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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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4日教会流行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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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星期天下午搬家就要被教会开除会籍

假使基督徒星期天早上照常做礼拜,
但因为在星期天下午搬家,
就要被教会开除,
那么,其他更重的罪,又该如何处置?

觉得不可思议吗?
可是,真的有教会就是这样干的耶!

开除的理由是‘不守安息日’。
因为,他们坚持,‘安息日无论何工都不可做’,
所以安息日不准搬家,就算早上做完礼拜后才搬家都不可以。

可是,假使连‘星期天下午’搬家(不是早上哦!),
都要严厉到开除会籍,
那么,其他更重的罪呢?

教会惩戒是正确的。
因为,现今的教会,“爱心”口号满天飞,教会早就忘记惩戒的重要性了。
但是,教会惩戒,最严重的惩处,就是‘开除会籍’。
假使这种惩处被滥用,
那么,有什么罪不被列入开除会籍的?
对那些更重的罪,还要如何更严厉惩处?

当一间教会,动辄诉诸‘开除会籍’,
而且已经严重违反犯罪大小的认定与比例原则,
连‘轻罪’,甚至‘不是罪’,也要开除会籍,
这时,该检讨的,不是‘信徒当事人’,而是‘教会’!

一间强烈律法主义到严重越过圣经的教会,
是洪水猛兽!
而且,这种洪水猛兽,比滥用爱心那些,可能还更加会吃人!

不要以为搬出哪本书,而那本书作者是加尔文主义者,
然后就以为可以放心照单全收,书上讲的完全照办。
要知道,同样是加尔文主义者,有些人是极端加尔文主义,
而非温和加尔文主义的。
加尔文主义本来就比其他路线更看重好品德,这绝对是好事。
但我们要小心,因为,一不留神,加尔文主义者很容易就走入极端,
变成强烈律法主义、制造重轭、动辄认为别人是异端或没得救。

亲爱的弟兄姊妹,
假使我们觉得信徒在做完礼拜后,星期天下午搬家就是犯大罪,
和奸淫这种等级一样,要开除会籍来惩处,
那么,星期天去餐厅吃饭、在外旅游住饭店、、、,
更甚至,大量服务业员工,必须在星期天工作,也都是大罪,
通通也该开除会籍了?
因为都违反安息日,都是使用别人要做工的服务,或是自己作工,
都罪该万死。
问题是,这些行为,和奸淫是同等大小、同样严重?

事实上,这些行为,真的有罪?
在法利赛人眼中,主耶稣的言行,动辄都是犯罪,
但事实上,主耶稣的言行,根本就完全没有罪。
可是,法利赛人不仅认为绝对有罪,而且认定是滔天大罪,
还觉得非处死不足以惩罚此恶人。
可是,这样是正确的吗?

保罗要哥林多教会开除信徒会籍,
是因为信徒犯了乱伦罪。
请注意,是‘乱伦’!
是这种罪,才开除会籍来进行惩戒,
不是信徒没来礼拜、星期天搬家、、、就开除耶!
否则的话,一旦星期天下午搬家要开除,
那么,教会还有什么罪不须开除的?
有哪个信徒能免于触犯被开除的罪?
事实上,教会恐怕要全开除光了才行。

看重旧约律法,绝对是好事。
毕竟,这个歪曲悖谬的世代,不管是社会还是教会,
常常越来越没有遵守秩序的观念,乱成一团。
但是,当对律法的看重,
开始变成律法主义—–
超过圣经的严苛、制造各种重轭、超级严厉的惩处、
不合比例的处分、、、、,
这时,我们就要小心了,
因为,这常常表示我们已经偏离圣经,而不是更回到圣经。

愿上帝帮助我们。

小小羊


 

即使没有动用到教会惩戒,律法主义也以各种形式流窜。但这样的教导越多,教会却没有更有秩序。
近两日才刚听到某位牧者为了找人服事,以"摆上就蒙福,不摆上就招咒诅"的说法辖制人,搞得人心难安。
林慈信牧师曾说(取大意):守律法,不是律法主义;但想靠守律法称义,就是律法主义。
我们必须真正认识到上帝恩典的本质,从来不是因为我们有一丁点的好行为,因为我们根本败坏到无可救药的程度,完全只能靠上帝凭着祂至高且纯全的旨意白白赏赐我们救恩。
因为已经蒙受恩典,并且知道我们蒙恩是耶稣基督付上了多大的代价,所以我们才能充满热情、主动发自内心做出好行为;而不是靠着好行为,赚取上帝的恩典。
走律法主义这条路的后果,要嘛就是降低上帝标准,以为自己做得不错而沾沾自喜,却忘了我们任何自以为是的善行在上帝眼里不过是一块破抹布;要嘛就是时时担心害怕,觉得自己不够圣洁、不够敬虔,活得没有盼望、没有喜乐。这是"祸音",而不是福音,是重轭,而不是自由。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6年7月5日 13:53
太夸张了!教会惩戒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惩罚吗?教会是法官吗?因为不守安息日就刑罚?
教会可以施行管教,但是管教和惩罚是不同的概念啊 ,管教是为了挽回弟兄姊妹啊!这样子的处置只怕是让弟兄姐妹跌倒吧?
而且就算有管教必要(这个案例我觉得是没有必要管教的… 真的要辩的话,搬家和煮饭不都是该做的事吗?),也有程序啊~在做这个管教之前,有先私下劝诫,找两三个人面责?
管教的目的,应该是为了让会有恢复跟上帝跟教会的关系吧! 这样子处置可能达到这个目的吗?我很怀疑
Posted by 小信的人 at 2016年7月6日 23:23
给小信的人:

有些东西,我要说明一下。

1.依据圣经,教会在某些状况,确实可以扮演法官审判的角色。

经文不少,我只简单列一个经文: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
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
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
(林前6:1-5)

2.这教会并非直接诉诸惩戒,而是确实有私下劝告过。
因此,这教会并非违反马太福音18章惩戒顺序(先私下再公开、先少数人再多数人),
而是因为教会神学观念、解经出问题。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6年7月13日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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