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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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22日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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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我不能;預定:我可以

很多人常以為基督教的預定論就是宿命論,但那是很嚴重誤解。

假使很難分辨的話,那麼,起碼記住這句話,大概就比較能抓住二者差異了:

宿命——-我不能。

預定——-我可以。

宿命論是『消極』的,認為只要被註定,不管你如何努力,都沒辦法逃避宿命。

預定論是『積極』的,強調的是努力盡本分,成果在上帝。

有個例子,請務必記起來:

一條小船上,有三個人。

一個人掉下海了。

剩下的二個人,一個是回教徒,一個是基督徒。

回教徒說:「假使阿拉要救這人,這人自然就會被救起來」

所以,他就待在船上看。

基督徒說:「為何上帝讓我遇到這件事呢?是不是上帝要透過我的手去救這人?」

所以,他就跳下去救這落海的人。

這個回教徒講的觀念,就是宿命論———–我不能;

這個基督徒講的觀念,就是預定論———–我可以。

預定論的觀念,當然不僅是如此簡單。

實際應用,更是牽涉很廣,好比權柄程度、有無感動、本分為何、、、。

但是,上述是基本觀念,可以簡單幫助記憶。

願上帝幫助大家

小小羊


關於預定論、宿命論, 我有以下的個人看法
聖經記載的幾個案例, 似乎有宿命論的影子
彼得三次不認主
即使耶穌事先預告, 彼得依然三次不認主, 一次也沒少
代下18:1~34
以色列王亞哈知道自己會戰死, 即使故意偽裝, 依然被射死
約拿的故事
試圖逃避傳福音, 結果吃到苦頭, 還是得乖乖的去傳福音
上述3個案例似乎有共通的過程
→ 事先知道結局、結果
→ 嘗試抗拒或改變結果
→ 最後徒勞無功, 結果仍然不變
因此我的想法是: 宿命論本身沒有錯, 只是很容易被誤用、濫用
它只能做為結果已知、且經過努力之後, 逆向反推這中間過程所付出的努力是否有用, 屬於事後檢討用的, 也確定了上帝主權 (伯42:2)
只是有些人自以為能預測結果、或為了偷懶打混, 很容易以此做為消極不努力的藉口
預定論
結果未知 → 盡本分努力來達成 → 結果交給上帝
(正向前進的思維, 也就是「賜我勇氣,去改變我能改變的一切」)
宿命論
結果已知 → 盡最大努力仍不能改變結果 → 證明上帝預定一切
(反向回推的思維, 也就是「請賜我寧靜,去接受我不能改變的一切」)
當然, 正如聖經多談上帝, 少談魔鬼
人生也是要多談預定, 少談宿命
1. 因為絕大多數的時候, 我們不知道結果也不能預測未來
預定論還是最重要的生活方式, 它鼓勵人們盡本分, 努力做事來榮耀上帝
2. 宿命論在結果已知後, 讓我們反省人的渺小無知、能力有限, 更證明上帝的預定是真的, 上帝是信實不變的
結論: 兩者是一體兩面, 互為正反, 相輔相成
(開個小玩笑, 故事中的回教徒說的沒錯, 只不過是由基督徒親自實踐證明罷了)

