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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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9日成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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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可以帮老板上香拜偶像吗?

我的老板是信奉民间宗教,他每天会到办公室一次,然后就离开。在办公室里他供奉了一个偶像,可是他却将责任交给我,即使我委婉告诉他我的意愿了。

我的内心是完全倾向我本身的信仰,而对于帮老板每日上香则当作是一项工作,我的内心根本不相信他的神,我没有带着膜拜的心情,就当作是点檀香在炉子里。

虽然我没有带着膜拜和敬拜的心情,但是我内心有时候会很难过、很不安和有罪恶感,因为我觉得我好像背叛的十诫里面的第二诫:不能拜偶像。

我有想过转换工作,但是目前的情况并不允许。

请问基督徒在工作方面遇到好像我这样情况的到底要如何解决呢?(内容已改写)

答:

我先说假使是我,我会怎么做好了。

我会告诉老板,

1.我愿意帮他准备那些物品,也愿意提醒他上香以免他忘记。

2.但是,因为我是基督徒,我不能代替他上香。

3.假使他无法自己上香,能否请他找其他宗教信仰的同事来执行上香。

我认为,这样的要求并不过份。

约瑟是在拜偶像的埃及当宰相。

尼希米是在拜偶像的波斯当酒政(皇宫内吧台总管),负责调酒给那些国王大臣吃喝玩乐,他们等一下会进行淫乱。

但以理是在拜偶像的巴比伦当宰相,还当三朝宰相。

你觉得,他们难道都不需处理拜偶像或其他异教相关事务?

所以,以我来看:

1.帮老板好好准备上香物品,是为人职员应尽的本分,这部分并没有违反信仰。

2.告诉老板自己因为信仰,无法帮他上香,这部分是忠于自己信仰。

基督徒很多事都可以做,只有分寸问题。

逾越一定的分寸,那就不可以;

在分寸之内,可以自由,不需拘束。

在圣经里,对于主人仆人,是有相关教导的。

主要原则是:

1. 顺服权柄,而且要尽量讨主人欢喜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罗13:1-2)

‘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彼前2:18)

‘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讨他的喜欢,不可顶撞他’(多2:9)

‘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无论做什么,都要从心里做,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西3:22-23)

‘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弗6:5)

2. 当权柄的命令违背我们信仰,这时我们就要顺服神而不顺服人

‘彼得、约翰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徒4:19)

但我们要小心,是不是真正违反信仰,造成我们必须顺服神而不顺服人,是必须小心谨慎分辨的。

以上观念,不仅适用于主人仆人,也适用于老师学生、丈夫妻子、父母子女、、、之类权柄关系。

至于教会牧师与会友关系,则需看教会体制。

主教制教会,牧师与会友关系,是属于上述权柄关系的;

长老制教会,牧师与会友关系,不属于上述权柄关系,小会(全体长老)与会友,才属于权柄关系。

什么是属于真正违反信仰的?

父母叫你弹琴三小时、丈夫叫你做一大堆累垮你的家事、老板叫你扫厕所,都不属于真正违反信仰的,都必须顺服。

父母叫你不能信耶稣,丈夫叫你去卖淫,父母要卖你到酒店赚钱,这就是违反信仰的,都不需顺服。

请注意,我不是说不合理的权柄的指令,除了顺服之外,都不能抗议,也不能好好和权柄谈,不是这意思。

事实上,很多不合理的指令,我们确实必须好好和权柄沟通讨论,只是态度要委婉。

但是,当讨论沟通之后,权柄依然坚持这指令时,我们只能顺服。

也请注意,我也不是说不合信仰的权柄的指令,我们就只能反抗,不需沟通讨论。

事实上,很多违反信仰的指令,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用温柔委婉的方式来拒绝顺服,而不是动辄用强硬的方式来拒绝或抗争。

最强硬的违反权柄,以国家来讲,就是暴力革命。

这不是绝对不行,但走到这一步之前,要先小心确定自己是否已经无其他路可走,而一切温柔沟通的方式也都宣告无效。

至于有些模糊地带的,这部分就很难讲。

一、要看个人的领受与信心大小。

有些人,打死就是无法接受像尼希米一样,在淫乱之处当吧台总管;

但有些人,就是有本事能像尼希米一样,身处淤泥而一点也不染。

这部分,人人不同,没办法做出绝对的建议。

‘约翰来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说他是被鬼附着的;

人子来了,也吃也喝,人又说他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

但智慧之子总以智慧为是’(太11:18-19)

但我们要注意以下提醒:

1. 要先知道,‘不吃不喝’和‘也吃也喝’,这两种都是合圣经的。

很多人会被错误的属灵观綑绑,以为只有‘不吃不喝’那种才属灵、才叫基督徒,然后以为‘也吃也喝’那种就不行。这是不可以的。

当我们越清楚、越认识圣经,我们会发现基督徒是有很大自由的。

2. 在先正确知道两者都合圣经的情形下,自己有自由决定走哪条路。

3. 假使没有先正确知道二者均可行,这时所讲的不管是不吃不喝,还是也吃也喝,都只是片段而且断章取义而已,良心都属于软弱或过度坚强。

4. 假使自己不吃不喝,是因为不知道也吃也喝依然是合圣经,这表示自己的不吃不喝只是被错误属灵观念綑绑而已,是良心软弱,必须先接受正确观念改造才行。

5. 不得论断和我们不同的另一方。

二、乃缦在临门庙屈身

‘从今以后,仆人必不再将燔祭或平安祭献与别神,只献给耶和华。

惟有一件事,愿耶和华饶恕你仆人:我主人进临门庙叩拜的时候,我用手搀他在临门庙,我也屈身。我在临门庙屈身的这事,愿耶和华饶恕我。

以利沙对他说: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王下5:17-19)

请注意,乃缦很努力,在他改信耶和华之后,即使身处异教国王手下,他依然很努力遵守上帝规定,不对偶像献祭。

但是,有些部分,他无法做到,像搀扶国王的手进庙时,他也不能不屈身。

对此部分,先知以利沙的回答,就是上帝的回答:

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

但我们要很小心应用这一段经文,不能随便就说这是乃缦的情形。

有些基督徒到庙里,也拿香也拜拜,然后说这是乃缦的情形,我是不太认同的。

但假使基督徒因为不得已(如身为大官员),到庙里的时候,对偶像鞠躬或献花,以示尊敬此古代伟人,那或许还可以算是乃缦的情形。

所以,在模糊地带,我们大致可以用:

1. 个人的领受与信心大小

2. 乃缦将军的例子

来帮忙做一些判断与原则。

回到主题来,

1. 以发问者的情形来说,代替老板执行上香,很可能已经连乃缦都拒绝的情形了:‘不将燔祭或平安祭献与别神,只献给耶和华’。

2假使照我建议做了,老板也答应了,自己也获得平安了,那最好了。

3.假使照我所建议的做了,而且老板也答应了,但自己依然一直无法获得平安,

那么,恐怕只能努力找其他工作了。因为,正确观念我也讲了,但自己就是软弱,一直改不过来,那么,这就会变成有罪了。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

4.假使照我建议做了,老板依然不答应,那就看自己领受与信心大小吧。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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