸的作法?
會不會,花錢最多的支出項目,其實都跟傳福音沒有關係?
我們想想耶穌,他那一場佈道要信徒買門票?不但不用錢,還免費奉送餅和魚不是嗎?
為什麼,我們不能在教會的預算裡,不設任何門檻、廣開大門讓對福音有興趣的人都來?而不是只專案處理某些弱勢?更何況,很多真正弱勢的人,是不會舉手說他是弱勢的。
好,也許有人要說,不花這麼多錢辦營隊,環境不夠美、食宿不夠舒適、請不到夠力的講員…那麼,到底是在辦夏令營,還是福音營?來參加的人是為了好玩而來?還是為了對福音有興趣而來?是來渡假還是來學道理?
我們能不能多用點腦筋,單單純純靠福音吸引人?
我對這些問題也沒有絕對的答案,其實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是立意良善,但是,為什麼我看到的例子卻這麼令人痛心?
我在唱高調?舉一個正面的例子。
我現在的教會,去年開始對社區孩童舉辦福音營,
教會幾乎有一半的人動員去發傳單、拉小朋友來參加,每天頂著大太陽去路口等孩子,
連續進行五天,不過夜,場地就在教會(我們教會不大,所以能用的地方角落全用了)
演短劇、分組講故事、吃點心…很平凡普通,沒有特別好玩或特別享受,完全靠各班老師施展渾身解數吸引小朋友(營隊前至少開了十次課程準備會議)
最後還集點換獎,每個小朋友或多或少都拿到了獎品,
營隊結束後,我在主日學看到幾個小朋友,多半家裡都是未信的!
以上所有這些,全部免費,今年,我們要辦第二屆了,感謝上帝。
補充說明一下
上述營隊需要的支出,除了教會預算,還有專款專用奉獻,
獎品有部分是以預算買來,但也有很多是會友募集而來,包括二手玩具~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2年05月24日 19:43

給天路客
———————-
我相信您所講的並不是高調,但是我所問的這些例子裡面有時候並不是純粹的只有福音正工性質在裡面,可能也有包括教會管理,預工的資源計畫在當中。
1. 如果是為了向未信者傳福音,你收費,誰要來?
如果是為了向已信者紮根信仰,這不是教會的本分嗎,為何要收費?
————————————————-
我個人不是很認同您說的教會所有費用都是教會統一支出
我比較喜歡使用者付費(少部分或是照比例)的方式,因為這樣比較能杜絕那些占教會便宜,認為教會或是基督徒有義務也有責任提供任何協助的投機分子。
2. 當然,借租場地、食宿、講員…都要錢,但難道,沒有更簡樸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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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我想很多教會其他的事工也是朝著簡樸的方式來做。但是如果你說的是夏令會是一個不值得也不符合聖經教導的傳福音或是造就信徒方法;可否提出你說的論點以及聖經的教導來幫助像我這種基督徒。
3.會不會,花錢最多的支出項目,其實都跟傳福音沒有關係?
到底是在辦夏令營,還是福音營?來參加的人是為了好玩而來?還是為了對福音有興趣而來?是來渡假還是來學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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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您的論點,好像所有人參加,我們都要先知道他們信主了沒,靈命程度,有興趣還是被強迫來:所有當這些做不到的時候,這樣的活動(特別是牽扯到高支出)其實可以不用花心思去籌畫,反而用那些在自己教會場地的福音營因為支出的錢較少,所以較為合理化?
您所提出的例子,在國外我們稱為Vacation Bible School。通常為期五個禮拜,對象都是小朋友。但這並不能解釋或是代替夏令會(或是福音營)的功能,因為對象不同,內容不同。
如果要說的話,我們教會有在社區開辦AWANA,針對3-12歲的小朋友所開的每周兒童事工,內容也像是你說的一樣,教導兒童聖經的話語,所有參加者費用全免(教會有預算)。所有參予的人都是義工(大多數都是年輕人),每個禮拜開會預備,九月開課,六月放暑假。目前百分85的學生都是未信者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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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想問的還是什麼樣的標準可以讓我們去做更有規劃的教會事工。不是浪費錢,更不是假借教會事工名義圖自己的利益.

