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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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24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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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我对方没有感动,也要嫁吗?

问题:

请问,当我对对方没有感动时(虽然不会不喜欢对方),也要嫁吗?

我读到园地之前的几篇有关未婚姐妹寻求婚姻的文章,我想若上帝引导我们遇到适合的对象,虽然不一定是自己会一见钟情的人,但至少应该要有感动吧?如果连感动都没有还需要考虑吗?

虽然您提到要顺服上帝的引导,即使自己不是对对方一见钟情,有一天还是会被感动。但我想问的是,您愿意冒这样的险吗?还是应该再祷告清楚一些,直到自己真的确信对方是对的人才结婚?

我有一位朋友也是祷告寻求印证,他的印证是用脚痛与不痛去印证上帝的引导,但我对这样的寻求方式并不认同,交往了五年后结婚,结果还是不爱对方,这样不是很痛苦吗?

答:

假使一直没有感动,那么,我会强烈劝你:不要随便结婚。

当然,每个人对于感觉的强度与敏锐度不同,所以无法量化。

但是,假使即使觉得对方是好人,但自己就是没感觉,我真的强烈建议你不需为结婚而结婚。

圣经本来就没‘强迫’人要结婚,特别是对女生。

并且,因为世道邪恶,姊妹若找不到合适对象,宁可不婚。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

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

(林前7:26-28)

我们不需拒绝婚姻,假使有感动,而且评估良好,就放心去结婚。

但假使没感动,或评估不好,请宁可不结,不要乱结。

不结婚,不会死;

结错婚,会把你痛死,而且还离不了。

以上观念,男女都适用,但对姊妹更重要,因为现今好男人真的很少,害人的男人一大堆,包括弟兄也一样。

一般人都认为女人需要男人,但那是错误观念。

是男人需要女人,不是女人需要男人。

当然,彼此都是互相帮助,没有谁需要或不需要谁。

但是在婚姻部分,是‘男人独居不好,需要配偶帮助他’,不是‘女人独居不好,需要配偶帮助她’。

也就是说,在婚姻部分,男人需要帮助者的需要,远大于女人需要帮助者的需要。

至于感动发生的时间,或是男女双方同时发生,或是一前一后,

但大致上,不会太久。

假使经过一段时日的相处,依然没有感动,那就表示不是上帝来的。

因为,感情部分圣灵的感动,必定是双方的,不可能是单方的。

什么叫久?

没有一定答案,毕竟人人状况不同。

但是,假使迟至半年、一年都没感动,那就多半是没感动了。

请注意,我不是说要等到半年一年才决定,而是说假使久到这种程度都没有,那就是没有了。

其实,一般来说,感情这种东西是很主观的,喜欢就是喜欢,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勉强不来的。

所以,有没有感觉,常常短时间就知道了。

只要没感觉,就不须太浪费时间了,不用等半年一年。

真正需要特别寻求上帝心意的,是那种‘双方都有感觉的’。

没感觉的,一定不是来自上帝,这种好分辨;

有感觉的,可能是来自上帝,也可能不是来自上帝,这种才难分辨。

至于用脚痛与不痛去寻求印证,是非常不理想的方式,濒临迷信信仰,不宜使用。

寻求上帝旨意本来就是很复杂的课题,不要随便企图用很简单的卜卦模式来寻求。

圣经里,虽然基甸曾用羊毛的干湿与否来试验,但我们尽量用更安全的模式来寻求。

最安全的模式,就是以上帝显明的旨意,也就是圣经为优先衡量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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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怎么样也没有感动这人和自己有神所配合的这种关系,就是说如果怎么样也没有神的地位在彼此之间,就不要结婚吧!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2年07月23日 20:21

我也是劝这位姊妹不要结婚的好,
因为我把上述经文林前7:26-28的重点画在“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
婚姻会是很好的学习和生活,可是也必须舍己,配合对方很多的事情。
我有一位认识数十年的旧友,非基督徒,几年前嫁到外地去了,
我们最近有碰面,她说她先生真的对她很好,但是她有严重的婆媳问题,
她不只一次想为了她婆婆跟先生离婚,当初她结婚的原因也不是因为有多爱她先生,只是觉得自己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了,就嫁给交往的对象。
我很明显的感觉出她并不快乐,虽然已经生了孩子可是她还有其他想做的事,现在却都没办法做了,不然就还要征求先生婆婆的同意,她失去自由了。
我其他的已婚朋友就不是这样子,不管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都因非常彼此相爱才结婚,他们就很快乐,即使经济拮据的也是如此。
所以千万不要嫁给自己不爱,只是有点喜欢的人,后悔的机率相当大。

Posted by 旅程 at 2012年07月24日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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