Posted by tulip500 at 2013年01月24日 22:42

樓上的文章乍看之下雖然合理,但就是覺得怪怪的說不出來,原因是因為『合理並不表示正確』,
宿命論跟預定論並非「一體兩面、互為正反、相輔相成」,而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東西。
如果是照樓上的定義:
宿命論
「結果已知 → 盡最大努力仍不能改變結果 → 證明上帝預定一切」
那麼要如何解通下面的經文?
『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
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再者,我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他若轉離他的罪,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以西結書 33:13-15)
『那時希西家病得要死,亞摩斯的兒子先知以賽亞去見他,對他說:
耶和華如此說:
你當留遺命與你的家,因為你必死不能活了。
希西家就轉臉朝牆,禱告耶和華說:
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在你面前怎樣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
又做你眼中所看為善的。希西家就痛哭了。
耶和華的話臨到以賽亞說:
你去告訴希西家說,耶和華─你祖大衛的神如此說:
我聽見了你的禱告,看見了你的眼淚。
我必加增你十五年的壽數;
並且我要救你和這城脫離亞述王的手,也要保護這城。』
(以賽亞書 38:1-6)
我們對「宿命」一詞的觀念很多都是從日本文化那裡流傳過來的,
我跟日文系的朋友聊天過,
他告訴我日本文學當中充滿著濃濃的命定、歸宿感,
那是對於人生的無常而感到命運是如此的消極、悲哀、無奈,
這跟基督教的預定論根本上就是不一樣的概念。
『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 29:13)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 7:7)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約一 3:22)
就像小小羊說的:『預定論是強調:盡本分,就有用!』
聖經的應許是,凡認真尋求耶穌基督的人,神必定拯救他們脫離罪惡。
縱然在今生今世無法完全,但神應許永生在天上相見時,就是奧古斯丁所說的:
『non-posse,non-peccare』不再犯罪的能力。
所以樓上舉的彼得、亞哈、約拿那幾個例子並不是用宿命論去解,而是當人沒有盡自己該做的本分時,就會嘗到自己的罪所帶來的惡果。
就像列王記下第七章中的軍長,被以利沙預言必死,結果最後真被踩死,
這並不是因為:
「喔,就是因為先知已經咒詛:你去死啦~!所以他之後不管他如何痛哭流涕、悔改認罪,還是必死」,
而是:
『他根本從頭到尾都沒有為自己的不信認罪悔改,所以因著自己的罪而死』。
這不叫宿命論,這是人必須為自己的罪付上代價。
最近讀完《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上、下冊,只是感到自己多無知,原來很多自己想過的問題,幾百年前早就有答案了;而自己想都沒想過的問題,幾百年前的人還事先幫你想到,連答案也幫你想好了!
以上文字,公開發言,公開檢驗;若有錯誤,可以讓我檢討自己是否讀通,感謝弟兄姊妹閱讀。

Posted by 496540666 at 2013年01月25日 13:28

tulip500弟兄說的,是一個很有趣的論點。
但是,496540666弟兄講的,才是正確的。
當然,我們沒辦法對『宿命論』這詞彙做嚴格定義,
所以假使用一種很廣義的角度來看的話,預定論和宿命論其實真的很像。
但是,一般人對宿命論的觀念,其實不是那麼廣義。
預定論和宿命論,都承認『命』的存在。
但是,二者的差異性,大到難以想像的程度。
宿命論一般而言,那種強烈的『消極性』,是一個很大特色。
這種消極性,就算是用『讓我能接受我不能改變的』這句話,都無法適用。
因為,『讓我有力量改變我能改變的,讓我能接受我不能改變的,讓我有分辨二者的智慧』這段話,是標準的預定論,但卻不是宿命論。
因為,這段話裡面的『接受不能改變的』,並非那種宿命論的消極。
宿命論的消極性,還伴有一個很重要的特性,就是『認罪、悔改是無用的』。
聖經不斷強調,認罪悔改是有用的,是必須的,而且,認罪悔改之後,上帝是可能收回降災心意的。
但是,宿命論卻不同,在宿命論裡面,認罪無用、悔改無用。
宿命論的消極性,另外還有一個很大的特色,就是『人應盡的本分喪失了』。
反正不管如何努力,通通都沒有用。
因此,在宿命論裡面,那種消極性是大到難以想像的程度的。
可是,預定論卻是處處充滿積極性,即使面對自己不能改變的,也依然充滿積極盡本分的心態。
以賽亞領受的呼召,就是預定論的很標準例子。
上帝事先告訴他「你傳的人沒人會信」,但是,以賽亞卻沒因此就不努力傳。
可是,宿命論的處理方式就截然不同。
宿命論會認為既然註定「傳的沒人會信」,那麼,我就不用傳了,反正不管如何努力,都沒有用。
一些預定論和宿命論的文章,大家可以體會一下二者差異。
我們很容易會看出預定論的積極性,和宿命論的消極性,二者有很大差異。
因為上帝預定,所以我什麼都不用做?
當小老婆的命?談宿命論與預定論
基督教預定論不是宿命論!
被基督徒嚴重低估的『命』:先天條件
被基督徒嚴重低估的『命』:後天機遇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1月25日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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