Posted by 光光 at 2012年05月25日 06:46

綜合評論一下。
首先,我要說的是,我們很難訂出一個詳細而簡單的標準,來說教會金錢使用哪些是合宜、哪些是不行。
坦白說,除非一個一個狀況討論,否則根本無法籠統來講。
因此,我幾乎都會舉出實際例子,用實際例子來討論。
畢竟,每種狀況不同,差異就很大。
即使是同樣的東西,條件稍微變一下,差異有時就天差地遠。
舉例來說:
教會『大廳』放販賣機,和教會『路上騎樓』放販賣機,狀況就差了十萬八千里。
對於教會金錢收支議題,聖經沒有給我們很簡單的詳細規定。
我只在這裡提醒幾個很重要的觀念:
1.聖工人員靠聖工來『養生』是對的,聖工人員靠聖工來『得利』是錯的。
哪些是單純的聖工養生,哪些是錯誤的得利,有時很難講。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9:14)
『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6:5)
2.努力用智慧來規劃是正確,不擇手段是錯誤
但是,哪些是智慧,哪些是不擇手段,有時很難講。
3.上帝查驗人心最深隱密處,而且必定審判
表面上的話,有時看起來毫無問題,但上帝深知人心隱密處,上帝必審判。
其實,我們只能努力在聖經裡依據各種原則,善用智慧,並努力確保內心動機純正。
光光弟兄的教會,已經是屬於比較嚴格審查金錢的教會。
通常,這種教會發生弊端的機會比較少。
Q:教會年輕人為了夏令會福音營願意付出時間出來洗車募款是否也是屬於『增加教會收入』領域 ?
A:
基本上,年輕人這樣做,是件美事。
通常,年輕人較單純,比較少從教會「撈錢」的情形。(不是沒有,但比起大人少多了)
而年輕人『自己決定』『洗車募款』,這也和我文章那種『教會大廳擺販賣機』的情形不同。
因為,這是『信徒自發性』的行為,而且幾乎不可能從中牟利。
這種自發性行為,比較屬於聖經裡說的『甘心樂意奉獻』,而不是『靠聖殿牟利』,或是『教會財產使用』領域。
所以,年輕人為了營會進行洗車募款,我們根本無法說一定錯誤。
不過,天路客弟兄的考慮到的部分,也是我常會列入考慮的部分:
1.這活動的目的是甚麼?信仰意義何在?是『福音』,還是『聯誼』?
2.是對內,還是對外?
4.有沒有辦法用更便宜的方式來達成?
5.有沒有辦法讓經濟困難的人也能參加?
6.教會經濟狀況如何?
7.其他
也就是說,我比較不是從『洗車募款』這件事來做判斷,因為單單洗車募款,未必有什麼問題。
另外,營會收費,並非錯誤,所以,我們也無法單純從收費與否,就做出對錯的判斷。
還有,使用者付費也不是錯誤,只要有考慮經濟困難者即可。
教會對於各種事工,做出額外指定奉獻名目,也不是錯誤。
這種專案奉獻,並非不妥。
真正的問題,反而是比較前面的部分,也就是營會的目的、意義、、、、。
其實,我很在意事工的目的與信仰意義。
很多機構、很多教會,表面上雖然講得出目的與意義,但其實骨子裡並非真正是這樣。
事實上,很多時候,主辦單位根本就是為事工而事工,而不是真正知道為何要進行這事工。
很多時候,只是因為前人這樣辦過了、每年都會這樣做,所以後來的人就繼續這樣做。
很多時候,大家會花很多心力與時間去籌畫『內容』、『籌錢』,甚至會有很多『創意』出來。
但問題是,更基本的『目的與信仰意義』,卻幾乎是一問三不知,或是只是照本宣科,而非真實貫穿整個活動籌畫與設計。
我講個笑話:
台灣以前在威權時代,各機關團體常常會有『自強活動』。
哇!這種名稱,聽起來就令人肅然起敬,好像是甚麼愛國教育、品德鍛鍊之類。
但其實,內容是甚麼,知道嗎?
就是全單位出去旅遊啦!
旅遊就旅遊,和『自強』有什麼關係?
所以,明明就是旅遊,有時裡面還會穿插幾句官式說法,
就像以前威權時代小學生、中學生的作文一樣,不管題目是甚麼,反正最後都可以寫上幾句中華民國萬歲、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這類鬼話一樣。
營會的目的,假使是『聯誼』,那就是聖經裡的『團契』(肢體分享分擔功能)。那麼,這就是主軸!不要隨便什麼都想包進來,福音也要包、聖經知識也要包、、、。
我不是說不能加入其他元素,但活動主軸就是要搞清楚,各種金錢投入、活動設計,就是要抓住核心重點。
同樣的,營會的目的,假使是『福音』,那就是聖經裡的『傳福音』功能。
既然這是主軸,那所有金錢投入、活動設計,都要緊緊繞著這個主題而做。
假使名稱是福音,但活動內容與經費使用,一大堆是放在吃喝玩樂,我會覺得這是莫名其妙、搞不清楚狀況、經費亂用。
並且,既然是福音,那麼,假使參與者是針對『教會內』,而不思擴及『教會外』、不努力擴及教會外,那我也會覺得不可思議。
當今很多教會的事工與活動,常常一開始就對『目的與信仰意義』根本就不清不楚!很多事工與活動,對我來講,幾乎都是可以刪除的,因為意義不大。
小小分享,提供參考。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5月25日 18:05

教會提供固定資產設備租用為福音用途,或是教會開始一項傳福音事工需要場地設備,前者是已經有設備閒置在那裏,後者是有事工產生設備的需求。
所以使用現有資源設計活動內容是比較可行的,這樣找不到人來參加嗎?這件事也有正反兩個面向,反面是人數會減少,正面是可以過濾閒雜人。至於說有特殊需求的,教會的有錢人是否願意經常性地十一奉獻?除非真的相信,否則收入五百萬的要奉獻五十萬是很困難的。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2年05月25日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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